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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28篇)

   来源:文书咖    阅读: 1.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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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那是一个下着暴风雨的夜晚,一个名叫迪克的小猎犬与一个盲童阿炯都被从各自的家赶了出去。迪克虽是猎犬,可外貌是在说不过去;阿炯是盲童,所以也被后母遗弃了,他决定找回亲生妈妈,阿炯拄着盲棍在泥泞的路上走着,一不小心滑了一跤,盲棍也飞了,他怎么摸也摸不到,这时,迪克从大树下帮他捡回了盲棍,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28篇)

阿炯发高烧了,迪克想尽办法找来一位刚下班的护士,为他看病;他们分享仅有的一点饭菜……他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阿炯的亲生妈妈,友谊也更深了。

故事令人深思:人和狗都能有那么深的情谊,何况感情丰富人与人呢?

爸爸是老师,一天,他刚把我送到家就接到电话:学生打架。事后才知道,这两个学生曾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个人绊倒了另一人,所以就爆发了可笑的战争,难道世上最纯真的同学情还经不起那轻轻的一绊吗?难道友谊真的就那么不堪一击吗?我们的友谊还算什么呢?就算破镜重圆后也会留下一道永远抹不去的裂纹,同学之情在这一架中消失殆尽了,可是我们平常做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朋友的帮忙。下课时,我和同学都是本着玩的心态在打闹,后来就开始你踹我一脚,我还你一个耳光,真正的战争也开始了,如果我们都互相宽容、互相理解,还会出现打架之事吗?

阿炯和迪克是我们的老师,他们给我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课。同学们,珍惜朋友吧,不要等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我们一起走,迪克》!

谁说丑狗就可以随便欺辱了?谁说丑狗就没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这样一只丑狗。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们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我们不就是那个软弱的阿炯吗,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条忠诚的狗,每分每秒都保护着我们,生怕我们受一丁点伤。几乎干家务活,都是爸爸妈妈干的吧。而我们呢,就是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在电脑桌上玩玩电脑,看看书。也许想要帮爸爸妈妈干活的人,也不会多吧。

这个世界上,也许长得丑的,美的只有几个。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长得美的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长得丑的呢,也许长得美的心灵不美好,也许长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就比如说迪克吧,他虽然长得丑,可是,他对主人却忠心耿耿

我还是这一句话: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它虽然外表丑陋,但是它那颗忠诚的心,永远是最高尚的。它就是你——小迪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由于长相不好看,而被主人遗弃,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野狗的生活。可是对于令其他狗羡慕的不拘束生活却令这只狗厌烦,于是,他帮助了盲人阿炯,并顺利地当上了阿炯的导盲犬,阿炯给这只狗取名叫迪克。当阿炯失业时,迪克带着阿炯逃到了昆明,准备找阿炯的阿妈。再没找到阿妈之前,阿炯只好卖艺乞讨,并被一位酷似阿妈的好心阿姨收留在家。当阿炯的才艺被发现时,他一举成名,可是第一场演出却因迪克的丑陋毁了整场戏。因此,戏团找了一只马戏团的狗来代替迪克,并把真迪克关到了笼子里。当阿炯知道真相——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自己的阿妈时,忍受着打击,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认为,人,不能以貌取人,就更不能以貌取狗。有句俗话叫做:狗不嫌家贫。可是为什么只是因为狗的相貌不好看就遗弃它呢?江苏省有一位老奶奶,因为自己的狗狗长相丑陋而准备遗弃。可谁知,有一次老奶奶家里来了一只黄鼠狼,准备把二十多只鸡都要死。正巧被那只遗弃的狗瞧见,竟不顾被咬得遍体鳞伤的危险,去保护老奶奶家的鸡。既然是被主人遗弃的丑狗,它也有一颗忠诚的心,他并不需要主人给它多好的待遇,只希望主人能够信任它。但是有些人呢?他们只看重狗的品种与外貌,殊不知有狗有一颗忠诚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外表再华丽又能怎样呢?如果华丽的外表下有一科丑陋的心,那么,无论它的外表装饰得再华丽也无济于事。可是,有些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把丑狗狗扔掉,杀死,甚至把它们吃掉,只是因为它们的外表,这些狗狗就被定了死罪。人们为什么光看它们的外表,而不看它们的内心呢?

我也曾经看到过很丑的流浪狗,但我看它的眼神只有爱怜与怜悯,没有一丝的厌恶,我经常会自己带一些吃的,喂给那些可怜的流浪狗。因为我知道,如果我是那只狗,我也希望会有某位善良的小孩子给我一点吃的。它只是外表丑陋,可是它的内心并不丑陋,反而很纯真与忠诚。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怎样,就可以断定他的将来,人品以及他内心的那份忠诚。

我再次想告诉我的同胞们:请不要以貌取人好吗?因为外表不一定与内心相同呵。正如当时孙权不用庞统,以貌取人,却白白丢失了一个人才。所以,看一个人,要看他的心灵,不要看他的外表,不要以貌取人,心灵美,才是最美。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语文老师告诉我们沈石溪又出新书了。带着一份期待,一份兴奋,我买下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完全沉浸在了书中。

这本是主要讲了一个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个盲少年从丽江去春城昆明找妈妈的故事。在桥洞里,小主人阿炯发烧了,迪克为了救小主人被五个人当活靶子来挣钱,为给小主人治病。后来阿炯在红蕾剧场一曲成名,但因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狮狗所代替,被绑在笼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这样,就在一天晚上,他解开迪克,又继续了他们的流浪生活……

这是一个人与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间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难中互相帮助,互相给予。因为他们都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难道我们人不应该做的更好吗?

合上书,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父母,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妈妈把我们养大,有时候总觉得这是爸爸妈妈应该做的,有时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还要和爸爸妈妈吵闹。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难过。应该怀着感恩的心对待爸妈的付出,应该理解爸妈,应该回报爸妈。

我们不仅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对待父母,还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有困难,别人帮助,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句鼓励的话语,我们都要永记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业时,别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块橡皮,一张稿纸用,这虽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记在心里,感激别人的帮助。

走在大街上,帮老人过马路,坐公交车,给老人让座,这都是给别人的一点点帮助,也是爱的传递。

学会感恩,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学会感恩,幸福别人,快乐自己。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吹在我的脸上,我依然陶醉在红瓦黑瓦这本美好的小说里。它让我懂得的是道义的力量、智慧的力量与美感的力量,这些都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这是曹文轩先生的一篇长篇小说,以林冰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经历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经历。全书情节起落跌启、震撼人心,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

“本应由主胡演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楚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停住了望乐队……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像这种情景我也有过。

那次,我参加了艺术比赛,有好几个人,我们轮流弹一首歌的一小部分,给每个人都减少一下沉重的负担。其实就那么一小部分我已经是倒背如流了,但,我那紧张的心情还是会迫使我练琵琶的心情

到了参加比赛的那天了,我看见台下人头攒动,我心里慌得可怜。我一直在鼓励着自已:范思哲,你不要怕,你准备得那么好肯定不会有问题的,加油!到我来弹奏了,老天可真是有些欺负人,我弹了一半,却记不清楚后面应该弹什么,我尴尬地停住了,望了望台下的观众,他们有的在偷笑,有的吃惊地看着我,还有的在窃窃私语。正当琵琶老师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我旁边的伙伴却把她的琵琶弹响了,她把每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我想陷在泥沼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随着音乐跟了下去。啊Y时,我的心灵像打开的匣子一样,是那么痛快舒服,哈哈`亏了那个好伙伴,把我的尴尬给消灭了,心里充满欢快。之后,我弹琵琶无论如此都有一种愉悦、愉快感,都会有一种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快乐。

感谢曹文轩,让我知道别人帮助我的重要性是多么之大;感谢曹文轩,让朋友把我当时的尴尬给消灭了;感谢曹文轩,让我明白友谊是多么的重要。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樱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这是泰戈尔的一句诗。常常的,泰戈尔的诗让我感动。他有一个水晶般的心,那是儿童才有的纯净的心,那是慈父才有的宽厚的心,那是恋人才有的热烈的心,那是英雄才有的坚毅的心。他的文字是那么清新动人,好像雨后路边的槐花,清甜温馨。

您的阳光对着我的心头的冬天微笑,

从来不怀疑它的春天的花朵。

——泰戈尔《飞鸟集》

鸟儿愿为一朵云。

云儿愿为一只鸟。

——泰戈尔《飞鸟集》

我的昼间之花,落下它那被遗忘的花瓣。

在黄昏中,这花成熟为一颗记忆的金果。

——泰戈尔《飞鸟集》

小花问道:“我要怎样地对你唱,怎样地崇拜你呢?太阳呀?”

太阳答道:“只要用你的纯洁的素朴的沉默。”

——泰戈尔《飞鸟集》

这寡独的黄昏,幕着雾与雨,

我在我的心的孤寂里,感觉到它的叹息。

——泰戈尔《飞鸟集》

……

多么美!

我爱他的文字,更爱他的文意。

他思索爱,母亲之爱,情人之爱,自然之爱。

“世界对着它的爱人,把它浩翰的面具揭下了。

它变小了,小如一首歌,小如一回永恒的接吻。 ”

即使是世界,在爱的面前也愿谦卑,愿投入那无涯无际的热吻中去。在泰戈尔的诗歌里,爱仿佛是一片海洋,在其中,就想把自己湮没,在爱的柔波里徜徉。在泰戈尔的诗歌里,爱仿佛是黄昏的余晖,金黄,温暖,柔和,就那么轻轻柔柔地泻下来,把整个世界环抱。

泰戈尔毫不吝啬地运用了大量的比喻修辞来赞美爱情的美好与伟大。在泰戈尔眼中,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他的诗就是爱,他的爱就是诗。他细腻而温婉,含蓄而热烈。真挚地,不断摩挲我的心,在我的耳边呢呐。他让天空和大海对话,让鸟儿和云对话,让花儿和太阳对话……总之,在泰戈尔的诗里,世界是人性化的,自然也是人性化的,万物都有它们自己的生长与思考;而他只是为它们的人性化整理思想碎片而已。而这,便也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冰心、席慕容等作家受到泰戈尔的影响,写出泰戈尔般细腻柔糯如水的文字,润泽了无数读者的心。我爱着这样的文字,爱着这样的文字里清新温暖的心灵。而我也坚信,唯有这样的心灵,才能真正听见人生的诗韵,也唯有这样的心灵,不至于抱怨,不至于浪掷青春。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通过对于宇宙状态、规律的探索,解答很多心中的疑惑。与此同时,也增加新的疑问,比如:宇宙的多样性意味着什么?作为物质的人,看似无序的反应和多样性里面,有没有可以从物理方面找到的解释?人的思维,如何从物理(或者化学)的规律去解释?等等。因为这些疑问,有了看一看纯物理理论方面书的想法,《时间简史》作为这方面比较不错的科普读物,被列入了阅读名单。

和认识、经历、思维方面的变化有关,现在看这样一本比较理论的书,发现了很多乐趣,也多了很多不同角度的启发。一方面,明确了很多之前似懂非懂的概念和定义,受益匪浅;另一方面,通过不同的概念,去联系很多实际遇到的事物,找到很多共有的规律,或者至少增加了理解的能力,这个方面的思维变化,对于眼界的提升,难以言表。

总结了一些收获,不一定全是《时间简史》里面,也混合一些其他关于宇宙的认识,整体看看,有些是成品,更多应该是半成品:

宇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定义是无限可能性的集合体。

因此,变化(或者运动),是宇宙的根本特征。所以静止,只是事物的表象或者是与时间结合之后在一个时间点(或者时间段)上的相对产物。

宇宙的范围实在过于广阔,微观和宏观的差异无以概括(不同的时空范围,有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那么,真正根本的宇宙定律,它就是不存在的(这个不存在是对于人来说的,也就是对于人的硬件大脑来说,人现有的脑细胞数量无法运算和破解这些问题,作为人,是存在上限的,这个上限,可能离宇宙这个级别,很远)。

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多样性相对于宇宙,应该是渺小和简单的),探索宇宙的根本,应该放在自身上,放在自身探索和认识的态度上: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这也许是人,唯一能做的。对于人类所有的认识,一定在一个前提或者范围内的,超出这个前提或者范围,认识将失效。

人,是宇宙多样性的一个体现,可能只是宇宙多样性中的一粒尘埃,所以,在另一个‘眼界’上(物理时空范畴),一定可以找到人与人之间不同的原因,和人的思维和行为的规律。

宇宙的力量,除了用‘神’,实在难以用其他语言来表达。不过这个‘神’,也是分级的,如果以星球为界,往宏观(太阳系、银河系、星系团等等)或者微观(细胞、分子、原子、电子、中微子、夸克等等),都是升级的过程。人在一些层面(星球?),已经很接近‘神’了。

人、事物和力量,都是客观存在的。只是从人的角度去看(或者说是人的局限)的时候,开放的、正向的、敬畏的态度是关键。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平和面对,面对人、事物和力量,面对未知和不能掌控,面对规律。

也许,人的存在价值,就是去接近和感受‘神’的存在吧。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前几天,看到同事读这本书介绍说非常好,自己也找来认真读了一下,读完后,自己受到了强烈的震撼,“那些整天逼着孩子学习的父母缺少的正是对孩子的信心。那些对孩子‘推着、压着、吵着、骂着’的父母,恰恰是缺少对孩子的自信。”

爱孩子,这是千千万万父母都有的情感。但是,如果他们只知道爱我们,任何事都听我们的,如此的袒护,对我们并没有太多的好处,这反而是对我们有所不利呀!我们的父母应当懂得教育自己的子女。

仔细思量自己的教学,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当学生学得不如我所预期的那样好的时候,我自己首先失去信心,并在言语和行动中表露出来,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产生我就不是这块料的想法,让自信的大厦从此坍塌。

其实我们也看到在教学中对孩子说:“有进步”、“还可以做得更好”、“不要泄气,再努一把力就会成功!”、“我真为你骄傲!”、“没关系,失败是成功之母”……等积极有进步的言语暗示时,孩子就会兴高采烈,喜悦洋溢在脸上,更加努力地去做到最好;但很多时候我们也会脱口而出:“我已经讲了很多遍啦,怎么还不会呀”、“怎么讲,你也不会明白的”、“算啦,就这样吧”、“怎么这么笨啊”,对孩子的过失,做不到宽容和理解,一味的表示不满,品头论足、求全责备,给孩子带来过多的负面信息。看到沮丧写在孩子的脸上的时候,我们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言语和指责对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负担;没有深思过这样的行为会不会让孩子丧失自信。

对孩子来说,有没有天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兴趣,有没有自信。看着孩子对学习失去了信心,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自己的教学:是不是为教书而教书;是不是应该多学习一些教学的艺术,像卢勤那样爱孩子,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懂得孩子,让孩子生活在“你能行”的环境中,让孩子慢慢地由消极变为积极,将“你能行”变成“我能行”。让孩子体验到成功的感觉,建立自信,重塑理想之殿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魔鬼就在细节中”,这句话我也知道,小事确实比天大——尽管我们并不知道天有多大。现代社会里,工业化、商业化、信息化,要多大有多大,要多复杂有多复杂。我们从哪儿入手,从哪儿做起?如何把我们从传统的农业社会推进到现代社会?国民素质和制度安排,哪一个更重要?本书给我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我只对抽象的文字敏感,算是只看了“半”本书。但收获一点也不比别的书少。篇幅短小的文字凝聚了作者的心血和功力。

作者看西方,说中国,我们的差距其实是社会阶段的差距,是国民素质和制度安排的差距。

小事,很多时候是习惯。我们农业社会里其实不是什么“精耕细作”,而绝对是“粗放式”的。早收割一天与晚收割一天没什么不同,“深耕一寸”也并不等于“上粪”。所以,“差不多”和“将就”成了我们的习惯,马马虎虎是我们的第二天性。而大工业化要求精确,要准确无误,“钉是钉,卯是卯”。因为,“差之毫厘”就要“谬以千里”,这一点都不是夸张。

在农业社会,我们虽不是小国寡民,但也几乎“老死不相往来”。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注定了我们以“万事不求人”为荣。而在商业社会,分工与交换是最基本的生产方式,也是生存方式。“商业”就是要以“商”为业,如何与他人相处就成了我们的时代难题。(民主就是协商的结果,正如易中天所说的,我们没有协商的传统,民主就难了。)我们的道德,仁爱是有等级的,只是自己集团的道德,对集团之外的,则不用讲道德。所以我们有私德,没公德,遗笑全球。

也说说身边的小事吧。

其一,这几天监考,发现有几十个学生要到我们考试这个教师上自习,而我们在考试,怅然而归。我以前也有许多次这样的经历:兴致勃勃地去学习,跑了好几个教室,都被占用,“沮丧之中包含了大量的愤怒”,学习的激情早就烟消云散了。8年前我在北大,就看到他们每一栋教学楼的门前都有教室占用情况分布表,标得清清楚楚,学生一目了然,而后选择自习的地点。教室占用情况分布表如有变化,会醒目地标注,以提醒使用者。而我们,就差这么一小步,就谬以万里了。

如果我早知道此王力是彼王力,我或许就不看这本书了。我对策划人的印象实在是太坏,他们就是中国人“小智小慧”的代表,总是把损招当作“创意”,使“不要脸”大行其道,把我们残存的信任摧残殆尽。

如今,中国策划人的鼻祖让我刮目相看。但愿他能改变我们的“策划之道”。

还是阿忆说得好:“绝不气馁,在未来的岁月中,一边做着合理的小事一边耐心地等待。”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上一星期,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非常有趣,我现在有六本,其中最喜欢的就是《颠倒沙漏》。

小主人翁叫杨歌,他有一个爸爸,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可是他的爸爸非常聪明。为他发明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早上刚起床,小主人翁杨歌发现自己飘到了天花板上,其他的物品也飘到了空中。他迅速地去找他的爸爸,刚把爸爸放进口袋里,“当!当!”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他也摔了一下。他知道又是他的“淘气”的爸爸捣的鬼。

在妈妈的催促下,他刚想吃早饭,却发现客厅里一切乱了套。鸟在水中游,鱼在天上飞……过了几分钟全部东西都掉了下来,摔坏了!

原来这就是他爸爸发明的“颠倒沙漏”,只要在颠倒沙漏下面的小屏幕上写上要颠倒的东西,把它反过来,就颠倒了。

小杨歌拿着沙漏上了学校,他想让同学们见识一下这个奇迹的发生。数学小测验课上,他考了零分,老师正准备批评他,他赶紧在沙漏上写上了“数学老师”。马上,数学老师就开始表扬他,反倒批评了考满分的同学……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有他一个人偷偷地乐。

突然有一天,沙漏被科学狂人猴子抢走了。世界开始颠倒了,恐龙复活了,老人变成了婴儿,夏天下雪了……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整个世界被颠倒了。于是,“闯祸的”爸爸又发明了一个沙漏,与猴子大战,最终降服了猴子,把沙漏夺回了。于是世界又恢复了平静。

这本书,看起来又惊又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一口气就看了一百页,如果不是爸爸催着我睡觉,我想把它看完。第二天一放学,顾不上吃饭就开始看。

虽然“颠倒沙漏”很有趣,很好玩,但是他却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我想,我们不能只为了自己好玩,而破坏世界的和平。我们都要好好的保护这个地球,爱护和平。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6

前段时间,《亮剑》在央视热播,吸引了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许多人不禁要问,一部军事题材电视剧,何以引起如此大的轰动?何以能创造近年来央视电视剧的最高收视率?

《亮剑》是一部战争艺术和传奇色彩融会贯通的主旋律作品。剧中,爱国精神与英雄主义、铁血丹心与人世常情、斗智与斗勇、友情与爱情交相辉映。故事内容是讲述我军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被授予将军为止。可以说,在时下观众批评军事题材创作缺失英雄的背景下,主人公李云龙身上所表现出的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深深地感染了观众。

李云龙的性格非常鲜明,他身经百战,性情暴烈,在渴望嗜血的拼杀中,在为战友之死的复仇中,表现出一种铁血军人不计生死、要压倒一切的霸气;在“文革”中面对“造反派”的挑衅,亦表现出一位将军不怒而威、咄咄逼人的气势;面对“专政”铁拳的淫威,为捍卫军人的尊严,铮铮铁骨宁折不弯。但李云龙又绝非一介武夫,他大智大勇,时而还流露出中国农民式的狡猾与狭隘,例如大闹“聚仙楼”、腰缠炸药赴“鸿门”以及“文革”中吃忆苦饭。

近些年来,军事题材影视剧创作,其成就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表现在军事题材影视剧的播出大多在央视的黄金时间,也表现在诸如石光荣(《激情燃烧的岁月》)、姜必达(《历史的天空》)等一批典型形象的推出。但这样的作品,毕竟还是太少,荧屏上出现的更多的军事人物,是俊男靓女,是奶油小生;更多的场所,是别墅小楼,是奢华宾馆;更多的故事,是像“样板戏”里的正面人物一样,时时都英明神武,处处都占上风,由他们演绎的战争故事又多是程式化的表演。观众批评说,看今天的影视作品,总觉得我们的军人缺少那么一股劲,一种军人应有的阳刚之气。其实,说穿了,缺少的恰恰是文学创作不可或缺的生活真实。所以,与以往一脸正气的正面人物不同,当挂着一脸硝烟,穿着破旧军装,作战勇武,不拘一格,且具有逆向思维,缺少正规的文化教育,对战争却有自己的独特理解,甚或有时会耍点赖皮的李云龙向我们走来时,我们突然觉得,这个人物是那样陌生又那样熟悉,是那样触手可及,他仿佛就是我们队伍中的“这一个”,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一个指挥员形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才是中国军人真正的英雄形象。有人说,作为军事题材的《亮剑》夸张了战争,编造了细节,甚至虚构了人物。也有人说,李云龙身上“匪气”多了些,不像我们共产党军队的指挥员。对李云龙的性格更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无可否认的,那就是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他只有一种姿态:明知冲上去就是血溅七步,却依旧宝剑出鞘,气势如虹,这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引起观众如此强烈的共鸣,那就是《亮剑》以其独特的方式,向人们展示了当今社会常被一些人所遗忘的道理:爱国主义是民族之魂,英雄气概乃中华男儿立身之本。

“在浩浩的历史长河中,有那么一个将军,他就像那只传说中的荆棘鸟,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他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只是放开那可媲美夜莺的歌喉,直到生命之终点,但是,当他扑向那棘刺时,他是知道的,他是明明白白的,然而,他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不!他并没有死,涅槃后的那只荆棘鸟终修得正果,成为中华民族永恒的火凤凰!”这是小说《亮剑》的内容简介,也是我们看完这部电视剧后的最大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7

《史记》是我国文化的灿烂瑰宝,它的作者是古代文学家司马迁。《史记》中有许许多多的经典故事,每看一个都会有不同感受,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了。

周幽王残暴无道,丧尽天良。可他独独喜爱宫中的一位女子——褒姒。为了让她开心,周幽王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把军国大事当儿戏,点亮烽火,迫使全部将士匆匆赶来,就为了博褒姒一笑!可长期以往,将士们渐渐对他失去了信任,到战争真正来临的时候,将士们已经完全不相信周幽王了,全都不愿前往,最后被匈奴杀得片甲不留。看到这儿,我十分气愤,周幽王为一代君主,却只知道吃喝玩乐,残害百姓。我们可不能学他,做人必须诚实,不能欺骗,玩弄别人,不然终究会自尝恶果。

另一个让我回味的,就是聂政以身报仲子。聂政与严仲子交上了好朋友,为了讨伐侠累,他只身来到韩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了侠累,最后自毁容貌而死。这段故事感人不已,聂政侠肝义胆,是一位了不起的烈士,而言仲子独具慧眼,善于识人用人,得到了大家一致的认可与赞扬!

《史记》中还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如:文武双全的伍子胥,聪明机智的晏子,善用兵计的孙武等等。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感人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哦!

总之,这本书给我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印象,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书中的人物会带领你走入他们的世界!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8

在看完这部话剧之后,对曹禺先生着实敬佩,整部话剧中的人物演出都让我感慨万千,特别是四凤和周冲,他们是这样的无辜,却面对了整个悲剧最悲惨的结局,他们那么的善良,都不忍心伤害任何人,而他们自己却被伤害得这么悲惨。而周萍在一切都清晰的时候,选择了自尽,不要再面对人世间的苦难和折磨了。

忍不住要为他们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在看到周萍时,这个可以说正值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却带上了悲剧的绝望色调,他说过,他一直都那么的痛苦,从小就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没有了母爱的关怀,而父亲是如此的伪善,那么诺大的周公馆,却没有爱的温暖,他只有选择了逃避,然而,四凤的出现,让他灰死的心重新跳动起来,两个人陷入热恋,却殊不知他终究敌不过命运的作弄。

和自己的继母乱伦使得周公馆变的诡异起来,周萍不想和继母继续下去,他爱上了四凤,他要和四凤走。但是在鲁侍萍得知后,极力的劝阻,但是爱了就爱了,已经不能挽回了,四凤怀上了周萍的孩子。

屋子外面的雷声更加的响亮和沉闷了,好似马上就要带来一场前所未有的暴风雨。天乌黑乌黑的,看不清人影,看不清前途……

最后所有的矛盾在这个黑暗的屋子里全部爆发了,周萍和继母的乱伦关系被揭示出来,四凤知道自己其实是心爱的周萍的亲生妹妹,鲁侍萍是周萍的亲生母亲!一切都那么的明晰了,却没有人感到一丝的解脱,没有一个人不想如果这只是一个梦有多好,一切只是一个梦,梦醒了什么痛苦就会都消失了的,一切恢复原样。

然而,每一个人都知道这是事实了!最无辜的四凤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她选择了死亡,火热青年周冲为了救自己心爱的女子——四凤,也随着四凤一起离开了这个令人绝望的尘世。周萍含枪自尽,蘩漪最终也可能会真的因此发疯。

雷雨是一个悲剧,一个痛诉资本家的狠毒和残忍。周朴园,这个悲剧最大的创作者,是他亲手毁掉3 个女人的幸福,亲手毁掉自己儿子的希望,他为了和富家小姐结婚,他可以抛弃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为了满足自己的金钱欲望他可以毁掉儿子所有梦想。他是一个魔鬼,是他毁掉了一切!

屋子外的雷声越来越大了,暴风雨终于快要平息了,也许只剩下一些另外的人再重新考虑爱的问叹了……周公馆气派的外观与阴暗幽森的内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人性的交锋就在这天差地中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死寂一般的结束。阅尽了一个在挣扎中糜烂的家族,漫漫长夜中伴着雷雨,不知会否有人在哭。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9

简是一个孤儿,她出生在一个很穷的牧师家庭,他的父母早就去世了,她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幼小的简只能住在她舅父母家。舅父去世后,简过了整整20xx年的痛苦生活。简在这二十年里受尽了折磨。

肉体的痛苦加上心灵上的痛苦,使得简大病了一场。可她的舅母里德太太依旧把她视为眼中钉。简和她的舅母的对抗越来越公开,坚决。再后来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学校。

学校里的生活条件很恶劣,艰苦。在这种教规严厉的学校,简任然摆脱不了折磨。也经常有孩子受不了而病死。简于是在报上登了做家庭教师的广告。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留给她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把家产给平分了。圣约翰是一个狂热的教徒,他想让简成为他的妻子,并想让简和他一起去到印度去传教,但简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

“你以为我弱小,贫穷,平凡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那么,你错了!我和你一样有血有肉。我的灵魂在对你的灵魂讲话!我们在上帝眼里是平等的!”

多么简单,多么朴实的话语,却透露出一种坚定与智慧。由此可见,简是一个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简是不幸的,她的一生都很坎坷,每一步都走得很艰辛,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但她却创造了幸运,她的每一步都走的件事而富有价值。

简的许多事件与优点都值得我敬佩,她虽不幸,但他不畏困难,用智慧去攻破。善良与勇敢,聪明与才能创造了简。正是这些,使它成为了优秀的女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0

逃亡的日子有多漫长,安宁的日子又会有多久,这是托比发出的呐喊,岁月会改变人,会让人变得成熟、稳重。

橡树对于只有1。5毫米的托比来说,任何树洞都可以躲藏,可是偏偏自己从小到大的挚友背叛了托比,他无依无靠,陪着他的那片星光都为他悬起了心。

活泼、挂念父母的小托比,天真,勤快、聪明的艾丽莎,肥硕、残暴的乔。密西,正直、阳光的尼尔。阿芒,每个角色无不展示着自己的魅力。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托比在这广阔浩瀚的橡树王国里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他的父亲为了保护橡树的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发明的技术问题,为此全家被流放,继而父母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得以逃脱,面对族人的追捕,他遇上了艾丽莎,艾丽莎想尽办法只想让托比见一眼离别多时的父母,故事由此开始……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托比的经历不仅让人打起寒颤,托比遇到了可怕的黑寡妇蜘蛛,她用尖利的爪子拍打着树枝,恨不得立刻把他拍昏过去,用吸盘把他吸进去还不容易死里逃生,想向奥尔梅西夫妇求助时,却遭到了他们的背叛,乔。密西的队伍差点就让托比成了狱中犯人……这些都让托比惊悸不已。

这漫长的日子还有多长,安宁的日子还有几天结束?日趋成熟的托比让我深有感触,他面对困难总是能迎刃而解,持之以恒,若是我,便会因为见不到父母而伤心欲绝。托比从哪一面看都是坚强的,我认为他还是个孝子,总是想救出父母。艾丽莎也散发出一股英气,如当年武丁皇帝的妻子妇好一样,在面对困难时冷静对待,让托比一次次逃过灾难,艾丽莎在我看来和托比一样坚强。他们用自己的恒心、孝心、天不怕地不怕的英气找到了自己最终的出路,这是让我敬佩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1

今天我读了《山居岁月》这本书,读了它我心中倍感惊讶。

《山居岁月》这本书主要写了:纽约男孩山姆·葛博礼,再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奇斯山脉寻找曾祖父留下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这次出行的所有东西。他在深山中,用巨大的杉树树洞做房子;从凶猛的母鹰身边捉出一只小鹰,并将他训练成一只猎鹰;用身边的材料,制作各种调味料;设计各种陷阱,捕捉小动物;在深山中度过一年又一年……最后,将父母兄弟姐妹也带来了农场。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感慨万千。他,山姆·葛博礼,一个少年,在克奇斯山脉里,仅仅只是依靠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山间的动物和水果,以及坚韧的意志力。全然没有依靠任何一样现代工具,和他人的给予,克服重重困难,在克奇斯山脉里生存了下去。这是多么大的意志力和勇气啊。如果是我们,有补给,有防范野兽的措施,有帐篷,有野营的全部装备,但是我估计没有一个人能够在那里过夜。因为我们的的意志力,在夜晚夜鹰啼叫、狼群嚎叫的情况下,简直不堪一击。所以,现在还不晚我们要尽力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不放弃的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人要做一个意志力坚强、勇敢,面对困难认真对待坚持不放弃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2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书中讲述了两个小故事。 我觉得第一个故事中的麻子爷爷十分冷漠,因为他很少和别人说话,经常好几天都不出门。村里的孩子们总是对麻子爷爷养的独角牛很感兴趣,都想骑一骑。但真的有孩子这么干了,却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们都很害怕他。但当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泛滥的季节落了水,而麻子爷爷却带着他的独角牛去救他们。后来麻子爷爷因为太累了而离开了人世。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冷漠是我们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麻子爷爷一生救活了十一条小小的生命,他在为整个村庄做贡献,我觉得他很伟大。

在第二个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在山上玩耍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们被迫躲进了一个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严严实实。一开始,他们十分害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渐渐地绝望了。但从第二天起,大野开始一遍遍鼓励其他人:“我们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开始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来鼓励其他人,连生病的森森也坚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后靠着林娃的大拳头把雪给击碎了。我看到这里很激动,觉得绝望的他们到最后却没有放弃,积极地与冰雪搏斗。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该向他们学习,只有坚持了才会有希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省略号十分常见,看完书后我也学会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还教会了我使用省略号,真是本好书!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3

寒假里老师介绍我们读了一本书,《彼得潘》。《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女孩温迪一家人,过着平淡而幸福的生活,有一天晚上彼得潘闯进他的家,被保姆狗娜娜发现了,彼得潘匆忙逃离时,他的影子却被保姆狗娜娜给叼去了,彼得潘和小仙女玲叮当再一次偷偷来到温迪家想拿走自己的影子,并结实了温迪和他的两个弟弟,还教会了他们飞,把他们带到了神奇的梦幻岛,在那个地下之家里,温迪给一群小孩子当起了妈妈,他们很开心。但是没过多久,温迪开始想回家了,可是除了彼得潘没有人愿意和他回家。

当温迪带着他们刚走出地下之家就遇到了可恶的海盗霍克,将温迪他们抓了起来,彼得潘知道立即冲向海盗船,用自己的勇敢机智战胜了海盗霍克,将他们带回了温迪家,不想长大的温迪还是长大了。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感觉这本书很无聊,特别是温迪的爸爸达林先生,他对保姆狗娜娜很不友好,让我感觉这本书更没意思了,但我还是坚持的读了下去。当永远长不大的彼得潘出现了,我却被他深深的吸引住了。

我喜欢彼得潘,虽然他有些骄傲自大,但是他珍惜友谊,机智勇敢,面对凶恶的海盗霍克没有退缩,虽然彼得潘个子小,长不大,但是我们长得高大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做得到。

我也很喜欢温迪,他美丽,温柔善良,最后回家了还会带着那些小孩子们。但是我觉得他不应该不告诉父母就跟彼得潘去梦幻岛,如果我们偷偷的离开家,离开爸爸妈妈,那他们得多着急,多难过呀!我很羡慕彼得潘,他不用长大,不用有那么多的烦恼。我也很喜欢那个梦幻岛,但是我不想离开家离开妈妈。“有妈的孩子像个宝。”我们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和呵护,我们才是最幸福的孩子。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4

《克雷洛夫寓言》里,讲了很多的小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富有深意。这些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风筝》。

有一只风筝,高高地飞在天空中,它低头看见一只蝴蝶在空中飞翔,于是它嘲笑那只蝴蝶:“小蝴蝶,你看我飞得多高,再看看你,才飞这么点高,你也太没用了吧?你是不是很嫉妒我呀?哈哈!”

“嫉妒?说真的,一点也不!”蝴蝶平静地说,“你飞得再高,可是风筝的线永远地抓在别人的手里,一直由别人控制,根本就没有自由。而我,虽然飞得很低,可是我很自由,想去哪就去哪!”

风筝听了,连哼了几声,非常地不以为然。

这时,突然一阵狂风吹来,主人手一松,风筝竟然马上失去了控制,一头栽了下来,再也飞不起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我看到了风筝的骄傲和自以为是。如果没有人的牵引,如果失去了风的帮助,它又怎么能飞得这么高呢?其实真的不是岁月静好,只是因为你的人生中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生活中很多人只看到自己的长处,却看不到自己的短处,对于别人的帮助全都视而不见,没有一丝感恩的心,这么骄傲自大的人,最后往往难以取得好成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及时发现自己的缺点,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弥补改正自己的错误,不断完善自己!就算取得成就,也不应该看不起别人,更不能骄傲自满,还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时刻铭记他人给予过的帮助,做一个谦虚,有礼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5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6

这本书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的评价了乔布斯,呈献给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56岁的生命倏然消逝,带着他人生的传奇和生命的无限激情平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让人怀念和无法忘记。他——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经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倒。

说到乔布斯,你会自然想到那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标志,当然你也会喜欢他带来的iPod、iPhone和iPad,了解苹果的人都知道,每一件苹果发布的产品或者系统软件,都凝聚着乔布斯的心血,也只有乔布斯才让苹果的产品如此完美无缺。纵观全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乔布斯的性格以及他评价事物的方式。他的性格中对简约和完美近乎偏执的追求成就了他。

乔布斯的独特力量,来源于他的独特童年。他生于美国加州硅谷,1955年,恰好是美国baby boom的时代。她妈妈生他时,估计还是个不懂事的少女,在50年代,单亲家庭或选择流产都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乔布斯被一个中产的家庭给协议领养,他养父是个是一名机械工程师,他在二战之后搬到了旧金山。

加州硅谷的环境,有大量电子产品可以接触到,乔布斯因此迷上了这些electronics,加上对于自己身世的疑惑,让他经常去思考人生的命题和追求科学意义。在他20岁时,他拉上一个伙伴,两人一起去了遥远的印度旅行。在印度,在喜马拉雅山脚下,贫穷的物质条件和僧人坚毅宗教信仰,让他感触颇多。他慕名前往参拜印度教某圣徒,一路顺着亚穆纳河而下,到达了目的地——下游城市维伦达文时,才发现该圣徒已经去世。“说是朝圣,但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走。”此后忆及这段精神之旅,乔布斯轻描淡写。

后来,乔布斯去念了大学,并接触到了禅学,又进一步改变了他的人生。使他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他几乎每周都去练禅,老师是一个日本人。禅,讲究抛弃一切逻辑思维,进入一个生命自悟的状态,强调直觉。这正是乔布斯的特点之一:listen to your inner voice。特殊的领养儿身份,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人生思想;少年时的印度之行,以及后来的的禅学热爱。这些都给予了他一种我们所无法理解的思想性格,就像某种信仰一样坚定。

在所有伟大硅谷创业英雄里,乔布斯永远是我们无法绕过的一颗璀璨明星!原因很简单,没有乔布斯,今天的世界就一定是另一副模样,就没有1977年的Apple2、1984年的Macintosh、1988年的iMac、20__年的iPod、20__年的iPhone和20__年的iPad.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

对于死亡,乔布斯显然看得很开。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__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7

如此的惨象,却是血的事实。娄阿甲惨死,你却成了真正的罪人,不,是罪马。

而这一切,却都需要你来偿还,这是你的错么?我也说不清楚,有人说你是无辜的,因为马见到蛇都会很害怕,有人觉得你是一匹罪马,因为你在危急时刻做出了良种马不该做的事。

你——白珊瑚,一匹真正的良种马,正是因为你的身价,你的头脑,你在马群中的地位,才幸免遇难,没有被杀。而你的明智,在文章中却是无处不在。

驯兽员大费周折,才使叛逆的你走向正道,不在绝食、不再有逃跑的念头。

面对主人的死,你,究竟还是选择了逃避。

不多这么说未免有些直观,因为这并不是完全的逃避,对于这样的一匹罪马,这是唯一赎罪的方式。

你首先是将头马的位置让给了挑衅者,那般没骨气的举动,彻底激怒了蓝宝贝。而你,一匹良种马,却为了你最心爱的儿子——蓝宝贝的死敌将蓝宝贝拳脚相加。蓝宝贝疏远了你,你是那么心痛,你心痛是有理由的——为了大全,教训了你的心肝,而你的心,又何尝不在滴血?而蓝宝贝疏远你也是有理由的——从小被你娇生惯养的它,就将胜利、为你出气是,被你这样不明不白的拳打脚踢,这样一匹性子烈的小公马又怎会甘心?

你的那般明智,那般周到,似乎不像是一匹马的所作所为,你将毕生的 精力,都倾注到了主人的身上,现在,娄阿甲没了,化作了一缕烟,悠悠飘散,怎么抓,也抓不住……

你终于离开了,回到了自己主人的故土,看到娄阿甲的碑坟,心又狠狠地痛了痛,作为一匹马,你唯一能做的,便是守墓,最终,将化作一缕烟,无声无息的散去,将成为一把粪土,与娄阿甲永远在一起。

踩蛇马。这个名字,也形容不了,你那颗炽热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8

最近拜读了《师道,为师亦有道》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语文课堂是让学生学会学习,终生学习,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素质的提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必须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习惯。语文教学的过程性是指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思维方式等。注重在学习体验的过程中,学习者对所学的内容有所选择、判断、解释、运用,从而有所发现。语文教学的全过程,应是全体学生积累参与学习的过程。学生的年龄、知识积累和个性特点,只要是积极参与了学习研究的过程,都要给以肯定和鼓励。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迎接新世纪的挑战,乃至学生终生的学习,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是语文教师,我在语文的田野里,耕耘每一寸土地。我深深地体会到一名教师的素养的高低决定了他是否是一名合格的教师,他的文化底蕴、他的教育追求、他的教育智慧的高低决定了他是否能担负我们这个时代的教师使命。一名教师要想真正地成为学生成长的引领者,成为学生潜能的唤醒者,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具有世界意义的《学会生存》一书中,提出了“终身学习”的观念,它几乎无可争议地被全世界的人们接受了。教育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浸透着对人文精神的永无止境的探究完善过程。为此,我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永不停息地学习。新的时代赋予教师职业道德新的内涵,师德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政治说教,而是深刻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格的具体体现。只有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展示自己的教育智慧和内在的精神气质,才能完成好育人的神圣使命。一个教师书教得好,学问做得好,自然具有人格的魅力,自然受学生群体的爱戴和尊敬,教师在人格上赢得学生的心,学生便会产生仰慕之情并心悦诚服、心甘情愿地接受老师的教育。在美国,有一本家喻户晓的杂志《幸福》,有一期杂志的封面上,醒目地写着一行大字:“要么学习,要么死亡!”这句话引发了人们广泛而深刻地思考,被全世界的各种媒体竞相引用。因为它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就是“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学习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乃至整个社会开启繁荣富裕、文明幸福之门的金钥匙。我无悔地追求着我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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