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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技术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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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技术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电机技术合同(通用3篇)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与(供方)就制造__________________220kw 10000v,三相异步电动机。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技术协议:

一.技术数据

1.1 电机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1.2 额定功率: __________________KW

1.3 额定电压: __________________V

1.4 额定频率: __________________Hz

1.5 额定转速: __________________/min

1.6 效率: __________________%

1.7 功率因数: __________________

1.8 最大转矩倍数:__________________

1.9 起动转矩倍数: __________________

2.0 起动电流倍数: __________________

2.1 防爆标志: __________________

2.2 绝缘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2.3 防护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

2.4 旋转方向:逆时针(面对电机轴伸端看)

2.5 轴承牌号:轴伸端:__________________非轴伸端:__________________

2.6 加热器电压: 220V __________________加热器功率: __________________W

2.8 定子测温元件:__________________

2.9 轴承测温元件: __________________

3.0 测温:轴承90度报警、95度停机,定子绕组145度报警、150度停机。

3.1 运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冷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3.3 资料: 防爆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随机发出。

3.4 服务承诺: 电机出现质量问题,维修人员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运行条件

1. 电动机全压起动,在电动机端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的情况下,电动机能拖动机组启动,并且电动机表面温度不超过 T1 450℃ T4 组135℃的温度要求。

2. 电动机全压空载直接起动,正常起动允许冷态两次,热态一次。

3. 在额定频率下,当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不超过±5%,电动机的输出功率应连续保持为额定值,此时,温升按130(B)级考核,热分级为155(F)。

4. 在额定电压下,当电源频率的偏差不超过±2%时,电动机的输出功率应保持为额定值,此时,温升按130(B)级考核,热分级为155(F)。

5. 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出现极限偏差时,电源频率与额定频率的偏差不超过±2%时,电源电压与额定电压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的输出功率应连续保持为额定值,此时,温升按130(B)级考核,热分级为155(F)。

6. 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压为80%额定电压时,电动机能连续运行5分钟而无有害过热。

7. 电动机应能承受1.6倍额定转矩,历时15秒的短时过转矩试验而不发生转速突变、停转或有害变形。

三、检查和试验

供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供方企业标准规定,对电动机进行检查和试验,但不应少于下列内容:

a) 定子绕阻冷态直流电阻的测量;

b) 空载和堵转特性试验;

c) 定子绕阻绝缘电阻的测量;

d) 交流耐压试验;

e) 温升试验;

f) 转子动平衡试验;

g) 振动测量;

h) 噪声测量。

四、服务

1. 电动机安装、试车时前1周,需方通知供方,在商定时间内,供方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无偿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需方提供工作方便。

2. 质量问题处理:若属供方制造质量问题,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答复,48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质量问题不解决,服务人员不撤离现场。

五、技术资料提供

1. 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需方向供方提供 □转矩----转速曲线 □动静载荷图(1份)。

2. 供方在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向需方提供

a) 电动机外形图;

b) 主要性能参数;

c) □底座图;

d) 接线盒端子接线示意图;

□3 供方在合同生效后 20 日内向需方提供电动机特性曲线:

a) 负载----效率曲线;

b) 转矩----转速曲线;

c) 负载----功率因数曲线。

4 供方提供下列资料随机。

a) 电动机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1 份;

b) 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1 份数

c) 证件:

产品合格证, 1 份; 防爆合格证, 1 份; 安全标志证书, 1 份;

六、其它

1 未尽事宜由签字各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签字后与商务合同同时生效,商务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产品涉及由买受人提供中国境外使用的,买受人有义务向出卖人详细告知,双方另签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的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电机技术合同 篇2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乃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 区域内 市 县的好乃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乃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乃乌连锁加盟店。

(1)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 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 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 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1、 加盟店于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总部支付加盟金5000.00元人民币。

2、 加盟金为总部给加盟店提供培训和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查帐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各项调查咨询、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条:首批进货及年度返利

1、 加盟店首批进货必须达到人民币5000元,货款同加盟金一起支付总部。

2、 加盟店全年最低任务量(进货额)为6万元,完成任务量,总部返利3%,超额部分返利5%,以现金形式在年度结束当月兑现。

第十一条:总部的配置及支持

1、 合同生效开始,总部为加盟店提供以下支持:

(1)TDP远经外治疗仪1台(2)毛发检测仪1台(3)生发仪2台(4)加盟店内POP1套(6张)(5)按进货额3%产品宣传资料免费配送。

2、 总部将免费为加盟店提供各种营运指导手册和宣传光碟。

3、 在合同有效期内,加盟店连续经营不足2年,总部将按仪器供价的40%一次性收取使用折旧费。

第十二条:供货价格设定

产品在市场统一价格体系为:(以下产品供货价均不含税)

①“好乃乌”发特龙冲剂: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 元/盒(10g*16袋、金版)

②“发特龙”好乃乌颗粒剂: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 元/盒(10g*16袋、银版)

③“好乃乌”舒肤爽喷剂:全国统一零售价: 88.00 元/瓶(35ml)

④“好乃乌”灵多康胶囊:全国统一零售价:68.00 元/瓶(0.4g*36粒)

⑤“好乃乌”福多康胶囊:全国统一零售价: 68.00 元/瓶(0.4g*36粒)

⑥好乃乌”银杏洗发露:全国统一零售价: 28.00 元/瓶(200ml)

十三、市场管理

1、 价格保护:

为使市场价格有序,避免恶性竞争,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价格体系,合同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任何违背价格体系规定的市场操作,均被视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书面批准者除外);

2、 市场保护:

A、 为维护公司及各级经销商的商誉和利益,甲方及乙方均有义务维护市场的良性运作。为此,甲方将提供有市场专供签、800防伪编码的产品和赠品,并成立市场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甲方与各级经销商代表共同组成。同时甲方专业市场监督人员负责处理与市场保护有关的日常事务。

B、乙方承诺不窜货(窜货:超出合同规定经销范围的区域销售产品行为),如在其他经销商区域内发现并经甲方查实存在窜货行为,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与相应罚款直至终止合同。对于所造成的市场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仓储及运输

1、甲方把货品从所在地发往乙方到货站的费用,甲方承担普铁费用的100%,如遇特殊情况乙方要求空

运或中铁快运,乙方应承担运输费用的50%。

2、乙方货款到达甲方帐户七日内,甲方未发出货物,每逾期一天甲方需按当批实际发运产品总金额1‰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3、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如有包装质量或缺货等问题,自收货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书面说明,经确认后调换,如因承运方造成产品损坏或遗失,甲方协助乙方向有关方面进行索赔。甲方货发出并电传告知后,在预定抵达七日内乙方须电传告知甲方收货情况,否则甲方视为乙方已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 乙方经营过程中,应确保外包装与内装产品的完好,防止重压、潮湿、阳光直晒和高温。因存放不当

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促销

1、 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 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须提前十五天告之总部,并应保证广告内容形式与总部制订的市场开发策略及广告策划保持一致,任何违规的广告及宣传品的制作与投放,属于严重违约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承诺自行承担责任。

3、 加盟店享有升级为当地独家区域经销商的优先权,若加盟店放弃该权利,须向该地区独家区域经销商缴纳每次进货额20%的广告费,用于该地区整体广告媒体投放,加盟店享有监督建议权利。

第十六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 总部必须为加盟店提供质量合格、包装完好的各项产品,如出现产品临近保质期的情况,乙方应提前四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核定后予以换货,逾期则不予退换。

2、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式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营运手册所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七条: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同签订之日起算,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 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

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 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 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总部同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的宣布破产、协议出卖、特别清算和申请新企业。

(2) 加盟店出现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加盟店连续两年未完成全年最低任务量。

(4) 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5) 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6) 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5天以上。

(7) 法院、法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8) 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支付加盟费90天以后仍未开业。

2、 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定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 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 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3) 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4) 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第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 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并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此时总部按供货价对包装无损,有效期内的产品办理退货手续。

2、 加盟店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办理退货手续,并付清了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同时总部按供价对包装无损,有效期内的产品办理退货手续。

第二十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违约赔偿

1、 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总部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说明,并在十五天内赔偿加盟店相当于加盟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2、 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加盟金壹倍的损失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签约则视作乙方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二十三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二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电机技术合同 篇3

甲方为:中国_________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_________厂

乙方为: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_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如下所述:

1.1.1 品种:_________

1.1.2 规格:_________

1.1.3 技术性能:_________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 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2.8 _________。

第三章 价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 入门费为_________美元(大写)这是指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_____%。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3.2 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_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_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_____中国银行和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_____银行和_________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银行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美元(大写)。

(1)由乙方出具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保证偿还_________美元。

(2)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3)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4)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1)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4)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_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信副件各一份。

4.2.3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美元(大写)。

(1)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 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2)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3)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_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和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在_____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_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2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2.1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2.2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3.1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3.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_____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_____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1)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5 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和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_____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6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1)合同号

(2)运输标记

(3)收货人

(4)技术资料目的地

(5)重量(千克)

(6)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7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 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

7.2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则由甲方负担。

7.5 如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 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_____公司单独签订。

8.4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_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证

9.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_________至_____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迟交超过_____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_____%。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_____美元(大写)。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时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2 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_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_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应不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_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者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 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或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_____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_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_____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_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由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_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_____文文本各二份。

14.3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乙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14.3.1 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乙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4.4 合同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_____个月。

14.5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

14.6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4.7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4.8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4.9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_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4.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4.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_________国和任何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

14.12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_____美元(大写)。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_________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乙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合同工厂:_________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工厂(盖章):_________

甲方律师(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律师(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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