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缅怀革命先烈,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决定在清明节期间举行悼念革命烈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日上午10时,在革命烈士纪念碑陵园。
二、参加对象
市各套班子领导,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干部职工;龙岩军分区官兵。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参加悼念活动人员自行组织前往,于上午9:30前在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烈士纪念馆)门口大坪ji中,9:40步入烈士纪念碑陵园。
(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于上午9:25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南大门ji中统一乘车,前往闽西革命历史博物馆(烈士纪念馆)停车场,9:45步入烈士纪念碑陵园。
(三)市委办负责落实出席活动的市各套班子、军分区领导名单及乘车组织、列队等工作。市政府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四)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安排一部引导车于9:15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南大门等候,负责引导及保障陵园周边车辆畅通和停车引导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纪念碑区域晨练和游览人员秩序维持等工作。
(六)市民政局负责做好陵园周边环境卫生、布置悼念仪式场地、代办花圈等;陵园管理处负责保障停车点、大坪ji中场地和陵园内通行道路的整洁、畅通。
(七)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市领导乘坐车辆和悼念仪式的音响准备。
(九)龙岩武警支队负责纪念碑的警戒护卫及市领导敬献花圈的护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