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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精选29篇)

   来源:文书咖    阅读: 1.9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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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某天一个下午,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小时,我一直攥着手绷紧了神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相比之下,电影显得太温柔,张艺谋显的太温柔。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精选29篇)

死去,其实才是活着的真正名字。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而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它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释然。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我们俨然不能从他平淡的语言里,感受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的喜悦,还是失恋时的伤心,只要活着,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苍白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

余华的所有作品里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活着》,即使看完之后心里还是有深深的震撼。对换角度而看,若是我活在那荒乱的时代里,或许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并没有主人翁那么坚韧。身边的亲人独个在眼前离去,如今还是有丝深感同受的触动。

他的作品文字并不华丽,只是简单的描述便将人的心理描述出来。令我没齿难忘,从一开始奢华的地主生活,败家的行为,将整个家产都败完。然而地主时期的改革来临,新中国的崛起,掀起一阵热潮。或许对于农民来说这是新时期,但是对于地主而言,这是残酷的杀戮。

他的坚韧他的随时代改变的心智,无论是哪个时期哪个改革带来的悲剧,他依旧还是他,这个读后感给我带来强烈的打击,当我面对打击时,常常想起如果是他,会不会如我一般的放弃,错了他会一如既往的往前走,就如同十字军时期,他被充当兵役,南方走向北方,他依旧想着家,在这大乱的时代,他依旧往前走。

《活着》顾名思义便是活着,在恶劣百变的时期,随着时代主治时期的主事人变化。他活在凌乱时代,险些被炸弹击中,身处战乱之处,眼见亲近之人的离去。他所坚守的便是活着,即使再艰难的困难,他依旧勇往直前,最后他的身侧只遗留一头与他般黝黑的老牛。最初,我以为他只是无意识的活着。后面当看到他在夕阳下的背影,喊着他亲人名字的小牛。其实,他是将所有人的那份一起活着,看着这世界的朝阳,看着这世界的色彩。这便是《活着》给我深刻的读后感,在未来改变我的人生指导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4

在西方关于《物种起源》中进化论的观战常常受到质疑,而在中国则完全接受,这不仅是因为中国在自然科学上与西方比是落后的,文化成果以移植为主;更重要的是中国人大部分没有"宗教情结",在头脑里无"上帝造人"的观念。即使在大多数参与争论的双方都没有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其观点是人云亦云,证据更是以点概面。

一:生命的起源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达尔文把此书命名《物种起源》而不是《生命起源》是有其道理的。但不幸的是,有许多的人有意或者无意地把它当作生命起源的权威,实在是有点勉为其难。

二:相信上帝违背科学和理性吗?

第二章自然状态下的变异。作者认为自然条件也存在变异。在此引入个体差异这一概念,指同一父母产出的个体的微小差异或同一区域内个体存在的小差异。这种差异往往可以遗传,并可作为变种与物种的中介项加以考察。物种与变种不是绝对的,往往易于把先发现的定位为物种,而后来者定位变种,这是不科学的。它们无法被绝对区别开。数量多、分布广的变种往往多。

三、是上帝的理性还是理性的思考

西方的科学家大部分是信仰宗教的,他们研究的目的不是为反对上帝,而是证明上帝的理性,揭示上帝的真意。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法拉第、爱因斯坦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但对于我一个没有宗教情结的人来看,促进他们工作的动力不是上帝的理性而是自然的理性,正如犯罪的动机可以千奇百怪,但同种犯罪的目的是一样的,动机与目的混为一谈后,自然的理性与宗教信仰就等同了。

达尔文的结论是从一个原始生命进化成多种生命形式,而不是同时创造了不同的生命体,这就是《物种起源》本来面目。但达尔文化了那么多的时间与精力,系统论述一个还没有完整结论的问题的方法,总让人叹为观止。如此精神指引法律工作,错案会多起来吗?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5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6

范爱农在看戏的归途中,微醉着,在水里淹死了。自杀?失足?其实鲁迅这里探索的并不是范农那天夜里的死因这并不重要,范爱农不是拿破仑,他的死因不会有人感兴趣。

鲁迅通过大段文字来描写革命后的现实,这才是范爱农悲剧的根源吧。一个思想上觉醒的知识分子,而且穷,到最后只能寄食为生,这种思想与现实的矛盾,理想与生存的冲突,他死了,对自己而言可能是一件好事。他生错了时代。

几十年过去了,中国外在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草房换成了高楼,小车代替了步行。但风烛之中的老年人,就算披上华丽服装,也还是快要入土的死相。中国必须再次进行一次根本性变化,才会真正醒过来。没有百年以上的斗争,中国人的思想真正觉醒,民主真正的实现,这些都还将是一个梦。

现在,穷人还是不要读书好些。醉着,昏着,疯着,感受到的只是肉体上的一些痛。一读书,就会多一层痛。

如果科学发达,有一种让人忘记知识的药,我就是倾家荡产,也买来吃下去。也许,酒精就是其中一种?有人骂道,妈的,我要用酒淹死烦恼,可是烦恼学会了游泳。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7

“我希望在我死后,也能够继续活着”这是安妮在日记中写的话。每当我一次又一次地读完这本书时,总会思考:她真的做到了吗?现实坚定的声音告诉我:她的确做到了。

这本书读起来是轻松愉快的,不像闻名遐迩的名著那样枯燥无味,让人没有读下去的欲望。每当我想起战后的满目疮痍,安妮的悲惨结局,便会不由自主地感到失落,情绪的落差就像高高飞起的风筝一下子被人扯了下来。

这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每一个充满未知、危险但又富有情趣的生活细节,以及激烈的战况和她内心深处的思考与疑问。在这两年时间里,安妮一家一直居住在一间密室里,每一举一动都受着限制。尽管我与安妮年龄相仿,读起这本书来有着强烈的共鸣感,但我仍然无法想象,她是怎么在如此与世隔绝、不自在的环境中生活的?然而安妮似乎并不这么想,有时甚至把新的战况当成一个逃离的新希望。她有着一颗无比乐观的心,就这点,让我无比钦佩。

我承认我总会被安妮乐观的心态打动。“如果从外部看,我只是一只没有自由又喜欢嬉戏的小羊羔;但在内部,指引我的则是美好的那一面的我”她总是向往着美好的自我,美好的未来,而并非自己的悲惨的下落和战后的惨状。这不由得引发我的深思:对生活感到烦躁厌倦时,难道就一定要一味地抱怨生活吗?还不如静下心好好想想解决问题的方案,朝着美好生活大步向前。即使遇到困难,也不应彻底放下希望,失落只会让阳光更难透过紧密的乌云,照耀到我们身上。

的确,安妮早已在七十三年前去世,但她的乐观仍然在影响着全世界。她仍活着,以另一种方式活着。每次在遇到所谓的“人生大起大落”时,想想这个女孩,我都会觉得,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8

我读了——《秋天的怀念》一文 ,文章写的是作者史铁生自从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喜怒无常,时常发脾气,容易悲伤,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致,精神几乎垮掉。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在努力用她自己的方式,默默地、细心地照看着她的孩子,却从不在意自己的痛楚和悲伤——其实她自己的病已经很重了。为了让儿子高兴,母亲曾答应带他看北海的菊花去,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却去世了。

文中的母亲的爱实在太浓郁、太深沉了!每当我读到他“想不开时、摔东西时”,我就会想起,“母亲只是悄悄地出去,留给他发泄的空间,但又不走远,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地听着动静”。我体会到母亲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爱。爱有时是诉说,是妈妈对我们饮食冷暖的殷殷呵护,是对我们生活、学习、心情的询问交流。爱有时又是“不说”。在我心情不好或遭受挫折的时候,母亲不说话,但时时刻刻观察着孩子的一举一动,就像我们小时候学走路,摔倒了,母亲并没有因此而扶我起来,而是看着我,让我坚强的爬起来。你能说这不是母亲的爱吗?

每当我读到,母亲要推着“我”去看菊花,脸上露出央求般的神色,“我”同意后,她又一会坐下、一会站着,还絮絮叨叨的说看完了去吃“仿膳”。我总会体会到,母亲的喜乐是以儿子的喜乐为喜乐。在生活中,我只要是考了好成绩,妈妈比我还快乐,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而我只要是生了病,受到什么样的挫折、委屈,妈妈比我还难受,心里比喝了药还苦。

文章最后一段虽然是写秋天菊花的美丽,这也更突出了史铁生对母亲深深的怀念,对秋天的怀念。是母亲鼓励了他,让他现在有了很大的勇气来面对人生。就这样,他成为了一位著名的作家。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9

寒假中,我在爸爸的要求下,背完了《论语》,使我对孔子的思想有了初步的体会。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人,春秋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论语》是语录体著作,涵盖了哲学、政治、伦理、文学、道德等诸多方面,内容十分广泛,由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编纂而成。

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了解到孔子对各个方面的深入理解。孔子作为伟大的教育家,实行“有教无类”,只要“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他教育学生从不分贫富贵贱,只要拿十条干肉作学费,他没有不教育的,使教育不再是贵族的权利,他开创了私人教育的先河。从这一点来看,他不愧为是个伟大的教育家。他对学习和思考的论述非常精辟,比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只学习不思考,就会糊涂;只思考不学习,便会疑惑不解。说明“学”与“思”结合才是学习的正确途径。

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为了这个目标,终生去践行它。他的思想对现在的社会仍有启迪。他为了这个目标,带领弟子周游列国。到了老年,他开始修订《春秋》、《诗经》等,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播做出了贡献。

通过对《论语》的背诵,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决心在以后的生活中努力的去践行它。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0

我们平常在电影、电视、甚至课本上看到的一些故事有;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西楚霸王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等。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慢慢展现眼前,下面我就说一个让我感受很深的小故事吧。

廉颇和蔺相如的故事相信大家都知道吧,它是讲述了:蔺相如当职位超过了廉颇,廉颇不服,当众说:“我是赵国的大将,多年来出生入死保卫赵国,而他蔺相如就凭一张嘴皮子竟爬到我头上来了,他要是碰到我我一定要当众出他的丑。”并处处为难蔺相如。蔺相如不但不生气还处处让着他,并对别人说:“我之所以对廉将军这样忍气吞声,宽容退让,就是为了把国家危难放在首位,而把个人私怨放在后面啊!廉颇知道后,懊悔不已,马上_着上身,背着荆条,跑到蔺相如家里去请罪。从此将军和蔺相如成了生死与共的知心朋友,将相两人同心协力保卫赵国。古代的大将军都能知错就改,为什么我们不能勇敢承认错误呢?

在《史记》故事里我学了很多很多的道理和知识,知道了许多历史名人。虽然我现在又的地方还看不懂也不明白,但读每一遍都受益匪浅,它将伴我成长,他将是我吸取”营养“的宝库!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上世纪40年代的著名作家萧红写的书,书的名字是《呼兰河传》。这本书还被著名作家矛盾评为: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图画,一串凄婉的歌谣。作者萧红用灰色、简单和真实的笔调描绘出了她小时候在祖父家呼兰河所经历的种.种事情,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萧红和她那和蔼的祖父度过的完美时光,看到了中国最败落的时期的人们,过着清贫安康的日子却又摆脱不开迷信的影子。

在这本书中,充满了人们对妖魔鬼怪的惧怕,对大自然的顺从,其中有最显著的一个事例:呼兰河这个镇子里,只有几条主要的大路,通往集市或是其他乡镇,其他几条都是一些小路,其中有1条小路,路两旁只有几家零零碎碎的店铺,什么开磨坊的,做豆腐的,生意也十分;冷清,正因这条路的中间有一个大坑,这个大坑在那里已经有多久了,没人说得清楚,只是这个大坑隔断了1条路,却也没有人去管它,人们宁愿多走一些路,也不远去管这个坑,因此许多年下来,这个坑一向也没有人来填平,正因大家都觉得,突然有个坑出来,肯定是天意,如果填平了这个大坑,不是违背了老天爷了吗,因此,也就对它熟视无睹了。

这本书里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什么那户人家有人病倒了,或者倒闭了,就请镇里的巫师来跳大神,跳完了大神,最后还是照样病着,照样倒闭,或许人们只是找个安慰罢了。小时候的萧红在家里并不是重点,有时还会是母亲唠叨的对象,看完了人家的跳大神,回到家里在阁楼里翻东西,跟祖父在院子里割菜,成了萧红的童年生活。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2

假期读了鲁迅先生的《二十四孝图》。这样的一篇文章,虽然名叫《二十四孝图》,但其实并没有写出如何孝顺父母,没有起到教孝的目的。其中的卧冰求鲤却让童年的鲁迅产生了恐惧,他一直认为孝顺父母无非是“听话”,“从命”,以及长大之后,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从文章中可以读出鲁迅先生对封建制度的厌恶。试想这种常人不能做到的,却又拼命引导要求人去做到,是便于统治,不从根本上解决贫穷问题,却要求人们做出十分极端的行为并以此为孝道,而且还对这种孝道加以宣扬。

《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从自己小时候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入手,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感受,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以及了中国儿童可怜,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其实我们只要真正地爱我们的长辈,用亲情,用温暖感动他们就能真正做到孝顺,并且做好孝。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3

安娜毋庸置疑是美丽的,她如同芜草丛中的奇葩,她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感情热烈真挚,一种妩媚却真诚,充满活力而且轻盈,聪明又懂分寸的美。她热情感性,八年不懂爱情的生活,使她在遇到真爱时可以不顾一切,断然放弃名誉家庭甚至儿子。安娜,她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正直不放荡。当她一经接受弗龙斯基的爱情以后,她勇敢地向丈夫跟旧生活决裂,她说:“我知道了我不能再欺骗自己,我是活人,罪不在我,上帝生就我这样一个人,我要爱情,我要生活。”她追求真挚的爱情,她也曾对弗龙斯基说:“爱,我所以不喜欢那个字眼,就正因为它对于我有太多的意义,远非你所能理解的。她是真诚单纯的,爱变爱的轰轰烈烈,无所遮掩,宁玉碎,不肯容忍自己欺骗。

卡列宁,这个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

这么一个冷酷的政界高官,一个从小便是孤儿不懂得爱只会追逐名利的人,一个让安娜八年后想起便会哆嗦的丈夫!他是现实卑劣的,为了前程娶下毫无感情基础的妻子,冷漠对待安娜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无疑不能给安娜带来她所心心念念的爱情。他和安娜的结合,在我看来,自始至终都是个错误。安娜心中对爱情的渴求与可列宁的冷酷无情完全无法磨合。所以,安娜之后才会如飞蛾扑火式的深爱弗龙斯基,因为他能带给她所谓的爱情。

我想在我看来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美丽的头。

爱,只有简单笔画,却比想象复杂。安娜跟弗龙斯基的爱情,到最后可以说只是单行线。

安娜性格自身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她曾对弗龙斯基说:“你要明白,自从我爱上你以后,在我一切都变了。在我只有一件东西,一件东西----那就是你的爱!”“一切都完了,我除了你以外甚么都没有了。请记住这个吧!”她变成了攀扶在弗龙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弗龙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可是后来弗龙斯基对她的爱已愈走愈远。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弗龙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安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伏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龙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伏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当被寄托所有的爱情消失不见,若爱最后只是单行,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4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5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6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经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述,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向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我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此刻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我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可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7

《浮士德》作为一部以戏剧形式写成的作品,现在仍高居世界哲理性文学的顶峰。作者歌德先生花费了六十余年的时间,成功地创造了浮土德与恶魔摩非斯托这两大形象。这本书充分反映了歌德先生的人生观、价值观。

浮士德,初次登场时已年过半百。他受到许多人的崇拜,但他并不快乐。作为一个博士,他将一切的知识都研究殆尽,但最后得出的结论却是“有用的学问我一无所知,我知道的,又毫无用处”。

一切的语言都反映了浮士德对知识的追求,以及他希望利用有用的知识去为人类造福的伟大愿望。同时,他明白到知识与智慧之间的关系,知道拥有知识并不代表拥有智慧,这正如摩非斯托所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一切的理论全是灰色,只有生命之树长青。”他对神不屑一顾,他把自己称为神,认为人才是人的神,人类的一切幸福都是人类努力创造的成果。这反映了无神论的观点,是人文主义的伟大体现,是唯物主义的体现。

作品中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人物,他就是浮士德的仆人--恶魔摩非斯托。他与浮士德订下契约,他帮浮士德恢复青春,为浮士德追求海伦,还利用鬼怪帮助浮士德实现填海造城,帮助人类实现这一伟大愿望。其实,与其称他为恶魔,倒不如说他是一个另类的上帝,他看到了人类的不幸,看到了人类的祸根所在,他明白人类需要磨炼。与浮士德相比,他虽不具有为人类造福这样的伟大愿望,但他对世界的认识绝不比浮士德浅,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浮士德》的确是一本好书,每一次阅读总会有不同的发现,虽说我已是读了两遍了,但它仍旧吸引我一直读下去。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8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正是这种对比令我唏嘘。同为悲剧,却给读者以截然不同的感受。我有时甚至在想,《红楼》就这样截然而止,也是种很好的结局了。连“二木头”都还活着,虽然很苦。钗黛还在等着宝哥哥,湘云还在梦着嫁入卫家。所有的美梦还没醒,尽管有些敏感的人已经写着诔词。如果真要把一切结局都赤裸裸地摊开,等到钗在奁内待时飞,等到质本洁来还洁去,等到云散高唐水涸湘江,等到红颜枯骨,等到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时,那一份悲凉又是怎样让人难过。还不如就这样吧,把最后的悲剧留白,给人心一点温慰的遐想空间。

就像有的时候我希望《哈利波特》到第五本就结束,这样哈利和赫敏还能有着一点点小小的暧昧。此时相望不相闻。而不是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我发觉自己已经记不起《混血王子》和《死亡圣器》的大半剧情,也不想再去看。

好吧,回归正题,《浮士德》也是悲剧啊。个人的生活碰壁了,格蕾琴崩坏了。大世界更是悲剧得一塌糊涂,入仕反成弄臣,追求海伦终也是海伦已随那清风去,化成了一片白云,最后填海也终如精卫,被忧愁吹瞎了双眼,在错觉中死去。可为何读着却是能让嘴角挂上微笑呢?特别是那句“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美!”有一种令人情不自禁读出来的力量。仿佛“给我更多的灯吧!”,全不似《红楼梦》中那种眼睁睁看着韶华远逝的无力与虚无。

圈子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刚刚咆哮过的屁话上。十八世纪末的清朝,是所谓“康乾盛世”的回光返照。老迈的贾家已经负担不起过往的荣耀,庚吃卯粮,糊裱匠勉强修饰。十九世纪初的欧洲,是拿破仑的时代,是神圣同盟最后的回光返照。用雨果在伏尔泰墓前的讲话:“既然黑夜出自王座,就让光明从坟墓里出来!”一个新时代即将到来。

社会如此,文坛亦如此。

读到了,去翻看历史,那个时代真得令人振奋。歌德,席勒,拜伦,雪莱,贝多芬,康德,黑格尔,高斯,拉普拉斯,拿破仑……一片星空闪耀,不由神往啊。有点理解“青藤门下牛马走”的感觉了。

于是也真得难怪魏玛古典时代会走向希腊,难怪浮士德要溯柏涅俄斯河而上去寻找海伦而梅菲斯特却随河而下,难怪浮士德想征服海波。确实有一团火烧在那个时代欧洲人的心中啊!从少年的维特,到成年的浮士德,那是一个冬天的童话!是衷心信仰着“凡人不断努力,我们才能济度”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过往的一切易于盖棺定论,如今呢?狂飙过了头,怀疑否定一切之后,当下的时代是什么?物理学的大发现过去了,互联网的普及过去了。下一个科技的突破点在哪里?生物学,还是心理学,社会学?民族国家组成了,世界大战打过了,全球化和恐怖主义出现了,下一个世界趋势是什么?是进一步地更完整地融合,还是在各种壁垒阻碍下分开?欧洲的哲学与诗歌,美国垮掉的一代,《哈利波特》的全球化流行,下一种文化是什么?需要在速食文化中保持深刻吗?还是这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

再看《浮士德》时,大三的我,这个时代的我,并不很激动。感受着热情的同时,我在怀疑着热情的破坏力。可若当下怀疑太多的我去学习去拾取这样一份激情呢?也许会是件好事吧。

此外,所谓“浮士德难题”,在阅读中反而没有什么太深的感受。善恶本就共生嘛。是说因为看过《庄子》的原因?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19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0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噩梦?《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文学评论家、文学史家一般把卡夫卡和他的作品归入“表现主义文学”中。

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朝成了大、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格里高尔虽然成了甲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虫,但作为人的思想感情还在。他为不能按时上班而着急,他为老板要炒他的“鱿鱼”而焦虑,他为父亲暗暗地存了一笔钱而欣慰,他为妹妹明年上音乐学院的事而筹划,他为今后一家人的生计而忧心……专横暴躁的父亲却全忘了昔日的父子之情,害怕“家丑”外扬,要把他赶回房间,关起来。他甚至怀疑儿子会对家人采取暴力行为,而恫吓他、用苹果砸他,想要致他于死地。慈父之爱在他身上已消失殆尽,暴露出来的是极端的自我中心主义。母亲对儿子的感情似乎要深一点,她同情儿子遭受的厄运,她不能接受儿子变成甲虫的事实,因此悲痛欲绝,但她内心已把儿子当作一个沉重的累赘了。更可恨的是妹妹葛蕾特。当哥哥最初变形后,她尚能做一点照料工作,如打扫房间、送饭等。但时间一久,她就再也“受不了了”。她痛哭着向父亲请求:“我们必须设法摆脱他”,“他必须离开这儿”。并狡猾地辩解说:这只大甲虫并不是格里高尔,如果是的话,他就应该“自愿跑掉”。这实际是在暗示格里高尔。她还无中生有地说:格里高尔会“要了你们俩(指父母亲)的命”,他在“迫害大家”,“想占领整幢寓所”。这一番歇斯底里的哭诉,把她内心的自私、狡黠、冷酷暴露得淋漓尽致。格里高尔对一家人的言语行动,并没有惊诧,也没有愤怒,而是用一种清醒的、“平和”的、“沉思”的心态,接受了这种事实。他一边“怀着深情和爱意回忆他的一家人”,一边悄悄地死去了。他的死,使萨姆沙一家如释重负,大家沐浴着三月的春风,一身轻松出外郊游去了。格里高尔的死并没有影响了别人的生活。

人为什么我们自私、狡黠、冷酷?因为惧怕我们的无能为力。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1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以前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最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向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样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潜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就应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杯具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杯具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理解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期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理解克莱的感情。但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取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留意翼翼的展此刻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期望的是理解,是原谅,但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但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取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应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貌,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能够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应对现实感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悲哀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完美的时光,但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最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最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2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3

有时候会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或走在寂静的小树林,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或偶尔读到了一些深刻新奇的看法,我常常进入到一种奇妙的境界,采用一种与平常迥然不同的心态来审视自己,思考社会。我要怎样活着?自己平常习以为常的想法是否是对的?是社会错了还是我错了?有时候我会沉浸在自己精神的小世界里,看看自己喜欢的书,憧憬着一些荒诞离奇的生活。可是当太阳升起,又投入到井然有序的生活中的时候,那种奇妙的状态就消失了,自己也就变得理性起来,对未来的想象变得很具体:体面地工作,房子车子票子,毕业,婚姻。每一样都在逼迫在自己停止做白日梦,理性一点,计算起来,做那些有现金流的事。一些令自己激动的想法,引起星空下散步的几句诗,显得微不足道。

在小说的开始,思特里克兰德就像是活在现实中千千万万普通人中的一个:有着体面地工作,美丽优雅的妻子,两个能让自己炫耀的孩子。他赢得别人的尊重,却又让人觉得古板教条,少了一些讨喜的气质,难以让人产生与他交往的冲动。不过幸好他有一个聪明优雅的妻子,她是一个喜好风雅的人,有了她的经营,他的房子才不至于显得太过冷清。与艺术家,作家及上层人物的交往,她感觉到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是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如果这样的生活继续下去,他们会看着孩子长大,成家生子,他们将见证人类的传承,会骄傲于自己充实忙绿、受人尊敬的一生。可是,生活远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就像昆德拉所说:“年轻无知时结了婚,有了第一个孩子、选择了自己的职业。后来有一天,发现、也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一切都太迟了,因为人的整个一生已经在一个我们一无所知的年代被决定了”。已是中年人斯特里克兰德并不觉得迟了,他抛弃妻子,远走他乡去做了一个画家。直到这时,他终于把自己的本来面目显露了出来。他脱离社会,自私不近人情,丝毫不考虑社会对他的看法,对于劝告他嗤之以鼻,面对善意的帮助他冷嘲热讽。最为可恨的是,面对为数不多能够欣赏他的、并且救他性命的恩人施特略夫,在被其好心收留的时候,为了一己欲望不负责任地横刀夺爱,勾引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朗什,在欲望过后便抛弃了她,使一生坎坷又不喜平淡的勃朗什饱受打击,在绝望中喝毒药自杀,虽得到抢救但由于中毒太深最后在痛苦地死去。施特略夫也因此心灰意冷,放弃了一生的挚爱——绘画,最后失意返回了家乡。尽管如此,他仍毫不吝惜对思特里克兰德天才的赞美。而这些悲剧的缔造者——斯特里克兰德,却对这一切毫不在意,他眼里只有自己的那个小世界,现实的世界仿佛与他绝缘。他是一个很无耻的人,他也是一个天才。朱熹认为万物中皆有太极,事物中存在着这世间的理。斯特里克兰德好像看透了万物之间的屏障,看到了事物的本质,他眼中的世界与别人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不同,他渴望将这一切表现出来,让他内心的世界出现在画板上——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美。心与心间的距离有时可以隔着一个星系,别人不懂他的世界,他是孤独的。他心中有着一个魔鬼,极力想把它的世界、它的发现付诸画布,以至于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金钱只是提供温饱的工具,支撑他进行绘画的躯体;女人只是泄欲的工具,他本身甚至厌恶这种影响他思想的本能欲望。他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他时时刻刻都在他自己的星空中漫步,这里空寂辽阔,大到可以将整个世界包裹进去。月亮永远也不会落下,泛着银光温暖他的心灵。这个世界里,现实中的熙熙攘攘显得可笑幼稚,所谓的优雅、体面也变得虚伪、虚荣。如果他的世界是一面镜子,那么现实世界在镜中就是一个荒谬、虚伪、充满乱撞的无头苍蝇的大剧院。如果现实世界是一面镜子,镜中的他则是一个无可救药、不近人情的无耻疯子。生活在荒谬世界中的人,要勇敢地、顽强地生活下去(卡缪)。

有些讽刺的是,在远离文明社会、原始陌生的塔希提岛,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他得到人们的理解尊重,虽然他并不在乎着这些。如果所谓的文明社会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槽口组成的世界,每个人都得努力改变自己才能适应这个条条框框包裹的世界,那么塔希提岛,就充满了各种形状的插口,每个人的插头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槽口,每个人都能够因仗着自己的本性活着。这里没有疯子,这里有各色各样的人。也是在这个岛上,思特里克兰德最终将他的世界表现了出来。在恶病缠身行将就木的时候,他在他居住的木屋上面创造出了不朽之作。这个木屋后来根据他的遗嘱,最后被付之一炬。

虽然对于思特里克兰德的天才,现在已经无人否认,但是他的人品,也已经差到了他人难以企及的高峰。他的人品一度让我对此人感到厌恶,但是读完此书后,我感到自己已经不能用现实世界中的伦理观来评论思特里克兰德,我甚至有点喜欢他,因为他的可爱之处与他的可恨之处一样令人着迷。雅斯贝尔斯哀叹在20世纪的西方世界,由于技术进入大量生产时代,人的生活仅仅是坐公事房,强制劳动和有组织的休闲,这就使人性被埋没,自由遭到沦丧。我们每个人,无论出身什么阶层,无论贫穷、富有,无论快乐或者悲伤,都生活在这样一个牢房里,都心向往自由而又不自由。每个人都想过逃避,却又因为种.种羁绊继续坚持下去。如果一个牢房和世界一样大,那么它和这个世界又有什么区别?一个安心的囚犯,是不会受到惩罚的,甚至还会成为所有囚犯的榜样。思特里克兰德是这个牢房的越狱者,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都束缚不了他,作为代价,他得到的是整个世界的厌恶和抛弃。芸芸众生,虽然都有依照本心生活的渴望,但是谁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毕竟唱着“当我和世界不一样,那就让我不一样,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的歌手,也在迎合大众的趣味。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说,思特里克兰德是真正的勇士。

月亮和六便士,一个是心中世界,一个是现实世界。心中世界是由自我意识将所有感知编织而成,注定与现实世界不一样。是听从内心的指引,还是听从世界的劝告,是每一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较轻松的做法是自己接受现实世界的观点,压制自我意识,自己的思想来自别人的思想。这样,可以得到别人的肯定,让人感到踏实,减少生存的压力。可是,当自我意识觉醒的时候,必然与他人的思想产生冲突,于是人开始感到迷惘,无助和痛苦。在这之后,有人开始反思,有人自暴自弃,也有人又回到原来的状态。大学生在结束灌输式的初中等教育后,进入色彩缤纷的大学,感到迷惘、无助是正常的,毫无改变才让人感到可怕。因此曾经成绩优秀思想单纯的学生,在大学出现了分水岭。各种选择孰优孰劣,我仍身在此山中,自然不好评论。我追求内心的自由,也希望我生存的世界是美好的。我想不明白自由为什么是善的,也迷惑于自由与责任的关系。我在没有罗盘的大海里航行着,不知道自己将走向哪个方向,也不知道何时能找到自己的塔希提岛。

唯一确定的,我仍坚信着内心的自由和世界的美好。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4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5

《杀死一只知更鸟》主要讲的内容是在一个美国小镇里,有一个叫斯库特的小孩,她在这个小镇中的点点滴滴小事中不断的成长着。

他们生活的小镇的一切都很平静,但是有一起案子打破了这场平静,一个叫尤厄尔的家伙起诉了一个叫汤姆的黑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位律师,他接了这个案子,并且为这个黑人辩护。当还没开始的时候阿帝克斯就知道自己已经输了,这就让斯科特了解之前不曾理解的东西。

黑人汤姆的冤案有许多谎言所包围着,这体现了当时民族的偏见,黑人永远无法胜诉,只是因为他们是黑人,这是不公平的,阿帝克斯对此也没有办法。黑人汤姆最后被这个案子逼疯了,他们一家对此也感到无能为力,因为他们是黑人,难道黑人就该受到种族歧视吗?我觉得世界上不应该有这种.种族歧视。

这个小镇上所有居民都知道一只知更鸟是善良的,向一只知更鸟开枪是罪恶的,杀死这样一个可怜的黑人,不就是和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吗?文中的汤姆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像书名的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却遭到了恶毒的惩罚。

这篇文章中给我的震撼是父亲阿帝克斯教育儿子,即便是输了也要坚定去做,这才是真正的勇敢。本书的主人公阿帝克斯是一个称职合格的律师,他在法庭上为没有犯罪的黑人汤姆辩护,虽然遭受大家不理解,但依然能坚持自我,为无罪的黑人辩护。他的行为同时也教育儿子女儿怎样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怎样才能不被别人的威逼利诱所改变,他们勇敢坚强,让我触动很深。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作为一个学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坚持自我,做一个勇敢的人。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6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7

偶然翻开妈妈的书,一轮清明的月,无暇的沾着痛苦的印记……

祭奠韩月容,高俊生,康先生……

月未曾晃过我的眼睛,“我又遇见了那个月牙儿了。”在这样的年代想找到那样的月牙似乎是不可能了,我同样也未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样眼睛的月。

垫着茅草的感化院住着不会被人性感化的韩月容,与其说被“人性”感化,倒不如说韩是被感化过得了,被那个万恶的社会感化的没了人性,没了样子,“花柳病”这么妖娆的名字是病啊!偶然想起《红楼梦》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觉得好似牵强,月容不是金闺,高俊生说他爱穷人家的女孩儿,只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啊!

好冷的月牙儿啊!出现在月容爸爸死的那一天,妈嫁的那一天,刚没了爸的那一会儿,妈妈卖了的那一会儿……有爱情是幸福的,高俊生一个不懂爱伤害了爱的人也使月容感到了快乐。那快乐之后是被伤的的更深的痛,月牙儿是痛苦的化身,那一点氤氲的光里,还不只是单纯的苦难啊!

懂月牙儿的不是月容,月容在苦难时想起她,她只有给她无限的苦难,来寄托苦难;当苦难再次降临时,月容又想起她,只是苦难啊!

快乐时想到的月牙儿是苦难的前奏,高俊生给的快乐远不及新爸爸给的快乐,因为那时,月容忘记了月牙儿,很多天没有见到了,高俊生的月牙儿是幸福的,像月牙儿那样微薄遥远与难以触摸,瞬间没有了。月容上过学的,那又怎样啊,被淹没的无影无踪……

没有谈及到月容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离开与回来将月容同时推入了深渊,一去不返的,来过走过的,都踏着月容的尸体走了,走了。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懂月牙儿的不是韩月容,高俊生,还有也不是康先生,而是老舍。

第一次独自写自己想写的读后感,一味斥痛。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8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八年级活着阅读心得感想 篇29

想必大家都有读过一本有名的名著——《金银岛》。这本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冒险故事:一个少年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以开着酒店维持生计。那个少年就是主人公吉姆。霍金斯。一天店里来了一个船长,一伙海盗想抢船长手里的那份藏宝图,但总是不能得逞,于是他们便杀了那位船长。但吉姆无意之中发现了船长那张藏着金银财宝的荒岛地图。于是,他与朋友商量一起去探宝,朋友同意了,便带着一群水手和一个船长踏上了探宝之旅。一次偶然的机会,吉姆发现了那一船的水手全是海盗,并告诉了船长。于是双方的激烈对战就此开始,他们与敌人展开了惊心动魄搏斗。最后,由于各个人的努力,胜利落向了吉姆这一方,不久,他们载着金银财宝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乡。

虽然我没有亲身去到那儿冒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总能浮出吉姆他那正直的面孔,他是那么的高尚、善良、勇敢,他总是能制服海盗,取得胜利。他是多么勇敢,当我听到他这句话时震撼得全身发抖,如这一段……我们看见陆地的那天夜里,我就在苹果桶里,我听到了你——约翰,还有你——迪克。约翰逊,还有汉兹,我还把你们说的每句话都报告给了船长。至于你们的船吗,是我割断了船的锚绳,是我杀死了你们留在船上的人,是……就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十分震撼,一个少年能有那么大的勇气说出这些,这让我很佩服。

当然我有佩服的人也有愤恨的人,例如希尔夫为代表的那群海盗,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都是虚伪、邪恶,他们为了自己而杀死别人的性命,他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而是更猖狂。一想到金钱脑子便空空的,仅剩下杀人的念头,横行霸道。让我的脑子里浮现出他们带着一双凶恶的眼睛、恐怖的狞笑拿着水手刀杀人,还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杀人。真是可恶之极。

读完了书,我觉得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作品里体现出了善良与邪恶之间的对抗,我觉得故事警告着我们干什么都不能得意,因为那是在你人生路上的错路。而吉姆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正义为代表的精神财富,那才是最大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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