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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党费通知(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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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党费通知 篇1

丽都社区各支部党员:

补交党费通知(精选3篇)

根据近日市委、区委组织部及乡委党建办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党费补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交年限

此次补交党费从20xx年开始至20xx年。

二、具体补交标准

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离退休人员党员补交党费相关政策,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计算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四、补交截止时间

各党员请于20xx年12月13日下午5:00之前,到各支部进行补交。

具体事宜可咨询电话:

阳光上东:51303352

丽都公寓:64370249

丽都社区党委

补交党费通知 篇2

为全面落实矿党委及上级党组织补交党费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队党支部实际,现将有关补交党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队所有党员必须在20xx年12月12日下午6点前,将补交的党费打入指定账户。并将存根上交办公室。

二、补交500元以下的党员可直接上交本队办公室常

晓亮。。

三、补交党费账户。

工行账号:62122629020xx9x3姓名:常晓亮。

四、具体不明事宜,请与常晓亮联系。

补交党费通知 篇3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谷组通字[20xx]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城管执法大队党支部对20xx年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检查(详见附后表格),请各位党员同志根据核查情况补交党费。

一、党费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作、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缴纳方式:

由各中队、科室收齐后交到大队办公室、也可到办公室单独缴纳、也可进行转账。

为方便广大党员同志便捷缴纳党费,可进行支付宝转账代收,代收户主:周杨。

目前不接受微信红包(提现有手续费)、银行卡(收款核实过程繁琐)等转账方式。

三、注意事项

在支付宝转账时请注意:

1、务必备注缴款人姓名和转账缘由(党费);

2、务必校验收款人(周杨)姓名;

3、务必在转账后联系周杨(QQ、微信、电话)进行收款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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