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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子公司决议(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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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子公司决议 篇1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注销子公司决议(精选5篇)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 ××× ×××

×××……,×××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 月 日

注销子公司决议 篇2

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XX年XX月XX日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出席会议的股东为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招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1:本公司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确认。清算报告内容不含虚假成分,如有虚假,全体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在《台州商报》刊登注销公告至今已满45天,符合法定期假。

3:自即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向黄岩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盖章及签署:

X年X月XX日

注销子公司决议 篇3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X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在召开股东会议,会议就注销分公司问题达成如下决议:

一、由于(原因),决定注销分公司。

二、分公司的税款已按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清,无欠税。并已分别在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和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办理了分公司的税务注销,税务注销号分别为“”和“”。

三、注销后,其资产货物、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及其他善后事宜由总公司负责,并已与总公司办理交接。分公司已经清算完毕,如有任何债权债务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四、分公司员工由总公司统一安排。

五、委托办理分公司注销事宜。

股东签章:

X有限公司

注销子公司决议 篇4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 召开了____ 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 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 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一、

二、

盖章及签署:

注意事项:

1、《公司法》第38条规定,经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况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见41条)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代表、监事会、股东等召集并主持。

3、《公司法》第44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销子公司决议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了为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

承包方为_________分公司的经理,从事_________地区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分公司单独建帐,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

第三条 承包指标

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每个承包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

另外,按工程项目的总额上缴2%的项目管理费,立项后付1%;竣工后付1%。

承包方完成上述承包指标以外的超额部分,在承包方支付办公和业务费用后,有权决定奖励办法和福利用途。

第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义务

4.1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

4.2 负责刻制分公司的公章,分公司帐户的开立和注销,参与分公司的财务管理。

4.3 如发包方在地区从事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的总额的1%的向承包方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五条 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5.1 承包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承包方每月向发包方申报分公司财务报表;发包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5.2 承包方的生产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在承包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5.3 承包方应按时向国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

5.4 承包方自主经营权,有权自行招聘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方如未按第七条终止合同,则应返还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年度承包费。如果造成承包方损失的,发包方还应向承包方赔偿损失。

6.2 承包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上交发包方款项,应按照银行关于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1 承包方未按第一条规定的承包内容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

7.2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私自开立银行帐户的;或者承包方的财务报表【含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与事实不符的;

7.3 未按期上缴承包费或工程管理费,逾期3个月以上。

7.4 承包方向银行以外的机构或公民借款融资的;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经营中断或其它经济损失,经调查属实后,发包方应按损失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少承包方上交的款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失效。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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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