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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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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1

八<1>唐若凡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通用5篇)

大家早上好!20__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自觉遵纪守法 做合格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学生作为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较高的一个社会群体,更应该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各种违纪违法越轨行为已构成影响学生成长和成才的巨大障碍。尽管其人数较少,但其影响较大,后果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

学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低级庸俗的幸福观。某些格调底下的文化艺术作品、影视作品一再向青少年灌输西方的剥削思想和生活方式,导致一部分学生迷失人生航向、模糊生活目标,把感观上的快乐当作人生目的,盲目追求感观刺激,主张及时行乐、尽情享受而把社会的重托、师长的厚望弃之一切。

2、哥们儿义气的友谊观。他们为了私利和交情,完全分不清是非、美丑和善恶。一些违纪的学生,即了解学校规章制度又懂得违法的后果和严重性,但当哥们儿发生“不幸”时,却立马解囊相助。当自己的“知己”相邀干些越轨的事件时,也不假思索、不顾后果地打群架、协同作弊、破坏公共财物等,谁要是不出面就会被哥们儿看不起,甚至被“开除”。一位女学生因为作弊受处分后痛哭流涕地说:“我为他人作弊实在是情面难放下,结果害人害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现实生活告诉我们,哥们儿义气思想危害极大,即害人害己又危害社会,严重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3、极端个人主义的自由观。自由,是一个充满理想、激情和生气的字眼,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更具有特殊的魅力。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绝对的自由。一些学生把自由和民主绝对化,认为“自由就是自由自在,不受约束”,从而盲目地去“自我张扬”、“自我设计”、“自我选择”、“自我实现”。而周围一切与自己的不

和谐都被视为“自我表现”的障碍。

4、苍白淡薄的法制观念.法制,是一个社会公正有序发展的保证。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必将是无序的和混乱。有的学生近乎法盲,不懂得法律禁止的、法律允许的各种行为,一切我行我素,其行为缺乏起码的标准和规范。例如:一个因盗窃罪被逮捕的女学生曾对审讯员说:“其实我这个人心并不坏,我拿了别人的钱,大部分是给别人花了,我自己并没有拿多少。......我都说完了,该让我回家了吧?我还有事呢......”可见,其道德法律意识何等苍白。还有一些学生,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以后,不得积极采取防范和打击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采取伺机报复的态度和“以牙还牙”做法,其结果自然必定是自酿苦果、自食其果。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当然,学生违法违纪的原因,还有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存在不当之处以及学生本身个性心理存在缺陷,但作为有知识、有文化的学生,应该养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法律的习惯,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调节自己的情绪,从而聚精会神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同学们,请大家务必要自觉、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校各条纪律,在一些火冒三丈或者心里极不平衡的时候,要调整心态,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你们应该知道“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吧?有时候,你的一拳头,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呀!越是危险时刻,越能体现一个人的理智行事的能力。同学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

最后留给同学们一句话:“仇恨会使你步入深渊,报复会助你走向极端,人的生命最为宝贵,少份歹念多分平安!

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2

各位同学,上午好!我是孙裕广律师,今天来跟大家上法律课。对于“律师”这个职业,同学们可能还不知道是做什么的。我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有公司拖欠工人的工资,律师可以根据法律将应得的报酬要回来。简单来说,律师就是用法律帮你说话的人,在香港的电视剧里面,有一句经典的话:“你有什么事就找我的律师。”

今天的法律课程有三个主题:

第一,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

第二,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第三,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危险。

第一部分: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

【问:来,先让我们大家讨论一下,为什么需要法律?为什么需要讲纪律?】

我提供一个思考的方向,就是如果没有了法律,会发生什么事?比如说,没有了交通规则,马路上是堵车还是畅通无阻?如果没有纪律,你一句我一句,老师在课堂上还能不能讲课?

动物世界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豹子会吃羚羊,动物之间没有关于相互平等的“法律”,羚羊就当然地被豹子杀死。人类社会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律而不执行,一个人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加害其他人,成为豹子一样的野兽。没有法律,人人都不安全。

在战争中,战乱国家的法律被丢在一边。图片是拍摄在20__年,这个生活在加沙的小女孩,她的妈妈在战争中不幸身亡,她的妹妹受了重伤,自己也失去了一条腿。法律不被执行的社会环境中,安全是得不到保障的。

所以,通过刚才举例说明,法律和纪律促使秩序的形成,只有在有秩序的环境中,我们才能获得安全,才能发展!

这也告诉我们,法律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安全!比如说,马路上加设红绿灯,我们遇到红灯的时候不能继续前进,耽误了路上的时间,但是交通灯又保障了我们在绿灯的时候可以安全地通行。又比如,法律禁止我们动手打人,限制了我们的自由,但是又保护我们不被其他人伤害。

那么,我就想问同学们,法律离我们远吗?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从我们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法律。

第二部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问:同学们,我们身边有什么法律?

在我们国家,还没有人能统计到底有多少部法律法规,但至少是超过1万部的,现在我列举几部跟各位同学生活息息相关的。

《宪法》——这部法律保障我们作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管你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不管你是来自农村,还是城市,我们相互之间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能欺负对方。

《民法总则》——这部法律保障我们拥有生命健康权、隐私权、名誉权、财产权等。如果有人把你弄伤了,把你的铅笔盒摔坏了,根据这部法律,你都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有人故意编造一些事来诋毁你,将你的隐私公之于众,对你造成损失也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刑法》——这部法律首要的目的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比如拐卖儿童是要关到监狱去的。因为有《刑法》的存在,能有效地降低社会的犯罪率。

《义务教育法》——这部法律保障了我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给我们受教育的条件,要设立学校,安排老师;小孩满6周岁,家长都必须将小朋友都送去小学念书,然后念初中,如果父母不将小朋友送去学校读书,将会受到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与此同时,同学们都必须要完成义务教育,不能逃课,更不能辍学。

《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综合条件。未满18周岁都叫未成年人。这部法律规定了,父母不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能虐待未成年人。父母要管教未成年人,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赌博、吸毒、沉迷网络等,所以父母限制你们玩“王者荣耀”是有法律依据的。学校要保障好学生安全,发生事故,学校要及时处理。社会要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优惠开放动物园、公园等。同时,社会又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厅、网吧,禁止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每个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未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第三部分: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危险

在校园生活中,有各种潜伏的危险。很多时候,我们没有注意到危险的存在,但如果危险一旦发生,将可能影响我们的一生。

今天孙律师主要讲5种风险的情况。

(一)拐卖、绑架儿童

为什么要拐卖儿童?为什么要绑架儿童?

为了钱,有的是因为自己本来没有小孩,想要小孩养老。

被拐卖的儿童一般去哪了呢?人贩子拐卖儿童主要是将儿童卖到偏远地方,做别人的养子女,卖到工厂矿区里做苦力,有些还会被打残废,放在路边当乞丐,行乞赚钱。

有些同学可能觉得,人贩子拐卖的只是年龄更小的小孩,实际上在拐卖的案件里头,二、三十岁的大人也会成为被拐卖的对象。

绑架就是将小朋友绑起来,关起来,问家长拿钱,之后才能放人,有些犯人担心小朋友会透露自己的信息,可能会撕票,撕票的意思是,不论收不收到钱,都将小孩杀死。

人贩子有几种拐骗的惯技,需要同学们注意:

1.陌生人向你问路,你带不带?

不能带,问路的事情为什么不找大人去帮忙,而是要找一个小孩?在一些拐骗绑架案件中,小朋友带路,在街边一转角就被绑起来带上车。

2.陌生人说顺路将你接送回家,你上不上车?

陌生人的车绝对不能上。

那么同学的爸爸或者有个自称是你亲戚的人说接你回家呢?你上车吗?最好不要上车,你要打电话跟你父母先确认好是不是其他人来接你,父母同意才能上车。而且在路上,还要跟父母保持电话或短信沟通。如果走的路跟过往的路不一样,就要提高警惕,尽快告知你父母,并且记清楚旁边路过的建筑物。

3.陌生人拿饼干给你吃,你吃吗?拿果汁给你喝,你喝吗?

不能喝,因为里头可能放了迷魂药、安眠药,吃了你可能就晕过去了。

4.有人强行将你抓走,怎么办?

大声喊救命,告诉路人这人是人贩子。

需要记得以下这些事:

1.记住家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

2.夜晚之前需回家

3.不贪小便宜,不吃陌生人食物

4.不走人少的路

5.不离家出走

6.不一个人坐滴滴、的士

7.不去网吧、KTV

8.出现危险,往人多的地方去求助

9.打电话报警,要讲清楚地点,附近的建筑

(二)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怎样的?同学们应该已经有初步的概念。一般表现为索要财物、拳打脚踢,摔跤,揪头发,抓耳朵,掰手指,更严重的有拍裸照、动刀子。

我们先讨论一下为什么会存在校园欺凌?原因很复杂,有的同学刚开始只是想用恶作剧的方式,整蛊其他同学,但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欺负别人的习惯;有的同学是因为模仿游戏、电视电影、手机视频,觉得这样很酷;有的同学是跟同学发生矛盾后,不讲道理,只用拳头,认为暴力可以解决问题;有的同学觉得暴力可以引起别人的重视,由此获得自豪感。

但这些都是扭曲的想法,是错的,使用暴力在文明社会中是低等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几天,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关于校园欺凌的事件,很多成年人说自己在上小学和初中的时候,受过别人的欺负,而且不少人说当时没有及时处理好,导致事件的恶化。

为什么要及时处理呢?校园欺凌,往往是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看对方是不是可以欺负,好不好欺负,这种试一试的心理,刚开始可能只是讲粗口的语言暴力,可能是推搡行为,可能是扔书包。当发现这个同学没有反抗时,就觉得可以继续实施暴力。有的同学会去反抗,双方打斗起来,但这个时候,对方就找更多的人,拿武器打回去,后果也会相当严重。

受到侵害怎么办?

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为什么不告诉家长和老师呢?对方恐吓你不能告诉你就真的不敢告诉了吗?被欺负的事情,已经不是你们自己能解决的了。这事情是需要有其他力量介入才能解决。在成年人社会里,发生打斗的事件,也会报警,由警察去处理,校园欺凌跟成年人的打斗事件一样严重的,大人都要找警察去处理了,我们作为小学生也应该找其他力量介入去处理。

被人欺负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每个人的生活中都可能有那么一些不幸,你爸妈小时候可能也有这种经历。你的爸妈,你的老师都会协助你去解决问题、调整情绪。

遇到欺凌行为,怎么办?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三)性侵犯

有部分同龄人或者是比你年纪大的人,可能会侵犯同学们的身体。他们有可能是陌生人,有可能是我们身边的人,可能是亲戚,可能是邻居,可能同学。

无论对方怎么哄骗你,都不要给别人触碰这个图上背心、裤衩的地方,不许碰!也不要在别人面前脱衣服、换衣服。不跟陌生人单独相处。

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这也是重要的事情,得再说两次。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告诉家长,告诉老师,必要时报警!

(四)校园里打闹引发的危险

现在的校园伤害案中,发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发生打闹。

校园打闹到底有多危险?

20__年,河南省桐柏县一间小学里,7名同学课间打闹,其中一人撞到桌角,伤到内脏,因为救治不及时,8岁学生死亡。

20__年,江苏省姜堰区的一间小学里,一名学生将同桌的凳子抽掉,导致同学脊椎骨受伤,休学一年,医疗费数万元。

那么课间应该怎样做好,才能防范风险?

1.不在楼道踢球、追逐打闹

2.不攀爬阳台、窗台

3.下楼梯不拥挤

4.小心使用剪刀、笔等文具

5.不拿教室里的清洁用具打闹

6.不冲撞教室门口、讲台、书桌

7.不从阳台往下扔东西

8.上体育课按老师要求使用体育器材

9.乘坐校车时不随意走动,不打闹

(五)的魔抓伸向未成年人

相信学校已经向同学们讲过的危害。吸食后会上瘾,也就是想继续吸食,否则全身难受。当前中危害比较严重的是和。人在吸食后,会出现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这种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和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

当前在国内大肆流通,的魔抓已经伸向未成年人。,是千万不能试的东西,一试毁终身。试了之后,你现在这种优质的生活就全都没了。民警常说:“染毒只要1分钟,戒毒却需几十年。”

今天一共给同学们讲了三个内容,我们回顾一下:

为什么要有法律、纪律?因为有纪律,我们才能安全地成长。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在跟法律打交道。

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危险,我们要记得及时向家长、老师、警察请求帮助。

今天的课程结束,下次再见!

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3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的需要。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迈出生命旅途的重要一步,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三是以青少年为辐射点,将你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扩散到各自的家庭中去,引导更多的人学法用法守法,面对困难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遇到问题依法办事,不以闹施压,以访谋利,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

人们常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有的同学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有的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有的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以,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犯罪行为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这个年龄段被称为“易发犯罪的高危年龄”,又称“犯罪年龄”,且“犯罪年龄”中出现的犯罪行为具有随意性、有暴力倾向性和不计后果等特点。据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资料显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而十五、六岁以下孩子犯罪总数又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在座的同学们的年龄在这样一个危险区间,如果在这样的时期内不把握自己,那么就很可能在犯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得不能自拔,不但毁了自己,对社会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通过对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例的查阅,我们发现:犯罪青少年通常有两个特点,性格自私和没有社会责任感。现在多是家庭条件优越的独生子女,在家任性妄为惯了,不知不觉就放纵自己在社会上也胡作非为起来。与此同时,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不健康的书刊杂志、暴力影视作品、电子游戏等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定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暴力影视作品片面的突出打杀场面,撞击着幼小的心灵,使世界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产生了邪恶的念头,进而模仿着暴力来解决同学之间的纠纷,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校园惨案。

有一款网络游戏叫“传奇”,我想有的同学可能会知道,也可能正在玩。就是这样的一个无聊的砍砍杀杀的游戏,让黑龙江一个13岁的小学生钟某竟用剪刀加农药把自己的母亲杀死,拿走2600元去玩“传奇”,被警察在游戏厅门口抓获。在虚拟游戏里的对生命的漠视、对生命的肆意摧残最终导致了钟某对亲生母亲的杀害,上演了一出现实中的悲剧“传奇”。如果在座的同学确实在玩这种游戏的话,我劝你还是趁早别玩的好,想一想,为了玩“传奇”,你已经花了父母多少钱?除此之外,父母要供你吃、穿、用,还要供你上学,假如父母哪天认为你花钱太多,突然不给钱了,你现在也没有钱去玩“传奇”,你会怎么办?这个结局很好猜,你可能会去偷、去骗、去抢,甚至可能会重现黑龙江的钟某杀死母亲的悲剧,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

影视小说描述的武打、枪战情节是特定时代的传说故事加上现代艺术加工所形成的供人们休闲的一种娱乐方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是违法的,如果现实生活中像影视上那样一个人被砍一刀或打一枪,扔一颗炸弹,就是一个伤害案件或者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一个爆炸案件,就要出动公检法机关,经过立案破案拘留逮捕起诉判决执行等多种程序,当事人可能被判处严厉的刑罚,绝不像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上那样可以乱砍乱杀乱开枪乱扔炸弹都没事。看完影视片、玩完游戏,我们要迅速地从幻想中回到现实生活中来,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们有知识、有文化,对各种各样的书刊杂志、影视作品、电子游戏应该要学会分清精华和糟粕,要汲取对自己健康成长有益的营养,摒弃有害的东西。我们要有意识地收看一些健康向上的电影、录像、电视、书画、报刊,我们要从这些作品里面学习真正的人物,不要学“哥们义气”。

有一句成语:防微杜渐。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要防止出现错误,就必须从小的毛病改起。还有一句古语: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我们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必须从未成年人的不良习惯抓起。

经过对一些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调查,我们发现,绝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发生违法犯罪前,就已经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如:1、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平时学习松懈,纪律观淡薄,为了应付考试,只好临场作弊、带小抄、传纸条、换试卷,败坏学习风气,从小养成弄虚作假、欺诈投机的恶习。

2、厌恶劳动,追求享受。他们表现为崇尚吃喝玩乐,盲目同别人攀比,想吃好的,穿名牌的,用新潮的,玩刺激的,整天游手好闲。

3、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他们往往缺乏社会公德、违反道德准则、热衷于当众起哄、谩骂行凶等。

4、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特别是在校学生中,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勒索钱财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向年纪小的同学要钱、要物,稍有不从,即大打出手,成为校园里的害群之马。

5、称兄道弟,哥们义气。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形成“团伙”,彼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他们人多势众,互相壮胆,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在座的同学都参照上述不良行为做一下自我批评,想一想,我们曾经有这些行为吗?如果有,要有决心和毅力去改正它。

那么,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同学们做到十“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趁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食杂店”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食杂店店里的食物。20__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食杂店老板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老板的脖子上,要老板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食杂店老板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

戒“贪”,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办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饭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20__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戒“奢”,要求同学们要树立勤劳致富的思想,积极参加劳

动,养成节俭习惯,反对奢侈浪费;其次要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

第三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表现在行为上有:拉帮派、当“大哥”、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流氓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据调查,中小学生中带着“骄”的还比较普遍,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骄”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

戒骄,要求同学们:一是虚心好学,不耻下问,不能自满;二是要谦虚谨慎,积极进取,不能逞强好胜、称王称霸。

第四是戒“假”,所谓“假”是指虚伪、虚荣、不真实。勿庸多说,与“假”相关的数不胜数,同学们也应该体会到身边“假”之泛滥,如:假话、假冒产品、虚荣攀比甚至追求假美等。对于青春期的你们,不能假借外表的“光鲜”来赢得别人的喜欢和尊重。不是不能追求美,只是别把时光虚度在擦脂抹粉,描眉画唇上,要学会如何收获符合自己年龄段和学生身份的美。这种美建立在率真直爽之上,拥有敢于追求真善美和探求知识的勇气和自信,也需要丰富的内心世界去衬托,女孩的真美在“气质”,男孩的真美在“气度”。拒绝去做“假大人”,应做有独特魅力的“真学生”。不因为虚荣买假冒产品,不因为攀比寻求虚情假意。在这个应该学习真知识,获取真本领,建立真友情的时期,别因为“假”的心态浪费光阴。另外,也有人经常利用上网聊天,骗取青少年的信任,取得信任后采取约会、网上汇款的形式,骗取感情或钱财。

戒假要戒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戒自己,即自己不讲假话,不欺骗他人,不虚情假意,不虚荣攀比;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假,在自身追求真实的同时,帮助身边的朋友,和同学们一起努力拼搏,以真美为追求。我还送给同学们十六个字:“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第五是戒“黄”。黄也称黄色,特指,如黄色书刊、黄色录像、服务等。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如: 20岁的蒋某受黄色书刊的影响,数次窜至多所学校,潜入女厕所、女澡堂等处进行窥视;前段时间福建“东南电视台”也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件:一名15岁的少年看了黄色录像后,心里燥动不安,有一天其见堂姐一人在屋,就试图堂姐,遭到堂姐的反抗,一怒之下砸死堂姐尔后奸尸。这个少年犯下了、杀人的弥天大罪!但是,戒黄不等于你们不要了解性知识,实际上“性盲”有时候也会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在戒黄的同时,要提倡性教育,要学习青春期知识,提高免疫力;要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强抗腐力。

第六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曾经有个笑话:某市政府进行“拆墙透绿”,在市政府楼门口的花园里种上鲜花,市政府楼的环境焕然一新。在该花园里有各种各样的名贵花卉,引得众人驻足观赏。其中有种花开得特别鲜艳,特别引人注目,观赏者都啧啧称奇。后有知花者打电话给市政府领导,说那花是罂栗花,市政府赶紧派人查实后,连夜把该罂栗花铲除掉。“毒”即:包括鸦片(俗称大烟,是用罂栗果实中的乳状汁液制成的)、(俗称白面,,是由吗啡制成的一种,为白色晶体)、吗啡(是由鸦片中提取的一种麻醉药物),还有甲基笨丙胺、犬麻、可卡因等,这些物品吸食后可麻醉人的精神,使人们丧失意志,数次吸食后就可上瘾成癖,对人体危害非常之大。因此制造、贩卖、吸食均为各国政府所禁止。16岁的少女禾某,原本品学兼优并擅长书法,20__年因交友不慎染上毒瘾,以卖淫的方法取得毒资。20__年2月被民警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禾某在戒毒所中忏悔道:“我真的很后悔,是把我的一切都毁了。”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而是用某些制成的,服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不知你们当中有没有人食用这种东西,如果有请你们及时戒掉。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戒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源头,让无藏身之地。

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第七戒“赌”。“赌”即赌博,指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赌博危害很大,一旦沉迷于赌博,不旦会造成倾家荡产,家破人亡,而且还会引发其他如盗窃、抢劫、杀人等犯罪。请看以下案例:黄某是阳春二中中学学生,20__年初把报名费赌光后,未能到学校报名注册而在社会上游玩。20__年3月14日,当他偷骑他人的摩托车兜风时,见单人步行的林某,即产生抢劫林某钱财用于赌博的念头,于是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追上林某,用手抠住其脖子,按倒在路边的菜地上,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准林某的脖子进行威胁,并把手伸进林某的裤袋,搜走人民币100元。作案后,罗某把摩托车放回原处,即把100元赃款用于赌博,后来多次敲诈勒索其他学校的学生,被阳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今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戒赌,要求同学们一要克服贪婪好胜的心理,自己不参与赌博;二是要努力劝阻你的亲戚朋友赌博,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八戒“惰”、第九戒“散”。“惰”指懒惰,“散”指生活散慢,没有规律,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惰”、“散”是一对孪生兄弟。轻的表现在经常迟到、早退,睡懒觉;重的经常逃学,到街道闲逛,夜不归宿。同学们不要不把“惰”、“散”当一回事,有的甚至认为“大错不犯,懒散一点,有点小错没什么关系”,这是极端错误的。怎么戒“散”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二是要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三是要制定学习、生活规划,养成规律;四是要树立纪律、法制观念,明确规范。

第十戒“妒”。所谓的“妒”是指对品德、才能比自己强的人心怀怨恨。如何戒妒呢?我认为一是要树立信心,赶超他人;二是要主动交流,抒发感情,要心胸宽广,心怀大志。

同学们,青少年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归根结底是你们的。我们要像那首歌里唱的“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每一分钟”,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我们爱生活,我们有追求,我们是时代潮流中最欢乐的一朵浪花。但愿,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以法传法,将自身所学所得,融入到生活小事中,以身作则,影响身边亲人的行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生活态度,将法治精神和理性思维不断传播,弘扬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4

同学们,老师们: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天,我们庄严地举行升旗仪式,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共同来拉开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日各项活动的序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要庄严肃穆、要行队礼或注目礼;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作了具体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首先,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大家可能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个大学毕业生到一家公司应聘。面试时,外面等了许多人,他觉得自己希望不是很大,但又想:既来之,则安之,那就试一试吧!应聘者一个个被叫到经理办公室,一个个又表情肃然地出来。当叫到他时,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推门而入,而是敲敲门问:“我可以进来吗?”经理说可以,他才进去。几天后,他被意外地聘用了。工作了一段时间,他与经理熟悉了才把心中的疑惑说出:“您聘我时看中我的什么优点呀?”经理说:“说实在,你哪一条都不比别人强,我看中你的,是你进门时敲了门。敲门说明你懂礼貌,而懂礼貌说明你有教养,有教养的人代表着公司的美好形象。” 我这样想,我们从小要培养文明礼貌的好习惯,进办公办室要先敲门或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再进来,这是最起码的要求,敲敲门不是大事,还有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也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其次,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候拿人家一根稻草,大时牵人一头牛。作为家长和老师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我们有的同学是非观念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同学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这些都是不对的。

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12月4号法制宣传日演讲稿 篇5

今天我发言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告别不良行为》。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都知道,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到陷入犯罪的泥潭,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中,每一件案例的源头都可追溯到案件主人公在校读书时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在校的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比如:在与同学交往中,未经同意乱翻别人书包、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橡皮、借了同学的钱耍赖皮不还、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甚至动用课桌椅当武器……

在与老师交往中,偏面理解“体罚”概念,而忽视自己错误在先,不尊重老师在先,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违法在先…… 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一些行为举止几乎跟社会上的小混混没有什么区别,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可以归结到因为是未成年人、因为好奇心强、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弱。我们未成年人也是人,应该懂得分清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

有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同学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肮脏、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困惑、迷惑中随波逐流,在不知不觉中受伤。

所以,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这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要知道,这时帮他们就是在帮自己。

主要想讲以下是两个方面:

1、什么是法律?

2、什么是违法犯罪?

一、什么是法律?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有权利去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可能有的同学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都还只是小孩子,法律离我们太遥远了。真的很遥远吗?法律真的只关大人们的事,和我们小学生没有多大关系吗?其实不然,法律约束了我们大多数人,学校里的规章制度,也是法律的缩影。我给同学们讲个案例,在一个下课的课间,同学们都在休息,有吃零食的,有聊天的,而小李和小王两名同学却在走廊上面嬉戏打闹,在走廊的一端两个人你追我赶的跑来跑去,后来不小心,小李推了小王一把,造成小王摔倒在地上,正好头撞了下。这下可好,小王马上出现,头晕,恶心的症状,后来被诊断是有轻微的脑震荡,小王也因此拖延了学业。之后,小李因为年级小,所以由小李的父母赔偿了小王的医药费,可是同学们想过没有,如果小李和小王两个同学在课间遵守学校的制度,不在学校走廊上嬉戏打闹,是否就能避免了这样的后果呢?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大大小小加起来大概有2万多部,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就要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纪律和法律。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同学们学习了哲学,就知道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相对的,比如我们现在在上课,其实我们都是在运动着的,因为我们虽然静止,但是地球在自转和公转之中。所以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在这个社会里,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比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实质上,法律不是限制了自由,而是保护了自由。

二、刚才我说了些有关法律的知识,同学们也知道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要想远离犯罪,我们首先就要弄清楚什么是犯罪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法律的无知。我给同学们举一个例子,方某,案发时刚过了14周岁的生日,一天下午,他和几个社会上的朋友在一家游戏机室附近遇见一个同班同学阳某,即向阳某索要游戏币,阳某说没有,便进了游戏室里,林某便觉得阳某没有给他面子,就纠集这群朋友将阳某叫出游戏厅又叫他拿游戏币,阳某不给,林某便一拳往阳某腹部打去,当阳阳躬着身抱着肚子叫痛时,林某又用右肘部击打他后脑造成阳某当场昏迷,而后经鉴定,阳某因为颅脑出血而死亡。此案例中的林某已满14周岁,且实施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也就是刚才给同学们讲的八种犯罪之一,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承担刑事责任,而后他在监狱中渡过八年的黑暗日子。林某的行为就是犯罪,因为他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利。所以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制宣传日演讲稿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从狭义上讲,所谓违法是指违反刑法以外法律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比如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等等。上述列举的行为中,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干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但是这也是违法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况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不管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到那种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总之,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法律的一点基本知识,希望同学们要用心去体会。我们是学生,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校是培养我们成才的地方,我们应该主动的去学习,认真地学习,认真地做人,认真地呵护自己,认真地关爱他人。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最后,谢谢大家!

领导讲话稿
党建党委讲话稿
人大政协讲话稿
组织人事讲话稿
思想宣传讲话稿
安全稳定讲话稿
群众团体讲话稿
经济工作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