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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年报及来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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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锐意进取,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年报及来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算

一、年工作总结

(一)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首先,及时分解指标,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省里年初下达给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建立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管理体系,确保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其次,加大考核力度,实施绩效评估。在继续开展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考核的同时,强化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过程监督,并将指标控制完成情况纳入今年起正式实施的市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各区占总分值的4%,各部门占2%),对指标控制情况实施月统计、季发布、年通报;对超指标进度或者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区域或行业,启动约谈、警示程序,由市领导对相关区和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当面约谈、重点督导。此外,市安委会拟制了《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暂行办法》,对事故控制超指标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街道或区级行业部门,实施为期一年的挂牌整治。待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安委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的明确、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体系的完善等各个方面予以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各区、各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真抓实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发展”,在工作决策和部署中不断强化和融入“安全发展”理念,逐步加深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对安全发展的认识和理解,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身体力行的大力支持。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局面:一是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并首次控制在700人以内;二是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三是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较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四是亿元gdp死亡率首次下降到0.08以下,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三)深化排查,进一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的要求和部署,今年以来,我市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制度,突出在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开展整治行动,大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一是重点开展跨区域、跨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的综合治理。如:市、区、街道各级政府共同拨出经费,对宝安区松岗街道(被省政府列入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全市55个火灾隐患重点街道和社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上述地区均已顺利通过省、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二是着重开展重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高度重视对大运场馆、高速公路、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施工关键环节的安全控制,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三是强化对道路交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治。加强对全市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加大对公交车、泥头车、非法营运车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力度,施行全国最严厉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严查重罚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肇事逃逸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文体旅游、危险边坡、学校等其他各行业或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如规划国土部门累计排查重点区域隐患点6194个,确定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危险边坡593个,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引入媒体和群众参与监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五是推动公共安全监督,开展安全隐患举报。据统计,截止目前,“12350”热线累计接听市民来电3495件,其中举报类961件,已核实936件,核查属实的437件。目前隐患举报转办率达到100%,核实率达到97.40%,全市已对156位举报人累计发放奖金67900元。

(四)加大投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大力加强基层监管工作,以点带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在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区、街道一级基层安监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进了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促进了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市政府继续在今年投入3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区也纷纷设立了400至10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如坪山新区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也投入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400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夯实我市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市安委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工作程序,并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行业为突破口,通过促使核心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达标,带动关联企业开展创建工作。年,我市新增达标企业105家,受到了省安监局的表扬。

(五)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工作。

一是抓好法制建设。做好《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规定》的修订工作,出台《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一批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执法监察,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年,我市依法对“12.28”福永塔吊坍塌事故、“3.13”南山建筑工地高坠事故、“6.29”东部华侨城游乐设施事故和“11.30”福永工厂火灾事故等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规定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同时市安委办、市监察局等部门还联合建立了事故调查处理“回头看”工作机制,增强政府机构和司法部门的协调,严格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提高了事故调查处理的权威性。

(六)加强科技宣教,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着手建设“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大力推广八类重点车辆卫星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和使用。二是投资1亿元建设了“深圳市现代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该基地已于6月1日起向社会免费开放,截止11月底,累计参观人数5万余人,接待学校参观团队数十个。三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应急知识,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做到“报纸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省政府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等专题活动,大力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主任、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盐田区还由政府出资,对辖区内企业员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全员免费培训,有效提高了辖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其他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大类突发公共事件,各级政府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推进应急预案、规划和法规工作,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强化应急资源保障,各类突发事件明显下降。市应急办(安委办)也充分发挥“大部制”改革后的资源优势,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安全生产的行业优势和应急管理的专业优势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截止目前,市应急办接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115宗,与去年同期150宗相比下降23%,均实施了快速有效的处置,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研究当前的工作,分析事故的原因,我们发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仍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大量存在的“握手楼”、“房中房”、老旧厂房安全隐患严重;二是消防安全压力大,“三合一”场所、“六小”场所以及无牌无证娱乐场所、黑网吧等依然有生存空间,火灾隐患点多、面广;三是基层安全管理力量不足,隐患排查难度大;四是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频发,我市今年以来发生的南山区“3?13”防护棚坍塌事故、龙岗区“2?7”中毒事故、光明新区“2?20”吊车倾覆事故和宝安区“11?16”电缆施工工地坍塌事故,都属于建筑施工行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2人;五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能力不足,安全监管“政府热、企业冷”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三、年工作思路

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强化督促、指导和协调,在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的同时,通过监测预警、监察督办、宣传教育、标准化建设等手段,督促各区、各部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持续改善,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来说,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狠抓监管,全面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加强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是防范事故的核心措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

一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监督和检查,尤其是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电信和交通运输等生命线工程。

二是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市上下要按照“属地为主、部门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公共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三是要加强专项安全执法工作。市、区有关部门要要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牌无证生产经营的企业。

四是要围绕“办大运、办城市”的目标,抓好大运举办期间我市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要重点加强大运会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大运会的成功举办,兑现我们的郑重承诺。

(二)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落实公共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全面推进“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各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深圳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树立“管生产、管经营、管建设、管业务都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边界,推进“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上下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科学合理地下达事故控制指标,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任务。

三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对各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推动全市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办职能,着力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

一是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召开每季度的全市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各类安全生产研讨会、座谈会及现场会,迅速传达贯彻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及时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修订完善《深圳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调整经费使用方向,协调增加经费额度,切实加强政府公共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

三是完善安委会工作制度。修订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制度、通报制度、警示约谈制度等工作制度。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督导。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进行专项督导,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导,督促有关部门和辖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五是推行生产安全重点区域和行业挂牌整治制度。对事故超指标或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街道和行业监管部门,予以为期一年的挂牌整治,以从根本上改善有关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整体状况。

(四)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预警和跟踪督办工作。

一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各网格的责任人和职责,通过各网格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掌握本辖区的安全隐患、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信息,跟踪督促企业整改隐患。

二是完善安全隐患举报体系。办好全市统一的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和奖励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完善安全隐患整改督办工作流程,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处理和跟踪落实的机制,推动各区、各部门强化隐患治理工作。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机制。制定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实行分类分级排查,对风险隐患进行动态评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广大企业员工和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及技能。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完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和各类教育基地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投放公益广告,播放安全专题节目,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消防日”等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展览、论坛、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晚会,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三是加强对企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专项培训,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或领域,推行安全生产全员安全培训。

(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更为高效的安全监管机制,优先加强对安全隐患风险高的企业和场所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积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的大检查大执法,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是大力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着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逾期不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或假证上岗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方案,编制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推动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应用远程监控、实时监测、gps卫星定位等安全科技成果,改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实行“科技兴安”。

(六)加强事故报告和分析,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理,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加强事故报告和分析。定期编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简报》,及时分析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形势,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监管。

二是严肃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对各区调查处理的督促指导;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强化事故调查的查处力度,及时结案。

三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安全生产领域造成1至2人死亡的事故实行重点监察,对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实行全面监察,认真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各区、各部门和基层单位预案的制定工作,加强对企业预案的备案管理,全面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以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对应急演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做到辖区的综合应急预案和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高危行业或者员工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的企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应急演练。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加大应急管理资金投入,继续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保障联勤机制,确保应急保障及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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