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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协议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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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是指,地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当地的环境保护职责时所要承担的后果。本文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责任协议书,仅供参考。

环保责任协议书3篇
环保责任协议书篇一:

总包方:

分包方:

根据国家、陕西省有关环保法规、标准及中建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就本工程有关环保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环保管理目标

1、 陕西省环保优秀项目。

2、 西安市创国卫优秀项目。

3、 中建股份环保优秀项目。

第二条:工程项目环保管理指标

1、 施工扬尘达到陕西省文明工地标准。

2、 现场及生活废弃物实行分类整理,分类率达到100﹪。

3、 不排放没有经沉淀的污水,污水沉淀率达到100﹪

4、 节水节电。

5、 不制造声、光、气体污染,

6、 不制造垃圾,不污染公路及公共设施。

第三条:双方职责

1、 总包方责任

环保管理工作

1 ⑴、 总包方负责制定项目环保计划,成立项目环保保证体系,全面领导项目

⑵、 总包方负责环保责任区域划分,并提出废弃物、噪声、扬尘、污水处理等控制措施、处理办法。

⑶、 总包方负责项目环保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指令。对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有罚款权力。

⑷、 总包方负责召开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会议,对环保相关工作进行对外协调工作。

2、 分包方职责

⑴、 分包方成立文明施工、环保领导小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保工作规定。 ⑵、 接受陕西省级、西安市环保、城管及上级部门的环境监查。产生后果的承担其经济及法规责任。

⑶、 生活、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各自承担本生活区、施工区的施工扬尘、噪声、水污染以及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及清运工作,负责本施工范围内的施工车辆清洗工作。做好环保工作的日检,检查记录存档备案备查。

⑷、 分包方负责制定本责任区域的环保工作管理办法,并保证该办法的落实,达到陕西省、西安市环保的有关标准。

⑸、 分包方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工作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⑹、 分包方服从总包方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参加每周的环保工作联

合检查,并按要求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条:责任划分

因不执行或不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而造成环境管理目标不能实现,由违章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五条.分包方不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分包方职责组织施工,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总包方有权加罚分包方。

第六条.本协议规定内容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之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终止后即告终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分包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 分包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环保责任协议书篇二:

分包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止法》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本市第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的环保方针,明确总包、与分包双方的环保责任,确保施工工地及周边的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环境保护责任管理协议书。

一、 总包的环境保护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工程特点对分包提出环保管理要求并监督实施。

2、

3、 监督落实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情况。 总包定期、不定期的组织环保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中的不利于环保的因素。当施工与环保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从环保。

二、 分包的环境保护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保护好施工 工地及周边的环境。

2、

3、 施工工地必须达到国家及本市规定的环保标准。 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栏,要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4、 必须使用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进行分离,及时进行往外清运。严禁堆放过多。

5、 生活区派专人进行管理,卫生要有专人进行打扫,严禁到处堆放垃圾,员工宿舍每天都要保持清洁。

6、 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

7、

分包如有违反以上环境条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盛嘉苑项目

总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环保责任协议书篇三:

甲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一公司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1、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标准及政府令的要求,并组织全体工人进行环保知识学习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封闭垃圾站,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不能混放。隔油池、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并保留清掏记录。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对噪音大的机械进行封闭使用(如:电锯、电刨、搅拌机棚、地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控制人为噪音,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干扰。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洒水降尘。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搅拌机要设置喷淋降尘装置。土方、沙子集中堆放并及时覆盖防止扬尘。四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准土方回填及土方转运。

4、施工现场应当有专人负责保洁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5、施工料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位置存放。存放油料必须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6、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不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必须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7、建筑物内外的建筑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洒。

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9、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事故。

10、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11、乙方未按上述要求造成的恶劣后果,出现罚款,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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