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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合集(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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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合集 篇1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局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六府办〔20〕33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合集(精选3篇)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类别为劳动预备制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截止20年3月19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20年共举办培训班31期822人,拨付补贴302.2万元。其中创业培训14期252人,拨付补贴25.2万元;职业技能培训9期220人,拨付补贴49.5万元;劳动预备制培训8期350人,拨付补贴227.5万元。

三、工作流程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培训机构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组织生源并进行初审→制作开班资料报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对开班资料进行审核批准并公示→报特区财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开班培训→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每月2次的实地现场检查→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上报资料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初审并公示→财政部门复审结束将补贴款项拨付给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拨付给培训机构。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使用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㈠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由于上级资金下拨晚、培训周期长、资料审核时间长等原因,培训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不及时,对培训机构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㈡建议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培训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培训涉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合集 篇2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五、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涉农资金自查报告合集 篇3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xx市灵乡镇长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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