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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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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

委托方(甲方):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精选22篇)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施工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工期共________个月。

1.5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装修房屋合同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1.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2.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2.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12.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3.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3.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3.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4.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具体规定

15.1 工程地在_________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5.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5.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5.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6.3 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6.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6.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6.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_____

4、总价款:¥____元,大写: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付款时间: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金额:大写: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其余款:元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5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任的原则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都匀市财政局职工福利房。

1.2 工程地点:原沙包堡财政所。

1.3 工程项目及承包范围:具体说见《工程预算书》。

1.4 施工日期:自20xx年2月25日始,至20xx年7月25日止,工期共5个月。

1.5 工程总额:包工包料合同总造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元)。

第二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2.1于签署本合同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支付备料款,装修工程余款,自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由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计1400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毕。

2.2因工程项目(内容)变更或增加引起工程预算造价变更,甲方应签定《项目变更单》,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在签定之后作为决算附件。

2.3工程竣工办理移交手续后之工程尾款,如未按以上约定付款方式及时付清款项,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工程未支付尾款的1%的标准收取滞期费,直至甲方付清为止。

2.4甲方应付的工程款项,不得交付予非合同签署人或非合同签署人之委托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工期约定

3.1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修改较大设计方案工期顺延;

3.2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施工完毕,甲方在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后,因故未能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要求复验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

3.4工期不顺延条款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由乙方按每日5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延误费。

第四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的约定

4.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正式施工前,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确认单》;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所列明的材料品质标准采购施工材料;甲方可对装饰饰面板等材料之颜色、花式进行确定;对乙方所采购材料按所列明标准进行验收。

5.2乙方须按照本合同之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所规定施工工艺及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5.3甲乙双方按国家《工程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5.4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施工完毕,乙方开出《工程验收通知单》通知甲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通知单》3日内,须协同乙方进行竣工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完毕,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表》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六条 工程结算的约定

6.1工程竣工,甲乙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乙方须在2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送达《工程结算表》,甲方须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应结算款项。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乙方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

第七条 服务的约定

7.1工程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凭乙方开具保修单作为保修凭据。

7.2保修服务时间及保修金退还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次日的365个自然日内,即一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两日内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紧急保修事项则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一小时内进行保修,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质保期届满后三日内,甲方应在乙方按约履行质保义务下无息退还质保金。

7.3保修内容及保修范围:

7.4.1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进行的施工项目因乙方所用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全部免费保修;并承担甲方所有损失。

7.4.2乙方施工项目超过保修期的,对甲方实行优惠有偿维护,收费内容为:材料费、人工费。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正式履行该合同条款之前,如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0%向对方予以赔偿。

8.2施工期间,乙方因施工耗用的施工现场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8.3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造成的一切安全及人身伤亡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承担。

8.4施工完毕,乙方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整理。

8.5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定影响,根据程度不同,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部分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事宜。

第九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履行地都匀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1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人民币:元)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如因此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的,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修装饰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进度款。甲方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后,双方进行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支付双方决算工程总价款的_____%。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付款要求

3、付款时间

4、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立即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卡》。双方决算后,甲方除质保金外,付清其他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合法的统一发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验收合格后单独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并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取得相邻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2、乙方

2.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2.6、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文明安全施工,如乙方工人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在逾期___日后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签证,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乙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选择一下第 种方式解决:

10.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2 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份,乙方 份。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8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曹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二组。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4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街4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撤销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20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裁定;

2、责令原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并无不当,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解释五十九条是对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地位的明确,但该条文并不否认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作为一般自然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被上诉人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也可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个体工商户(字号)为诉讼主体的情况,要看争议是否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要看民事活动是否是以个体工商户(字号)的名义进行的。

本案装修施工不是在登记经营范围内产生,相关证据上又是以一般自然人“李某某”的名义签字的。更重要的是,双方20__年10月到20__年2月签订、履行(口头)合同时,“__________商务酒店”尚不存在(酒店核准日期20__年5月28日)。因此,相关责任应该由被上诉人以一般自然人的名义承担。

二、退一万步讲,原审以被上诉人为被告就算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不应该直接驳回上诉人起诉。

从立法本意上讲,最高法院将个体工商户字号列为当事人主要是为了诉讼方便的考虑。就算上诉人以被上诉人为被告显属不当,原审法院也可以通过向上诉人进行释明或者直接予以更改,而没有必要直接予以驳回起诉来制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综上,原审裁定严重错误,望二审法院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9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房屋设计及装修施工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址:

预算面积: 户型: 室 厅 卫

1.2工程预算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整,(工程预算项目及报价详见《预算表》)。工程内容为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预算表中注明的项目。

1.3工程期限: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但若因甲方原因(如延迟付款、未在施工前选定材料型号)、或自然不可抗力限制(如停水停电等)造成工程延迟,竣工日期顺延,国家法定节假日施工工期自动顺延。

第2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按原合同执行。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保证对所装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或已取得了所有权人的合法委托,有权对本合同房屋进行装修。甲方指定 为己方的全权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施工过程中乙方只认可甲方或甲方代表的意见,如有工程变更,须有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签字确认。

2.1.2甲方有权对装饰工程的设计图纸、预(结)算表进行审核,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工程验收、结算的依据。

2.1.3乙方进场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关系,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单位规定的强制装饰公司交纳的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垃圾外运费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

2.1.4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后,其装饰业务牵涉到须在物业部门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装修押金、消防、城管、渣土等管理部门收取的行政及相关费用。

2.1.5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或相关费用。

2.1.6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开通入户,并承担水电费用。

2.1.7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相应损失,但乙方按甲方要求采购的除外。

2.1.8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第三方人为的原因造成工地停工、怠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9甲方有权外请工人协助装修,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若要改动煤气管道、智能网络线等,应由甲方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乙方不承担相应义务。

2.1.10 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清理等工作。

2.1.11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通知,及时到场对阶段工程进行验收;若有工程变更,甲方及时按乙方流程要求办理现场签证。

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在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的开展。

2.2.2若由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应签署《变更单》,并经乙方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有权按原设计施工。甲方与项目经理私自达成的变更协议对乙方无任何约束力,乙方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2.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物业方面相关手续,因本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或罚款,由乙方承担费用。

2.2.4如甲方未开通入户的水源、电源,需乙方从户外接入户内,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2.5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预算的规定送达施工现场并通知甲方确认签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签字确认,否则由此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增加的施工费用,施工期限做相应延长。甲方无法在24小时内确认签收的,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有权在确认主材与甲方选材一致时,代为签收。

2.2.6乙方必须确保房屋结构牢固,如要改动结构,敲墙必须征求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动工。如甲方经乙方告知改动结构后的严重影响后,仍强制要求乙方改动结构,乙方可拒绝施工。甲方如擅自改动结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2.7甲方的装饰垃圾,乙方负责清运到小区内物业指定位置,垃圾外运由业主与物业公司负责。如小区物业在本小区内不准倾倒装饰垃圾的,由此产生的外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2.2.8甲方应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2.9甲方有义务事先告知乙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甲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乙方,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俬、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3条 工程变更

3.1签订合同后,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不得擅自单方修改、变更设计,若有修改意见双方应该协商一致,签订乙方提供的《中期施工增(减)项目变更申请单》(以下简称《变更单》),并经甲方、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预算员、物料员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如甲方修改原设计方案造成工程延期,则有义务签订工程延期单,工期相应顺延。

3.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相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与甲方共同协商,可以变更解决。

3.3签订施工合同三日后乙方开始采购、定制相关主材及辅料,如果甲方在合同签订三日之后要求减少工程项目,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后方可实施变更程序。

3.4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变更,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3.5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6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施工的项目,甲方不得以不美观或不满意为由要求更改设计。若甲方强行更改设计与材料,其返工费,材料损耗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4.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当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泥作工程、木制作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款,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制安验收合格的三日内付清。

4.2甲方如没有按时付款,本工程工期自然顺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交付主材及进行后续项目施工,并且无须承担甲方房屋装饰的保修义务。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按3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交付二期工程款前进行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交纳二期款时向乙方缴清;二期款后进行施工项目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增项项目开工前全额交纳增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4.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做出《装修工程业主缴款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公司,并开具乙方财务收据。如甲方将现金交付给其他人代缴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甲方自购的材料不能按时送达现场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用品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5.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影响工程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原定工期不顺延。

5.3由于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5.4部分工作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迟迟不予表态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则视作甲方有意拖延工期,其工期顺延。

第6条 验收结算

6.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

(2)预算表中所载明的主材说明及工艺备注

(3)中期变更单;

6.2工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细木工程(油漆前),泥作工程、油漆工程。

6.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同意。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和甲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6.6工程竣工后,乙方可口头、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既不另行通知乙方延期验收时间,又不按约定时间验收,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6.7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6.8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7条 工程保修

7.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以公司完工后发放的《保修单》所载明的期限为准:

1)屋内防水工程、防漏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工程保修期为5年,木工、泥工、油漆工程保修期为2年;

2)基础装修施工项目非人为及自然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公司提供终身维护;

3)公司所代购的主材保修期为1年;

4) 家具、灯管保修期为3个月;

5)家电保修期以家电保修卡规定的期限为准,保修义务由电器供应商履行;

7.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甲方在交纳尾款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卡。

7.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7.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7.5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7.6乙方验收交房后,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短路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请其他行外人员进行维修,否则因此导致的次生灾害事故等由甲方承担。

7.7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使用视为默认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拒绝保修。

第8条 争 议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

8.2协商不成可通过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9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9.1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材料进场后,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9.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款项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第10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1条 合同附件:

11.1、工程预算书一份

11.2、A3纸CAD黑白设计施工图一份

第12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条 材料供应

3.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 本工程执行_________(填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填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4.2 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4.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5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6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验收

5.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

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5.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_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2)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6.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6.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6.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七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 工程监理

8.1 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8.2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8.3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9.1 甲方在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3 使用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事项。

第十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0.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10.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10.3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工作

11.1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11.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11.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11.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11.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11.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乙方工作

12.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12.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2.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12.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2.5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12.6 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2.7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十四条 工期延误

14.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4.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5.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7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15.8 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7.1 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7.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垃圾清运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8.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8.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18.2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18.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8.4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通知

21.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1.2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1.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22.1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2.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住房结构: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2 工程造价:总价款: 元,大写( 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 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__日。

1.5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 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 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 保密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9.1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 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 材料的提供

10.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0.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11.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

12.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

13.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 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用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

1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 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16.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 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2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__________型__________房__________厅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______工期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

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

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4

发包方(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

根据《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_____

4、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商场为准,且必须通过商场的验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商场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商场及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合同签定后

第一次付款: 金额 : 大写: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付: 元

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其余款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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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六、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本》(CGF-9-02)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2 工程质量:以及双方最终确认的工程材料样板为准及按图进

入施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三条、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付款方式:手续办完付款20%,材料进入且开始施工付款30%,竣工验收后付款40%,余款10%在六十天后无质量问题五天内结清。

第四条、双方职责

1、 工地开工前甲方负责办理所有施工现场应有的相关手续。若在施工过程中有执法部出来干涉、均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现场安装的水、电等作业条件(乙方不承担该项费用)。 已安装并经验收的产品非乙方原因造成污染及损坏,由甲方负责及经济损失。

3 甲方修改已确定的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工期将根据因此增加的工作量适当延长,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此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将此文件作为工程结款的依据。

4 乙方在现在施工中遵守甲方及总包方有关施工文明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因乙方自原因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保证质量按时完工,保证达到工程合格为准,未能按时完工每天扣工程总造价的0.02%。

第六条、保修期限

1、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取得签证之日起计算终身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本身质量问题造成损坏,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修。

2、 凡因甲方管理或用户使用不当的原因,和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有偿服务。

第七条、合同方式

1、 本合同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附件为工程报价单及施工图。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4%) 元;

8、其它费用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合计 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 元 竣工验收10%合计 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装修门面,本着信任、协作、配合、节约的原则,保证质量的顺利完成每个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标准及质量要求

1.门面装修设计由甲方提供,并乙方要提出好的建议。

2.木工部分:基层牢固、结实、无拉动现象,垂直及水平偏差均应小于士__________厘米。

3.油漆部分:无明显气眼、钉眼等现象,手感光滑舒适,并无漏刷现象。

4.水电部分:按同场情况布线布管,布线和布管做到横平竖直。

5.瓷砖必须间缝线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

6.式样问题不属于质量问题乙方按图纸施工,不承担返工,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7.门面装修期间,乙方负责甲方门面内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四、质保期

1.防水墙面高度主墙1米,其他区域0.5米,质保期2年。

2.地面瓷砖贴砖瓷砖必须间缝结直,无空鼓,无破损现象,质保期2年。 双方约定在质保期内出现上述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复(质保期间甲方验收合格后推2年)。

五、承包项目

1.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项目单,经甲、乙以方商定造价__________元。

2.按照项目单如有增减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定做到有增有减结算所有费用。

六、施工期限

施工期限为 ,进场日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材料品牌

按甲方提出的主要材料品牌,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详见材料品牌明细表。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分三次:第一次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付给乙方材料费__________元,最后完工,甲方验收后留_____%的质保金,余额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见附表一和四)

(三)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见附表二和三)。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六)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工程价款(见附表一):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设计费: 元, 垃圾清运费: 元,

管理费: 元,其他费用: 元。

(八)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要变更施工内容、材料或实际工程量增减,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九)乙方提出的工程报价,不得故意漏项、缺项。在甲方未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的前提下,竣工结算价的增幅不超过第一条(七)款所约定工程价款的5%,超出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设计

(一)见重庆市住宅装饰设计合同,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付的设计费由甲方另行结算。

(二)设计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经双方签字认可,将会审意见记载于附表四内。

(三)施工图纸所标示项目与工程报价表所列项目有差异或抵触时,以工程报价表为准。

三、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由甲方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等书面通知乙方。

四、甲方义务

(一)对所装饰装修的住房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已取得了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委托,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二)甲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洽。若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三) 施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四)开工日前 天,若非乙方设计,甲方负责督促设计人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六)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并承担其费用。

(七)负责协调装饰公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八)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九)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十)施工期内,将进户门钥匙交给乙方代表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时,甲方启用正式钥匙或提供新锁,当场由乙方安装后交付甲方。

五、乙方义务

(一)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

(二)乙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若需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三)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19),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火、安全、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

(四)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

(五)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六)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不得浪费。

(七)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物业管理等有关规定而受到罚款和引起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九)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查验。

(十)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及施工安全。

六、工程变更

(一)工程项目及做法的变动,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为准(见附件五),确定增减项目及价差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二)若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材料供应

(一)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应为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三)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附表三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替换为价廉质劣的装饰材料、设备。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按挪用或替换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四)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金额赔偿给甲方。

(五)甲方和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规定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若发生材料、设备质量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八、工期

(一)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三)因甲方未按合同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和未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九、质量标准

(一)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9)

2、《重庆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程》(DBJ/T50-053-2019)

3、双方约定:                 。

(二)工程施工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9)的标准执行。

(三)施工过程中双方对施工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法定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的垫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处理。经鉴定,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质量问题提出方承担。

(四)木材、石材为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十、工程验收、工程价款结算及保修

(一)乙方应提前二日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果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参加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由此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若甲方既不及时通知乙方,也不按时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

2、

3、

(三)工程按时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若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存在须由乙方整改返工的部分工程项目,乙方应在五日内完成(特殊项目可由双方在第十六条中另行商定),并及时通知甲方对其复验。因乙方责任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期延误。

(四)工程竣工后,双方约定由 对本工程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由 方承担。

(五)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限内返工,甲方不得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以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工程验收单的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七),并将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等涉及隐蔽工程的走向图等有关资料提交给甲方。乙方负责提供材料的,还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材料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等资料;甲方在收齐资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若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八)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应付款项,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八)。

(九)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修期按下列第 项执行:

1、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因装修施工引起的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为五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二年。

2、

(注:第2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不得低于第1项所约定的保修标准)

(十)因甲方购买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保修。

十一、安全施工和防火

(一)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线路管道畅通、合格。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应及时向甲方指出,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要求乙方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乙方有权并且应当拒绝施工,由此造成的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拆改燃气管道、设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四)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施工安全。

(五)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操作规程、消防条例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十二、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表中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一次性付款: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元(大写 )。

2、根据工工程进度分期付款:

合同签定时第一次支付工程款的40%: ;

于吊顶工程,厨、卫墙砖工程,水管、线管布线完工第一次支付工程款的40%: ;于木工和泥工基本完工、漆工进场第三次支付工程款的15%: ;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周之内支付工程款的5%: ;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二)甲方应按第十二条(一)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凭据。

(三)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后为止。

十三、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合同签定后施工前,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二)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定事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赔偿,解除本合同。

(三)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可另请他人整改,与整改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五)甲方责任

1、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误工的,除工期顺延外,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责任

1、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2、经专业部门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且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工期延误。若乙方不予治理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治理,甲方有权另请他人治理,与治理有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双方应根据责任大小合理分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得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款 ‰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其它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附表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见详细预算表)

附表二: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见预算表的主材表)

附表三: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见预算表的基材表)

附表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见预算表的附件)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19

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20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

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_______《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_______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

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

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元,材料费____元。

二、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

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三、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元违约金。

四、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计_____元;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元。

五、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注明品牌、规格、等级、数量、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

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

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七、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以《天津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

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七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七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

八、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调解。

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解决:1.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4.补充规定。

十四、其他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业主:___承包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注册地址:_______

住地:_________住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集合 篇2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4%) 元;

8、其它费用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合计 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 元 竣工验收10%合计 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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