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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精选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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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

甲方: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精选29篇)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讨论和平等协商,就甲方技术秘密保护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完成的工作成果权归属等问题达成一致,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自愿签署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技术秘密是指甲方内部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以及甲方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保密包括在甲方内部一定范围内的内部保密以及对外保密两个方面。

第二条 甲方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甲方职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因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而接触或了解甲方技术秘密的其他人员都有保守甲方技术秘密的义务,即:对所掌握的甲方技术秘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于甲方利益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

第三条 甲方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四条 乙方保守、保护甲方机密以及在改进甲方保密技术方面成绩显著,由甲方给予奖励。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五条 甲方技术秘密包括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 甲方明确要求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属于甲方的标有“保密”、“秘密”、“内部”、“机密”等字样的各类文件、信息资料;

2、 甲方明确要求乙方保密的有关研究项目、研究进度、经费投入以及相关经营、技术信息;

3、 甲方的专有技术及其相关技术;

4、 甲方处于研发阶段的技术资料及信息;

5、 甲方未公开的其它技术信息;

第三章 乙方保密义务

第六条 乙方对甲方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方式为: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积极防止甲方技术秘密的泄露;

2、乙方在聘用期间及聘用期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公开或向第三者透露甲方保密范围内的事项和信息,包括利用甲方技术秘密进行新的技术研究和开发;确因甲方工作需要使第三人(包括在甲方工作的第三人)知晓甲方技术秘密的,乙方应征得甲方有关负责人同意,并明确向对方告知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3、在解除聘用合同时,乙方应将其掌握、持有、保管的所有涉及保密事项的资料完好交还甲方;

4、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对于乙方此项义务,甲方应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内容见本协议第七条);

5、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期限,即: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甲方保密技术及相关信息解密之日止。

第四章 甲方义务

第七条 对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及奖励: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甲方应为其提供良好的科研及其它工作条件,以保障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对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完成的技术成果,甲方应给予相应奖励,并以该成果创造的经济效益为依据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

3、 上述报酬及奖励的具体方式及数额,依乙方在该成果中的贡献及该项成果实际创造的经济效益具体确定。

4、 在解除聘用合同后三年内,如有本协议“第六条4”所述情况发生,乙方可凭有关证明文件(乙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欲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的业务,在与甲方沟通后,甲方明确表示不予准许)一次性向甲方领取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为乙方在甲方单位最后一年年收入(不包括本协议“第七条2”所述的奖励及报酬)的二分之一。

第五章 工作成果权归属

第八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完成的下列成果,其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归甲方所有:

1、 乙方接受甲方分配的工作,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一切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技术相关成果)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在甲方已有技术基础上完成的一切技术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及技术相关成果)归甲方所有;

3、 乙方在聘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单独或与他人合作进行与甲方科研、经营领域相关的技术开发或其它活动;经甲方同意并投资后,乙方在聘用期间任何形式的技术成果均归甲方所有。

4、 乙方对聘用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经甲方同意后享有署名权,在不违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成果享有发表权及相应的获得报酬权。

第九条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完成的技术成果(包括取得阶段性成果)或整体技术构思,因其可能与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交叉或冲突,希望排除在本协议约束范围之外的:

1、 无( )

2、 有( )。详细说明如下:

第十条 乙方在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是否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署过任何妨碍本协议正常履行的其它文件:

1、 无( )

2、 有( )。详细说明如下:

第六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可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万元并不超过10万元的违约金;

2、 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除可依据双方聘用协议的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手续后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可要求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 视情节轻重,向乙方支付不低于500元并不超过1万元的违约金;

2、 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三条 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寻求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本精选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中设计的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专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术秘密签订保密协议如下: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密信息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无论是书面的、 口头的、图形的、 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须表明“保密”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保密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保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保密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许诺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应于能接触到该保密信息的本方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保密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5、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

1、甲方已公开泄露该保密信息。

2、该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法院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则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律师费和甲方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布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4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鉴于甲方处于新项目开发期,涉及甲方拥有的新商业模式和新专有技术的商业秘密。甲方委托乙方具体承担甲方创新技术中部分内容的组合集成与制造,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为了开展工作需相互交流相关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为保证交流后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不被泄漏且不发生侵权滥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 各方对对方以各种方式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向第三方泄漏(因业务开展需要双方同意向第三方泄漏的除外)。

二、 通过交流,各方在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所获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其延伸题材进行经营活动。也不与第三方进行涉密题材的合作或相互利用性经营活动。

三、 本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的载体形式如下:书面文件:经双方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的并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发出方在发出文件上注有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的邮件资料。接收方须在接到的邮件上加注“同意本文件为保密协议(洁号)涉密资料”并返回的邮件资料。录音资料:含有,甲方:“我是甲方代表 ,上述关于 ,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交流过程真实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乙方:“我是乙方代表 ,上述关于 ,关于 的录音内容是我方与 方商业、技术秘密内容的交流过程真实的的录音,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录音内容的录音资料。

四、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违法了上述一、二条约定,需向对方赔款100万元整,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给对方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的1.5倍赔偿对方。

五、 若出现违约纠纷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6

鉴于:基于G和G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成员提交到本,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和被许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G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成员共同享有。

3.3 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

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向被许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没有义务向被许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应立即停止使用许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7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请期满,双方如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限顺延,如一方提出,则可重新修订或终止协议。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三、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3.1、随时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咨询,具体指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领域;

3.2、协助甲方作好产品开发过程中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工作;

3.3、协助甲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防范工作;

3.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识产权诉讼和无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3.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在本合同年度内安排二次;

3.7、本条所说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义启动的知识产权业务,不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若延及甲方的关联企业,则在本合同顾问费的基础上追加25%的顾问费/一个关联企业。

四、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第3.5项所列的事务时,每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均包括启动费和风险代理费二部分;前述顾问费未包含合同年度启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启动费及无效案件的代理费;于每个诉讼案结案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获赔额____35%(甲方作为原告时);

免赔额____25%(甲方作为被告时);

上述获赔额是指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数额;上述免赔额是指原告起诉数额与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数额之差额。

五、专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案件官费、交通费、差旅费、取证的官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交通费、差旅费指东莞、深圳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费用,取证官费指公证费、查询费、检索费等费用。由办案专利代理人向甲方预借,发生后及时向甲方报销。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如委派的专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资格的专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事项。

八、甲方根据规定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乙方已经收取的顾问费不退还,若已经启动了本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1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2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3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4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5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商标[注册号:],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双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

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

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1

第一条 本俱乐部全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隶属于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主管和经营。

第二条 本俱乐部会员名称为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会员。

第三条 本俱乐部会所设立于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本俱乐部本次招募会员,入会年费为人民币(美金)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本俱乐部会员入会费系甲方加入本俱乐部为会员应缴纳之费用(作为会员正常活动之经费)。

第六条 为保障甲方之权益,乙方特别承诺以下五项保证:

1、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所经营俱乐部依中国法令合法登记取得之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实施。

2、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每年保持____次会员俱乐部会所会员活动(免费吃、住、行,每次两天)。

3、定期组织企业家进行书画收藏与鉴赏讲座。

4、根据俱乐部会员所缴纳的入会费赠送名家书画作品(本中心享有决定权)。

5、定期组织专家教授举办企业发展论坛、招商引资项目说明会。

6、每年举办一次__________书画会员俱乐部联谊会(举办书画展)。

7、俱乐部以人为本,注重友谊,团结友爱,努力帮助各会员解决困难,为会员提供出国考察、商务活动、留学咨询,法律帮助、健康保健、经济信息之咨询服务(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制定颁行的《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会员俱乐部章程》,视同本合约之自然一部分,甲方同意遵守。

第八条 甲方依合约书规定,向乙方缴清入会年费,签订合约书,领具会员卡及正式收据与发票者,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九条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约人:

甲方:                    乙方:__________书画艺术交流中心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2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当事人在北京签订: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3

软件知识产权合同sh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乙方自主研发的《数字历史馆》产品展开E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制作的《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

2.上述产品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手册、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同意为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甲方采用委托开发的形式委托乙方为其E软件产品,著作权人须注明甲乙双方公司名称,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此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如甲方在协议终止后继续使用此软件著作权,则视为甲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交至甲方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

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提交至乙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3.乙方同意协助甲方申请《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软件著作权.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或进行盗版销售,不可拆分乙方软件内的资源进行使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协议终止后,甲方需将《数字历史馆》上海展天E校园专用版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此软件著作权的所有权益,权益归乙方全部所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与20________年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范文精选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5

甲:

乙: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二、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五、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 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六、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 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 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6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7

甲方:北京___-___-___-g___-___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已同企业即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乙方在为企业工作期间会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决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原材料供应商名单等)、产销策略(市场销售方面的研究情报,折扣或回扣计算表等)、财务数据(价格表、成本核算表、各种明细表等)、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技术、经营秘密信息。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应当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加以明示确认,确认方式包括:

(一) 加盖保密标识;

(二) 不能加盖保密标识的,用专门的企业文件加以确认,并将文件送达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人员;

(三) 保密义务人能理解的其他确认方式。

二、乙方对在职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交换的企业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工作需要和善意履行对企业的义务,不得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即除了得到企业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企业内其他职工或企业的外部业务者如供应商、销售商进行保密交流外:

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

不得为自己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

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

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本企业或企业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三、企业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被公知但未产生使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成为公知知识,从而破坏价值,因此乙方同意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属秘密的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使用这些信息,或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以证明该商业秘密已不存在。

四、乙方对其保管、经手的有关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文档、磁盘、实物应尽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得遗失、毁坏、磨损、污染。

五、乙方同意将其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为了企业的利益迅速向企业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乙方在职期间所开发的与企业工作有关的软件(含代码、技术文档)属甲方所有。

乙方在退休、解聘或辞职之后________年内所做的与其在甲方任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归企业所有。

本条不影响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之后对其所做的非职务发明的权利。

六、乙方同意为企业利益尽最佳努力,在职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不引诱其他职工离职,离职之前不抢夺企业客户。

七、鉴于乙方在职期间获得或制作的商业秘密对企业在竞争中的巨大价值,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之后,乙方均承认企业因投资、培训和提供创造机会而对这些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因此乙方同意: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或帮助他人在与公司竞争的领域内使用商业秘密。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离开企业。

在劳动合同终止两年内,不得组建、参与组建或受雇于这样的企业。

八、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职,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验收通过并由甲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离职。

九、乙方同意如违背上述条款内容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十.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密费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

十一. 本协议书系甲、乙双方所签《劳动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8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____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b、_____________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19

知识产权使用授权协议(模板)

甲方(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权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产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专利、商标、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

第二条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

第三条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四条 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     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_______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      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 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

1.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

2.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

3.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

4.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

5.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

第七条 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条 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0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  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解除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条例的规定,签订本离职保密协议。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职务范围或非职务范围内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本协议保护范畴。

乙方离职后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定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账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违反此协议的,对甲方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保留或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补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2

甲方: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回,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省(直辖市/自治区)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__________),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现有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__________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__________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号轿车一部,归__________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__________方的银行存款__________万,归__________所有;

4、知识产权收益:婚后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__________,归__________所有。

三、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3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着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限制,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条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4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 达成以下商标代理协议:

二、甲方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 天内将人民币 ( 元)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乙方在收到 甲方款项后开始启动上述商标申请、版权登记代理工作。

三、甲方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批复以商标 局所发文件为准。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办理上述商标申请代理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本合同生效期间,若甲方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甲方务必及时以书面方式传真并邮寄通知乙方,否则,一切因此而造成的 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到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后及时转送给甲方,具体时间以商标局发文寄给乙方收到 为准。

六、商标申请后,如果被商标局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需申请复审,或者商标被异议需要答辩,或者该商标被别人先申请进入公告期需提出异议等,不属本协议代理范围。

七、商标查询不具法律效力,只供参考,商标经过查询,不等于能获准注册,商标注册能否获准,由商标局决定,如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注册,乙方所收取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甲方收到商标局审查文件通知或证书、版权登记证后自动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委托合作协议书精选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6

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7

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知识产权合同:杂志邮发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二、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分发、张X。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____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____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共签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社(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 】。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术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 经营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公司财务信息:____________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 对成果的权利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____________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第六条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____________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 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承诺和保证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 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2 除上述1.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篇29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__________ 区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深入贯彻___________ 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

_____________ 区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发展,推动“五区”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________________ 区“知识产权服务行”活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作为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单位,配合

_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 活动,促进企业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能力。合作时间为___ 年月—

年月。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辖区企业推荐乙方为甲方“知识产权服务行”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2、向乙方提供在辖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必要的支持;

3、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辖区企业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指导甲方辖区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督促乙方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三、乙方权利义务:

1 、参与甲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所进行的公益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

2、应甲方辖区企业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专利、商标、版权和标准等各类知

识产权确权、维权、品牌提升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甲方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每____ 个月向_____________ 区知识产权促进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

作情况一次。

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