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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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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

答辩人:李,男,汉族,1x年x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威远县新场镇上游村3组1x号。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精选17篇)

被答辩人:长沙x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路号房。

法定代表人:,男,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x1]雨劳仲案字第1x2号仲裁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仲裁裁决书第二页最后一段认定的案件事实如下:“申请人(即本案被告)于x1年4月1x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即本案原告)处工作并担任市场总监,工资为x元每月,被申请人一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x1年x月1x日,被申请人认为是x1年x月13日,并以x1年4-x月的工资表、x1年4-x月的考勤表予以证明,但以上证据均为打印件,没有申请人的签名,而且申请人也不予认可,因此本会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证据不予认可,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观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会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x1年x月1x日予以认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即被答辩人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解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依法理应支付答辩人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以签订劳动合同与事实不符,所提交的证据也缺乏证据证明力。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被答辩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资表等证据均是由被答辩人单方面制作,连基本的真实性要素都不具备,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无法提供答辩人亲笔签名的工资发放表以及考勤签到表,仅依据其单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资表来确定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只有21天的主张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辩人的证据在不被仲裁庭认可情况下,竟还怀疑劳动仲裁机构的专业素养,“认为仲裁庭完全没有法律基本知识”,因此,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被答辩人诉称认为答辩人申请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

根据仲裁裁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以及综合答辩人在仲裁机构提交的证据,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公司工作时间为x1年4月1x日至x1年x月1x日,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此外,被答辩人因工作期间未依法为答辩人购买社会保险,答辩人将保留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要求被答辩人补缴社保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无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不积极履行仲裁裁决,也不从中汲取教训依法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图否认事实,逃避法律义务,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

x年三月七日

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2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钟

对 A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 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 x4年4月2日 及 x4年x月21日 各记大过一次,同时 x4年xx月2x日 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 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 A已经 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 我公司于 x4年1x月xx日 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 证据目录 3)的决定,提出将与 x4年11月xx日 与申诉人 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x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x。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证据目录

1、我公司于 x4年x4月x2日 和 x4年xx月21日 做出的《奖惩通知单》,两份;

2、我公司警卫队长××出具的证人证言,一份;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一份;

4、x4年x月的A工资单,一份。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3

答辩人:XX市建筑总公司

被答辩人:张

答辩人因张诉答辩人请求确认其父与我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张之父张系经其老乡招揽到我司工地干活,我司并不知情。我司是在张发生事故后才发现有此人在我司工地干活,经了解,张于X年XX月XX日经其老乡进入到工地干活,报酬亦是由其老乡支付。其老乡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请张到工地工作,是其个人行为。

二、张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所致,又不在工作地点、上下班路线上发生的事故,且是在干与工作无关的路上发生事故,依法不具有为工伤的条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但根据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认定的事实,张是跨越路面绿化隔离带横过道路时被另一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致死,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是在设有隔离设施、跨越路面绿化隔离带横过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疏忽大意对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张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另外,我司施工人员租住在,当时施工地点在,而张发生事故地点在,不是我司施工人员上下班途中的路线,事发时,我司施工人员在做,故张是在办私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据我司了解,张在医院的遗物中有一张当日的租房交款收据,此收据现已经为申请人或者其家属所持,张当时应当是私自出去租房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因为即使确认双方有劳动关系,根据上述理由,张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我司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与申请人协商。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市建筑总公司

二○XX年XX月XX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4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钟

对 A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 A,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一、不服从我公司的薪资调整(不同意薪资调整,不愿意重新签订合同)。

二、 x年4月2日 及 x年7月21日 各记大过一次,同时 x年08月28日 值班时睡觉,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目录 1、2。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 A已经 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 我公司于 x年10月06日 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见 证据目录 3)的决定,提出将与 x年11月06日 与申诉人 A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 三十天 通知。按照《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现已经提前三十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 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A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A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见证据目录5。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见附件 4。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B 计算机有限公司

x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证据目录

1、我公司于 x年04月02日 和 x年07月21日 做出的《奖惩通知单》,两份;

2、我公司警卫队长××出具的证人证言,一份;

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一份;

4、x年8月的A工资单,一份。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5

答辩人: A水泥有限公司,住所:太原市,法定代表人:王,职务:董事长。

被答辩人:史B,男,住址:。

就贵会仲裁的X劳仲案字【】第10号史B申请A水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被答辩人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申请没有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赔偿金的适用前提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具体到本案当中,答辩人从未做出过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是否违法解除的问题,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赔偿金缺乏基础。

(二)退一步讲,即使双方劳动关系目前已经解除,也并非答辩人的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4号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案当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劳动合同起止日期为: x年3月1日至x年12月31日,当劳动合同期满以后,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继续按原定劳动合同条件继续工作,双方对此没有表示异议,根据前述司法解释规定,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在x年3月底,当被答辩人不再上班并提请仲裁之后,应视为被答辩人用行为表示其要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对此,答辩人没有异议也不应对此负担什么。目前劳动关系的状态是由被答辩人单方造成,虽然不构成违法,但其却无权要求答辩人支付赔偿金。

(三)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10800元赔偿金额也不认可。即使本案当中存在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47、8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实际上双方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起止时间为x年3月1日至x年12月31日,且被答辩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在x年1月1日至x年2月17日期间并没有到答辩人处工作,截止提请劳动仲裁之日,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足一年,按照前述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为一个月的工资1800元人民币,赔偿金为二个月工资3600元人民币,因此,被答辩人提出的10800元请求明显偏高。

综上三点,被答辩人提出赔偿金的请求与事实法律不符,且金额明显偏高,请贵会对此项请求不予支持。

二、被答辩人提出的第二项要求答辩人支付x年8月至x年3月28日加班费的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双方严格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标准工时制执行,不存在加班。

(二)根据前述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被答辩人要求加班费的起止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三)被答辩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12号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结合本案,被答辩人应对其在职期间存在加班事实承担举证,但是其并没有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其存在加班事实,故应由被答辩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被答辩人提出的第三项要求支付x年12月13日至x年2月17日生活费的请求没有依据。

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时间为1013年12月31日,x年1月1日至x年2月17日,被答辩人没有为答辩人提供劳动,双方在此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答辩人没有义务向被答辩人支付任何费用。

四、被答辩人第四项要求补缴x年8月至x年3月28日的社会保险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应予驳回。

(一)欠缴社会保险费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在多处得以印证。

1、《人民法院报》x年9月15日星期三第二版登载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杜万华就〈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答记者问》问:社会保险尤其是养老保险争议,一直是劳动者普遍关注的话题,这部司法解释对此规定了哪些新的举措?答:《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的社会保险争议不加区别的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确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的问题,需要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我们研究认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的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2、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审判工作栏目》-12-21《关于企业为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引发纠纷问题的答复》:x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了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而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未规定由法院受理。因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欠缴费用负有征缴的义务,如果劳动者、用人单位与社保机构就欠费等发生争议,是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带有社会管理性质,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保争议。因此,此类争议不宜纳入民事审判的范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二)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均作出了补缴社保不属于受案范围的规定,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条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问题:

对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再比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参考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对此不予受理。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动者无权对此提请仲裁。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收缴单位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的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征缴社会保险费中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国家征缴部门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关系,并非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劳动者亦为缴纳主体,对用人单位欠缴的保险费既无请求权,也无放弃权。所以,因欠缴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应属于劳动仲裁和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四)全国各地驳回补缴社会保险的案例非常多,这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形成共识,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再审一案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 31号、()粤高法民一申字第2526号,以及答辩人的代理人在天津办理过的多起类似案件等,均裁决(或判决)补缴社保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相关案例及最高人们法院答复附后。

五、被答辩人第五项请求没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因此,本案不涉及仲裁费用承担问题。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提申请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请贵会依法驳回。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A水泥有限公司

x年五月二十五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6

答辩人:苏,男,x年1月20日出生

住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西里号楼x门号

被答辩人:北京某某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xx区某地

法定代表人:石某,总经理

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维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理由如下:

一、被答辩人没有对修改过的《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进行过公示或告知过答辩人,答辩人对此也确实完全不知晓,该规定不能适用答辩人。

正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所言,被答辩人并未提交证据证明修改过的规章制度已进行了公示或者告知了苏。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补充了几张照片,但这些照片字迹不清,也没有日期,根本无法证明被答辩人已于规章制度修改后将其进行了公示。

另外还需要补充两点:

首先,即使上述管理规定已进行过公示,该管理规定中要求病假员工提交挂号单、医疗手册的条款也是没有效力。

对于病假员工,为了证明其病情的真实性,单位要求其提供诊断证明书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在诊断证明书之外还要求员工另外提交挂号单、医疗手册则有刁难患病劳动者的嫌疑。常理来说,一般人就医并不会特意留存挂号单,医疗手册虽然每人都有,但如果将其交与单位,必然会影响患病员工就医。该管理规定的上述条款不合情理、强人所难,因此是无效的。

其次,再退一步讲,即使上述条款是有效的,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仍然不能成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在申请人按时向被申请人提交宣武医院的诊断证明书的前提下,没有提交挂号单、医疗手册等次要的材料显然达不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

二、答辩人未购买药品不代表答辩人故意装病。

劳动者是否需要休病假需要由正规医疗机构来判断,宣武医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当然有这种资质。因此,宣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休假证明足以证明答辩人确实需要休病假。至于答辩人未购买药品和做检查,这和答辩人的病情有关,因为答辩人的头疼需要的休息而不是服药。被答辩人以答辩人未购买药品就推断答辩人是装病,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答辩人:

年 月 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7

答辩人(被告):李,女,x年5月22日生,汉族,住郏县xx镇xx村。

被答辩人(原告):牛,男,x年1月12日生,汉族,住郏县xx镇xx村x组。

答辩人李就被答辩人牛起诉抚养权纠纷一案,答辩意见如下:

一、关于抚养权纠纷,郏县人民法院已有判决且已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受其约束。

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郏民初字第75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一、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李与牛离婚;二、婚生之女牛某某、之子牛某由李x抚养,牛每月支付其子女抚养费各100元,该款自x年6月份开始支付,支付至牛某某、牛某满18周岁为止。判决书生效后支付x年6月份至x年12月份的抚养费。今后每年元月10日前支付该年度抚养费。

二、原告牛称“远在异地,无法主张权利”与事实不服。x年10月12号,牛传真给法庭说明书一份。这说明原告并没有失去人身自由,不存在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况。

三、原告称“无时无刻不在思念自己的子女”与事实严重不符。原告多年来从未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自从离婚以来从未打过电话给子女也没有探视过,更没有支付给子女任何的抚养费。一个从未过问过子女,未对子女尽任何义务的父亲,怎么能说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子女呢?

四、原告说“被告另行结婚组建家庭,无能力保障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利的重大影响。”不符合事实。被告李离婚后,带着两个孩子,生活艰难,原告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也从未给过。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完整的家,被告李才选择重新组建家庭。事实证明被告李重新组建家庭后,牛一童、牛亦杰得到更好的抚养。而原告牛没有工作,好逸恶劳,没有能力去抚养子女。更无法从精神上和物质上给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五、原告适用法律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是对保全或先予执行不服的救济程序,并不适用该案。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郏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8

亲爱的自己:

十年后的你将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有了自己对这个世界新的认识,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当然也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如果你努力学习的话,那时的你应该正在某高校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也有可能你会和众多务工者一样天南海北的漂泊。但这一切都不会阻止妈妈依然会在你耳边不停的唠叨,爸爸还会时不时的训斥你。

你的爸爸妈妈只是普普通通的工人,每月还得精打细算的计划生活开支,房子、孩子是依然是他们最大的负担,但这并没有影响你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小公主”,过着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优质生活。在这个洁净的家中,“勤杂工”是不可缺少的,他就是你爸爸。当他看到家里哪个物品坏了或是哪个东西脏了,他总是挺身而出。有一次,你的台灯坏了,他立刻拿来工具,开始修理起来,随着一声声叮呤咣铛的修理声后,你的台灯简直就像新的一样。

以前,也许是你没有长大的童心,总是惹爸爸妈妈生气;也许是你的任性,娇气,忘记了他们的操劳;也许是你的无知,总觉得他们的话特别逆耳。有人说,爱是与生俱来的,亲情是我们理解爱的最好的范本和老师。人再伟大也走不出爱的射程,人的生命之所以没有界限,那是因为爱的射程本身就没有界限。父爱母爱这个话题是古老且永恒的,不同的人总有不同的阅历和感受。像孟郊的《游子吟》,朱自清的《背影》。而你要感受的父爱母爱是:“风过无痕,大爱无声”。

你现在最大的毛病就是太粗心大意和学习不用功,你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不管付出多少心血。在一点小小的困难面前不能选择退缩,要敢于正视,要敢于面对。清醒了以后就要坚强,要从泥沼里走出来;要自己找到方向;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好今后的所有路途,今天过后,你要努力学习,要做更好的自己。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9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建设文明城市,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节日,我县对烟花爆竹燃放做出了明确规定,请全体市民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认真做到:

一、明确燃放区域

县城主城区、主干道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主城区:以城区为中心东至广福桥,东北至长冲口、县瓷厂,西至艾家冲加油站、县人民公园南门口,南至粮贸路,北至火车站。

(二)主干道:长兴路至县一中、张家桥路至火车站铁路桥洞、迎宾路、原S308线至迎宾路交汇处、警予西路至二桥、南二环路、警予南路至二路公交终点站、园艺路至二桥。

县城城区下列区域为烟花爆竹限燃区:

(一)警予广场;

(二)溆水河内侧防洪大堤下;

(三)邵怀高速溆浦连接线两侧。

二、明确燃放时间

禁放区任何时候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限定燃放时间,可以燃放的具体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正月十五以及公历十月一日,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明确燃放责任

在禁放区或限定燃放时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燃放方式

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产品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内、阳台、屋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除燃放残留物。

我们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坚持勤俭办事,不攀比,不浪费,讲文明,树新风,以实际行动共同创建文明秀美幸福家园。

溆浦县人民的政府

20xx年12月8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0

一、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行走或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在马路上轮滑,不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3、乘坐公交车,一定要在车停稳之后,再上车、下车。不乘坐无牌、无营运证、超载的车辆。

4、乘坐出租车前排座位,要系好安全带。车辆行驶中,不要将头、手、身体伸出窗外。

二、活动安全

1、不到禁止靠近的地方做游戏,不做危险的游戏。

2、外出玩耍要告知父母和谁玩,玩什么,在哪儿玩,什么时候回家。

3、集体活动时,遇到拥挤,要沉着冷静,保护好头、胸、腹部不被挤压。

三、防火安全

1、不将火柴、打火机当作玩具,也不烧东西玩。

2、点蚊香时,注意不要靠近窗帘、蚊帐、床单等可燃物,以免夜晚风吹动时,使这些可燃物飘到蚊香火头上。

3、家用电器必须在家长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低年级学生禁止单独使用这些电器,不超负荷用电,不乱接电线,不乱动插座、电器开关。

4、不放鞭炮,遇到别人放鞭炮要远离,不捡拾鞭炮。

5、常见的灭火方法:用水灭火;用东西盖住灭火;

用沙灭火。遇到不可控制的火势要及时逃生和报警。

四、用电安全

1、不用手、金属物或铅笔芯等东西去拨弄开关,也不要把它们插到插座孔里。喝水或饮料时不要在插座附近喝,以免水或饮料洒到插孔里,造成电器短路、着火。

2、在户外玩耍时,要远离高压输电设备及配电室之类的地方。不要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不要到配电室附近去玩。

3、不要在电线上面搭挂、晾晒衣物,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有人触电,在救助触电者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者,否则救助者也会触电。如果无法切断电源,救助者要穿上绝缘胶鞋,或带上绝缘手套,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5、遇到触电者应及早叫大人来处理,并打“120”急救电话,让医生来救护。

五、防溺水教育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必须在家长、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乏力者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1

枫儿:

老师的提议着实让老爸非常惭愧,这可能是你自出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父母的来信。首先,我代表你妈妈及奶奶向你道一声:辛苦了。高三的学习生活是艰苦的,有无处不在的压力和挑战,请你相信,父母将会永远和你在一起面对困难,走向胜利。

枫儿,从小学到高中,你每一个阶段的成长都让爸妈感到无比的骄傲和幸福!现在你已进入高三了,还有8个多月的学习时间高中阶段即将结束,同时,也标志着你即将开始独立的人生,你又即将迈出成长的一步,爸妈对你充满期待。高三是人生必须经历的重要转折期,它将决定下一阶段新生活的起点,而高考则是你无数次考试中最重要的考试,必须认真面对,不能马虎。在此,老爸建议:

首先战略上要藐视它。相信自己一定能行,高考无外乎就是一次考试,试题的内容及难度与平常考试无多大差别,保持一颗平常心,平稳对待。

其次战术上要重视它。俗话说 “行百里半九十”,如果把高考当终点,那么高三之前学习仅算一半,高三学习算另一半,足见高三之重要。如何制定战术,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一是目标要确定。高考目标定位要高于现在位置,不能满足于现状,当然也不能太高,否则理想会变成梦想;二是要专一。围绕既定目标专心学习,找差距,添措施,迎头赶上。离高考已经时日不多,虽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该批判,但为了高考,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还是值得借鉴这个境界。我相信儿子应该做得到专一,因为家庭琐事不需你操心,国家大事你管不上,电子游戏你不耍也有人玩。三是心态要正。老爸和你一样都有上课走神、学习浮躁等毛病,要克制它关键是端正心态,静下心来,脚踏实地,认真学习。四是方法要对。博闻强记是必须的,但能理解性地串联知识、系统性地掌握知识并能熟练应用则能助你更上层楼。五是注重细节。对每一章节的每一知识点都要了解,力争理解掌握到位。对重要的、自己经常出错的要善于做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随时翻阅,做到温故而知新。

再则劳逸结合,一定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这是老爸对你很担心的地方,因你从小偏食,造成你现在瘦不拉几的形象。高三,紧张的学习和频繁的考试会让人身心俱疲,这些苦能预见,但老爸相信你不会退却,你一定能勇敢地、积极地、乐观地去面对它,接受它,经历它,记住“梅花香自苦寒来”。同时,高三不仅拼智力,更还要拼体力,如果心有余而力不足,累倒在即将达到的终点,那是最令人遗憾的。所以,一定要有一个良好的作息习惯和良好的饮食习惯,该吃就吃,该喝则喝,该休息就休息,不能过度地疲劳学习,如同你要求老爸不能疲劳驾车一样。

重要的是对老师要充分信任。枫儿,以上的观点仅代表老爸一家之言,容许反驳。但你真正应该相信的是你的老师,因为你的老师均是八中乃至重庆最优秀教师群体中的代表,他们既给予你知识,又教会你为人,他们经历无数高考,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重要的是他们对你及你的同学们的辛勤付出及殷切希望比起父母们有过之而无不如。所以充分相信你的老师,尊敬并虚心向他们请教。

高三最苦,也是最美的!它给予你知识,通过高考,达到理想的彼岸;同时又让你体会人生中的酸甜苦辣,人生不可能有不劳而获,有多大的付出,才能有多大的收获。要想笑到最后,笑得最灿,唯有立足现在,刻苦勤奋。

枫儿,当你经过努力,又竭尽全力走过高三,从残酷的高考战场下来之后,能认真地对我说:老爸,我尽力了,此生无憾。那么,我将感到非常欣慰,这就是老爸要的结果。不论之后高考成绩如何,我会认为儿子已经长大,将能承受风雨。

枫儿,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共同祝愿教过你(我)和正在教你(我)的老师及普天下辛勤的园丁:节日快乐!身体安康!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地处鲁中,毗邻驰名中外的泰山和曲阜;我们所居住的地方被称作“齐鲁福地”、“绿色钢城”;我们所居住的地方山清水秀,生态优美……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家——莱芜。

我们作为莱芜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和谐礼让的人际氛围,是我们对“家”的憧憬。我们美丽的家园即将迎来国家文明城市测评。全国文明城市是体现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是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珍贵的城市品牌,含金量高、综合性强、影响力大,被誉为“城市的奥林匹克金牌”。生活在环境优美的“家”,是我们每一位莱芜人的幸福;投身文明城市创建的行列,是我们每一位莱芜人的责任。

目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打好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这场硬仗,还需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莱芜是我家,文明靠大家。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活动,更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全市上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测评更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此项工作测评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全市创建工作的成败。每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很高的文明素质,因此,培养孩子的文明习惯要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您的文明言行,是文明城市的一个个响亮的音符;您的文明言行,将对孩子的一生产生重大的影响。我们诚邀家长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活动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努力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一、遵守规则,规范言行。文明走路,增强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栏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交车上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攀折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乱刻乱画、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正确使用公共设施。教育孩子科学合理地安排课余生活,远离池塘、河渠、水库等安全隐患场所,远离不健康的网络载体和出版物,严禁孩子吸烟饮酒,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呵护孩子的生命与健康;和孩子一起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多讲“请”、“谢谢”、“您好”,多用尊称、敬称,友善对待外来客人。

二、主动参与,积极融入。知晓创城、关心创城、宣传创城、融入创城,积极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与学校一起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自觉争做文明市民,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塑造当代莱芜人的文明形象。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引导孩子积极参加学校、社区开展的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和孩子一起开展参与创城比贡献活动,鼓励孩子参与创城。和孩子一起敢于劝阻、制止身边各类不文明行为。

三、宣传创城,传播新风。和孩子一起向周围的人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知识的宣传,在家庭和社区传播文明新风。通过“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动员身边的人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去,争当文明市民,为创建工作喝彩、出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做好榜样。

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家家受益。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创建活动的引领者,做中小学生的示范者,争当文明使者,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用我们的爱心和智慧,为打造“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魅力莱芜而努力吧!

莱芜市教育局

20xx年4月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3

亲爱的山区小朋友:

你们好!我是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实验小学分校四一班的虞雪纯。我会弹钢琴和古筝,夏天喜欢泡在游泳馆游泳,爱好打羽毛球、溜冰。经常参加各类比赛,获得好多奖项。怎么样?就说这一点点就会让你们羡慕吧!

我不光成绩优异,心地善良,还乐于助人。这次南京大学和我们学校联合发起一次捐书活动。活动中,我了解到你们的一些困难。我自己向你们捐了三十五本作文书,希望你们在这些作文书中获取一些外面世界的信息,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一篇篇作文是一个个小作者的经历,五湖四海的小作者汇集到一起,你们就能从中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这是不是一个好主意呢?

生活在山区,生活上的困难,学习条件的艰苦是可想而知的。当看到你们在光线昏暗的地方看书时,我的心不禁疼了,这能看书吗?这不把眼睛看坏了吗?要知道眼睛坏了是任何事也做不成的。我建议你们,既然无法改变现状,那就让我们克服困难吧!在天亮之前快速完成老师的作业,在学校挤时间看课外书。你们认为我的这个建议怎样?

我们经常光顾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等等。这些可能你们一次也没去过,不过别伤心,别羡慕。我想利用放假时间,请你们到我们这儿来,由我请客,保管你们吃个够。怎么样?期待吧!

看到你们穿得也不好,说实话,我真想把我的衣服送给你们。我满橱的衣服,有时为了穿什么衣服而挑花了眼。有机会我把我的衣服打包给你们邮过去。保证你们见了会激动一番,因为我的衣服都是时髦的。

还有一个建议,我建议我们之间建立一个手拉手活动。我们这边条件好的同学 ,一个人可以牵手你们中的几个人,在平时的生活,学习中向你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你们认为我的这个建议怎样?

我祝你们天天开心,健健康康!期待你们的回信,好想知道你们的想法,你们如有更好的建议请尽早回信!我会天天盼哦!

虞雪纯

20xx年6月8日

写给山区小朋友的一封信【二】

亲爱的山区小朋友:

你们好。

我是万山区鱼塘小学五年级一班的一名学生,我是一个女孩子,我叫桂徐静,今年十一岁了,我个子不高,但是我兴趣很广泛,我喜欢打羽毛球、看书、写作、画画。我的学校成绩很不错。

我们的学校很美丽,里面有许许多多各色各样的花、有高高的教学楼、有明亮的教室,还有崭新的书本、文具和安静的图书馆。我们上课用的是多媒体,学校的体育器材齐全,有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毽子……学校还有电脑室,吃饭的食堂。在这里学习别提多开心了。

写到这里,你们可能会想我与你们素不相识,又怎么会给你们写信呢?

其实我们是通过电脑、电视知道了你们的生活。

看完以后,我的心里不禁一震,原来还有这么落后的山区。

学习用的铅笔短得不能再短,黑板、课桌烂的不能再烂。教室里那么狭窄,只有一小截蜡烛,有的同学甚至连学费都交不起,吃的是青菜,是土豆……令我一阵心酸。想到这里,比起我们优越的学习生活,你们恶劣的学习生活,这令我十分难过。

但是,只要努力学习,就能摆脱贫困,走出大山。俗话说的好:“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如果你们有什么困难就写信给我,要是我能帮的,我一定帮。

我希望我们能通过书信建立联系,成为手拉手的好朋友,一起成长,一起努力,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柱,为祖国多做贡献!

祝你们学习进步。

你们的朋友:桂徐静

20xx年3月12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4

答辩人(一审第三人、二审第三人):张,女,1x年11月3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星河城X座33-6号。电话:13*0*316905

答辩人于20xx年6月29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人杨(原审原告)因不服(20xx)中区行初字第3*0号行政裁定之上诉状副本。现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答

辩如下:

一、 张与上诉人,申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权属各占50%的不动产所有权证,这一客观事实属实。

购房时张与上诉人已约定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星河城A座33-6所有权双方各占50%,这一客观事实已经是(20xx)渝五中法民终字第4*05号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之后上诉人申请再审,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又以(20xx)渝高法民申字第65*号裁定驳回上诉人杨再审申请。

二.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101房地产证200*字第13*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张、上诉人与*联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依法申请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不动产所有权证。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申请人的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所有权证,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三.原审裁定认定的上诉人诉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过起诉期限,其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上诉人在一审中当庭陈诉在20xx年1月开始支付银行按揭款时,*联公司才将产权复印件等相关手续交给上诉人。这时上诉人如不知诉讼权,也已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起诉期限应当从20xx年1月起算。

另外,不动产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星河城A座33-6号权属证上记载时间为20xx年8月16日,该不动产在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时间最晚也应当在“20xx年8月16日”。由于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力,否则登记失去意义,因此“20xx年8月16日”上诉人杨就应当知道重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101房地产证20xx字第13*90号房地产权证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起诉期限从20xx年8月16日起算也成立。

因此,上诉人诉称适用20年的起诉期限的理由不成立。

四、上诉人诉称一直在主张权利,这与是否过起诉期限无关。

上诉人把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断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混为一谈。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根本就没有“诉讼时效的中断”的说法。

五、上诉人多次向被上诉人寄函要求作变更登记,被上诉人并非行政不作为。

被上诉人在20xx年7月5日以渝地房登函(20xx)57号回复上诉人:…权利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申请更正登记应当提交确认土地房屋权利的法律文件或者其他证明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资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然而上诉人没有提供材料。

综上所述,上诉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不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裁定,驳回上诉。

此致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7月20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5

四川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四川省泸州玉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和四川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现就贵公司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特致函如下:

x年9月15日,贵公司与本律师的委托人在泸州市纳溪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四川股份有限公司硝区内管廊改造项目工程及新增挡土墙;工程内容为管廊、管架、土建、挡土墙工程;合同价款为“所有工程量按实进入结算”,“施工图范围之内、外的工程量及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执行四川省20xx估价定额三类工程三级Ⅱ档计取,相应费率及人工费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工程价款支付为“工程完工经三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款至合同总价的80%;在项目审计结束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款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5%”;“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交付合同总价的3‰的违约金”。

合同生效后,本律师的委托人全面、正确、适时履行了合同义务,建设工程已经交付贵公司使用。贵公司委托的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已于x年4月2日作出川华信泸[]咨字044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核实工程结算金额为5627904元。泸天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室已于x年4月3日作出《项目审定金额通知书》,同意“按照审计核实金额,留足质量保证金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但时至今日,本律师的委托人经多次催告,贵公司仍没有履行“在项目审计结束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款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5%”的合同义务。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向贵公司作如下声明:

1、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得到信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且不得因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2、本建设工程的计价方法已经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执行,不允更改。

3、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项目审定金额通知书》核减工程造价369018元虽有异议,但充分尊重;贵公司应当按照该报告和通知适时支付工程价款。

4、贵公司没有依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审计结束后10日内向委托人履行付款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5%的合同义务,应属违约行为,应当自责,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得之工程价款,多系劳工报酬,应当优先受偿、尽快受偿,以免衍生其他不必要的纠纷。

本律师注意到:贵公司有40多年的历史,一直秉承“质量诚信、顾客至上、天地人和、平安吉祥”的管理理念;坚守“以信誉为生命,以质量为先导,以责任为依托,以服务为保证”的经营理念;恪守“以成为受人尊敬的卓越上市公司为目标,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以及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的社会承诺,是泸州乃至四川为数不多的具有骄人业绩、良好信誉的上市公司。

本律师相信:即使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贵公司也能始终如一地不负社会期望,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妥善处理给付工程价款纠纷。

本律师正告: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利于双方今后的合作,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只要求贵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确定的竣工结算价款95%的金额,即扣除已经支付300多万元后,支付工程款项计人民币2060204元即可。请贵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逾期,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公司的违约行为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公司索赔。本律师将依法受托申请仲裁,由此产生的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律师服务费等将由贵公司负担。

专此函告,望贵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〇XX年XX月XX日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6

宝贝女儿:

再过100天,将迎来你人生的一次转折:参加中考,即将步入高中的大门,迎接中考的不仅是你,也有你身后的一大家子人,你身上承载着的是一大家子人期盼,老师曾说过你是个智商很高的孩子,这个我也相信,你很聪明,但学习缺乏自觉性,你忽上忽下的学习成绩让老师和我家人都很担心,在总复习期间,所有的同学都又回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只要你跟着老师把知识再系统的学一遍,你一定会发现,以前很多知识理解起来很难的地方现在会变得容易了。心态一定要平和,不要急躁,觉得不后悔,勇敢的面对了,考好考坏都不重要,家里人都会感到很欣慰的。 知识是重要的,但是知识是为生活服务的。生存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活着,一种是生活。所有这些知识的获得,并不是做一道题、画一幅画那么简单。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我更希望你得到的是能力,为了将来好好生活。

总之,好好读书,但是不要死读书,不要聪明而世故地读书。你是个敏感脆弱的孩子,有时因为你一时的脆弱,一时的恐惧彷徨让你心神不宁,这是青春期每个孩子都有的成长苦恼,不必过于担心,有什么问题还是要给家人说的,家人永远都是坚强的依靠,无论你人生低谷到什么程度,家人永远会在你身边支持着你。

你今年开学后有时候不在状态。老师们细心负责,你上课走神有时自己还不知晓,对于老师的提醒,你一定要学会理解,你要相信老师一定是为你好的,处于青春期的你内心会有一些小小的烦恼,姑姑很理解你,但是希望你只是短暂的犹豫和逃避,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尽情地哭,在地上挖个洞,把自己的不满情绪和想要说的话,尽情地发泄在这个洞里,然后埋起来,擦干泪水去面对新的时刻这个世界总有不公平,要学会对待。不是所有的不公平都要去据理力争。乐乐,节制自己的愤怒,有时候可以收获另外一片天,要相信事过境迁。

学会与人交流。你常常说话很直率,其实这是一种弱点,我不是教你去讨好别人,最简单的是,你可以通过交流获得成人世界的信息,这也会让你在生活中受益匪浅。

永远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无论是老师、同学,还是亲朋长辈,特别是你的奶奶,因为你爸爸、妈妈工作忙,从小你是奶奶带大的,奶奶对你爱是潜藏在心底的的,在你向她发脾气的时候,你要把那些脱口而出的话语,默数三下再说出口,以免后悔。 美好的品质包括坚强、乐观、宽容、随和、善于交流、懂得感恩和关怀。这些都是你在成长中最需要培养的品格。姑姑的能力有限,在生活的中有很多的道理没有跟你讲通,要学习生活的道理:生活是由两杯水组成的,先喝完了苦水,再去喝那杯甜水,才能体会到什么是幸福的生活!我相信随着你年龄的增长,你会慢慢的领悟到家人的良苦用心的。学习中有什么困难多和老师交流,心中有困惑经常跟姑姑聊聊,姑姑,很愿意倾听你的声音。美丽的蝴蝶需要痛苦的挣扎才能破茧而出一样,我会耐心等待你的破茧而出。

女儿,相信你知道了该做什么,需要做什么。所以面临中考我们做好了准备——无论结果如何我们都微笑面对,因为成与败都将映衬着你辛勤的汗水,家里人相信你会努力的!因为你知道,你背负的不仅是你自己的希望,还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期望,孩子你身后有一大家子人,期盼着你中考载誉归来!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三年的初中生活即将完毕,姑姑相信你在初中的三年里,不仅学到了应该掌握的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在世界观、人生观、人格魅力的培养等多方面都有质的飞跃,你的意志磨练得越发顽强。姑姑为你感动!为你骄傲!你不要怪妈妈看不到你努力的,其实妈妈都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还有一百多天多天就要中考了,许多人都有些惧怕,都会发出“黑色六月”之感叹。可是姑姑觉得,中考是神圣的、庄严的。记住!以一颗平常心去完成这次作业。当然,不能粗心大意!去吧,我亲爱的孩子!勇敢地去亲历中考。用你年轻的心,去享受公平竞争的权利,去体会成功的快乐!

孩子,你要知道: 不是每一道江流都能如海,不流动的便成了死湖;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成树,不生长的便成了空壳!生命中不是永远的快乐,也不是永远的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伴相生的, 好比水道要经过不同的两岸,树木要经过常变的四时。在快乐中我们要感谢这个过程,在痛苦中我们也要感谢这段人生。快乐固然兴奋,苦痛又何尝不美丽?生命中因为有了云翳,才有了五彩斑斓的色彩。姑姑爱你,疼你,更相信你!无论何时何地你都是我的宝贝侄女!

让我们一起走过这艰难、奋斗的一百天。

爱你的妈妈

2022劳动争议答辩状 篇17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恳请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建立起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延伸,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但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特此发出这封公开信,目的是倡导全体学生及家长树立正确的安全观,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为此,学校向您提出如下倡议:

1、配合老师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到了路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途中不准扒乘行驶中的车辆;同时要规范您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车辆,严禁乘坐无牌照、车况差、无保险、货运车、报废车、超载车辆等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乘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开门时要仔细观察右后方是否有电动车等车辆,确保安全后再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要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走斑马线穿越公路。您驾乘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持有驾驶证,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机动车,严禁自己的孩子驾驶,保障您的孩子的安全。

4、驾驶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骑车时集中精力,严禁打电话,严禁听耳机,注意避让行人及车辆。

5、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听音乐或追逐打闹。穿越公路不要跨越护栏,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6、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

7.在孩子面前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无证、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载人,驾乘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遇有各类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危害学生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并及时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

尊敬的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一生,也维系着您一家的幸福。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及时督促您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请您带领您的孩子认真阅读、学习以上内容,确保孩子的各项安全,让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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