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公 > 行政公文 > 公文写作 >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来源:文书咖    阅读: 2.23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8月26日。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重点工作进展】

各市(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情况。按照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制定出台当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年实施细则(方案)和20xx年度实施计划,并报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截止8月15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还有遂宁、甘孜州人民政府未出台,绵阳、遂宁、乐山、雅安、阿坝、甘孜、凉山7个市(州)人民政府还未出台20xx年度实施计划。

我省对20xx年度实施计划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月、季调度。根据省政府要求,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从今年8月起,对21个市(州)政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配套实施项目进展情况三个方面进行月、季调度,同时,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抓紧落实。调度情况将纳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主要内容。

省环境保护厅召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视频会议。强力开展秸秆禁烧是当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今年的秋收工作即将开始,秸秆禁烧工作迫在眉睫。省环境保护厅、农业厅拟在9月初联合召开全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现场会前,省环境保护厅于8月21日召开环保系统专题会议,总结我省20xx年上半年秸秆禁烧工作情况,通报上半年国家卫星气象中心提供的《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和环境保护部卫星中心提供的《秸秆焚烧监测日报》情况,安排部署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雪鸿在会上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全力以赴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部门和地方动态】

我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的通知》。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质监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摸清辖区内燃煤锅炉位置、数量、规模、耗煤量等基本情况;制定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将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纳入淘汰范围。同时,省财政对淘汰燃煤小锅炉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召开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为有力推进我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7月31日,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专门组织召开了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专家座谈会。会议分析了我国、我省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现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设立省级示范城市、发展电动汽车和发展天然气汽车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意见和建议。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理事长龙其云主持会议。

四川省机动车污染防治专家座谈会召开。8月18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召开座谈会,围绕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机动车环检机构达标验收程序及日常监管、推进我省各级机动车环检机构监控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环检机构从业人员及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张金汉主持会议。

达州市四举措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达州市近日出台四项举措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严禁不达标车辆转入和注册;强化车辆尾气检测,提高机动车环保年检率和环保标志发放率;加速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制定分阶段淘汰污染严重的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时间表,力争年底前累计淘汰70%以上在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严禁加油站供应、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年底前,全市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国内关注】

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7月18日,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等六部委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地方官员未通过年度考核将被环保部、监察机关等部门约谈,并暂停该地区部分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对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年度考核方式。此前国务院公布的考核办法中规定了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下降比例的完成情况、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值分配,两者均为百分制。

编者后记:《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主要介绍重点工作进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及舆情动态,供交流、参考。欢迎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028-80589058(传真) E-mail: 抄报:魏宏省长,陈文华副省长,何旅章副秘书长。

抄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污染防治司、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三处)、省政协办公厅,市(州)政府市(州)长、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市(州)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公告
会议纪要
公文命令
决定
通告
通知
通报
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