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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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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新一步推进医院行风建设,纠正行风不正之风,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关于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以解决医院工作人员吃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现象;以群众满意为目的`,优化医疗服务环境;为构建“和谐县”,加快实现“富民、强县”战略目标做贡献。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院长组长,副院长副组长,职能科室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上级行风评议部门的领导下,根据自身行业特点认真开展好医院民主评议工作。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行风的有关安排部署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建设廉洁、务实的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现象。

(二)行风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双岗双责”责制,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业务工作和行风建设同督促、同落实。

(三)建立健全纠风专项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是否实行了全员医德医风承诺。是否制定了本单位行风建设工作方案。是否实行了药品、收费价格公示。是否吃回扣、收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按规定进行了处理。是否坚持首问及首诊负责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工作落实。

(四)督促检查情况。是否经常深入到科室了解情况,是否能对群众举报的不正之风问题及时处理。

(五)宣传教育情况。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活动。

四、要求

以科室为单位,认真组织领导,加强科室内行风工作建设,通过评议活动的开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医院的发展作出贡献。

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实施对象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所有医疗卫生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2、广泛宣传,完全覆盖。通过印制学习卡、编制学习手册,做到人手一份;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悬挂警示牌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3、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4、紧扣实际,细化措施。各单位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二)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1、协调配合,突出重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凡是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2、机构违规,行政严惩。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单位,本局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本局将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吊销停业,公示社会。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人员,一律在卫生系统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疗卫生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5、建档立册,规范管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根据上级要求给予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1、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2、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疗卫生机构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审、评价的重要内容;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包庇袒护,严肃追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创新载体,弘扬新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托“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年活动”和“强服务、正医德,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创建工作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

5、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省卫生计生委的实施细则,积极发挥医德医风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机构、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新风正气。局领导成立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点上指导,推动面上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医疗卫生有关行业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责,研究建立医疗卫生人员诚信从业信息管理系统,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切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保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聘请的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每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成立加强医疗卫生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有医疗卫生单位各负责人。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庸治懒工作要以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水平为目标,以解决工作状态、业务能力、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庸、懒、散、乱问题为重点,以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为抓手,探索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推动任务落实,通过全院上下联动、系统整治,打造一支思想解放、勇于创新、遵规守纪、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干部队伍,为打造冀东南区域中医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干部职工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工作纪律松弛、管理不严等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医院的决策执行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效;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行政管理混乱,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不完善,导致干部碌碌无为;超出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办理事项,以及对能够当场办理的事项拖延办理;部门、岗位之间权责不明,推诿扯皮,致使影响患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态度差,作风粗暴,患者满意率低;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差,不讲标准、不讲效率,对科室和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思想僵化,因循守旧。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在岗,在岗工作松懈,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情;其它影响工作绩效、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30日)

全院各科室要把“八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要建立本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围绕迁建谋发展等一系列重要部署,紧密结合自身职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20xx年重点抓好的主要任务,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各科室、到岗、到人,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判断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要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大规模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努力使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二)重点检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

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采取医院自查,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检查内容与考核指标,并形成自查报告;对治庸治懒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干部作风转变。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重点建立实施绩效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绩效评估指标和大事要事完成情况及工作数量、质量、成本进行评估,客观评价工作实绩。

2、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对限时办结制、首问首诊负责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制度治懒治庸。

3、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对“十个严禁”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狠刹不良风气,使各科室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为患者提供更加快捷、更加规范、更加优质的服务。

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违规行为处理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要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针对绩效评估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发现科室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整改落实,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治懒治庸是提高医院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保证以扎实的作风服务发展、服务患者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务必抓出实效。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医院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院的治庸治懒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具体抓落实。要把“八治”行动作为加强医院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实施。

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为办发[20xx])49号,以下简称“九不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医院班子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管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践行我院“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的办院理念,着力打造我院优质服务特色品牌,为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务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物资,严禁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物资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物资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医务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患者“红包”。医务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组织机构

成立哈医大四院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九不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组织和指导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院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协助职能。

四、职责分工

(一)医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按照医院制定的“九不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与全院医疗行风建设工作巡查;

(二)院纪委负责拟定哈医大四院“九不准”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组织和参与对违反“九不准”问题重大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院经管科、审计科负责制定“九不准”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九不准”查处工作;

(四)院人事科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五)院采购办、药品采购办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六)院宣传科负责“九不准”工作进展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院医务科、医德医风办负责“九不准”问题的具体受理、转办群众举报“九不准”问题,查处督办上级机关转办的案件,组织、落实对“九不准”情况进行督查,收集、汇总工作进展信息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凡是与“九不准”规定相关的职能科室,都要结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做到从源头上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要相互支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对落实“九不准”工作的具体指导,及时协商解决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整体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发动阶段。(20xx年1月)。一是由医务科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九不准”集中培训”。“九不准”集中培训作为全省医师医疗卫生培训特别是纳入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补充内容,并记入医师医疗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培训的总成绩。医疗卫生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网上集中培训,。集中培需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齐齐哈尔医学院网上集中培训相关说明。每名医务人员必须在网上提交一份学习心得。二是医院召开贯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医德医风办负责把“九不准”以《简报》的形式印刷并下发至每一名医务人员手中,使全院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九不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二)自查梳理阶段(20xx年2月)。医院要按照全省“九不准”要求自查自纠,逐项开展问题查找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医规追究责任。

(三)检查整改阶段(20xx年3-4月)。医院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全院各科室开展“九不准”工作认真指导,加强监管,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巩固总结阶段(20xx年5月)。医院要组织开展贯彻“九不准”行风建设“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医院要认真进行全面总结,相关信息要及时上报至上级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宣传到位。医院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组织实施好集中学习,把“九不准”要求迅速传达至全院各科室、每名医务人员,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实现教育覆盖面达到100%。

(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医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定制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医疗行风建设有机结合。对检查出来的违背“九不准”的问题逐一制定措施,逐项整改。要对照“九不准”要求着手优化和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方案,确保考核技能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又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院纪检委负责全程跟踪、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三)干部带头,坚守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科室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对所管科室人员违反规定负连带责任,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监督,严肃追责。医院对全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行为负监管责任,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将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院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医院、各科室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医院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五)综合施治,惩防并进。一是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监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结合我院现有的“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机制,探索巩固我院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的价值。二是医院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九不准”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院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九不准”举报箱,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及时组织调查。调查组由院纪检为牵头组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凡是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实,一律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理;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师一律认定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由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对违反“九不准”的医务人员一律当年不予晋升上一级职称;在学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的一律予以免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医院一律在全院通报,对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的医务人员,医院要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六)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医务部、医德医风办要及时收集汇总我院各科室贯彻“九不准”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医院将在院网站统一进行公开公布“九不准”投诉举报电话:(医务科)、(医风办),通讯地址: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31号)。

健康医院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健康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国计生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的通知》和省计生协《关于落实〈中国计生协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健康家庭建设,深化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关爱全生命周期健康,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育龄人群及中老年的健康指导和服务,引导家庭树立健康理念,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建设健康环境,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升家庭健康素养和水平。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网络优势,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推动健康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基层,探索建立协会引导、家家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群众健康治理新模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家庭健康素养

发挥家庭在个人健康行为养成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设立健康宣传栏,编发家庭健康促进系列宣传品、手册、简明读本等健康教育材料。设计、制作、发放家庭健康服务包。联合中国人寿各分支机构深入推进“关爱计生家庭共建健康苏州——生育关怀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大讲堂”,将健康知识和保险保障送到千家万户,不断满足计生家庭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计生家庭抵御健康风险能力。加强乡村两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向家庭普及卫生健康政策、营养健康、合理膳食、“三减三健”、控烟限酒、意外伤害预防、慢病管理、传染病预防等知识。倡导使用公筷、分餐、禁止滥食野生动物等。设立家庭心理援助热线,关怀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积极与卫健爱健部门对接,动员计生协会员、志愿者带头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助力健康社区、村(居)、市(区)建设。

(二)倡导优生优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深入开展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以计生协基层服务阵地为平台,建设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社区儿童中心、亲子小屋等阵地,依托幼儿园、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联合开发符合婴幼儿各生长发育阶段特点的教材、课程和宣传品,举办家长培训、亲子活动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与卫健妇幼部门强化合作,加强乡村两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和志愿者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婴幼儿早期发展方面有关政策和知识的培训,动员全市各级计生协组织开展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普及政策法规、社会监督工作,合力推动优生优育指导工作向前发展。

(三)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提升家庭生活品质

依托各方面专业技术力量,建立生殖健康专家和师资队伍,开展线上线下生殖健康咨询指导。以青春健康教育项目为抓手,推动青春健康工作向纵深发展,以中学生、大学生和流动人口中青年人为重点,向青少年宣传生殖健康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引导青少年做安全、健康、负责任的决定,降低青少年意外怀孕和感染性病艾滋病的风险。开展“沟通之道”家长培训,加强对家长的生殖健康教育与亲子沟通指导,改善亲子关系,为青春期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开展家庭计划服务,推广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减少意外妊娠,同时促进人工流产后避孕咨询服务,降低重复人工流产和不孕不育的发生。开展婚恋指导、夫妻关系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四)开展中老年保健服务,促进健康老龄化

广泛开展更年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提升更年期人群疾病预防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中老年人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中老年人正确认识更年期生殖保健,加强性健康、性安全和性道德教育指导,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开展中老年妇女生殖健康宣传,指导围绝经期妇女及时取出宫内节育器,引导服务对象主动接受健康检查、疾病治疗和随访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学习了解中老年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关心关爱中老年人心理、身体健康和行为变化情况。组织开展老年文体健身活动,促进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五)加强阵地建设,促进服务落地

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计生协会员之家、青春健康俱乐部等,通过整合资源、规范服务,建设围绕全生命周期,以“连心家园”为重点,涵盖婴幼儿早期教育、青春健康、婚育教育、中老年健康教育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为家庭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健康宣传服务。组织动员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带头加强健康宣传、疾病预防、医疗救助、信息采集等工作,积极探索将宣传、教育、培训、咨询融为一体的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运营模式,作为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的一线阵地,将促进家庭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服务,促进健康服务的可及性,更好地为全民健康服务。

(六)广泛宣传与社会动员,营造家庭健康社会氛围

鼓励将家庭健康内容纳入基层群众自治或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巩固家庭抚幼养老功能,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谐等家庭文明新风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家庭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有医学、早教专业背景的会员和志愿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联合妇幼保健中心或行业及群众认可度高、公益性强的行业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面向家庭提供健康服务,营造共建共享“健康苏州、健康家庭”的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家庭健康促进行动纳入计生协重点工作,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协会组织实施、社会多方参与、群众广泛受益的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机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住重点,务求实效。在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做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的统筹配合,积极推动家庭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健康苏州、乡村振兴、健康扶贫等重点工作。跟踪了解群众的迫切需求,及时反映群众诉求,推动有利于促进家庭健康相关政策的完善和落实。

(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大力开展各级计生协工作者、会员、志愿者健康教育、服务、咨询、指导等技能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成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队伍的有力补充,促进计生协工作转型发展。探索与有关部门在家庭健康服务管理相关资格认证、培训方面的合作。

(三)加强资金投入,强化工作保障

各级计生协要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和专项资金预算,强化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保证工作所需人员和物资。利用生育关怀基金等平台,多渠道多方位鼓励各方专业力量和社会资源的加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群众服务效果。

(四)加强管理评估,推广成功工作模式

加强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鼓励创新。各地要制定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建立专项工作推进机制,开展督导和效果评估。每年11月底向市计生协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市计生协将适时组织经验总结,探索提炼家庭健康促进有效模式,推广成功经验,确保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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