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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消防管理制度(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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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精选22篇)

二、变电室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三、变电室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

四、各岗位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五、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六、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井下炸药库安全管理,预防炸药库火灾爆炸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xx公司井下炸药库、发放站。

3 职责与分工

安监处:检查、督促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

直属仓库:落实消防设施的配备,确保炸药库消防设施的完好。

4 要求

4.1火工品库的'消防工应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对从事操作、保管、警卫工作人员,必须经训练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准工作。

4.2火工品库除火工品管理人员和仓管人员,其他任何人员严禁进入。

4.3火工品入库专人检查,带有打火机等隐患物品严禁入库。

4.4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为确保爆炸物品储存的安全,必须根据各种爆炸物品的性能,分类专库储存。

4.5库内不准使用铁制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用火。

4.6井下炸药库应备有储存足够水量的防冻池或消防用水管道.,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更换。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

5.2《爆破安全规程》。

6 相关记录

6.1《火工品出入库表》。

6.2《炸药库专项检查表》。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熟悉工作区域内供电系统,操作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电氧焊时必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操作。

第三条 巡回监视电器设备运行状况,出现有火花、发热、冒烟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主管部门;硐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可能引起火灾的一切物品。

第四条 井下使用的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等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部份严禁在井下存放;严禁将乘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第五条 出现火险时,应立即利用最近的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和主管部门;电器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六条 加强消防知识、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消防意识和自身素质;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4

1、凡须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以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环科、保卫科到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生炉许可证”,方可生炉使用。

2、未领“生炉许可证”的单位,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气体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筒内积灰。

6、当取暖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岗。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厂区施工的“三队”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5

一、网吧消防管理制度

1、网吧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网吧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网吧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店面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网吧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网吧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网吧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门配置消防义务组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报。

2、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3、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汇报(书

面材料)。

4、安全部每周定期对全场进行消防检查,主要检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险隐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检查记录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检查报告,每月呈报店经理和总部相关部门。

6、安全部须有专人负责政府消防安全检查部门对商场的.安全检查的准备、问题的整改等事宜。

7、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和上报店经理;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8、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用电设备,执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并根据需要,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等新技术来加强商场的预防、灭火功能。

9、检查防火档案、灭火作战计划、季度消防演习报告等,负责消防的安全员对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10、检查消防工作定期总结、评比、奖惩情况,特别是对事故信息的分享,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定期、不间断在进行。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6

⑴消防(防火)设施:

①必须在洞外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经常保持不小于200m3储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压;

②设置灭火器等灭火设备或设施,并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⑵洞内火源管理:

①必须严格执行“严禁烟火进入隧道”的安全规定,作业人员进洞前,必须经洞口值班人员检查,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入洞;

②洞内严禁使用灯泡和电炉等,不得从事电、气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风机房等洞口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运输车辆要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防止排放尾气带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种油类,废油及时运出洞外;

②加强油料运输管理,严禁在瓦斯隧道洞内及洞口附近发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现象,留下安全隐患。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一)、职责

1.各加气站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站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2.本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应建立消防安全小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加气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① 根据站内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② 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③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④ 根据加气站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⑤ 加气站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值班由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三)、消防安全教育

加气站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四)、电源安全管理

1.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场站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3.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

加气站内电器设备的周围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场站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4.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提前向加气站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6.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储存作业管理

1.加气站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站内严禁使用热工,如因工作需要动用热工作业时,应按热工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2.场站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场站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3.进入场站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停放和修理。

4.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加气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气站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

加气站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加气站按有关规定处理。

3.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4.每月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根据公司实际,加气站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七)、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加气站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站内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加气站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3.加气站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4.明确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5.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6.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7.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8.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9.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10.其它有关情况。

(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保护现场: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场站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2.调查:由生产与安全管理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3.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是消防重点部位,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到岗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检,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上。

4、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处理。对确认为误报的要及时将系统复位;对确认为火警的,要立即启动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应急程序处置。

5、值班人员严禁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

7、控制室内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外来人员参观学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进入后严禁乱动各种设备;厂家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工作。

8、控制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其它杂物。

二、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1、按班次要求,准时到岗,到岗后逐项交接。

2、交接项目: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上各班次发生的报警点、故障点及处理情况;有无重大设备故障;交接设备操作情况;备品交接情况;各项通知及其他情况。

3、交接班过程中,交接双方要逐项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纪录并签字,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2、保障校内的灭火设施的。检查、设备完好率100%,并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并学生使用,防止火灾事故。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关好门窗,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

8、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检查,如安全隐患,要整改、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9

1、自觉遵守执行司法部及保卫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圆满完成上班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中控室是司法部保卫处的重要部门,所有工作要对安全保卫主管领导负责,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室参观。

3、中控室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经消防机关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工作中集中精力、头脑清醒、反映敏捷、快速认真的确认和处理每个报警。

4、在值班期间,中控室必须保证有人值班,如果擅自离开岗位,按脱岗处理。同他人调换班次要双方协商,经领班同意并改写排班表后,才有效,否则出现一切问题,均由原表人员承担。

5、在特殊情况下,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6、值班人员接到保卫处通知时,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重要事情要在值班日志准确记录。

7、中控室严禁烟火,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办私事,用餐时,值班人员要轮换就餐,不准脱岗、串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准睡觉、洗澡、看报纸、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中控室电话为接、报警专用电话,除工作外不作它用,严禁打声讯电话。值班时精神集中,认真观察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按操作规程操作。

10、 交接班时,两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交接记录,并将班内发生设备故障,隐患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修理。

11、 不准在控制台用餐,饮水。并保证中控室内清洁,控制台干净整洁。

12、 掌握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理程序,发生火灾要尽快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常有效的进行扑救及人员疏散,并直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不准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

13、 熟悉本楼建筑结构、布局和重点部位的位置,检查报警要迅速准确,不能凭经验办事。工作期间严格遵守中控室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如实填写中控室工作日志及工作记录。

14、 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因责任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违反保卫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根据情况接受保卫部门的处理。

15、 随时掌握中控室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积极配合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修理、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时刻维护各种设施正常运转。保管好室内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6、 严禁擅离职守,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做到专人巡视,检查和操作,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跟踪、录像,同时应立即上报。

17、 建立建全单位的防火档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重点部位设备定人、定时、定点管理。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一.火警应变措施

请紧记为阁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应变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现场之最高指挥官,抵达现场后负责统筹整个大厦的灭火工作;

三.消防责任人

请确认贵单位消防责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请依照消防负责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动报警器

本大厦之手动报警器,均附有清楚标志,并装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标志。手动报警器一经按动,该层警钟即会响号,并联动上一层及下一层响号,兼且通知大厦消防控制中心,除紧急情况外,请勿随便使用。

五.紧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设有灯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烟门

经特别构造之防烟门,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烟门切忌打开。

七.在紧急情况下疏散时,请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

大厦及其消防安全系统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八.防火卷闸

能更有效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当发生火警时,防火卷闸能自动在秒后完全关闭。

九.大厦消防紧急广播系统

本大厦包括每层楼均设有消防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将会利用广播系统播放有关消息和指示(内容详见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员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利用该系统作其他宣布。

十.防火演习

本大厦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防火演习,如有演习将以书面通知或经公共广播系统广播有关演习消息,以求得各业户的积极配合。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2.4 isbn7-5011-4297-1 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 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 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 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 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 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 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 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任务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 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逐级防火责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4组织制定、修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公司第三防火责任人(公司安委会防火组组长或者消防管理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职责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 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 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 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 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 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1严格遵守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4积极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模范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7.1.5敢于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有显著成绩者;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1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6未落实本部门消防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者;拒绝或阻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19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装置(损坏器材还要照价赔偿)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3未经防火管理部同意或未办理动火、用电手续,私自动火、用电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既处罚负责管理单位又处罚施工单位和当事人;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6有重大火灾隐患,对防火管理部下达“不符合报告”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 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 解释。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第二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在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四条 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第五条 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有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第六条 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第七条 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 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报上级主管领导批示后,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 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

二、对本站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

1、对下列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改正:

在站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着装不符合防静电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讯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的;

机动车辆及人员进入罐区和危险区的;

违章动用明火、用电和电气焊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站长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 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 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气站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

三、重大火灾隐患

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液化气站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或报上级负责人审批后)停产停业改正,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共财产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安全责任。

二、物业管理中心全体干部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灭火工作的义务。普及消防知识,加强全体职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订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报警电话:119。

三、保障管辖区域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消防主管单位汇报。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防火安全。

四、教学楼、办公楼等安全通道标志能正常显示,在楼道内不得堆放物品、保证楼道畅通。装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区域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六、严格执行人走断电关水。所有员工应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离开房间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灯、电水壶等电器设备的电源。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员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高度警惕,及时检查安全隐患,发现火情能处置则要当机立断处置。必须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常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

九、教工二楼消防值班员要定期张贴通知,清理楼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饭后要认真检查楼道灶具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解决,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发现着火时应及时扑救,立即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情况。发生火灾时,积极组织员工扑救,协助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查清火灾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体和个人的各种评优活动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制,由于工作责任及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事故或重大火灾险情的,本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和个人应酌情予以处罚。

十四、每年定期对干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管理员负责对新招聘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十五、凡是辖区内任何单位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前,动火单位必须持证明到公安处办理动火证,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一、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二、检查的部位:。

三、检查内容: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建立事故档案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新职工岗前培训教育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电气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运转情况。

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电等管理情况。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检查完毕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月度安全检查表》,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签字,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对防火检查中存在的火灾隐患或问题给予积极组织整改和落实,并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执行,以确保站内的消防安全。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为了预防火灾与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公司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4.2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4.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消防工作。

4.4公司在员工岗前培训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5火灾事故预防

4.5.1按单位、部门划分消防责任区,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

4.5.2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5.3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4.5.4必须落实灭火器报废处理,超过使用期限的灭火器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5.5建立灭火器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4.5.6消防设施器材日常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负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

4.5.7针对企业特点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5.8厂内设置禁火区,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动火作业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5.9进入禁火区的车辆必须佩戴防火装置,运载危化品的车辆进入禁火区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5.10厂区应加装防雷设施,并进行防雷检测,避免雷电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1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装卸、换装、清扫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5.12加强易燃液体、液化气体和燃气设备的管理与监督、监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5.13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按标准配置生产作业区域和储存区域的用电设备和用电器具,生产设备应加装消除静电的.设施和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电火花引发意外火灾事故。

4.5.1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6根据企业条件成立义务消防队

4.6.1义务消防队应在企业突发意外火灾事故时及时进行扑救,避免和减少火灾损失。

4.6.2义务消防人员应熟悉企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4.6.3每天保证都有公司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加强夜间值班的巡回检查。

4.6.4加强对厂内禁火作业区、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储罐区)和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警戒和巡回检查。

4.7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1公司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4.7.2按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演练。

4.7.3当公司人员调整、作业场所调整后,应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8如果发生火灾,火灾初期应积极自救和组织人员撤离,同时报告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报警和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

4.9消防工作应纳入《安全目标责任书》,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一、凡在站内直接或间接使用明火施工作业,均应到经本单位安全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上一级负责人)审批,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办证而擅自动火的,有关人员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应人员实施处罚。

二、动火作业时,现场应有人监护,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三、液化气站电气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液化气站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四、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配电室的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七、电气设备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线的检查和测试。

八、发现电气设备老化和线路供电不畅等故障,由加油(气)站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报废。

九、做好电气运行的检查测试,并作记录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

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检查测试及维修保养制度

一、液化气站应根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设备、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实行统一负责检查、测试和维修保养。

二、对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应每12个月由专业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维修,对报警探头清洗一次,系统值班人员对系统功能至少每班进行2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有灭火器材应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掌握各类灭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强制报废。

四、灭火器材不应被挪作它用,应摆放稳固,没有埋压。应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五、应保持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六、灭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应当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一、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液化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三、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四、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五、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六、液化气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每一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库。井上消防库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并有轨道与井口运输系统连接;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5、每个消防材料库要备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龙带、胶管、密闭木板、黄泥、石灰、砖、砂子、锨、编织袋、铁丝、铁钉、风幛、木锯、斧子等,具体规格、数量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3、表4,由矿安全办公会根据各矿实际确定。

6、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种类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2执行。

7、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

8、消防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置及水量、水压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9、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11、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和未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过的要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为加强王家岭煤矿井下防灭火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杜绝井下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1.井下消防材料库、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油脂库(或临时存放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各队材料库、皮带机头、移变、泵站、局扇附近的巷道中必须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安设位置醒目;

3.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4.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

5.各队要设专人每月对所有的.干粉灭火器进行压力表、保险塞、压把、喷射软管进行检查,并将灭火器摇晃数次,防止筒内的粉末受潮沉淀结块,并做好记录。

二、井下消防器材配置要求

1.配置要求

沙:粉末细沙、干燥

沙箱:1000mm×600mm×600mm(长×宽×高)、装沙量不得低于0.3m

沙袋:15袋

消防锹:2把

消防桶:2个

灭火器:2个(灭火器型号根据实际需要制定)

灭火器要求离地面不得低于150mm,高不得超过1500mm

2.井下消防器材安设要求

序号

消防器材设置地点

配置类型及数量

摆放位置

1

综采工作面

机头、机尾各配置1套

机头、机尾第一硐室

2

掘进工作面

1套

距迎头40-50m

3

井下爆破材料发放硐室

1套

进风侧通道口

4

油脂库

1套

进风侧

5

机电设备硐室

1套

进风侧

6

各队材料库

1套

进风侧

7

局扇

干粉灭火器2个

局扇后3米处煤帮上

8

检修硐室

1套

进风侧

9

采煤机、综掘机、铲车、胶轮车等所有车辆

干粉灭火器2个

车上

10

皮带机头

1套

机头左侧煤壁

11

移变、泵站

1套

进风侧

12

变电所

2套

进风侧

三、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王家岭煤矿

二xx年二月十九日

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篇22

为规范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能够积极应对和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火灾事故救援工作,保证消防应急救援的及时和可靠,防止火灾事故扩大或恶化,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3.1为加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组员:总工程师、经营经理、安全生产部、技术质量部、物资供应部、经营预算部、财务部、办公室等部室人员。

3.2.1根据火灾事故及险情性质,下达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命令,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2.2指挥事发项目相关单位的协调、联系及配合,负责落实和完成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

3.2.4组织或联系有关部室、专家对事发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现场火灾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3.2.6做好稳定施工作业人员情绪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2.7适时将火灾事故概况、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上级部室汇报,通报所属各单位和向外界公布。

3.2.8组织应急救援过程及结果的评估,制定复工方案。

3.3下设通信联络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物资供应组、消防保安组、医疗救护组。

负责收集、分析和传递火灾现场信息,确保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以及外部联系畅通;

负责组织对火灾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

维护现场通信系统的畅通;负责对外界的信息发布和报道;火灾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告。

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火灾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指导火灾应急方案和措施的实施及完善;

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技术资料;

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结果的评估及复工方案。

实施抢险救援应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员抢救、工程抢险、事态控制、清理事故现场和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抢险救援现场的安全防护,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发生;

抢险救援结束后,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保证现场救援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在事发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

负责与外部医疗、公安、救援等机构的联系协调,在专业医护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护理;

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现场人员稳定工作。

4.1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终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经常检查、督促,不断改进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机构内部各成员的分工、职责、工作范围,以及在应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项。

4.2.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全方位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落实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遇险人员,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响。

4.3.2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的要求进行编制。

4.3.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进行一次火灾应急救援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灾事故发生或演习后及时进行评审,对预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补充,使其不断完善。

4.3.6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并进行备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险源工程的项目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4.5建立预警支持系统。公司、工程项目部在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利用监测技术、预警装置、各工程调度值班固定电话或各级负责人员移动电话,建立相关技术、通讯支持平台,保证预警准确,反应灵敏。

4.6.1火灾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就近及时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上报公司。现场人员要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不能盲目或在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实施救援。

4.6.2公司领导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情况来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需上级单位帮助救援的,要向上级单位报告事故并请求支援。

4.6.3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应急措施,现场处置人员要严格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现场救护。

4.6.4发生火灾事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命令,积极采取措施,有序地组织现场人员安全撤退。

4.6.5现场救护人员遇到遇险人员时要坚持“先活后死、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救护原则进行。

4.7.1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务院75号令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劳动部的现行有关规定、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则由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分类统计。

填写统计报表分为:本企业职工、非本企业人员和分包单位人员。

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准确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及时上报公司。

5.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xx)

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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