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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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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力实施好今年中心城市建设工程,特制定如下方案:

建设工程实施方案3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推进新跨越、建设新___”的总体思路,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巩固、提高”的原则,以加快柳湖新区开发建设步伐为重点,进一步配套完善公用基础设施,着力扩充容量,提升功能,努力使中心城市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程建设主要任务

,中心城市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一带、两区、三园、四路、五建五个方面,概算总投资6.51亿元,其中政府直接投资2.31亿元,社会投资4.2亿元。

一带:指泾河大道旅游景观带建设,工程概算8980万元。主要工程有四项:

1、泾河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按照大道景观绿化设计要求,实施道路南北两侧绿化及景点设施建设。工程概算投资3900万元,需征用土地300亩。该工程建成后,景观绿化总面积将达到785亩,与道路南北两侧建成的10多个景观设施相映衬,从而形成泾河大道旅游景观带。该工程南北两侧的绿化由市林业局负责实施;隔离带绿化及景点设施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负责实施。

2、泾河千亩水面建设工程:在泾河大道北侧河堤治理的基础上,对八里桥至泾河大桥段的河床河堤进行综合治理,清理河道乱堆的沙丘,平整河床,设置多级橡胶坝,形成千亩泾河水面。工程概算投资3900万元。该工程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方面进一步进行考察、论证,做好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3、虎山大桥建设工程:沿虎山路横跨泾河修建虎山大桥,概算投资1000万元。该工程由市交通局负责实施。

4、泾河渡槽改造工程:对白庙提灌站渡槽加宽改造成人行通道并形成水面空间景观,工程概算投资180万元。该工程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

两区:广成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和桃园小区综合开发。工程总概算14亿元,计划分期实施,计划完成投资3.5亿元。

1、广成路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该小区东临新科路,南接柳湖路,西至广成路,北连泾河大道,占地面积40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53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概算4.12亿元,计划建设20万平方米,概算投资2.5亿元。该项目由市建设局负责,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方式组织实施。同时,在甘沟路修建廉租住房200套,解决城区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由崆峒区政府负责实施。

2、桃园小区综合开发:该小区位于崆峒大道至泾河大道桃园路两侧,总占地673亩,由六个不同的组团组成。开发建设高档商住小区并配套建设商业步行街。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统一规划,板块开发,一次性竞标,分年度建设。XX年计划投资1亿元,完成土地统征、范围界定、挂牌出让等工作。

三园:柳湖公园东扩续建、新区绿地公园建设和南山公园改造。工程概算7150万元。

1、柳湖公园东扩续建工程:概算投资1600万元,主要实施柳湖书院、古城墙、望楼、思雨阁、湖心亭等仿古建筑,总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治理二级台地,完成公厕、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实施。

2、新区绿地公园建设工程:东临仁爱路,南接崆峒大道,西至博爱路、北接柳湖路,占地总面积199.7亩,工程概算总投资4550万元。计划分年度实施,XX年完成拆迁征地、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实施。

3、南山公园改造工程:依照市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做好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此基础上,按规划对园内的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完善,铺设雨污水管道、实施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提升公园综合使用功能。工程概算1000万元。由崆峒区政府组织实施。

四路:即果园北路、兴北路、虎山路、定北北路四条南北向道路,道路总长3.74公里,总占地面积237.5亩,概算投资6973.5万元。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实施。

1、果园北路建设工程:南接柳湖路,北至泾河大道,全长650米,道路宽度30米,主车道15米,两侧人行道各7.5米。

2、兴北路建设工程:南起崆峒大道,北至泾河大道,全长1078米,规划建筑红线40米,道路宽度30米,一块板路面,主车道宽度15米,两侧各7.5米人行道。

3、虎山路建设工程:南起崆峒大道,北至泾河大道,全长1231米,规划道路宽度柳湖路以南为90米、以北为30米。

4、定北北路建设工程:南起柳湖路,北至泾河大道,全长780米,道路宽度30米,控制红线40米。

五建: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市场建设、背街小巷改造、便民公厕建设等五个方面的工程,

工程概算投资7040万元。由崆峒区政府组织实施。

1、城市污水回用工程:该项目为在建工程,总投资1.42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500万元,年内全面完成雨污水分流,与华能电厂二期改造一并考虑,接通污水管网进厂处理,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2、城市集中供热工程:该工程总投资9262万元,计划完成工程投资1200万元,主要是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实施新城区住宅小区内供热管网的前期配套,建成供热站及部分管网工程。

3、市场建设工程: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配套、方便群众”的原则,改造新建10个专业市场及便民市场,工程概算投资2400万元。

4、便民道路工程: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调度管理、统一技术验收”的原则,对城区10条背街小巷进行改造,工程概算投资1640万元。

5、公厕建设工程:采取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谁投资谁受益的方式,新建便民公厕10座,概算投资300万元。

继续实施好XX年的续建工程。包括柳湖书院、湖心亭、思雨阁、望楼的建设和二级台地绿化、老公园道路改造和保丰路建设工程。

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城市道路和城市林地、林带、广场、公园的绿化和城市美化、亮化工程。

三、工程实施的主要途径

(一)分工负责。在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的统一规划、统一组织调度下,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分解的任务,分工负责,抓好实施。工程建设费用按“谁实施,谁承担”的原则各自分担。

(二)项目支持。由市发改委负责,协同建设、交通、林业、水务等部门做好泾河大道景观绿化、泾河水面、虎山大桥等建设项目的可研、立项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专项资金扶持。

(三)贷款启动。按照“适度举债,加快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城市资产,优化筛选、打捆包装新的贷款项目,继续争取交通银行、开发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

(四)经营土地。把增加土地经营收益作为今年城市建设和清偿贷款的主要手段,实施桃园小区、广成路小区、来远路小区、百兴集团小区、泾河大道南侧纵伸100米范围内等区域建设用地的拆迁统征,加大招、拍、挂力度,土地收益原则上全部用于工程建设。

(五)市场运作。要继续探索城市市场经营的有效模式,特别是对城市公厕、市场、园林、绿化、集中供热、垃圾处理等公益性项目,要全面放开市场,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要继续执行“以建设带开发、以开发促建设”的城市市政公益建设优惠政策,在城市建设中,凡开发商在道路两侧开发修建商贸设施或住宅小区的,必须承担该区域内道路拆迁、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任务;继续对城市公交线路、户外广告等城市公共资源实行特许经营,拍卖经营权,收益用于城市建设。

(六)财政补助。加大财政对城市建设的扶持力度;全面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严格收费减免;确保城市维护费及专项资金的足额及时拨付。

(七)社会参与。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广泛动员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等工程建设,为中心城市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贡献力量。

四、拆迁安置及土地开发政策

(一)房屋拆迁补偿及安置政策

今年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房屋拆迁,严格遵守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甘肃省《拆迁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补偿标准原则执行平政发〔〕20号文件精神。

1、凡占压道路红线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原则上不予补偿,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土地无偿退出。

2、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原有道路无偿占用,不予补偿。

3、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筑,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尚未到期的临时性建筑,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4、城市居民房屋拆迁:房屋按同类标准补偿,土地按征地指导价给予适当补偿;确需划地安置的,房屋按标准补偿,土地按居民宅基实际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积,在规划的安置区“占一划一”,由被拆迁户按规划自行修建,土地使用权归被拆迁户所有。

5、城市规划区农民房屋拆迁,参照执行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相关政策。对需划拨宅基地的农户,房屋按同类标准补偿,土地按征地指导价补给村、社,由所在村、社按统一规划修建农宅小区或村民住宅楼,互找差价后合理分配;对被拆迁农户自愿放弃划拨宅基地、享受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经村委会同意,房屋按标准补偿,土地按市政府确定的征地指导价,结合农民宅基实际占地(含建筑物占地)面积进行适当补偿。

6、拆迁乡、村、社集体房屋,房产按标准补偿,土地按指导价统征。

7、拆除私营企业房屋,房屋按标准补偿,自行拆除。土地按取得来源,属集体性质的按指导价统征;属国有划拨的,无偿退出;属出让取得的,按合同出让价结合土地剩余年限给予相应补偿。

8、拆除直管公房,房屋由现住户自行拆除,材料归其所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后,按《房屋使用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拆一还二”,在安置区无偿划地安置。

9、对房屋交错分布,占地尚未确权登记的“大杂院”,其占地面积由共用户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所处地段和确权房屋面积,采取均摊的办法,连同房屋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10、对积极配合拆迁,按“协议”规定时间提前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户,可按拆迁在证房屋面积给予一定奖励。

(二)土地征用、开发及失地农户安置政策

1、因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占用的集体土地,区分用地现状性质,限价征用,分类补偿。具体由市土地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研分析,合理测算后提出征用补偿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后执行。

2、因政府收购储备土地涉及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仍执行平政发〔XX〕92号文件标准。

3、泾河大道南侧,凡能整体开发的地段,按规划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储备,面向社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积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4、道路两侧拆迁后腾退的国有土地,无偿划拨为道路用地。

5、对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收购失去宅基地的农户,由市政府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修建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或就近征用并划拨住宅用地,交由村社组织集中修建安置住宅楼,一次安置到位,避免重复拆迁。对不愿意集中安置的农户,可鼓励进保丰、甘沟安置区或在新选定的安置小区内安置,结算差价后,享受居民的安置政策。

6、凡已经市政府审批,由柳湖乡有关村社实施的农民安置楼项目,必须用于因城市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失地农户的安置,并以成本价出售农民,不允许商品住宅开发。

7、要围绕“城中村”改造,由市区社保、民政等部门负责,调研出台失地农户的社会保障政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XX〕28号文件精神,与征地拆迁同步进行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今年,是实施中心城市建设工程的关键一年,工程量大,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市区各部门、单位和中、省驻平各单位,都要从统筹城乡经济、加快___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城市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各项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上来,形成合力,全力推进。

(二)精心组织,靠实责任。工程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统筹调度,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管理,市、区及相关部门分级分工实施。要充实加强市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抽调市区建设、土地、民政、社保、文化、宣传、信访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到总指挥部工作,参与城市建设工程。要建立完善指挥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上下配合,全力抓好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落实。凡涉及工程拆迁、征地、建设的市、区有关部门及柳湖乡、崆峒镇、西郊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都必须服从市城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的指挥调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确定专门领导,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市区两级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心城市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及时报道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的愿望和呼声,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___、建设___的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市民尤其是动迁范围内的单位、村社、居民、农户的参与意识,积极配合工程建设。

(四)依法行政,严明纪律。在拆迁和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自觉遵守法定的拆迁、建设程序。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坚持公开、公正的办事原则,规范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强化工作督查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引发大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对拒不执行政策,无理纠缠的拆迁户,在提供周转房后,要下硬手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五)完善机制,攻坚破难。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扎实苦干的良好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注重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整体推进。坚持工程调度例会制度,及时评比通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超前安排,集中优势,倒排工期,加班加点,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六)各方配合,形成合力。计划、财政、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行业优势,积极做好工程建设立项、争资和融资;土地管理部门要全力做好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和出让工作;供水、电力、通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工程建设,做好相关地下管线的拆迁和埋设;交警部门要配合工程建设,做好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公路交通部门要全力配合工程的施工;公安、法院等部门要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监督和法律保障。

(七)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市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精心组织,统筹兼顾,优化方案,加强调度,确保如期完工。对每项工程都要按照“精、细、优、美”的要求,做到精益求精。认真落实工程管理“三法一条例”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制、安全问责制等“五项制度”,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安全高效。要严格工程法定的管理程序,今年实施的各项工程,包括设备采购,都要进行公开招标,并实施全过程的工程监理。要加强施工安全,完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八)重视信访,维护稳定。由市信访局具体负责,进一步完善征地拆迁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群众上访动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对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及省上批转下来的涉及工程建设的信访案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与当事人面对面交谈,认真研究解决。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群众信(上)访工作中推诿扯皮,延误时机,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 | 返回目录

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实施23项民生工程的意见》(包政〔〕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工作方法,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户参保率,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保护制度;稳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将能源与生态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相结合,不断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推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达到100%,度完成4.5万亩水稻、3万亩油菜、1100头能繁母猪保险任务;建设2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县级沼气服务中心1个。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性农业保险

1、试点品种。选择种植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作物和饲养量大、对保障人民生活和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的养殖品种,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试点品种为:水稻、油菜、能繁母猪。

2、保险责任。种植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强制捕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3、保险金额和费率。补贴险种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确定保障水平。其中:种植业保险金额按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成本等直接物化成本确定;养殖业保险金额为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

4、保险模式。种植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与地方政府联办”模式,经营风险由地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共担。养殖业保险采用“保险公司自营”模式,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保费补贴政策框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保险范围和经办机构。保险范围为大圩镇、淝河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骆岗街道、望湖街道、常青街道,经办机构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保费补贴与资金管理。鉴于我区实际,近几年区级和农户所承担的保费都统一由区财政交纳(能繁母猪保险自筹部分除外),今年将继续按原方式进行。区财政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农业保险经费的管理,按照“专户储存、单独核算、封闭运作、财政监督”的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建立种植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积极运用再保险等手段,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7、保险赔付责任。发生灾害赔付时,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及时足额赔付。发生超赔时,以镇街为单位核算,由镇街与保险经办机构自行确定赔付责任。如镇街发生整体绝收,专题报区政府研究。

(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在大圩镇圩西村建设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1个(设在区能源办)。每个村级沼气服务网点至少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负责300~500户沼气池的维护维修、沼液沼渣进出料、综合利用和安全使用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农村沼气县级服务站应按照自主经营、自主服务、自负盈亏的原则,依托区农能源办,配备沼气技术巡回服务多媒体车、大功率远程进出料车、应急处理专用摩托车、培训和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场地及工具、维修工具盒检测仪器、“一站式”服务业务用房。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3月1日~ 3 月31日)

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国元农业保险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业政策性保险及农村沼气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方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落实相关惠农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具体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日常工作。各街镇也要成立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具体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人员名单报至区农委办公室。

(二)宣传发动(4月1日~4月10日)

召开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各街镇、区直相关部门和国元保检机构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农民参保意识,激发他们参与沼气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实施(4月—10月)

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以农村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重点,以村为单位,制定分户清单,确定投保品种和面积,统一办理参保手续。要求种植业保险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养殖业保险工作11月30日结束。

农村沼气建设工程方面:8月底前要完成网点建设场所的确认、网点设备的招投标以及网点服务人员的落实,并开始试运营。

(四)考核验收(11月—12月)

区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将在8月底到各街镇检查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农户参保手续和计保面积是否符实,沼气建设工程项目是否按规范进行,项目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以及随机了解一些农民对国家民生工程政策的认识,并根据实际检查结果,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确保全区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民生工程的宣传工作。针对城市和农村不同受益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地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让各项民生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支持民生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的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与支持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街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制定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在资金管理上,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民生项目资金投入,实行专户管理。农业政策性保险要做到政策公开、程序规范、支付到人、互惠到民;对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要严格国家发改委的投资标准,完善招投标制、竣工验收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化、标准化,资金管理严格化,不得有任何截留、挪用现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街镇的实施情况进步督查,区政府也每月召开民生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民生工程开展情况继续纳入区目标管理考核。农村沼气建设工程项目的考核验收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办法》执行,力保所有项目都能真正成为阳光工程、惠民工程,持久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建设工程实施方案(3) | 返回目录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李怀清(副局长)

成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长)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工作人员)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实施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

企划文案
整改方案
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
活动方案
促销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