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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精选2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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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

俄罗斯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精选26篇)

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小说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

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

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

有人说畅游书海是一种享受。是的,但想让自我的心灵得到充实,想让自我的人生得到完善,并不用这样。俄国作家巴别尔曾说:“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而《战争与和平》无疑是那其中最该读的几本之一。

在和平中体会战争,是因为环境不一样而无法理解?还是能脱离现实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理?一切都有可能,回顾中华五千年,还是1805-1820年这一动荡时期,有多少太平盛世,又有多少战火纷飞。我忽然悟到了:五行虽相克却能相生,战争与和平不也是如此?战争能造就以后的太平,长久的和平底下却隐藏着毁天灭地的灾难;和平的时间越久,战争就越骇人。相反,战争的规模越大,和平的时间也越久。但与其说是我悟的,倒不如说是千万人消失于历史的画卷前告诉我的,还有一句话:“这是大自然的平衡。”

《战争与和平》紧紧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与华西里这四大贵族家庭展开,描绘一幅恢弘壮阔、精彩纷呈的俄罗斯民族的历史画卷。为何说《战争与和平》是部巨作,经典之处就在于托尔斯泰刻画人物与叙事的高明。就比如在小说开头的安娜和舍勒家进行的上流社会聚会:安娜的“引导人”身份十足趣味,比如介绍“甲”给“乙”认识,或把正在和“丁”交谈的“丙”插进“戊”与“己”的争论之中,为此,她忙得不亦乐乎;之后,托尔斯泰在聚会上经过人物的对话一针见血地点明当时拿破仑蠢蠢欲动、大战前夕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据说,为了描述这场战争的起、经、果,托尔斯泰引用了很多材料,拜访了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还考察了当时的波罗金诺战场,足见托尔斯泰的认真付出,也所以造就了这一鸿篇巨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自我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资料的一本小说。”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全书重点歌颂俄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托尔斯泰创作时仅有37岁,正是一人最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黄金盛年,所以他在这部巨著中倾注着烈火般的爱国热情。我想到,我们不是也和托尔斯泰一样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虽然年龄还有点差别,但健壮的身心是一样的;我们也和他一样有颗要让自我国家强大的心,虽然国籍不相同,但那一颗心是一样的。

读过此书后,我明白了,不论是和平的花园,还是战争中的战壕,不论是丰满的沃土,还是平瘠的沙地,我们,都要把属于中国红色的鲜花遍布,使它绽放出自我最耀眼的光芒!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3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经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述,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向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我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此刻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我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可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激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4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5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6

寒假,我看了《史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司马迁,它用一个个故事,讲述了从春秋战国时期到刘邦建立很汉王朝的五百年间,社会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变化。其中让我感受很深的是田忌_的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田忌和齐王一起_,马按奔跑速度分为上中下三等,由于齐王的每个等级的马都比田忌的强,三场比赛都失败了,但是他的好朋友孙膑说,我有办法让你取胜。孙膑先让田忌用自己的下等马对齐王的上等马,输了第一场,接着又让田忌用自己的上等马对齐王的中等马,第二场赢了,最后用中等马对齐王的下等马,赢了第三场。田忌二比一赢了齐王。同样的马,只要改变出马顺序,就可以转败为胜。从而体现出孙膑的聪明,机智。还有完璧归赵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赵王得到一块和氏璧,秦王说愿意用十五座城来换这块璧,赵王担心有诈,就派足智多谋的蔺相如带着和氏璧去秦国交涉,到了秦国后,蔺相如知道秦王是假意用城换璧,就冒着生命危险,把璧骗到自己手里,并偷偷让人把璧送回赵国。从这个故事,我又感受到了蔺相如的机智、勇敢,顾全大局、临危不惧的品质。

通过看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我国两千多年前的历史、文化,增长了我的智慧,我也被司马迁这种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呕心沥血写出《史记》这本书的精神所感动。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7

现代人外出旅行,非常方便,利用现代交通工具,我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地球的一端飞到另一端,环游地球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这是在公元1872年,距今130多年以前,那时环游地球需要多少时间那?八十天吗?八十天环游地球在当时很多人还不相信能够完成,让我们快来看一看凡尔纳笔下的主人公是如何完成这项在当时难以完成的任务的。

福克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意外的事情,他总是不慌不忙,时刻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十分让人敬佩。他的仆人路路通对福克先生忠心耿耿的形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因为福克先生的性格和路路通的帮助,八十天环游地球才更为可靠。

小说中描写的每一次冲突都为故事掀起了一个小高潮,福克先生的每次遇险也都让人紧张万分,尤其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就在福克眼看胜利在望的时候,他偏偏被关在海关,当他被放出来之后,耽误的时间已经太多,没有可能准时赶回伦敦了。我以为福克已经输掉这次打赌了,可谁都没有料到,路路通发现他的主人居然算错了日期,于是福克又出人意料地赢得了打赌。全文就是这样在一次又一次的意外中让读者体会到了惊险和刺激的。

主人公利用热气球、火车、马车、商船、雪橇甚至大象作交通工具在1872年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壮举。用勇于挑战的精神和坚定的信念,赢得了赌注,并获得了自己的快乐与幸福。让我们的孩子们牢记不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畏困难,要勇敢果断、沉着冷静的处理事情。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8

《灰姑娘》讲的是一个女孩子,母亲死了。她的继母整天让她干活,对她很不好,可是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却很好。灰姑娘想去参加舞会,她的继母却不让她去,害怕给自己丢人。灰姑娘在母亲坟前许愿,得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参加了舞会。王子只和她跳舞,一连三天都是这样。最后,王子想了办法,终于找到灰姑娘,和她结婚了。他们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过灰姑娘的故事,我感受到人要善良,要学会忍耐,不管别人对你怎样不公平,都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9

《百年孤独》是我比较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和读其它书都很明显的不同,这可能就是本书的特点之一吧。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就是全书几乎没有任何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远记住:过去是虚假的,往事时不能返回的,每一个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复返了。最狂热、最坚贞的爱情也只是过眼云烟”坦白地讲,这部30万字的《百年孤独》,很好看,你会时而放声大笑,时而眉头紧锁,当时重复率的表情是“瞪大的双眼”因为据说本书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独》,却缺乏这种积极的精神,只有偶尔几个积极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岁的乌苏娜,他一直活到十几章(本书一共才20章),那个时候他的曾曾孙子都出世。了总的来说本书的基调还是黑色的,结尾那句话“遭受百年孤独的家庭,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我的理解与书中的简介不同,书前面的简介说这句话代表的是积极,黑暗总会过去,光明即将来临。

我却觉得这句话是为这个悲剧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独历史画上句号。并不预示着以后的家庭就不孤独,而孤独其实是挥之不去的,谁也逃不掉的。书中的人物都是孤独的,但每个人面对的方式有所不同。

奥雷连诺上校采取的方式是战争,永无休止的战争来排遣孤独,但战争只让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爱情,可惜他的爱情不被母亲允许,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随。

看《百年孤独》我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这个家族为什么是孤独的。我想来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许是因为代沟,或许是与世隔绝,还是说作者根本就不想说原因,只是表达一种状态?都像,又都貌似不对,这个问题仍然在困扰我,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大家讨论讨论。

这本书在我看来真的是很不错,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态和人情世故,以及对人的本质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说是十分透彻的,透彻的让人感到有一丝害怕的感觉,这就是书的杀伤力了!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0

看着您的头像,双眼放射出自信的亮光,却又不失几分深遂和坚持定的信念,直视前方,这双眼睛应该时常出现在那些铁路工人的眼前吧!当遇到困难时,有一双眼出现了,那是坚定的眼神,这点困难算什么?继续。

看着您圆圆的脑袋,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智慧,我总觉得那像一个计算机,那么精准,要不怎么能够建成京张铁路呢?

看那一双手和一双腿,不知您走过多少路啊!手里拎着经纬仪,扛着标杆,穿山越岭,而不是坐在屋子里,等着手下给你报告,给你地图,让您不到现场,安全的工作

您没有,您一直把自己看成工人詹天佑爷爷,我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不少出现,据我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你是经常和工人去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的,从不摆大架子,还和工人同吃同住。

塞外常常黄沙漫天,让人不能看到路,很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峡谷深涧,如果一不小心,一脚踏空,后果……不光如此,还有大陡坡,弄不好就要坐一回滑滑梯,从上面摔下来,而且又冷的不行,但您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坚持下来,像我们现在的“小公主”“小皇帝”是坚持不了的,估计没两天就要跑回家吃香的喝辣的了。

您什么也不怕,因为他让自己坚定了信念,为了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们一个有力的回击!为了不受外国人讥笑,为了让中国工程师们充满信心(众人:标准的爱国工程师)!

当您接受任务时,有多少人冷嘲热讽,“自不量力”“不过花几个钱罢了”更有甚者,说您是“胆大妄为”,您一定知道困难重重,但您毅然接受任务,体现了您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心,让那些想控制我国北部的帝国主义者望洋兴叹。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您亲自带学生和工人着,背着标杆,经纬仪,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您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您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接着,您背起仪器,冒着风沙,又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重新勘测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当您下来时,嘴唇都冻青了。

可见您对这次修建的重视,和对这次修建的负责。

詹天佑爷爷,您不愧为中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不愧是“中国铁路之父”,您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铁路事业,您是我们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于谦的《石灰吟》也正是您的精神写照!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1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白江,是夹杂在山与岸之中的,要想出城到外边去,只能乘渡船。那是艘不大的渡船,由一个老头子摆渡。他有一个孙女叫翠翠,翠翠妈在生下她时就死了,翠翠爸也在不久后自杀,只留下老头子独自照料翠翠。尽管只留下祖孙二人,日子过得倒也甜美。在翠翠十三四岁时,已出落得娟秀美丽,得到城里许多人的寻求,特别是船总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大老在水中淹死,二老远走他乡。翠翠的亲人——爷爷,也在电闪雷鸣的夜晚,静静地死去了。书的结尾,翠翠被接到了船总家,苦苦地等候二老回家……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2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3

在鲁迅先生的描述中,我才真正地了解到了一个真实的范爱农先生,他的外表虽然十分冷淡,但是在他的外表下充满了他当时对整个黑暗社会的焦虑、担忧和痛恶,他对社会上的那些肮脏、龌龊的反动势力投以“白眼”……他借酒消愁,对社会进行冷嘲热讽,最后溺水身亡。读完全篇文章,才可以体会到鲁迅先生对范爱农先生的无比钦佩之心、无比怀念之情。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范爱农先生和徐锡麟先生都是值得我们敬仰的先辈。他们同情广大劳动人民,胸怀着一颗不与反动势力妥协,并坚决与之抗争到底的决心。

鲁迅先生独特的写作手法,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在《范爱农》一文中,先从表面言行去描写范先生的如何可恶、如何可恨,再渐渐地引领着读者走近、深入范先生忧国忧民的赤子之心。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4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丘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5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_,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6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题记  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  《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  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7

茅盾说,萧红是以含泪的微笑回忆呼兰河这座寂寞的小城。他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对于茅盾的这一评价,“并不像一部严格意义的小说”这一点,读过以后深有体会。但我并不认为萧红的《呼兰河传》是叙事诗风土画或者歌谣,或者说,这些并不够。

随季节消长的大泥坑及因此而有的便宜猪肉,夜一来就有的蛤蟆叫和虫叫,八月的女人浆衣服、拆被子、锤帮锤,早晚街巷叮叮当当的乱响……日子不温不火,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来回循环地走,在这样的小城里,生活理应如此,卑琐而平凡。

呼兰河城里的人信大神二神,拜娘娘庙,有为缠绵病榻的亲人请来的大神,就有呼朋引伴头看跳大神的邻里。鼓声敲得有腔有调,赶上雨夜就格外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请神为了治病,却使街坊感慨兴叹,终夜不能已的也常有。不知是天上的神太忙,来不及庇佑这卑微的生命,还是这大神功力尚浅,不能通灵?“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第一次看到此处,觉得这样的感慨实在突兀莫名。萧红一生与贫困苦难为伴,悲剧紧贴她的肉身,对一个女人,她经历的实在太多,用她自己的话说,一生走的都是败路。萧红最后沦落于香港,病魔缠身,写回忆录,写呼兰河传。“老,老了也没有关系,眼花了,就不看;耳聋了,就不听;牙掉了,就整吞;走不动了,就瘫着。这有什么办法,谁老谁活该。”经历了这一世的风雨,生于她,也未免沉重。迟子建的北极村是纯澈的明丽油画,大朵的葵花和梦里的家;萧红的呼兰河城是轻描淡写的水墨,生命走到如此,她已调不出许多色彩,只得用简单的灰白墨色涂出一片黯淡与寂寞。

《呼兰河传》是一部很单纯的作品,没有太多复杂的人物性格与情节,像是在讲故事,而不是演剧本。生者如萧红,想必很难再用控诉与疾呼来一发胸中苦闷,所以呼兰河传尽管“好看”的很,却同样“难言”的很。就像一个虚弱的病人,回忆着有过生活,尽管想要努力微笑,却难掩哀伤。因为过去越是单纯,就衬得现实越发伤痕累累。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如何,为什么那么悲凉?”

这又何尝不是她的人生一叹?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8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着。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19

我看过很多的书,看起书来没完没了,做作业是,也总是情不自禁的遨游在书的王国。

一次做阅读题,我看了一篇阅读上的文章,有看下一篇,心想“只是看几篇而已,耽搁不了多少时间。”就一直不能自已地看下去。看着看着,我眼睛有些酸了,休息一下,伸了一个懒腰,喝点儿水,眯着眼睛一看,啊!都九点半了,我马上就开始赶作业。大事不妙———爷爷来检查作业了!爷爷拿起心语本,脸色骤然大变,教训了我一顿,这次的作业在十点后才完成。“哼,谁叫文章这么吸引然,作者写得太好了,也不能怪我呀。”我心里不服气。唉,因为赶作业就导致我当晚没休息好。可是我还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依然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哎,都因为书的魅力太大了啊!

只要你一来我家里,就会闻到一股浓浓的书香味,不信,你就来看看吧。

我卧室里,你会看到一个大书柜,里面摆满了书,你肯定一时半会看不过来。我小时候有一张书桌,现在成了名副其实的“书”桌咯,上面摆满了书,有些我都还没来得及看呢,那些书简直堆成了“摩天大楼”,仿佛再加几本书,那几座“摩天大楼”就要垮啦!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捧起一本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一次,我看得入了迷,同学让我去玩我最爱的运动———打乒乓球,我都没舍得放下书呢!

我爱读书,所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看了那么多书,也是有回报的,“第二十届现场作文赛”我获得了三等奖,我原来可是最怕写作文的哦!书带给我们必不可少的精神粮食,所以,大家一定多看书,让书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

腹有诗书,气自芳华!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0

《浮士德》是歌德根据流传于民间的有关浮士德的故事而写成的一部悲剧,这个民间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交替时期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神性与人性、因循与追求的各种冲突。

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是文艺复兴时代一个巨人的形象,他厌恶宗教和传统加于他身上的束缚,渴求生活,不断进取,为实现人的价值、生活的真谛而不停地追求。在浮士德身上有着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和纯洁,这种活力就是对人的存在的意义进行锲而不舍的探求,就是在不断克服错误和过失中去追求真理,最后走上正途。就在对“最高存在”的意义的探索中,他要把全人类的苦乐集于一身,要在个人的内心中领略人类的全部感情。他冲破了知识的牢笼,摆脱了官能的享受和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情的羁绊,走出了“小世界”,而进入了“大世界”。在这个“大世界”中,他曾为帝王服务,曾同古代的美结合,但这给他留下的是一片空虚和一场幻景。最后他在为人类造福、征服大自然的宏伟斗争中,感到了最大的满足,得出了智慧的最后答案,

浮士德所得出的最后答案无疑是积极的,但有着空想的性质。离开改造社会单纯地改造自然,到头来也只能是一个幻想。失明的浮士德把魔鬼为他挖掘坟墓的场面当作是他的人民与大海搏斗的壮丽景象,为这种幻想提供了一个例证。这也正是浮士德悲剧意义之所在。

我特别欣赏书中浮士德所说的一句话:“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奔波,我要纵身跳进时代的车轮;苦痛、欢乐、失败、成功,我都不问,男儿的事业原本要昼夜不停。”虽然浮士德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从他身上体现出来的这种面对人生的积极态度和积极的进取、追求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1

宋江和武松在柴进家里相伴十几天,武松病好以后,就去清河找自己的哥哥,走了半天路,已经响午了,武松的肚子也饿了,就去路边的小酒摊,准备喝点酒吃点饭。一转身看见边上挂着一个酒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不在意,走过去坐了下来。然后叫道:“小二,快拿酒来,”酒一上来,武松先喝了两碗,又让小二添酒,小二说:“客官,旗上写了三碗不过冈,你还是少喝点吧!”武松不听劝,一下连喝了十八碗,喝完以后站起来就上了冈。刚上冈就碰见了一只大老虎,老虎是又饥又饿,一见武松就直接扑了上去,武松纵身闪开,然后趁着老虎转身的时候,一棒朝老虎的头上打去,没想到打偏了,这下把老虎惹恼了,老虎又凶猛的朝武松扑去,武松纵身一跃,跳到老虎的身上,用拳头猛打老虎的头,把老虎打的满嘴吐血,直到打死。

在文章里武松用棒子打偏了,说明武松内心很乱,但是他冷静后,就打死了老虎,当我们面对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克服,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2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3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余华的小说《活着》,让我感受很深刻。这本书讲述了福贵苦难不同寻常的一生。福贵经历了人生的痛苦,一是家境由富到穷的巨大落差,二是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尤其是当他所有的亲人都离他而死去时,他心底那种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读过了《活着》这本书,想想自己以前的成长岁月,我明白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经历种种磨难,总会遭遇无数的坎坷挫折,总会体验到痛苦难当的心情…….回想一下自己,当自己还幼小的时候,总认为没有人喜欢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觉得很是烦恼,总认为被父母责骂,被老师冷落,被同学嘲笑的日子就是痛苦的人生。还认为学习成绩不好,遭遇流言蜚语的打击,遭遇考试失败,就是没有希望的的人。读过《活着》之后,我才发觉跟福贵经历的这一切比起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我才知道福贵在经历一种无言的痛苦,一种只能由自己柔弱的肩头去扛的痛苦。

《活着》说了一种乐观的精神,福贵承受了一切的苦难,可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生存,这让我受触动最深。他不过是个普通人,他不懂生存有什么深奥的意义,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一切了,只要活着什么都有可能。然而跟福贵承担的痛苦比起来,有时候我们显得很消极,遭遇到一些小小的挫折就开始垂头丧气。现在想想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活着》告诉我,让我相信了只要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沧海一粟,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好好的对待生命!好好活着!正是他想说的,也是我从中明白的一个道理。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4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书就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就像一艘小船,载着我在书的世界中遨游;书就像一位老师,告诉我人生的道理。

在我的童年记忆中,我看过的书就像天上的星星,多得数不清。我看过《白雪公主》、《西游记》、《丑小鸭》……每一个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从此,我迷上了读书。

我每个星期天都去书店看书。今天又到了星期天,我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到书店看书了,心里就乐开了花。一路上,我感觉花儿对我点头,鸟儿为我歌唱,路上的行人似乎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到了书店。我好不容易才挤到书店二楼。在一排花花绿绿的书中,我急切地寻找着上一次未看完的那本童话,啊,我终于找到了那本书。我找到座位后急忙坐下,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正当我全神贯注地看精彩部分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喊:“大家别再看了,下班了。”这一句喊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出来。这时我才发觉已经在这里读了一下午书了,然后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走出了新华书店。

回到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去了“童话世界”。我遇到了海的女儿,她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爱不仅仅是得到,更是成全和牺牲。当她变成泡沫的时候,我的心灵也浮出了美丽的泡沫,那是善良和崇高的品质。我还看见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事情,它使我明白了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他们踩在脚下。

书不断的改变着我,让我摆脱了无知和粗俗,让我的眼界越来越宽,让我的感情越来越丰富、细腻。书使我的童年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5

我爱读书,因为它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的心里,有墨香的书架,铅印的字体,薄薄厚厚,这便是书;有优雅的语句,深沉的思想,长长短短,这便是书;有古人的思想,未来的畅想,深深浅浅,这也是书。

儿时,翻开五彩的漫画书卷,美人鱼的善良,坏皇后的恶毒,唐老鸭的幽默深深吸引了我。在其中,我学会了辨别真善美,分清假丑恶。

后来啊,似乎是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思想的的不断飞升,猛然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经典名著,爱上了精美散文。那一本本经典名著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时代最高文化的代表。在那里,我读到了鲁迅先生他那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看到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的麻木,明白了何为大写的人。一篇篇精美的散文让我认识了余秋雨,徐志摩,冰心,席慕蓉余秋雨让我看见世界之广,地域之宽,文化之深。徐志摩带给我的是他的雅,他的雅不仅仅是在电视剧人间四月天里所体现的那种优柔寡断,还有康桥的美,沙扬娜拉的情。

我曾经为书中的人物而热血沸腾,为他们的命运而感慨万千,更为许多高尚者而肃然起敬。在读书中,我的心灵得到了陶冶,思想得到了升华。我想可以用张海迪姐姐的一句话来对读书这个词做个简单的诠释:我是船,书是帆,尽管生活的大海有时还会浓雾迷漫,还会有狂风巨浪,但有了帆,我的航线就不会偏离,我的船就不会沉没一本本书牵着我的思想四处漫游,从遥远的古代到五彩的现在,从幽静的山村农舍到繁华喧闹的异国城市,都留下了我思想的航迹。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睿智的思想和渊博的`学识,形形色色的生活,境遇,梦想和希望,都留下了我触摸的手印。

书,它伴随着我成长,为我插上理想的翅膀,我爱读书。

关于《战争与和平》阅读感想 篇26

很久之前就知道《包法利夫人》的内容梗概。今天夏天终于有机会读它。

夏尔其实并没有真才实学,他莫名其妙地通过了医学考试,成了一名医生。他的第一任妻子是个中年寡妇,妻子死后,他又娶了邻村的一个农民的女儿爱玛。他开始行医就名声大振,在治好了爱玛的父亲的病后,爱玛稀里煳涂地嫁给了他,成了包法利夫人。婚后爱玛生活孤寂,她开始思考爱情和男人。她认为自己的丈夫应该有异于其他一切男人,他应该是漂亮的、有灵性的、出类拔萃的、迷人的。然而,她的丈夫却粗俗不堪。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们应邀参加一个舞会,她见到了一些上流社会的男人和女人。她和男人跳舞,玩得很开心。回到家后,她还想念着她的舞会。包法利见他整天郁郁不乐,便决定搬家。

他们从道特到了永镇。她怀孕了。到了永镇,她遇到了青年男子雷宏,他是个文书。她和他谈恋爱。女儿出生后,交由木匠的妻子喂养。她有更多的时间和雷宏谈情说爱。不久雷宏离开了永镇,她要跳楼,被夏尔发现并阻止了。很快她又遇到了罗道夫,罗道夫叁十出头,有和女人交往的丰富经验。他们相爱了,偷偷交往了叁年。最后爱玛要和他私奔,他逃跑了。爱玛失恋了,她病得要死。夏尔细心照顾她,她慢慢恢复健康。在鲁昂看戏时,她又遇到雷宏。雷宏这次一定要得到她,他们在一起了。她爱得太疯狂,不停地给情人送礼物。以至最后负债累累,法院要扣押她的不动产。她的情人帮不了她,她服毒自杀了。在她死后不久,夏尔发现了她两个情人写给她的情书。他说这是命。再后来他也死了。他们的女儿被送给一位姨妈抚养,姨妈生活穷苦,把她送去做工。

整个小说写得就是一个女子企盼更绚丽的人生,在幻想与现实之间挣扎。我理解她。她的悲惨结局,不能怪她喜欢幻想。她一开始就错了。她年轻还读过书,不应该按着父亲的意思嫁给没有才学而又粗俗的夏尔。她并不了解他,只知道他有名气。婚后才感觉和他生活并不幸福。她内心孤独,渴望有激情的生活。当她遇到比夏尔好得多的男人,她就开始外遇。夏尔粗心大意,什幺都发现不了。为了向情人表达爱意,她大肆挥霍钱财,欠了很多账。于是就有了最后的悲惨结局。

归根结底,她失败的塬因有两点。第一,她不该嫁给夏尔。第二,她不应该给情人送礼物。约会中应该男人付账,女人不应该为钱烦恼。外遇没有什幺,她那幺漂亮、又聪明,怎幺甘心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只不过什幺都得有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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