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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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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色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6篇)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党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国民党反动派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民党反动派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2

今天我独自坐在安静的教室里,看起了名作《红日》,感受着中共党员那时的抗战艰辛。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1946年底张灵甫所率领的74师是蒋介石用全副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王牌部队,他们发起了涟水战役,与华东野战军交锋。华东野战军的沈丁部队在涟水与敌主力部队二次交锋后,实行战略后撤,退到山东,休整训练。经过修整后的人民解放军在莱芜战役中,灵活运用---伟大的战略战术思想,消灭了国民党军队五万多人,活捉了敌军中将副司令官李仙洲,赢得了辉煌的胜利。()国民党在各个战场上连吃败仗,途穷计拙。1947年4月,张灵甫又以他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的战争,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因为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解放军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4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5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6

风雨里它高昂着头,大雪飞沙里它毫不畏惧,松软般的瀚海里印下它踏实正直的特性。每当狂风吼过天际,它,总是不屑!用它的耐力艰劳叩响起我们心中的佩服。它是人类最出色,永远印证坚强的伴侣—骆驼。扒开时间的隙缝,望见那本《骆驼》,它照耀起我心中的彼岸。《骆驼》是一部以雪域高原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书中每位主人公的结尾都是在断崖下结束的:大柴旦为了使大驼队免受强盗的抢劫伤害,在断崖,亲手用枪打死了母驼乌图美仁,随后,大柴旦也随母驼去了;格尔穆带着小柴旦寻到了断崖,嗅出了充满伤感的气团,察觉出乌图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选择了追寻乌图美仁,小柴旦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选择了和哥哥大柴旦,还有母驼乌图美仁与美驼格尔穆在一起;两天后,库尔雷克和娜陵格勒赶到断崖边,库尔雷对娜陵格勒说:“你有察汗乌苏,好好活着吧。”

库尔雷特说完就到断崖下,去看看他的俩个儿子,和他的骆驼了。娜陵格勒以泪洗面,用歌声告诉自己,爱情与生命的关头,她选择了爱情;不多久,一个禀性怯弱的骆驼客来到断崖处,他不断地说:“连骆驼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啊!”他用事实证明,一个软弱怯懦的人,也会拥有以命相许的爱和勇敢,他就是克尔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这个故事,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揭示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每当狂风破坏午后的静谧,撕碎了漂浮的云朵,揭净了沙漠的脚印,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植物,吹掀了风沙,撞断了一个个“沙丘岭”;可是,骆驼在那里看着;它们刚从风里出来,它们仍旧迈着稳重的步伐前进,但风并没能把它们怎样!这就是“塞沙茫茫出关道,骆驼夜吼黄云老”的豪情与志向。

任何时候,在它心中永远把握住自己的信念,它不断的追求辉煌,它不会让他人将自己打败,因为它们倔强的性格流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品质。它们每一次的竞争,爱情给予它们力量,它们拥有自己的爱情,时刻坚持不放弃,为自己的爱情去努力、去拼搏。它们的爱能敷衍最绝望的黑暗,能排解最孤寂的迷茫。它们为爱情付出自己的一切,付出自己内心滚烫的爱!

走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一串串艰涩而沉重的脚印,留下它们内心的真挚“无论前方有多远,无论脚下路的多么苦累,我都会与你一同风雨兼程”。它对于主人不离不弃,永远用生命的价值拼凑起我们心中对他们的辉煌。它把自己的所有给予他人,付出它们的真诚,都会芬芳每一个飘零的角落,都会演奏出最美的乐章,都会散落世界,唱响世界。

树高千尺,是因为它无数次的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洗礼;船行万里,是因为它无数次经历了惊涛骇浪的撞击;

然而骆驼,能拥有无数人的敬仰爱慕,完全是因为它能够战胜风沙中那个懦弱的自己。它曾经奔跑于风沙跌了无数个跟头,吃尽了苦头后,终会翱翔蓝天,终会从自我心灵中获得慰藉。源于它的——不放弃。

诗人刘禹锡在诗中写道“千涛万浪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从中透露出骆驼的一种无畏、一种坚韧、一种踏实、一种气概。如今我们纤弱的手很难为自己撑起一片晴空,稚嫩的双肩很难承受太多的沉重,但是我绝不会倒下,即使在逆境中,骨子里也会发出一种真切而又热烈的呼喊“决不放弃”!我们应当运用骆驼的气概与精神,最终凭着那份骨子里的呐喊,走向绿洲,走向希望!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7

这本描述俄国十九世纪的小说,列夫托尔斯泰用浓墨重彩的叙述将很多的情景呈现在我的面前。其实看这本书是很费劲的,不说繁琐的人物心理描写,频繁的场景切换,众多的家族众多的人物关系,单单是他们的名字就够我喝上一壶的了。俄国人的名字可真不好记。

最后娜塔莎和皮埃走到了一起,这是让人欢欣鼓舞的结局,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然后善良的人最终走到一起,为了生活,经历战争,体会离别,感受相聚。

今天还把战争与和平的电 影看完了,很高兴的是看到了奥黛丽赫本演娜塔莎,三个多小时的电 影,算的上是冗长的了,有很多删节,也因为是早期的电影,演的跟话剧似得,但总的说来,还是挺好看的。

要用什么样的语言来总结这本厚厚的书呢,如果让我评价的话,用一个词语,那就是真实。

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琐事,会偶尔的走入歧途,会在关键的时刻不知道选择什么,会时不时的犯傻但是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巧合没有走进最糟糕的路。我们都会迷惑,不懂得拒绝现实里的诱惑,不懂得用怎样睿智的眼光看待身边的人和事,但是也许,我们依旧能像皮埃那样,在各种没法拒绝的诱惑下选择常常沉溺于饮酒聚会,但仍旧迷迷糊糊的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因为贪图外貌娶了个爱慕虚荣的妻子,最后因为她和别人决斗却是一个侥幸自己没死叫别人负伤,当拿破仑的军队侵入莫斯科的时候,在战场里徘徊于生死边缘最终却还是回到了心爱的人身边。因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我们现在一刻不停的地走在追逐自己理想的道路上,为了生活,但是往往,却忽略了很多人性美好的品质,我们更多的在乎成功,在乎获得。然而,真诚的对待身边的人,善良的跟别人相处同样应该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物质与精神,其实无所谓哪个更为重要,而是在于我们为其中一个而奋不顾身的时候,不去忘却另外一个。就好像现在的毕业,我们在担忧前途的时候,还会为了与同学的离别伤心流泪,这就是人性,我们把真实的感情嵌入了平凡的生活。

努力的活着,去做有意义的事,即便经历苦难,也要热爱它,你永远不清楚,之后的你,会受到生活怎么样的犒劳与恩赐。哪怕现时的苦恼与困难让我难堪,我想,我也有努力的克服,热爱生活,就是热爱一切,我觉得,这再正确不过了。

热爱生活,这,就这四个字,就是在看完战争与和平之后,我得到的。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

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

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

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20xx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

1920xx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

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

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这本书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记述了马奇太太家的四个小妇人人生中所经历的幸福、悲伤等,全书分成两部分来写。

第一部分中,本书的重要人物基本上都出场了,对四姐妹的性格也知晓得差不多了,梅格高贵但虚荣,向往奢侈的生活,在去安妮-莫法特家的两个星期里,与那些富裕人家的姑娘相处中,让梅格踏足了名利场,在这一章中,梅格的性格体现得淋漓尽致,但幸运的是,由于从小接受了母亲马奇太太良好的思想道德教育,梅格依然保持着那颗天真、单纯、善良的心,仍然是妹妹们心中的好榜样。接下来就是乔,可以看出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她,乔不喜欢姐姐那种做女孩该有的优雅,她总是十分坦率,拥有创造力,是个对写作非常有热情的女孩,但脾气有些急躁敢作敢为,正是以她的开朗热情的性格,结识了邻居劳伦斯先生以及他的孙子劳里;贝思性格内向,喜欢音乐,她的无私深深地打动了我,她心甘情愿为家庭做贡献,艾美优雅、坚强、乐观、喜欢绘画。这个家庭的四个小妇人个个都是艺术家。

第二部分中,主要讲述了四个小妇人成年以后所经历的事情,由于工作、人生观不同,她们也有了不同的人生道路,与自己心爱的人度过余生。梅格虽然不能成为她曾朝思暮想的有钱人,却在最吸引她的家庭生活中学习、成长,乔不能如读者所希望的和劳里建立爱情关系,与巴尔教授结为终身伴侣,贝思因的了猩红热,生命短促,但却能坦然面对死亡,她得到了大家对她的爱;艾美在欧洲与劳里相遇,并互相爱上了对方,成为了一个能出资扶弱助贫并可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

作者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辞藻,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简单而又幸福的生活,能过简单的生活就是不简单。简单的词句,却诠释了人间最美好的真情—爱。

本书采用了顺叙的写作手法,使四姐妹的生活清晰地展现在我们读者眼前,传输给读者的也是正能量。尽管四个小妇人也曾犯过错误、失败过、迷茫过,但母亲的循循善诱,父亲的悉心教导,都使她们豁然开朗,我们希望有与父母这样的爱,这是美好的亲情;乔与劳里没有像读者们想的那样如愿地在一起,却让我们知道不能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这是他们之间单纯的友谊。

简单的家庭琐事,四个女孩的成长点滴,演绎了一幕幕富有真情的瞬间,从女孩到母亲,她们迎来了化茧成蝶的美丽。书中还几次出现书信、诗歌,这传递着她们之间的爱。作者在结构上也是安排得十分巧妙,能依次把四姐妹的性格呈现在读者眼前,再围绕这些展开叙述,使这些人物形象鲜明的展现在读者眼前,最后迎来了收获季节,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以温馨美好结束。

正如本书译序所说: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在这里并非等于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安娜是个悲剧人物,她是个文化修养极高的贵族女子,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以她惊人美丽高贵聪慧在任何场合出类拔萃,美丽迷人。虽然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可是身处虚伪的列子 和虚伪社交场合社会环境。使她疲惫不堪,同时又极力想摆脱一切。当遇到渥伦斯基爱后,她毅然勇敢离开列子甚至牺牲自己家庭和爱子,追求自己幸福,可是当她放弃一切后,让她意想不到是渥伦斯基是个伪君子,又无情抛弃她,迫使她坠入痛苦深渊,最后导致安娜卧轨自杀悲剧。

安娜对真挚爱情的追求与上流社会虚伪腐败的道德观念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是安娜悲剧的主要原因。 这种种冲突首先表现在她与丈夫卡列宁的矛盾斗争中,属于彼得堡官僚集团的卡列宁是个残酷无情的沙皇官僚制度的化身。他在生活中孜孜以求的只是勋章和官爵,在他看来,他之所以需要一个家庭,并非出于爱情的需要,而是因为他在仕途上少不了这样一个点缀品。安娜一再,卡列宁“不是男子,不是人,他是木偶”,是“一架官僚机器,当他生气的时候简直是一架凶狠的机器”。“想得到功名,想升官,这便是他灵魂中所有的东西!“至于高尚的理想,对文化,对宗教的爱好,这些都不过是为了升官的许多敲门砖罢了”。在安娜心目中,卡列宁是个虚伪的人,安娜说,“他乐于游泳在虚伪里,正象鱼在水里游泳一样。”卡列宁这种冷漠、虚伪、一心想往上爬的思想,他那种令人憎恶的性格,是安娜所不能容忍的,安娜痛切地感到婚后“八年来”,卡列宁摧残了活在她“体内的一切的东西”。安娜说:“他甚至一次也没有想过我是一个需要爱情的活的女人。”这一种无爱的家庭,由一开始结合就埋下了巨大的危机,而当“维特式”的热情的渥伦斯基一出现,安娜心中的压抑已久的感情便一发不可收拾。她于是再也不能容忍卡列宁式的“虚伪与欺骗”,不顾一切,牺牲一切地与渥伦斯基结合了。

爱情的幻灭是悲剧的直接原因。为了爱情,安娜几乎牺牲了一切,换来的结局却是失望与憎恨。安娜企图通过爱情摆脱“虚伪与欺骗”的上流社会,渥伦斯基却使她陷入了另一个新的更虚伪更欺骗的处境中,他以自己的方式显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虚伪,自私与冷酷无情,这个罪恶的社会就是通过他,最后把安娜逼上悲剧的绝境。如果说安娜从前在跟卡列宁的关系上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那么现在,她在与渥伦斯基的关系上却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她对渥伦斯基估计过高,期望过大。她以为他能带她逃离“虚伪与欺骗”的社会,可是她不可挽回地错了,他带给她的永无止境的痛苦矛盾与恐惧,远远超过他带给她的生之欲望与欢乐。他的爱情消失后,安娜便被逼上了悲剧的绝境,她控诉这一切:“全是虚伪,全是谎话,全是欺骗,全是罪恶!”

看完这部小说后我的心里很复杂,一方面佷同情女主人的不行,佩服她的勇气,而另一方面,我对她应为个人的欲望而抛弃家庭,背叛丈夫感到厌恶。人固然有追求自由的权利,但我觉得不可以不顾一切的追求自由。人一旦进入社会就不再是独立的个体,必须为身边的一切负责!如果要以别人的痛苦来成全自己的自由、欲望,我宁愿不要!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转眼国庆就过去了,发生了的事情,记录一下。

无聊了一两天,身体小郁闷了我一下,所幸睡个觉就好了。

刚刚才完成宋奶奶的作业,57页,全是E文,200多道题,一个一个在E文书里抠答案,开始还挺认真的,边学边做,到后来只是疲于应付了,现在觉得很反感了,好端端的一件事情,看看专业上的经典书籍,学学E文,多好的出发点,最后却变味了,拿个中文版放一旁找答案,实在没劲,却没有办法,不往下说了,否则都要抨击中国教育了。

去ehai研发中心呆了几天,作业在身,拼命写作业了,并没有着手具体任务,倒是成了ehai做饭的了,还好,他们觉得口味还行,每次都吃个精光。原来会做饭也有用武之地啊。

去康哥和二老板家了,康哥的房子好精致,二老板的家真远,不过最吸引我的是他家居然父母、他和他大哥住在一起,好爽啊,这么大了还可以住一起,吃饭的时候多有意思啊,那么多人。其实还想了一个问题,你说这么好的家庭氛围,又有稳定的工作,又是有实力的牛人,干嘛还要熬夜、不归的艰苦创业呢?MS因此和女朋友关系处得不是很好。想到后来,我更多的是佩服,是关于人生到底追求什么的一些思考,“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你要走的道路”,二老板说的。

有哥们遇到极其棘手的问题,搞得我恐惧加郁闷得不行,真的要祈祷那样的事情不要在自己身上发生,哪天有空了想去雍和宫烧烧香去。

还有一点想法想说,写blog的初衷是要作为技术积累的一个手段的,就像博客园那些人们,想有个研究技术,交流经验的地方。很显然,现在blog的内容是偏离了这个初衷的,一个大男人,写些日记似的东西,总会觉得有些无病呻吟的味道。所以,我决定在博客园申请一个新博客,专门写些技术和经验上的东西,当然,我知道写那样的文章的难度,没有一些深刻的理论理解和具体实践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我想可以从读书笔记之类的东西慢慢来。而这里,当然也会继续,毕竟生活上的东西一样是值得记录和思考的。

整个假期还剩下最后一项活动,今天晚上去见三个月未见的哥们了,大闸蟹啊,我来了~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不仅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红日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一个不会说话不懂讲话的人,因为自己有自卑的心理,话到嘴边却总也不能说出口,心中明明有千万言语,却无法用自己的话语表达出来。因为这样,我吃过不少苦头,当他人给你口若悬河的说时,心中有自己的观点,到了口头就只剩下“嗯”,“对”,给朋友留下了敷衍,给客户留下了不真诚,给领导留下了不认真这样的印象,我也在积极求变,鼓起勇气发表自己的言论,可是,词不达意,反而起到了适得其反的作用。

当我读起《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作者的观点让我开始喜欢这本书:“沉默没问题的,沉默很正常的,但聚会时,沉默好像会带来压力,逼得人开口说些什么。这时候,如果空气中本来就弥漫着音乐,你就会发现沉默没那么可怕。但是如果刚好没音响可听,也不要依赖电视来填补沉默的空白,电视啊,就好像一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喋喋不休的、很爱大声说话的人,靠这样一个人来打发时间或者消除寂寞,倒是很不错。但是家人晚餐或好友相聚时,有这么一个人在场是很受打扰的,电视对“闲聊谈天”毫无帮助。如果怕沉默带来的冷场,请不要给自己压力,不要逼自己随时要找话题。请优先把事情交给音乐来处理。或者,也可以学着享受沉默。看夜景的时候、两人散步的时候、三五好友一起下厨煮菜的时候,“正在做的事”本身就很有趣,沉默反而比喋喋不休更丰富,更值得回味。”这段话,让我理解了沉默,让我知道了,在不会说的时候,沉默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可是,我们的工作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我们做的是服务行业,做的是人与人的工作,沉默,或许会再生活中找到一丝安逸,但是在工作中,却是让我寸步难行,沉默显然不是我应该选择的。

在这本书中,提到了把无谓的胜利让给对方,懂得认输的人很懂说话,所谓的无谓的胜利,让我感触很深,在人与人的交流中,总是存在着争强好胜的行为,但是,你赢了又怎么样呢,在交流中,为了获胜,字字诛心,或许你会得到一时痛快,但是你又会失去多少朋友呢?所以,在交流中,懂得认输或许会让彼此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换个角度思考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如果说话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换一换位置,想像一下如果处在这件事上的是我,我会期望得到什么样的回答,会希望对方用什么样的语气面对我。多想这一步,结果可能会很不一样。在职场也是这样,同事之间彼此交流,会说话换位思考可以理解为换个角度思考。比如和同事交流,多想想如果我是同事,面对我这样的语气和语句,同事是否能理解,是这样说听着更舒服还是那样说听起来更舒服?是这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还是那样说事情容易被解决?这样看起来好像很复杂,但其实只是多了一点思考的时间,而这点思考的时间足以事半功倍。以小见大,以一变百,不光是和同事的交流可以换位思考,在和客户时同理,站在客户的角度上,想想客户需要的是什么,客户生气时,想想客户为什么会生气?只有在认真想过这些之后,再去与客户沟通,势必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说话是一种本能,人和人的交流才可以促进发展,学说话是一种修行,在说话中锻炼自己的耐心,智慧和勇气,而会说话更是一门艺术。我知道自己要达到艺术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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