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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股东会决定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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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股东会决定书 篇1

时间:

一人股东会决定书(精选5篇)

地点:

股东:

列席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股东决定如下事项: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住址:

2、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公司不设董事会。任命 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任期三年:

身份证:

住 址:

4、聘任 为公司监事,任期三 年。

xx年xx月xx日

一人股东会决定书 篇2

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如下决定:

(l)成立_________ 公司,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股东为_______,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

(2)签署公司章程;

(3)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____年;聘任____为公司经理(或:成立公司董事会,任命[或:委派]____、____、___等 人为董事,任期____年;)

(4)任命(或:委派)________担任公司的监事,任期____年;(或:成立公司监事会,任命[或:委派] ____、____、____等 人为监事,任期____年;)

(5)指定公司拟任员工________(或者:委托中介代理机构________)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股东):

年 月 日

一人股东会决定书 篇3

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 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1、成立 公司,签署 公司章程。

2、股东 自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3、聘任 为公司监事,聘期三年。

4、全权委托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人股东会决定书 篇4

为进一步搞好公司经营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 年 月 日,由 主持在 (地址)召开了 公司全体股东(定期、临时)会议,股东应到会 人,实到会 人,经与会股东一致通过,做出如下决议

1、公司名称由 变更为 ,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

2、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3、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免去 的执行董事资格;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免去 的经理资格;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免去 的监事资格。

4、重新选举 为执行董事,并为法定代表人;重新选举 为公司经理;重新选举 为公司监事。

5、公司注册资金由 万元增至 万元。股东 由原投资 万元,增至 万元,增加 万元,占注册资金比例 %;股东 由原投资 万元,增至 万元,增加 万元,占注册资金比例 %;股东 投资 万元,占注册资金比例 %;……。

6、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增加 ,减少 。

7、公司营业期限由“20xx年5月18日至20xx年5月17日”变更为“20xx年5月18日至2032年5月17日”。

8、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上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股东(新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年 月 (单位公章) 日

一人股东会决定书 篇5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xx

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xx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xx年12月26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xx年12月25日-20xx年12月26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12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xx年12月25日15:00至20xx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

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副董事长高伟先生因公出差,过

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佳良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218,929,2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512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218,532,43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4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6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53,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1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5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10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96,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的审议及

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18,828,2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9%;反对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138%;反对1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862%;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魏吓虹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

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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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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