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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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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上午(下午)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精选14篇)

首先感谢贵单位领导的邀请,也感谢大家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们有一个共同学习的机会。受柳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领导的委托,由我和广大驾驶员来共同学习了解《交通安全法》基本内容。《交通安全法》的内容共有8章124条。《交通安全法》是20xx年10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这部法律从起草到讨论通过、再到颁布实施历时3年多的时间,期间经过了反反复复的讨论、反反复复的论证,才通过的。《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者权利和关系的基本法律,《交通安全法》从我国的具体实际出发,总结了历史经验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以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指导思想,以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依法统一管理,以人为本,道路交通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并对政府责任及相关部门义务,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规范,交通管理基本制度,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及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等做了明确规定。这部法律的通过是我国道路法制建设历程中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过去我们一直沿用的是《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新的《交通安全法》和《条例》相比更加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根本出发点,着眼于解决道路交通中的突出问题,

从现实的需要和交通管理实际出发,确立了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基本原则,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确立了管理重点,方便群众,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建设、道路交通管理一直都处于落后状态。解放初期,我国汽车工业,道路建设十分落后,到了1955年国务院才颁布了一个《城市交通规则》(只是针对城市)。1988年8月1日,国务院才颁布《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主要讲县级交警队的建制,监理站无法可依等)。所以说我们的法制建设是相当滞后的,他和发达国家相比,落后50多年。

正是由于法制不健全,致使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国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及素质极其低下,这是交通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也使我国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国。据保守估计,20xx年至20xx年以来,全国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以上,平均每天有300人死于车祸,居世界第一,而且全世界每年的交通死亡人数中,中国人占20%,(据保守估计的例子),也就是讲世界交通事故每死亡10人当中,就有2名中国人;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交通事故死亡列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大家可以想象,我们县是39万人口,按照这个数字,3年多的时间,就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减少一个县的人口。近几年来,我国的交通事故已呈急剧上升的势头,20xx年,我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27209起,死亡首次下降为81649人,伤380442人,经济损失12亿元。20xx年,我县发生交通事故396起,45死亡人。由

于法律滞后,以前监理方面没有刑事责任,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民素质低,没有良好的交通习惯,比如扣安全带,跟平时的教育有关。

正是因为这样一种严峻的形势,才通过的立法的形式,用法律手段来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来扼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势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要求我们每个驾驶员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法律,用法律来约束我们日常的交通行为。《交通安全法》的总则也明确规定,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我认为单位领导组织这次学习是很有必要,也是很及时的。

《交通安全法》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为本就是注重生命。规定行人通行优先原则,《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通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有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方法体现。对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及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赋予优先通行权。主要考虑到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数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情况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相对于机动车来讲,没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以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说,相对于机动

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重要的。不管是哪里的司机,部队司机还是地方司机,都应该严格遵守这一规定。以往我们在驾车的时候往往会埋怨行人不会让车,还有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就曾经出台过地方性法规,“撞死白撞”……

新《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臵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这条规定是从根本上对以往“撞死人白撞”说法的一种否定。

《交通安全法》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重罚”。现在讲一下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与交通经常接触的《交通安全法》的一些内容摘要:

一、驾驶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就是我们讲的司机被罚款100-200元,乘坐人员被罚款20元。不带驾驶证,还要被扣留机动车(举例比喻说明)。

二、驾驶小轿车及乘坐小车时都要使用安全带。就柳城而言,由于长期形成陋习,大多不愿系安全带,甚至有人觉得系起来有点害羞。但只要习惯了,就不觉得怎么样了。现在我们只要一上车,都习惯系上安全带才开车。你看在电视上外国人开车就是这

样。在追捕罪犯时,也忘不了在开车前要系上安全带,以保证自己的安全。你不讲安全带没什么了不起的,但它起到很大的作用。就拿20xx年4月28日在上雷杨城坳路段发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来讲,出事的捷达轿车和司机是融水县科技局的一位局长开的车,他是系安全带了,但副驾驶座人员与其后座的人员没有系上安全带,结果两个不系安全带的人被抛出车外摔死了。车辆冲下有3米多深的田边地头,几乎接近报废。司机也就是局长系安全带只受了点伤。不单止这一起事故,还有以前很多起交通事故都是因不系安全带而发生车毁人亡的。大家知道现在公路建设得又平又直又宽,车辆性能又越来越好,跑的速度越跑越快,它不像在市区内和乡间小道上,速度慢采取措施来得及,这些路有时忘了系安全带倒无所谓,但按规定只要驾驶机动小车都要系上安全带,在这里,我奉劝大家一句,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以后驾车请系上安全带。

三、不能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醇酒后驾车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前两项规定醇酒后驾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讲到酒后驾车,我们县近来发生的一般交通事故和死亡事故基本上都是酒后驾车有关的。驾驶两轮摩托车出事故的100%是在晚上喝完酒,不戴头盔开飞车出的事故。假如不是酒的作用,也不会激动开飞车的,也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了。因此,恳请大家不要酒后驾车。(举例东泉两辆摩托车相撞,两轮撞大货)

四、疲劳开车、超速行驶、急弯超车等情形都是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是罚款罚得重的。我们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新《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的超速就罚100-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的1500-20__元。比如在急弯、铁路道口、隧道、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坡路,都是限速30km/t-40km/t。还有近年来各地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统计分析出的事故多发点、路段,车辆行驶至这些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是要降低车速行驶的,以免因为车速快而发生交通事故,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客观要求。“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举例沙塘浑水河豪情王子奥拓死5人)。

五、你们现在驾驶的货运机动车,不能在驾驶室超员,这在情况以前是罚款20元,现在是罚150-300元。还有就是超重了,以前超重才罚款5元,现在一般超重就可罚款200-500元。超过核定质量30%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就可罚款500-20__元。有这些违法行为的,我们交警可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为止。所谓违法状态消除就是我们扣留你们的车和货,等你把超重的部分卸下来或你请车来过货,我们才能把车放行。

六、大家都知道,在没有取得驾驶证之前是不许驾驶机动车

的,在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也不能驾驶机动车。以前的条例规定驾驶证被暂扣期间,还可以理解在15日内持暂扣证开车,现在不行了,只要你的驾驶证被扣留,不管是什么样的机动车都不能驾驶,否则就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再有就是不要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这些以前都是罚款200元的,现在是罚款1500-20__元。还就是有一些处罚轻的条款如不带证件、灯光不全、号牌污损、无放大号牌等,以前是罚款5-30元,现在罚款150-300元。如果被罚款多几次,我们工薪族的同志也是难以承受的。因此请你们在出车前前要带上证件,检查一下车辆,情况完好才安全上路。

七、《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或强制报废车辆,对驾驶员可处200-20__元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出售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驾驶证,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现在我们学的驾驶证要交3至4千元的学费,经过艰难苦练学习得来的,况且,许多驾驶员的家庭是靠这本驾驶证养家糊口的。如果一不小心被吊销了多不值得啊!

八、假如你们遇到或是发现交通事故等情况,首先想到要报警,即报122(交警报警电话)、伤人报120(急救中心),如果肇事司机肇事逃逸的,要记下肇事逃逸车辆的车牌号码及车身颜色特征、逃跑方向,在条件的情况下,记得越全越好,在交警到现场之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的物品。

同志们,为了你、为了你的家庭,也为了他人的生命财产,请你们认真学习、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每一项条款,不要故意违反规定,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不要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保障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是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广大司机及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只要你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就一定能驾驶车辆顺顺利利出车,平平安安回家。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万事如意、一路平安。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2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颁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持续多年上升。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从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xx年的66.8万多起,死亡人数由5万人翻了一番。大多数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交通拥堵现象,一些大中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更为严重。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道路建设和安全管理设施跟不上机动车数量的增长,相当部分公路缺少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道路堵塞增多,交通事故隐患增加;二是摩托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通常所指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安全性低的车辆占道路交通工具的绝大部分,这些车辆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必然带来众多安全隐患;三是违反交通法规现象十分普遍,群众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另外,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也直接影响了通行效率和安全。仅20xx年,全国共查处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2.1亿起。违法通行、交通秩序混乱是危害交通安全、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前,由于缺少必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依据,许多内容没有法律规范,直接影响了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与准确性。

因此,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迫切需要出台一部高层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给道路交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点,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年来,虽然在短时间内由于配套的法规、措施和技术手段没有及时跟上,造成基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和全国一样,交通秩序、交通安全情况有了改善,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执法更加规范、文明、科学,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所增强,道路交通秩序逐步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有不同程度下降。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

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作了调整和规定:

(一)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道路交通中的管理职责,政府及其他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为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通过设立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杜绝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通过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

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不仅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也使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难题迎刃而解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在保持法律连续性的基础上,规定基本的通行规定,并授权下位法进行具体规范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从1988年开始实施,经过十几年的贯彻执行,许多通行规则已深入人心,并在实际生活中被广大交通参与者所遵守和执行。为保持法律的延续性和有利于新法的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留了原法规中合理的成份,将右侧通行、各行其道、按交通信号通行、优先通行作为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同时,考虑到现代交通的需要,明确了专用车道使用和通行优先权,规范了交通阻塞时的通行行为及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通行。特别是赋予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警告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从通行权利分配上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对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由国务院规定。与《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此方面作了更具体的规定,如对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对遇交通堵塞时车辆依次排队通行的规定,对经过无交通信号路口优先通行权的规定,等等。

(六)明确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

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八)完善监督制度,将行政监察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民监督等融入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之中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九)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对上位法不明确或没有规定的内容,从方便群众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出发,进行细化补充 在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由于配套措施不到位,有些规定不够明确、细化,既给交通参与人遵守、理解法律法规带来一定难度,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严格执法造成困难。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安徽特色的地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总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道路交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给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作为政府管理道路交通职能部门的公安机关的一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合法、公开、公正、高效执法的实现。 同时,我们殷切地期望通过我省地方立法,完成与上位法的配套工程,为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3

很高兴来到这美丽的校园,为大家上一堂交通安全课。每次,我在不同的学校讲课时,望着同学们一张张可爱的脸,看着同学们充满勃勃生机的身影,我就会深深感叹:生命是多么美丽,世界是这样美好!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个家庭的幸福,而且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所以,我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课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身为人民交通警察,我有太多的机会了解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后果,目睹过事故现场惨痛不忍睹的受害者尸体和抛洒在路上的滩滩血迹,听到过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痛苦的呻吟及撕心裂肺的哭声,每当此时,我心里便会觉得非常难过。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就在20xx年的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自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现在,我向大家列举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1、20xx年12月31日11时50分,驾驶员黄之友驾驶重型普通货车沿104国道由马尾往连江方向行驶,遇黄尚校骑行自行车由货车行驶方向左往右横过道路,两车在马尾往连江方向快慢车道上相碰撞,造成黄尚校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2、20xx年1月13日11时10分许,方宇诚驾驶小轿车沿104国道由连江往马尾方向行驶,因避险驶入连江往马尾方向的非机动车道上时,车头右侧碰撞到黄贤翔驾驶的大货车尾部,造成小轿车车上乘员郑佑松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方宇诚、乘员郑德君、郑轲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3、20xx年2月4日10时30分,驾驶员李华平驾驶普通客车由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路口处出发沿闽白线往白眉村方向行驶,途径闽白线康坂村路段时,道路的左侧路外处一个小女孩朝该车行驶方向左侧往右侧跑(横)过路面,驾驶员李华平采取刹车的避让措施不及,车的左前角撞上林淑美,林淑美经院抢救无效于20xx年2月7日上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勘察分析,该事故由于普通客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行人未按规定横穿道路而引发的。

4、20xx年1月8日1时25分,驾驶员丁丽平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104国道由连江往马尾方向行驶,途经104国道亭江福州出口加工区路段,遇由陈通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马尾往连江方向行驶,两车在道路中心双实线附近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上人员两死一伤的交通事故。

5、20xx年2月24日0时40分,闽侯县淘江中学教师李某和五虎山学校教师江某、周某共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在福厦路314国道青口段与一辆运沙石的重型货车相撞,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一些到过国外的人,在谈到交通秩序时,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外国的交通秩序真好。我虽然没能亲身感受过国外良好的交通秩序,可我在一篇文章中读到这样一个事例:一位外国司机半夜驾车回家,途径一:红绿灯处见红灯闪亮司机规规距距停车等候,尽管当时这条偏僻的路上已是空无一人,也没有其它车辆,当时同车的一位中国人对此很不解。外国司机都说:既然是交通规则,那我们就应该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遵守。两相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在汽车保有量只占世界1.9%的中国,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了世界的20%。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 当你们在马路上追打嘻闹或不安骑车或随意横穿公路时,你们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发生在一些中小学生身上几个不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

①某中学15岁学生陈杰,无证驾驶一部两轮摩托车搭乘三个伙伴,结果在路上与同向行走的陈某尾随相撞,造成陈某被撞死,驾车人陈杰也死亡的惨剧,而搭乘摩托车的三个伙伴也受重伤。这一起事故造成两死三伤。

②更为惨烈的一起事故是发生在某乡镇一个弯道处的事故。19岁的哥哥到学校接下来15岁的弟弟回家,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快速行驶,当来到该弯道处时,违章超过了一辆农用车,哪想对面刚好来了一辆小货车,结果两兄弟的摩托车正面撞上了小货车,导致两兄弟当场死亡。

③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付某在去学校报名的路上,没有仔细看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而横穿马路,结果被一辆家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我将大家骑车走路的一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最后,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学习进步,一生平安!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4

敬爱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生命与安全”。

交通是一个考验人们社会秩序的法则,在交通安全这一块,就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这样,人们的生命安全就有了保障,寿命也会逐渐地延长。但是,总是会有那么一些人,在爱慕虚荣的时候,会想出和别人飙车的馊主意。这是不对的,这是对人类生命的亵渎。他们没有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更没有把他们放在心里。他们不仅没有遵守成文的交通法规,还违反了人类该有的社会公德心。试问,这样的人在世界上,人类在路上走时,生命会有高质量的保障吗?

生命与安全,这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是一个足以让人背负一生伤痛的话题,在这里,我也不忍心让这些伤痛的人再被回忆撕裂心扉。我只是在想,为什么交通安全意识的增长一定要用鲜血和泪水浇灌?为什么只有经过死亡的对比才能让我们对生命更加珍惜?是不是只有生离死别,只有亲人们惨痛的眼泪,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5

尊敬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播音员罗晨,今天我为大家广播的主题是《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一直记得,上小学一年级的第一天,老师就亲切地告诉我们: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每一个人只能活一次,注意安全,好好保护自己。后来发现,每学期的第一天都要上安全教育第一课,老师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把这句话根植于每个同学的心底: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生命,注意安全!是呀,生命有时如同那薄薄的蝉翼,经不起风吹雨打,我们唯有活着,才能尽享生命的精彩!唯有活着,才可以让生命之花绚丽绽放!

可是,在我们忙碌的街道上,在我们欢歌笑语时,依然有许多让人撕心裂肺的故事轮回上演。今年9月28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一位上初中的活泼可爱的姐姐,正满心欢喜地走在上学路上,就在邵东昭阳大道与建设北路的交叉路口,一辆建筑工地的水泥罐车呼啸而来,小姐姐根本来不及躲避,就被无情地碾压在重重的车轮底下,顿时鲜血染红了马路,现场惨不忍睹。过往的行人都为这位还来不及长大的小姐姐扼腕叹息。闻讯赶来的亲人哭得昏天暗地,伤心欲绝,任由他们怎样歇斯底里地呼喊,小姐姐再也不会回应……如果开车的司机慢点,如果小姐姐小心点,也许,也许……不!生命没有如果,生命也没有也许,血淋淋的事实警示着我们:谁存侥幸,谁就会是下一个不幸的他!

尊敬的老师们,当你目睹这一幕幕血惺的惨剧时,你还会酒后驾车吗?你还会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吗?你还会在有行人通过的交叉路口任意飙车吗?亲爱的同学们,你们还会无视交通规则,在红灯亮起的斑马线上不紧不慢、大摇大摆的走动吗?你还会在马路上嬉戏玩耍吗?……

亲爱的朋友们,文明交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我们是父母全部的希望,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为了我们至高无上的生命,让我们接过“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旗帜,为小朋友们“开心上学,安全回家”护航!谢谢收听!我们下次再见!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6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在时间手册中,安全无处不在。如果优秀的成绩、辉煌的成就和良好的口碑都用0表示,那么一个健康的身体就是1,有了1,后面的0才有价值。一旦“1”消失了,即使有数十亿个“0”,它仍然是镜中的一朵花。今天我要讲的是安全。

支离破碎的车辆、血迹斑斑的路面、铁一般僵硬的身体,看着“重大交通事故图片展”中惊心动魄的场景,我幼小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在我的耳边,仿佛回荡着事故中家人那撕心裂肺的哭声。

那时,我深深地感到,作为一名学生,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个老师和家长对学生的共同愿望,然而,现实是什么呢?

据统计,20--年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为14400人。这意味着每天有40名学生死于意外事故,其中17。3%死于交通事故。这些数字是冷冰冰的,但在背后却是最严重的交通事故。

虽然突如其来的灾难在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有些伤害我们是可以避免的。生命,总是青睐那些有安全意识的人。

从我家到学校,几乎都是公路,所以妈妈和老师经常告诉我:在路上一定要小心,注意交通安全。然而,有一天,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那一天,天气阴沉,下着小雨,我如常走在回家的路上,快到学校门口的十字路口时,发现那里围满了人。在很短的时间内,人群传播出了消息:两名中学生因为擅闯红灯,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撞倒在地,当场死亡。夜色慢慢变暗,人群渐渐散去,我静静地看着红绿灯还在闪烁,眼前一片模糊。

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车”和“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是那些无视交通规则的“人”啊!追车、闯红灯、酒后驾驶、非法超载……有多少交通事故不是由于人们的疏忽造成的,不是由于人们对交通规则熟视无睹造成的?以那两名中学生为例,如果他们不闯红灯,他们会怎么样?唉!只是为了抢那几秒钟,却付出了年轻的生命。

是啊!没有好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风尚,即使交通设施齐全,再先进的交通工具,也不能保证人们的交通安全啊!校园需要平安,所以我们不仅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大力宣传交通法规,为“珍爱生命,创建平安校园”而努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7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来自大一新闻系,今天我非常高兴和大家交流关于交通安全的有限所知。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年轻人在英国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分手了,原因是:年轻人过马路时闯了红灯,英国姑娘吃惊得说,“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违法的事你不敢做?”.回国后小伙子又结交了一位中国姑娘,结果小伙子却因为过马路没有闯红灯分手了,中国姑娘评价小伙子说: 一个连红灯都不敢闯的人,能有什么大出息?

当然这仅仅是一个笑话,但是下面我想先请朋友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健康的身躯和聪明的大脑和汽车相比哪个贵重?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当然聪明的大脑和健康的身躯珍贵,这个孩子都知道。”但是我想再问的就是,为什么总有人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的在马路上和交通事故捉迷藏呢?试想:如果粗糙沉重的黑橡胶车轮,从你的皮肤上碾过,从你健康的身躯上碾过,再聪明的大脑又有什么用处呢?大家一定会说:生命是宝贵的,谁会拿自己的生命和车祸开玩笑呢?可是,你是否亲睹过一场车祸,你是否亲睹过一个鲜活的生命活生生的从你眼前消失?你是否经历过一个美满的家庭在一天之内就在你的生活中永远消失?你如果看过,经历过,你就会意识到,生命远比想象中的还要宝贵,还要脆弱~

就在前年某个周末阳光明媚的上午,蓝蓝的天空中飘着朵朵的白云,就连空气中都浸满了融融春日的惬意,人们悠闲的享受着双休日的休息时光,我的一位同事带着自己年轻的妻子和年幼、乖巧的孩子踏上了外出游玩的开心之旅,一路上一家人说说笑笑是何等的开心快乐啊~~然而,随着一声震耳的巨响,这个家庭所有的快乐以及对这个世界亲人的眷恋瞬间被统统带到了另一个世界。这辆小巧的家庭轿车变成了如同飘落在路边的一团揉皱的废纸,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不幸的发生?没有避免的可能么?这一切本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不是那位载重车的司机因为疲劳驾驶竟然趴在方向盘上睡着了,如果他在劳累时肯将车停在路边休息一下,如果他意识到自己的疲劳驾驶会成为交通事故的隐患,如果┅┅所有的“如果” 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只有从车中抱出的还没有来得及看清这个多彩世界的小孩子的尸体和他微张的小嘴仿佛在向观望的人们无言的诉说着:这个世界——我来过。

这个家庭永远的消失了,两个同事的音容笑貌仿佛依然在眼前,可爱的孩子高兴的和爷爷奶奶告别的稚嫩的童音依然响在耳边,一家人温馨合美离去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可是一切的一切却都在一声刺耳的撞击声中,灰飞烟灭……留下的是悲痛欲绝的亲朋好友,这样惨烈的车祸,每时每刻不知发生了多少,背后又不知有演绎着多少惨烈的人间悲剧。

同学们!当你因为路口没有车辆而在红灯下穿越马路,你是否想过你已经走到了危险的边缘?当你驾车在路上抱怨行驶太慢,想超过前面的车辆,你是否想起每年有多少司机因为违章超车而命丧黄泉,当你抱怨规定太多,交警太严,你又是否想过,如果不是这样,这份车轮底下的死亡报告还将带给人们多少的震惊和血腥?朋友们,伊拉克战争历时两年,死亡4万余人,而你们是否发现每年10.9万的车祸死亡人数,是一个比战争还要冷冰冰的无情的数字。不知大家是否知道:按照规定路线方向行驶,不闯红灯,不超速,不醉酒驾车,不横穿马路,等等这些非常简单的一切,既是遵守交通规则表现,也是一种文明的行为。因为您不仅保障了自己的出行安全,也是他人生命尊重的表现。

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让我们每一个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珍惜和尊重我们彼此的生命,如果你想让我们这个世界多一些笑声,少一点哭声。让我们共同生活在交通有序,安全而又轻松的社会大家庭里,让我们的孩子快乐的玩耍,让我们的亲人安全的驾车,让我们的朋友安心的行走,那就让我们用自己的文明和爱心共同撑起一片生命的晴空。

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8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我叫,是**市中心小学**班的一名学生,今天能代表我们学校的同学们参加这次“文明相伴,幸福相随”的主题演讲比赛,能和在座的叔叔、阿姨们、小朋友们一起关注交通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路上芬芳行》。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丈夫离开了心爱的妻子,妻子告别了心爱的丈夫,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爸爸妈妈就曾告诉过我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在她家门前的公路旁等候她那在中学上晚自修归来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地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她那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爷爷伯伯们,叔叔阿姨们,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并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中来,为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现在,我们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部门和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都很重视交通安全问题,尤其关心我们小朋友的成长与安全,颁布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力地规范了道路交通,整顿了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在中小学校中大力开展了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我们懂得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知识,增强了文明交通的法制意识。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给我们作讲座、讲故事,处处为我们小朋友着想,借此机会,我也想代表所有的少先队员向你们——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向你们敬一个崇高的队礼!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小学生也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用我们的小手去拉爸爸、妈妈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决不随意穿马路、闯红灯,决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决不逞能骑“英雄车”,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勉励,共同呵护,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一路芬芳!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9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我叫,是**市中心小学**班的一名学生,今天能代表我们学校的同学们参加这次“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的主题演讲比赛,能和在座的叔叔、阿姨们、小朋友们一起关注交通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路上芬芳行》。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丈夫离开了心爱的妻子,妻子告别了心爱的丈夫,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爸爸妈妈就曾告诉过我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在她家门前的公路旁等候她那在中学上晚自修归来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地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她那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爷爷伯伯们,叔叔阿姨们,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并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中来,为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现在,我们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部门和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都很重视交通安全问题,尤其关心我们小朋友的成长与安全,颁布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力地规范了道路交通,整顿了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在中小学校中大力开展了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我们懂得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知识,增强了文明交通的法制意识。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给我们作讲座、讲故事,处处为我们小朋友着想,借此机会,我也想代表所有的少先队员向你们——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向你们敬一个崇高的队礼!(敬礼)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小学生也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用我们的小手去拉爸爸、妈妈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决不随意穿马路、闯红灯,决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决不逞能骑“英雄车”,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勉励,共同呵护,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一路芬芳!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0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把安全放于心中,让平安相伴一生》。

说到安全,记得一年级的时候老师教过我们一首儿歌:红灯亮,停一停,绿灯亮,向前行,行人要走行人道。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那是我关于安全的最初认识。

从家到学校,几乎全是公路。所以爸爸妈妈经常嘱咐我:路上一定要小心,注意交通安全。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是每个老师和家长对学生共同的心愿。而我总是嫌他们太啰嗦,然而又一天,我却改变了这一个想法。

支离破碎的车辆,血迹斑斑的路面,铁青僵硬的尸体望着交通局展出的“重大交通事故图片展”中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幕,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在我的耳边,仿佛回荡着事故家属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的哭喊声也就在那时,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学生,也应遵守交通规则,不能私自追车,否则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同学们,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安全。童年中什么最重要?安全。只有保证我们生活和生命的安全,我们才能有幸福美好的一切。

为了个人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儿女的祝愿,请绷紧“安全”这根弦,真正做到“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同学们,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一步一步都要走得小心翼翼。心中若无安全,平安哪会轻易驻留!让我们把安全放于心中,让平安相伴一生。

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1

那天晚上,我打开电脑,想看看新闻。忽然,我发现了一行小字,“惠州:失魂搅拌车连撞7车伤4人”。我连忙点开看了看。

图中的车已经烂得不成样,可想而之,这场车祸是多么的严重。肇事者解释,此事故是由于刹车失灵导致。但我觉得,这场车祸不单单只是刹车失灵导致的,还可能是司机的注意力分散了,没有专心开车。

据我所了解,此刻有些学生,过马路不看红绿灯,乱冲马路。还有些司机酒后驾车、疲劳开车,而导致一连串的车祸发生。许多人就是命丧在汽车司机的手里。而让他们失去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失去了正在怒放的生命。要换作是你,你会觉得孤独吗?会觉得无助吗?你想让你的家人、朋友为你流下悲痛欲绝的眼泪吗?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车飞驰的瞬间,他的家人不是跟着痛苦一瞬间,而是痛苦一辈子!生命不是儿戏,生命仅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那些血腥的事实让我们体会到痛失亲人的痛,也明白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难道你要到那个时候才清醒过来,明白什么是安全,什么是生命吗?

所以,我在此呼吁大家牢记交通安全顺口溜: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安全要牢记。街头标志要遵守,警察手势要看懂。拐弯时,要打灯,街头巷尾要慢行。酒后驾驶真不好,赔了车子又蹲狱。高速路莫超车,切记车速要控好。客车货车忌超载,交通安全你我他。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2

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

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丈夫离开了心爱的妻子,妻子告别了心爱的丈夫,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 。

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这样的伤痛,我们已经经历了太多太多,那么多惨痛的教训和血的代价已经让我们深深地体悟到维护安全的不可或缺。您可曾想过,也许就在您一时冲动,酒后驾车;也许就在您为了赶时间而翻越马路栅栏,也许就在您铤而走险的那一刹那,就会有人欢快激昂的生命乐章因此戛然而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您三思而行。

一件件血一样的事实、一曲曲未奏完的生命交响时时刻刻警醒我们:安全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话题,是一个足以让人背负一生伤痛的话题。朋友们,为什么交通安全意识的增长一定要用鲜血和泪水浇灌?!为什么只有经过死亡的对比才能让我们对生命更加珍惜?!是不是只有生离死别,只有亲人们惨痛的眼泪,才能唤起我们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呢?

朋友们,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就是对生命的忽视!交通安全,需要我们大家对交通法规的自觉遵守、对交通秩序的自觉维护和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真心地希望大家能从红绿灯的排序开始身体力行的关注我们的交通问题,让快乐的音符永远跳跃在属于自己的生命乐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3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校园安全。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周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根据上级有关安排,我校把这一周定为安全教育周。

今年开学以来,各种校园意外事故频繁发生。我县一小学生因玩危险游戏断送宝贵的生命,城区某小学生从二楼跳下摔成骨折,某学校一学生因与另一位学生发生争吵而打架斗偶,令人触目惊心。我们学校也不平静,教室里学生钱包被偷窃,至今窃者还消遥法外,上周五又有部分同学在回家途中游泳。还有吃午饭时被开水烫伤,游戏时摔伤,所以校园安全应引起我们全体师生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的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作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和首要任务之一,必须长抓不懈,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希望各个班级、各位学生认真作好。

首先,我们全校师生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班班长要协助班主任对本班教室里的各种教学设施、用电设备进行一次专门检查,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汇报,防患于未然。

其次,在各项运动中要注意运动安全。上体育课和课处活动前要作好准备活动,运动时要注意不要剧烈地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

第三,要注意教室和寝室的安全。学生上课离开本班教室一定要关好门窗,不能给小偷有可趁之机;还有个别学生把球带到教学楼,在教室楼的走廊上踢,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校规,又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试想一想,若把玻璃窗踢碎,玻璃片飞入哪一位同学的眼中,哪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寝室里晚上睡觉前要关好门窗,并检查门窗插销是否牢固。夜晚有人来访,不要轻易开门接待。对陌生人绝对不能开门。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不得在床上打闹。

第四,要注意交通安全。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有人行道的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五,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要有安全意识。青少年时期容易冲动,容易感情用事,因此,在同学间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要理智,切忌用拳头代替说理,给自己和同学带来不良的后果。上学期和本学期都发生了同学间打架的事,希望这些同学一定要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愧于救师口小学学子的称号。

最后,希望通过安全教育周的活动,在全校形成一个“人人关心校园安全”的浓厚氛围。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座稿 篇14

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讲课的主题是: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说起道路交通安全,我们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

人们说,交通事故猛于虎。可是老虎再凶,也只能一口吃掉一个人,而交通事故则会一口吞噬几个甚至几十个人的生命。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一组数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5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了10万多。而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则无法谦虚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多人,平均每天死亡达300人,这真是一个比战争还要无情,还残酷的数字。就在去年的11月14日早上6点,山西沁源县二中900多个学生在公路上晨跑时,一辆大东风带挂货车向学生横冲直撞过来,造成21名师生死亡,18人受伤。当时公路上躺满了遇难学生的尸体。

这一连串触目惊心的数字背后,这一起起惨烈的事故背后,有多少家庭失去了亲人,有多少欢乐变成了悲剧,有多少幸福化为乌有。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失去了顶梁柱,是一个个白发人送走了黑发人,是一个个孩子与父母阴阳两隔。

是什么原因导致我们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交通警察调查统计,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除极少数属意外原因造成,75%以上的事故是驾驶员或行人的人为因素造成的。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无证驾车、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行人不守交通规则等。现在,我向大家列举几个由以上原因造成事故的案例:

1、去年6月28日,某乡青年刘某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搭乘一个朋友从乡下往县城一路狂飙,结果在105国道上撞上一个同向骑自行车的人,由于车速过快,双方都被摔出20多米远,造成骑自行车的人当场死亡,刘某及其朋友也严重受伤,昏迷不醒。

2、今年9月底,新干县某中学一个老师经过几年苦战,终于考上研究生,正准备启程入学深造。可交在启程前的一天,经不住亲朋好友的盛情,多喝了几杯酒,结果在骑摩托车回家的途中死在路边,直到第二天才被人发现,一家人悲痛万分。旁人也为之惋惜。据公安部统计,凡是酒后驾车者,每3人中就有1人死亡。

3、至于随意横穿公路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真是举不胜举。①一个小男孩坐车时要撒尿,横穿公路时被车轧死。②一成年人到井冈山出差吃完晚饭回家,由于也喝了点酒,半路上内急,下车小便,在横穿公路时不幸被车撞死。

综观这么多起交通事故,我们不难发现,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就是人们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规则。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爱护,应该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却为图“方便”或为了眼前的利益而违反交通法规。殊不知,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法行为。在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是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对安全常识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着侥幸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学习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个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须履行的义务。有人比喻,道路交通法规是用亲人的泪水,死者的血泊,伤者的呻吟和肇事者的悔恨挽来的。然而,社会上有些人却不愿学习,要他学也想学,而筹到付出了金钱,鲜血或生命的代价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有学习交通法规。可是,结果连生命也没有了,后悔的资格也没有了。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刚才所讲的几起事故的当事人或死亡,或受伤或进了监狱。

中小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大家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怎样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们都来反省一下我们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同学们,你们当中很多人每天好几趟往返于学校和家庭之间,途中又大多要走马路,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总要避让来往的车辆。但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识。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我本人就曾好多次看见一些少年骑车时双手离把,作出英雄豪杰状)。

当你们在马路上追打嘻闹或不安骑车或随意横穿公路时,你们是否意识到灾难会随时降临呢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发生在新干县中小学生身上几个不守交通规则而引发的悲剧。

①去年5月19日,某中学15岁学生陈杰,无证驾驶一部两轮摩托车搭乘三个伙伴,结果在路上与同向行走的陈某尾随相撞,造成陈某被撞死,驾车人陈杰也死亡的惨剧,而搭乘摩托车的三个伙伴也受重伤。这一起事故造成两死三伤。

②更为惨烈的一起事故是今年1月17日发生在某乡镇一个弯道处的事故。19岁的哥哥到学校接下来15岁的弟弟回家,他们骑着摩托车一路快速行驶,当来到该弯道处时,违章超过了一辆农用车,哪想对面刚好来了一辆小货车,结果两兄弟的摩托车正面撞上了小货车,导致两兄弟当场死亡。

③去年8月30日,某小学六年级学生付某在去学校报名的路上,没有仔细看看公路上过往的车辆而横穿马路,结果被一辆家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平常骑车或走路、总免不了要横过马路,但在横过马路时,一定要看看左右来往的车辆,要确认安全之后再横过,在有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一定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千万不能因抢时间,抢速度而随意横穿。

现在,我教大家学习三大本领:一会走路、二会骑车、三会乘车(这三个“会”的含义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我将大家骑车走路的一些基本常识编成了一首小歌谣:

走路要走人行道,不在路上打和闹。

不骑快车不抢道,靠右行车要记牢。

转弯慢行仔细看,不急躁来不猛拐。

遵守交规习惯好,健康平安幸福长。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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