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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防艾公开信(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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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防艾公开信 篇1

广大妇女姐妹:

禁毒防艾公开信(通用5篇)

毒品和艾滋病已被称为当今世界与恐怖活动并列的“三大公害”,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它们犹如毒蛇猛兽,吞噬着无数家庭生命的同时,破坏家庭和睦,导致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使人亲情丧失、人性泯灭,造成贫困、孤儿、暴-力等严重社会问题,并产生恶性循环,贻害子孙后代。禁止毒品和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妇女姐妹是受毒品和艾滋病威胁的高危人群,但更是拒绝毒品抗击艾滋病的重要力量。为了进一步构筑我县“禁毒防艾”的坚固屏障,早日实现“无毒无艾县”目标,县妇联、县禁毒办、县人民检-察-院、县卫生局、南部县司法局、县疾控中心联合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发出以下倡议:

一、主动学习禁毒防艾知识,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各级妇女组织要认真开展“妇女拒毒防艾零计划”活动,努力创建“无毒无艾单位(家庭)”,引导妇女争当“无毒无艾妇女”,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远离毒品、抗击艾滋病的社会风尚。广大妇女姐妹们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禁毒防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拒毒防艾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入了解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清醒认识艾滋病传染途径,提高拒毒防艾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要踊跃参与县上相关部门开展的“洁身自爱拒绝毒品 远离艾滋”和创建“无毒无艾家庭”、“无毒无艾社区”等主题活动,通过参加预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讲座、参观禁毒防艾案例图片展等活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用科学知识保护自己、家人、他人远离毒品和艾滋病的威胁。

二、洁身自爱、拒毒防艾、从我做起,积极争当禁毒防艾的“战斗员”。 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加强对涉毒染艾妇女群体的帮扶教育,维护涉毒染艾妇女的生存权、就业权和发展权,让每一位涉毒染艾妇女得到关怀,感受温暖,力戒毒品,积极治疗,回归社会。广大妇女姐妹要自觉树立“拒毒防艾,从我做起”的意识,拒绝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发生,及时向当地党政和公安机关大胆举报,检举违法犯罪分子,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片净上。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不发生不正当的乱性行为,不能因一时的侥幸毁掉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坚决抵制黄、赌、毒的腐蚀。

三、积极参与“禁毒防艾”的宣传。迅速行动起来,当好禁毒防艾的“宣传员”和“监督员”。各级妇联组织要将禁毒防艾宣传教育纳入妇女素质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妇委会等阵地作用,加强对妇女群众的禁毒防艾宣传教育,使禁毒防艾工作深入人心,全员参与,形成全力。广大妇女姐妹既要主动向家人、亲友和妇女姐妹们宣传毒品和艾滋病的危害,又要积极加入社区禁毒防艾志愿队伍,深入社区、农村向居民群众发放禁毒防艾宣传资料,帮助广大群众提高自护意识,在全县上下真正形成一个“全民肃毒、预防艾滋病”的氛围,进而增强全社会的“禁毒防艾”能力,有效遏制毒品传播和艾滋病的蔓延。特别是要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远离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不接触毒品,不接触吸毒的人,不刻意模仿成人的不良嗜好,不轻信盲从他人的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四、奉献爱心,关爱他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对误入歧途的“涉毒染艾”人员,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要用真情去引导、帮助,要用一片热心、诚心去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激励艾滋病感染者战胜病魔、阳光生活,始终做到不放弃、不遗弃、不抛弃,使他们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妇女姐妹们,毒品和艾滋病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让我们紧紧地携起手来,共同唱响“洁身自爱、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远离艾滋”的主旋律,共同守护好安全、幸福、美好的家园,让我们美丽的家园永不受毒品和艾滋病的侵害与污染,让每个人都能在明媚的阳光下、在平安和-谐的家庭中幸福快乐地生活,让妇女“半边天”在全社会大放异彩!

xx年x月x日

禁毒防艾公开信 篇2

全州广大职工:

毒品和艾滋病已成为当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凉山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一人吸毒、祸害全家”“一朝染毒、终身拖累”。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禁毒防艾工作的严峻形势,远离毒品、共抗艾滋,坚决摘除毒品、艾滋病两大“毒瘤”。值此第29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特向全州广大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要争当禁毒防艾“宣传先锋”。自觉加强对禁毒防艾知识的学习,深刻认识毒品和艾滋病的巨大危害,筑牢禁毒防艾思想防线。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艾滋”的意识,积极参与配合禁毒防艾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主动向亲人、朋友、工友做好禁毒防艾宣传工作,争创无毒无艾企业、争当无毒无艾职工,营造浓厚的禁毒防艾社会氛围。

二是要争当禁毒防艾“文明先锋”。积极参与彝区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养成现代文明生活方式。坚持从自身做起、洁身自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秉承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不吸毒、不酗酒,不出入低级趣味的娱乐场所;谨慎交友,坚决与涉毒涉艾行为作斗争。

三是要争当禁毒防艾“爱心先锋”。积极投身“走基层”“连心牵手”、城乡“结对帮扶”、党员义工日等活动,关心关爱误入歧途的吸毒人员、艾滋病人和感染者,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激励他们戒掉毒瘾、战胜病魔,让生命重新燃起希望。

广大职工们,禁毒防艾我们责无旁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远离毒品,共抗艾滋,坚决打赢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还凉山一片净土!

xx年x月x日

禁毒防艾公开信 篇3

姐妹们: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了我们幸福的家庭和美好的生活,为了我们和-谐文明的偕乐,我们倡议:

一、洁身自好,拒毒、禁毒

广大妇女同胞要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要洁身自好,远离毒品,时刻树立拒毒防毒意识。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我做起,从自己的家庭做起,互相监督,抵制诱-惑,共同构筑拒毒的家庭防线。

二、积极投身到禁毒活动之中

(一)要当好禁毒的“宣传员”。广大妇女同胞要积极参加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认识参与禁毒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加入到禁毒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妇女“四禁”组织开展的禁毒活动,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增强全社会对毒品的防范能力。

(二)要当好禁毒的“监督员”。树立禁毒人人有责的意识,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三)要当好禁毒的“帮教员”。发挥妇女对邻里、社区了解熟悉的特殊优势,努力挽救涉毒的失足者,对误入歧途的涉毒人员,是家人的要用亲情去温暖、感化;是邻里的要用真情去诱导、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使涉毒者迷途知返、根除恶习、重获新生。

姐妹们,禁毒工作需要您,让我们携起手来,关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创和-谐文明偕乐。

xx年x月x日

禁毒防艾公开信 篇4

尊敬的各位企业负责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已于20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部法律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举措、新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排污单位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治措施。12月19日,环保部连续出台4部环保部令,对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等进行了明确的细化,进一步增强了新环保法可操作性。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之际,我们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企业家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这部新环保法,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那些还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排污单位尽快整改到位。

新环保法涉及排污单位比以往更严格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查封扣押。第25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二、按日计罚。第59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三、环评限批。第44条第2款: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限产停产。第60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五、停止建设。第61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六、环境信息公开。第55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环保“黑名单”。第54条第3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八、行政拘留。第63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各位企业家朋友,环境保护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做好环保工作,既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的具体体现。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理解、重视并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

**市环境保护局

201*年1月8日

禁毒防艾公开信 篇5

全国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同志们:

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是一项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重大措施。中央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实际行动带头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并且积极负责地、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建国以来,由于卫生工作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婴儿死亡率大大降低,寿命大大延长。但是,我们长期对人口出生率没有适当控制,致使人口增长过快。旧中国从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国只增加人口一亿三千万。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亿多,除去死亡,净增四亿三千多万人。人口增长得这样快,使全国人民在吃饭、穿衣、住房、交通、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都遇到越来越大的困难,使整个国家很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尤其严重的是,我国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年这一段时间增加得最快,现在三十岁以下的人,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百分之六十五,今后每年平均将有二千多万人进入结婚生育期。如果不从现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别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时间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长,按目前一对夫妇平均生二点二个孩子计算,我国人口总数在二十年后将达到十三亿,在四十年后将超过十五亿。这将会大大增加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困难,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难有多少改善的严重局面。

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现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对每家每户来说,增加了人口,在他们不能干活以前,就会多用钱,多用粮,影响家庭生活的改善,这笔账一算就清楚。当他们能够干活以后,一方面对社会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也要消费社会上生产的物资。对国家来说,如果工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还很低,物资的生产还不丰富,人口增长的快慢,就会直接影响现代化建设所需的资金的积累。人口增长过快,资金的积累就会减少,人口增长减慢,资金的积累就会增加。人口增加,除了家庭需要增加抚养费以外,为了解决他们的上学、就业等问题,国家还需要增加教育经费、设备投资和社会公用事业经费等。请想一想,从这些方面省下钱来发展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将会起多么大的作用!

人口增长过快,人民生活水平很难提高。拿粮食供应来说,要保证城乡人民的口粮、工业用粮和其他用粮,将来每人每年平均用粮最少应该达到八百斤。如果多生一亿人口,就必须多生产八百亿斤粮食。现在我国每人平均大约两亩耕地,如果增加到十三亿人口,每人平均耕地将下降到一亩多。在目前条件下,在这样少的土地上,要生产出每人平均八百斤粮食,还要生产出足够数量的经济作物,是相当困难的。此外,人口增长过快,不但为就学就业增加困难,还会使能源、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消耗过大,加重环境污染,使生产条件和人民生活环境变得很坏,很难改善。

那么,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号召能不能实现呢?只要大家齐心努力,达到这个目的是有可能的。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九年我国努力控制人口增长,九年累计少生婴儿五千六百万。一九七九年以来,几百万对青年夫妇响应党的号召,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单是一九七九年一年,就比一九七○年少生一千万人。事实证明,我们的人民是通情达理、顾全大局的,既能够体谅国家的困难,也能够为子孙后代着想。   有些同志担心,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将来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人口的平均年龄老化,劳动力不足,男性数目会多过女性,一对青年夫妇供养的老人会增加。上述这些问题,有些是出于误解,有些是可以解决的。

人口“老化”的现象在本世纪不会出现,因为目前全国人口约有一半在二十一岁以下,六十五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到百分之五。老化现象最快也得在四十年以后才会出现。我们完全可以提前采取措施,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现在我国约有五亿劳动力,预计二十年后还要增加到六亿,就是到二十一世纪初,每年还会增加一千多万个劳动力。到三十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因此,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可以不必担心。

解放以后,我国历年人口统计都证明,男女性别的比例大体上差不多,男孩稍为多一点。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来,有关部门在一些地区对头胎生育的孩子的性别比例作了调查,结果也是男孩比女孩稍为多一点。女孩长大一样劳动,有些专业劳动可以干得很好,更会做家务劳动,还可以让丈夫住在女方家里。新中国的人民,特别是青年一代,一定要克服重男轻女的旧思想,如果只生了一个女孩,同样要把她抚养好。

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四十年后,一些家庭可能会出现老人身边缺人照顾的问题。这个问题许多国家都有,我们要注意想办法解决。将来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一定会不断增加和改善,可以逐步做到老有所养,使老年人的生活有保障。尊敬老人、爱护老人、供养老人,使他们过好晚年,是子女应该担负的责任,也是我们社会的优良传统。我国人民一定要发扬这个优良的社会风气。那种不供养父母甚至虐待父母的行为,应当受到批评,触犯法律的还要受到制裁。

在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同时,还要适当强调晚婚晚育。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并不晚,但是为了学习和工作,适当的晚婚还是要提倡,适当的晚育更要强调,青年妇女如果二十岁开始生育,一百年内要生五代人,如果二十五岁左右生育,一百年内只生四代人,因此,晚婚特别是晚育对于减少人口增长数量,减慢人口增长速度,都有重大意义。对于青年夫妇自己,适当晚育也有很多好处。   为了控制人口增长,党和政府已经决定采取一系列具体政策。在入托儿所、入学、就医、招工、招生、城市住房和农村住宅基地分配等方面,要照顾独生子女及其家庭。要认真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政策。要大力开展生殖生理、优生(就是不生育有残疾的婴儿)和节育技术的科研工作,培训大批合格的技术人员,做好节育技术指导、妇幼卫生和儿童教育工作,以保证节育技术的安全,减少出生有先天性遗传疾病的婴儿。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生产高质量的避孕药具,满足群众需要 。

计划生育涉及到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某些群众确实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实际困难,可以同意他们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不能生三个孩子。对于少数民族,按照政策规定,也可以放宽一些。节育措施要以避孕为主,方法由群众自愿选择。

实现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是一场移风易俗的大事。中央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一定要关心国家前途,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对子孙后代的幸福负责,透彻了解这件大事的意义和必要性,以身作则。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克服自己头脑中的封建思想,去掉没有生育男孩子就不能传宗接代的错误观念。年轻的同志要从我做起,年老的同志要教育和督促自己的子女。每个同志都要积极地耐心地向周围的群众做工作,每个做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都要成为宣传员,帮助群众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并且坚决不干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事,也劝说别人不干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事,以便正确地实现国务院的号召,促进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实现。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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