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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三大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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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三大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消防三大专项整治方案(精选3篇)

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校园火灾教训,结合我园消防安全实际,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人社局、公安分局及消防救援支队3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方案为我园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建立以园长、主任为主要责任人、主班教师为执行人的消防安全工作队伍,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教师

三、工作任务

1、责任落实。落实各班级、幼儿寝室、食堂等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明确本责任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在各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开展全园性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幼儿园每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月检查、巡查,并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台账。

3、加强执勤备战,做好灭火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校园要针对冬春火灾的特点,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4、保障疏散通道通畅。检查园区内的疏散通道是否被物品遮挡,食堂、教学楼等的门锁都保持开的状态,一楼门窗未设置防盗窗等阻碍逃生硬件。

四、工作要求

1、田丹辉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教师为消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要高度认识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本部位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2、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区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工作情况要作为各责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人要时刻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对不重视、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三大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7月3日国务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__〕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__〕4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重要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通过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方案,推动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试点乡镇

经研究,确定崇仁乡为试点乡。崇仁乡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将细化实施方案、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书面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自然资资源局)。

三、工作任务

采取“户填报、村排查、乡复核、县核查”的方式,重点摸清20__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基本情况,包括新建、续建、扩建的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的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和审批情况,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农村乱占耕地建设工作台账。对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的基本情况,应列入专门台账管理。

(一)摸排范围

1.时间。主要摸排20__年1月1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__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纳入摸排范围。

2.耕地。占用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耕地且未依法依规变更用途或现状应为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及“二调”后各年度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用途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体情形如:常年耕种的纯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应按耕地管理的园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应按耕地管理的设施农业用地;应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乡村广场等用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耕地,但林业部门认定为林地的土地等。

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建设的房屋,无论全部或者部分违法占用耕地(包括国有的和集体的),都要纳入摸排范围。对实际已经建设但因各种原因导致“二调”时调查为耕地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要纳入摸排范围,但可以举证说明。

3.用地手续。乱占耕地建房,是指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全,占用上述各类耕地建设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条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规划未能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用地计划指标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没有缴纳相关费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虽有手续但不合法合规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经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__〕4号)要求或符合本省设施农用地相关规定新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已经纳入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类型

一是住宅类。逐栋摸清该类房屋项目类型(农村宅基地、农民公寓、农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单门独户住宅、多户成套住宅),建设主体(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镇居民、村集体、企业、其他主体),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建设状态、主要用途),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对属于农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满足分户条件,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并说明原因。摸排结果和认定情况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逐栋摸清该类房屋的实际用途,调查建设依据或原因,主管部门、建设主体,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逐栋摸清该类房屋的实际用途,调查建设依据或原因、主管部门、建设主体、该类土地违法情况(违法占地、违法批地、违法转让)、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分类施策

在摸排过程中,对于本村村民住宅,要重点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是否属于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是否符合分户条件。对于非住宅类房屋,要判定房屋用途、建设依据和要求建设该类项目的主管部门和处罚等情况。同时,对本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现状,认真从法律政策、监管执法、审批保障等方面查找原因,弄清是否存在干部搞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对于顶风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实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限期复耕,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于存量问题,按照“分步整治、分类处置”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分类处置措施,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四)完善措施

探索落实农民建住宅计划指标专项保障、村庄规划中预留建住宅空间、明确具体建设地块等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建房用地刚性需求;研究完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门联动的宅基地联审联批制机制;探索宅基地管理的属地责任,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技术支撑

(一)信息数据来源

充分利用“二调”最终成果数据库及遥感影像底图、20__-20__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最终成果数据及遥感影像底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本地区初步成果及有关遥感影像资料、20__-20__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图斑、20__年和20__年一、二季度卫片执法图斑、省自然资源厅“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卫片执法动态监测图斑、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20__年以来新增耕地项目图斑、农转用审批备案数据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数据库、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范围等,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地籍调查等相关工作成果,制作摸排工作基础资料,立即组织开展摸排工作。

(二)成果质量管控

要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机制,充分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每宗房屋均要明确记录填报人、审核人、复核人等(均可多人),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要采取多种方式,层层把关,严格检验摸排成果,各摸排责任人要对摸排结果签字背书。

五、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拟于近期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推进会,崇仁乡要进一步细化本区域试点实施方案,做好专项行动试点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1月20日前,崇仁乡、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

(三)成果提交阶段。20__年11月30日前,全县将试点工作情况,包括组织部署、采取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成果质量要求高,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县政府成立光泽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1。

(二)联动协调协作,狠抓监督管理。全县上下要加强配合协作,增强执法合力,对于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通过立案查处、公开曝光等方式坚决处置到位。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在摸排工作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排查,突出工作重点。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准备基础资料,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和乡、村各级力量,全面排查试点乡乱占耕地机房情况,调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核实调查出的住宅类违法用地主体的户籍情况,摸排人员对摸排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加大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八不准”的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严把成果质量,积极稳妥推进。要加强舆论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动运行的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乡镇政府要切实依法履行宅基地审批职责;充分健全乡村宅基地管理队伍,规范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疏堵结合,保障农村村民“一户一宅”或“户有所居”合法权益。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可以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第三方力量开展摸排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切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消防三大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严防死守管控火种进山”和“一旦有火情确保能够打早打小打了”各项措施,加强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化解风险、消除隐患,接长短板、提升能力,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确保核心区域森林不冒烟、确保全市不发生有影响的森林火灾、确保扑救火灾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目标。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5月5日。

三、行动方式

以3处国有林场、12个重点防火镇街为重点,全市统一组织,各镇街、国有林场具体实施。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当地疫情防控和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相应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是否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优化人员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确保工作形成合力。是否落实分包责任制,将林区责任区域分块划分,实现“定岗、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台账。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是否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二)野外火源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采取严防死守措施,严格管控火种进山。是否综合利用视频监控、高山了望、空中巡查、地面巡逻等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控火情。是否借力卫星火点遥感监测终端,加大对火情监测力度。是否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增设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增派管护人员,严格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实施检查,严格火种收缴。是否及时发布禁火通告。是否推广文明祭祀、无火祭祀,采取以鲜花换烧纸等方式实现林区全域无火无烟。

(三)森林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是否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重点节气、重要节点和高火险天气,是否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并深入各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在以下重点部位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一是深入排查林区、居民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家火上山、山火进城”;二是深入排查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重要设施受到火灾威胁;三是深入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线路老化、脱落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四是深入排查公墓、坟场以及林农、果农的森林火灾隐患,严防祭祀用火、农事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是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四)应急管理机制完善情况。是否修订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任务和职责。防火年度内,是否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是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在位、24小时观测了望、24小时监控巡视和24小时专业队备战。12119火警电话或值班电话、卫星火点监测平台、远程视频监控平台是否安排专人不间断盯守。是否储备足够数量的物资。是否检修和维护保养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确保装备完好率达到100%。

(五)森林防火宣传开展情况。是否制定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宣传方式和内容。在进山主要路口、林区检查站、护林房是否设立宣传标牌,张贴禁火通告,在林缘和林内主要道路两侧是否张贴、悬挂、粉刷大型宣传标语。是否采用宣传车或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电信部门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六)火灾防扑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推进森林防灭火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监控、路口监控的建设,尽快实现三级联网,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确保各级指挥中心能看得见,联得上,能指挥。护林房数量是否满足日常管护需要,是否通水通电,满足遮风避雨保暖的基本需求。专业队伍是否经过培训,靠前驻防,加大动态巡护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级方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分片实施的“网格化”排查工作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明确排查任务,落实排查责任,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街、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一线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市森防指按照重点部门包保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分组情况见附件1),自1月20日至1月31日对重点防火镇街、国有林场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具体督导内容见附件2、3),发现问题汇总形成清单并于2月1日填写全市森林防火百日攻坚行动发现问题统计表(附件4)上报市森防指办;2月1日至4月30日止,包保导组对重点镇街、国有林场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督导,“春节”“清明”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森防指办。市森防指将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反馈所在镇街和相关部门,跟踪督促限期整改。

(三)驻守调研,确保平安。市森防指成立国有林场调研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抽调业务骨干组织实施,到3处国有林场开展驻场式调研。驻场时间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实际确定,驻场人员必须吃住在林场,每日通过微信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每日上报排查发现问题,1月25日前撰写林场森林防灭火方面基本情况调研报告,电子版报送森防指办。驻场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规定,确保不给林场增加负担,驻守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标准给予保障。

(四)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工作中对能现场解决的`问题要当场整改完毕。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完毕。检查人员要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坚决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对排查出的森林火灾隐患和市森防指通报反馈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明确记载隐患的种类、地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存档整改报告。所有整改材料要订卷成册,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导,直至问题完成销号。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国有林场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重点村居张帖《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在森林高火险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用好广播、横幅标语、手机短信、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微博等新媒体信息,大力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及学生的宣传和教育,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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