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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林地承包合同(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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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村______组 简称甲方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精选22篇)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同时提高本组松山、林地利用率,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根据本组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研究决定,现将本组现有的松山、林地(约300亩)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路 ;西至: 水库

南至: 路 ;北至: 东庄组

二、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日—年月日。

三、乙方的义务。在承包的林区里护林防火,坚决制止盗伐林木,滥占用林地等行为。

四、利益分成。乙方当年不支付承包金,待来年有采伐计划后,伐树出售所得现金甲乙双方各得50%。如国家在林业发展上有优惠政策,有乙方享受。

五、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想继续承包,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优先权。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议修订。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主管领导存一份。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林业管理站(或县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 树苗、 树苗、 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 亩 分土地作为 苗圃,地点在 。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零 月,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 树苗 株, 树苗 株, 树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树苗 株,树苗 株, 树苗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树种 斤, 树种 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 %以上; 树种 斤, 树种 斤,……,树秧长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 元,其中,第一年拨给 元,第二年拨给 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 树苗高不低于 米,地表直径不少于 公分; 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 月 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 树苗 元, 树苗 元, 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身份证编号:

乙方:身份证编号: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充分协商,就位于苏木林地承包

经营权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座落地点、林地面积、及四至

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证字第号《林权证》内所登记苏木嘎查亩林地使用权及地上林木资产转给乙方。

转让林木、林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地使用权、林木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承包经营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元。

2.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总转让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总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地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的登记;

4、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标明林地使用权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资产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6、甲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委托乙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采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7、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8、乙方自本合同书签字之日起至乙方领取林权证之日止全权代理甲方办理注销甲方所有与此合同书相关林权证。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个月内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总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付甲方总转让费的10%违约金。承包期间,乙方如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有权在发现当日起任何时间内指定乙方限期恢复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内恢复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将无偿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时此林地地上林木归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所有。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地所有权权利人、科右前旗林业局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嘎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z县z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方(乙方):

甲方有坐落在本村统管山(山权记号Cz49 N03页),土名石赤上坑集体山一片计面积约280亩。本村根据森林法、山林承包政策、〈浙委办[20_]5号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经村党支部扩大会议及村民代表以上干部通过决议,决定对该集体山进行承包经营;经公示后进行公开招标。现由乙方中标,并根据拟定内容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点及四至范围:

承包山块地点为坐落本村土名石赤上坑,东:北洪至柘标火大路,南:棉花地切大路直至北洪至柘标火大路为界,西:棉花地切至流水至石赤上坑,北:石赤上坑直至螺丝坪北侧小坑至北洪到柘标火大路为界(具体可见山林权证)。

二、承包期限为伍拾年(自公历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甲方应按时将承包山块移交给乙方经营。

三、承包款:承包款由两部份组成,一是每10年一次的承包款,共计五个十年,二是一次性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

四、付款方式:首期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先付给甲方山林基地开发工作费用及青苗损失费计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正(72000元)及第一个十年承包款计人民币 元,以后承包款每十年付一次,每十年承包款比前十年递增 %,并各自提前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开发项目、种植品种,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义务做好承包山块现有道路的通行正常,乙方需要规划加宽道路的,甲方必须予以办理或协助办理相关政策性问题。

六、甲方有义务出面行政上的协助事宜,凡因承包地块在承包经营开发中政府财政及有关部门各项补贴、扶持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借故克扣、截留或拿用。

七、甲方针对本山块原上交林业局的造林押金贰万捌仟元,应由乙方先行垫付还甲方,乙方在开发验收后向林业部门领回,如乙方不开发或不合格而领不回押金,甲方概不负责。

八、对承包山块乙方只有泥面开发权利,如有地下矿藏的发现开采,应由甲方处置,若因矿藏开发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相应损失甲方应予以落实。

九、甲方不得因干部的变更而擅自更改本合同。

十、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对承包山块内的种植物,按政策可以处理的,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得益,不能处理的乙方不得故意毁坏。合同期届满后承包山块应如期移交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承包山块的应相应顺延承包期。

2、甲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应返还已交的承包款,并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合同第六条而占用补贴的,应返还给乙方,并赔偿损失。

4、乙方不按时交款的,按应交未交额的1%向甲方支付利息损失。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权。

5、乙方中途终止合同的,承包山块上的一切种植生长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二、合同附件:

1、村民代表以上会议决议复印件,

2、林业部门空中投影图版复印件,

3、山林证复印件。该三份复印件均加盖甲方村委公章。

十三、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翻悔。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z乡政府一份,县档案局一份。若要公证,其公证费用由乙方负担,实行公证的,各存为照。

甲方:z县z乡中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找范文就来 .d.c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村民组 号村民,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

(一)甲方

1、享有林地所有权。

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

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

(二)乙方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

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

四、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乙方

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

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五、特别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

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

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

七、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

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 (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

发包方(盖章):平滩村委会 村民小组长: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户主签名):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并参照《____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及《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决定____________公司为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管理承包实施单位。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1.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项目规模  

1.

3.1用地面积:____________  

1.

3.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1.

3.3绿化率:____________%  

二、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名单见附件一),承担项目报批、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  

2.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除二次装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以最后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3.工作内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项目立项、用地手续以外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3.2设计管理,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外部审查、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设计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3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负责施工、采购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  

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3.6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进度控制:本项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拆迁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期限为_____个月,即:______个日历天,________年____月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三。  

4.2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4.3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招标采购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创出____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品牌。具体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权利  

(1)决策权:甲方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采购(含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甲方享有美术馆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数量和费用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甲方决定的本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2-3间现场办公用房和三路电话。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权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2)对本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3)按照甲方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6)乙方有权按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分包单位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  

2.2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办理本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甲方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项目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分包队伍和供货商的招标工作,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分包队伍和供货商供甲方决策。  

(5)承担乙方本身现场办公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6)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7)督促分包单位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义务。  

(8)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本项目工程竣工图纸、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审计后的项目财务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项目管理费+质量进度考核奖励的取费形式,具体定义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项目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签订生效前,本项目中已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上述成本。  

1.2项目管理费:指乙方实施项目管理的酬金。  

1.3质量进度考核奖励:指双方根据商定的质量进度考核目标,根据最终结果予以奖惩。  

2.价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费用总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各项费用按以下办法确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作为最终成本。  

(2)所有政府规费外部评审费用等非合同开支,乙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2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成本的3%计取,暂定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3奖罚  

2.

3.1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____________的罚金。  

2.

3.2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________,则甲方给予乙方创杯奖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获得________,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价款支付  

3.1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3.2根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乙方将根据分包合同及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直接拨款至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开具以乙方为台头的发票,乙方汇总所有发票并复印加盖财务章后供省财政厅和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开具上述相应发票至甲方。  

3.3项目管理费:  

(1)合同签订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定金,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进度款,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3)大楼结顶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进度款,计  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核实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______%,计____________(人民币___万元整)。  

(5)乙方获得工程钱江杯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4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____日内结算;  

(2)质量奖金在获奖通知甲方并报财政厅批准后____日内支付。  

五、工作周期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______小时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书面意见(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办)。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  

3.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日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等施工准备工作。  

六、违约责任、索赔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项目建设时间顺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进度滞后致使工期延误的,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达标,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本合同重大变更问题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一般项目变更问题,由乙方项目部与甲方美术馆筹建办研究决定。施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决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停止施工超过______天,仍不支付进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图纸、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路__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 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xx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xx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xx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4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

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理解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平米温室大棚,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见合同附件。  

1.2工期要求: 天  

1.3合同价款: 元  金额(大写): 。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本合同协议书;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2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图纸  

3.1甲方提供平面布置现状图纸资料:  第4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4.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乙方施工代表:  第5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5.1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水电路已具备施工条件;  

5.2资料完整。  第6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技术规格参数施工,提供材料达到约定要求;  

6.2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6. 3提供竣工资料一套。  第7条 进度计划  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工期为60天(因甲方原因造成延后,乙方不承担任何延期责任)  第8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书面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峻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9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造成峻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合同外增加工程量及设计外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代表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10条 工程质量  

10.1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  第11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1

1.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  第12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

2.1双方责任:  由于设备选型、设备装配质量等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负责修改、调换或维修,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造成的经济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

2.1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第13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1

4.1增加施工面积;  1

4.2改变设计标准;  第14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按合同要求,将设备运至甲方项目现场后,待工程安装合格,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剩余款项。  第15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对变更的工程造价重新核定,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16条 竣工验收时间  1

6.1工程具备峻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省和本工程峻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请求。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请求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1

6.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的竣工验收请求后5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  1

6.3无特殊原因,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第17条 售后服务和保修  乙方进行售后服务和保修________年(人为损坏因素除外)。乙方在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售后服务和保修合同。  第18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9条 违约  1

9.1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20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第2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2

1.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22条 合同份数  22.1本合同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2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承包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乙方承担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20_年,自20_年一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20_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20_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4

发包方(甲方): 乡 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乡 村 社 承包方代表:

为了明确责、权、利,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集体林地承包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集体林地的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序号小地名四址界限及相邻权利人名称面积(亩)林木资源现状树种/年龄(年)/株数(株)蓄积(立方米)承包方式(家庭、其他)承包期限(年)/起止时间(年、月、日)

东/相邻人名称南/相邻人名称西/相邻人名称北/相邻人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并要落实管护责任。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资源的行为,乙方对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义务

(1)确认乙方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承包后发现原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开展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管理服务工作。

(5)执行县、乡林业总体规划,组织和加强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收益权,享有承包经营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的权利。有权与其他农户联户,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手续。

(5)享有承包时已有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6)在下一轮承包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7)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取土等。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牛羊进林、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积极监测和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包、出租、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三)共同遵守的职责:

1、甲乙双方均要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双方必须坚持“六个禁止”,即:禁止林内放牧;禁止取沙、取土,改变林地用途;禁止林内建房、起灶、用火、点火燎荒;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非法种植;禁止狩猎、围猎、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3、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费由甲方与乙方按比例分成。

四、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 元(大写: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按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司法部门公证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乡(镇)政府调解。

4、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不视为违约行为,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证单位)各执一份。

发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监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 选择水____电____、a,承包人包工包料; b承包人部分包料; 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常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按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三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50%给乙方,水电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50%。  

2、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____米,电路________米, 线盒________个  

3、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 5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

6、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工期延误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4、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PS点。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41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3.00元/亩·年,170亩3.00元/亩·年30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粮间作。林粮间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十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7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万安县窑头镇城江村六小组,组长刘祥奎

乙方:泰和县澄江镇 康华锋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8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1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包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承包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包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其中,如完成承包行为的车辆为甲方提供,乙方还享有该车辆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以及车辆使用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承包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或货主指定的地点。  

2、甲方与货物托运人办理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根据经营需要,甲方也可以书面(不得口头)委托乙方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和运费清结。  

3、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4、承包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包金。  

5、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保险公司赔偿的除外)等经营成本。  

二、补充承包经营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完成承包经营的运输工具(勾选):  

1、甲方提供运输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车辆的车牌号、型号、吨位、机械状况、服务内容及价格等事宜  本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2、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 )  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以及随车工具。  

3、上述车辆,必须车况完好、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上述车辆,由甲方统一办理保险投保。  

5、上述车辆,在承包经营期限内进行维修、保养的,应统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每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天运行,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车管理及运营质量考核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包经营保证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承包经营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其中叁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当时支付;剩余贰万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支付。该保证金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  承包经营保证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____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包金  

1、承包金按货运单趟支付。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元。  

2、承包金累计支付的,在承包经营的次月12-____日发放。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甲方有义务保证本企业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0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辖区内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积约20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以大寨湾村民组派代表指定边界为准。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为:从付先荣采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至25周年止。(最好是写为“20_年6月30日至2035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承包款合计15.5万元人民币。(所涉及的金额建议写为大写如十五万五千元或者写为155,000元)

2.承包款缴纳方式:

(1)签定合同之日付1.55万元。

(2)付先荣采伐结束,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付4.65万元。

(3)不出现边界纠纷,乙方完全进行经营之日起五年内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荣采伐结束时已经没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极少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

(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承包费用不得超过本次的两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5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理。

〈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七条第〈一〉款处罚。

八.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20_年10月4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合同范本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松山、林地承包合同 篇22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