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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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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一、资金运作情况

农资金自查报告(精选16篇)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

20xx年收入154.8380万元,20xx年收入208.5013万元,20xx年收入117.254万元)。支出共计480.5933万元(其中20xx年支出154.8380 万元,20xx年支出208.5013万元,20xx年支出117.254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乡低保对象由20xx年的3493人减少到现在的3425人,故20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

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发放低保资金 58.627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发放到各村)。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20xx年以来,我乡自然灾害和危房改造资金收入共计912.85万元

(其中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3.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517.00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4.69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49.6万元,20xx年收入自然灾害1.0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21.9万元),支出共计912.85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资金480.5933万元,让1666户3493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20xx年县拨农村低保金208.5013 万元,保障了1666户342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县拨第一季度低

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172户168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20xx年以来,三年我乡共下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12.85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3402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1134 其中:毛草屋改造91户、雪凝灾害24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乡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发放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发放到村,然后由社保办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我乡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社会事务办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

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乡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发放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乡

政府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乡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二〇xx年六月二十五日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2

__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

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

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好国家各项民生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20xx号文件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本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

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三是制定监管方案。制定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县上的方案相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资金监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考核评价,强化责任

为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涉及乡镇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别围绕本部门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根据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在监督方式上,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由专项的、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在20xx年*月份,由县财政纪检组长带队,由分管惠农办公室领导、财监办主任、惠农办负责人组成的检查

组对全县*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并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核查我县共有土地面积*亩,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万元,农资综合补贴*万元,发放率为100%。

四、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一是政策公开,我们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乡镇、村一级干部组织了多次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二是资金公开。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乡、村四级联动公开,推进强农惠农资金阳光运作。各乡镇镇、村利用单位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五、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认真梳理涉农政策项目,对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了资金底数,为资金监管夯实坚实的基础。

20xx年打入惠农“一折统”资金共*项,资金共计*万元,无直接用现金发放惠农资金的现象,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真正做到了惠农补贴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惠农资金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观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推行财政惠农 “一折统”管理改革,使财政惠农资金拨付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县财政部门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对财政资金监管能够发挥上级财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意识不主动。一些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同时,乡镇财政人手少、业务量大,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乡镇财政所机构

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的问题。,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严把会计准入关,做到持证上岗。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基层财政干部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三是要加强预算监管,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项目申报关。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4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xx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xx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xx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一、工作落实:

自县四部门召开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检查工作会后,我镇于7月10日召开了由各村委会主任、会计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镇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广办发{20xx}8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的工作要求及时间进行了安排。

二、自查结果:

1、粮食直补方面:20xx年和20xx年我镇共上报耕地面积77625.12亩,其中20xx年37708.94亩,20xx年39916.18亩,均为各村委会按要求申报的面积,粮食补贴也以一卡通的方式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2、油菜奖补方面:按照上级精神要求,我镇于20xx年和20xx年共上报了油菜种植面积8386亩(20xx年4258亩),其中20xx年油菜补贴已下拨,20xx年补贴暂未下拨。据调查各村委会已把下拨的油菜补贴款全部收回(原补贴款打入村干部或村小组干部一卡通账户中),并开具了发票作村委会收入,用于种油菜够种等开支或作村其他开支使用。

3、支农项目资金方面:20xx年和20xx年县级财政安排我镇支农项目9个,支农项目资金13万元(其中2万元未下拨),共涉及到7个村委会,项目分别有道路硬化、沟渠维修护坡,对于上级下拨项目资金各村已做收入入账,并且资金也已使用到相关项目中。

三、存在的问题、原因、措施:

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在油菜补贴发放方面,由于现在大部分农户在外务工,真正种植油菜的很少,也很分散,统计较难,根本达不到上面的冬播要求,所以造成补贴资金很难发放到种植农户手中。另外在财政支农项目专项资金方面,基本上都使用在专项项目之中,只有个别村用于其他项目,但也是用于村公益事业建设。总之我镇没有发现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侵占、挪用及截留的情况。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镇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油菜种植方面,积极引导农户播种油菜,鼓励农户成片种植,真实统计农户种植油菜的面积,将补贴资金如实打入农户一卡通账号,真正让农民等到实惠。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方面,我镇将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不让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目前我镇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我镇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6

县财政局:

按照财农村〔20xx〕232号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20xx-20xx年涉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梳理自查,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涉农资金管理制度完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粮食补贴资金在发放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测算、发放到户,具体是:先由各村摸清当年实际应享受补贴面积的底数,报镇农业站初审,并在各村张榜公示,按公示的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后,由农业站经办人员提供电子、纸质数据(镇长审批)各一份给财政所,财政所工作人员导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系统,打印出补贴清册,与相关电子数据一起报送县局有关股室审核,经县局业务股室审核无误后,县农村局委托农合行把补贴资金经“一卡通”存折发放到农户手中。对于其他财政补贴资金均由各职能部门把关,如五保、低保、救灾资金由民政部门;合作医疗资金由镇合管办严格按程序、按对象、按标准落实。

二、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入户核对方式开展,对申报补贴面积大于10亩的农户进村入户核实了10户,补贴资金均足额,及时兑付到位,没有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自查中没发现多头申报、虚假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问题。

四、上级用于强农惠农的涉农补贴资金均按文件要求的规范程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卡中。

五、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82万元,20xx年非在册面积补贴11万元,均已全部上缴村“三资”账户,用于村民生工程投入。20xx年10月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全部取消非在册面积补贴。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7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xx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xx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xx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xx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xx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xx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

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

(二)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

(三)由于涉农资金的发放多数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农户将涉农补贴专用存折丢失、销户后自行补办而不重新登记新账号,也导致补贴资金不能及时上折,给资金发放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1、加强乡镇财政体制建设

根据当前乡镇财政的特点,转变职能,科学定位乡镇财政职能,由原来的抓收入转变为加强对支出的监管和跟踪,完善乡镇财政体制。

2、加强乡镇财政制度建设

通过乡镇财政职能的合理定位,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乡镇财政工作有章可循。

资金发放上,上级财政要对乡镇给予一定的预拨资金,以解决兑付时间紧、任务重而带来的困难。整合资金性质相同的项目,形成大类项目,如新农村建设、道路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等。合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降低管理成本。

3、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一是在乡镇、村一级推广点题公开的形式,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直接公开群众点题关心的问题。二是当前可以重点探索电子网络公开形式,建立完善的中央、省、州、县涉农资金公开网上平台。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等,实现从中央到基层的自上而下的全过程公开,把资金安排、项目规划审批、政策规定等内容向社会公布,使涉农资金更加透明阳光,扩大社会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主管部门权利动作,降低其工作的随意性,防止和减少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有效打压基层找关系、跑项目的时间和空间,多给乡镇在项目资金上的自主权,减轻基层政府的财政压力。对乡镇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8

为使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其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统一部署,我镇立即落实行动,制定了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成两个检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20xx-20xx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镇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涉农补贴资金自查清理情况

(一)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851.7万元

20xx年,种粮直接补贴9944户,直补资金42.9万元;农资综合直补9941户,补贴资金323.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户,补贴金额27.6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2337户,补贴金额9.7万元。

20xx年,种粮直接补贴9949户,直补资金43.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9947户,补贴资金331.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0户,补贴金额65.4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900户,补贴金额8.3万元

(二)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类资金69.9万元

20xx年,环境整治以奖代补资金8万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资金61.9万元。

(三)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1355万元。

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64户,补贴金额5.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142.8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79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429户,补贴金额23.7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2村(居),补贴金额224.1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20xx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224户,补贴金额7.6万元;农村危户改造补助资金76户,补贴金额65万元;困难群众最基本生活救助补助经费1752户,补贴金额240.7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补贴186户,补贴金额27.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4村(居),补贴金额179万元;全民健身工程经费4万元,村级组织补助资金76.2万元。

通过自查,本镇20xx-20xx年涉及农户的补贴资金均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没有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存在,项目建设均落实。

二、自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于20xx年4月10日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燕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组,由工作组对各村、各单位涉农资金的按排、使用、发放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及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项目实施到位,问题整治到位。为使工作具体,专门制定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以会代训、做好宣传

镇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召开了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会上,全文学习了《颍上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镇领导要求与会人员要吃透文件,掌握精神,善始善终做好工作指导。20xx年4月11日镇专门召开了由各村(居)书记、主任、文书及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镇长在会上全文传达了《杨湖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宣传,提高认识,按时按质完成本次自查任务。

(三)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镇领导小组从镇财政、农业综合等相关单位抽调8人,组成两个小组,分别由镇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开展自查。一组随机抽查农户,

检查涉农资金政策宣传、补贴资金落实、实体项目建设情况,另一组核查账目、报表、档案管理情况。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20xx-20xx年涉农资金落实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涉农资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2、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四、 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好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专项整治,把涉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做好涉农政策宣传工作。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9

根据冶财[20xx]34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资金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我所对此项工作特别重视,召开所务会,及时对20xx年至20xx年惠农补贴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乡位于大冶市境内西部、属农业区,全乡总人口40451人,农业户数10499户,下属29个行政村委会,耕地面积34502.45亩。

二、自查情况

自20xx年至20xx年,我所补贴资金严格按照上级分配进行发放,各项补贴资金按程序纳入“一卡通”发放。其中:1、粮食直补资金:上级拨付138.9万元。实际发放138.9万元。2、良种补贴资金:上级拨付166.3万元.实际发放166.3万元。3、粮食综合直补:上级拨付659.9实际发放659.9万元.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补贴9187台、金额292.9万元,实际发放292.9万元.5、退耕还林资金:上级拨付159.5万元,实际发放159.5万元。6、油菜补贴资金:上级拨付22万元,实际发放22万元。两年以来上级共拨付1439.5万元,通过“一卡通”发放1439.5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在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中,各村能够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过自查,各项惠农资金发放及时、准确到户,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现象,实行一卡通发放,全部如实发放到农户手中。对检查中农户基础信息原来上报就有很多误登,如有发现个别户身份证、户主姓名音同字不同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更改,为了今后惠农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

家电下乡补贴办理中出现农户借用亲戚或他人户口本办理的现象,以及由于我所工作人员监管不力造成一些失误。对家电下乡补贴户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等原始资料没有逐一与销售网点录入资料核对审查,造成了家电下乡已补贴户号占用了其他农户家电下乡补贴指标,给被占用户汪迪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我所在家电下乡工作中的失误问题全所认真进行了自查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家电下乡工作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补贴农户资料归档不规范没有按顺序编号,不便于查阅核实;二是在补贴资料录入时没有与标识卡等原始资料反复核对,容易造成个别漏登漏补或多补贴现象:三是对于补贴手续不全的农户,要求其资料拿回去重新办理的,没有做好登记和签名,造成有些资料丢失责任不明,加大了查阅补办的工作量等等。对这些问题,我所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家电下乡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落实内部基础管理,努力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落实兑付资金审核制度。对于申报的补贴资料结合管理系统及其他农民补贴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做到100%电话查询,并定期进行抽查、回访,建立复核工作备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二是落实补贴资金财务管理。建立家电下乡专账专柜,做到账实相符,并每月与局商贸科做好核对。三是缩短补贴兑付时间。实行专人负责资料录入,对来办理补贴的农户,实施现场办公,在农户的监督下录入资料。每周按时上报,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四是规范资料档案管理。每次发放前做好标识卡、身份证、户号、发票、“一卡通”账号等原始资料与兑付表的核对。如有农户资料不齐全要做好登记,及时反馈;对农户申报合格的家电下乡补贴资料,实施编号,按月装订成册,归档管理。我所将以此次家电下乡补贴错误问题为前车之鉴,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财政人的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杜绝家电下乡补贴及各项惠农补贴错误现象再次发生在我所辖区。

四、建议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此次检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上级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在月中就下拨并且写明打印出资金来源以及文件及时下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继续加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狠抓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切切实实让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惠及到每一位农民群众。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县督察组: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

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xx市灵乡镇长坪村

日期: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2

按照县委办公室通知精神,我乡结合实际工作,对惠农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乡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成立了祁红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领导组,由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我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实行领导和监督,保证我乡惠农补贴政策得到坚决贯彻。

二、建立了完善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

按照“一卡通”发放工作的要求,我乡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平台,全乡共发放涉农存折1892个,做到一户一折,对于计生奖扶、农村低保等按人开户,所有存折由包村乡干部配合发放到农户手中,极少数外出务工常年不归农户的存折暂且保管在财政所,不存在村组干部保管农户存折的情况。保证我乡所有财政补贴资金能够全部纳入系统及时发放。

三、认真抓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发放。

1.按照“一线实”工作要求,我乡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办公室对每项资金的发放进行核实,对不符合政策的项目退回原单位改正,并停止资金发放,以保证惠农政策正确执行。

2.在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专户封闭式运转,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和克扣情况,也没有发生金融机构阻扰农民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3.在资金发放中,我乡严格按照资金发放限时制的要求,做到资金及时准确发放,XX年上半年共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22批次,资金额85.9万元,无一差错。

4.做好资金发放公示工作。在政务公开内容中,涉农资金公开是重要内容。我乡及时做好资金发放公示,保证政策公开透明。同时做好发放通知,让群众及时领取补贴资金。

四、搞好政策学习和宣传,促进我乡惠农补贴工作健康开展。

下一步,我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惠农政策的自觉性。从抓政策学习入手,提高政策水平,加强惠农政策宣传,提高全乡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利用惠农政策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有好有快发展。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3

根据镇党政办公室[20xx]64号文,关于开展对中央和省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我村实际,涉农资金主要有:新农保、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自然灾害救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水库移民、农村低保、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免费参加合作医疗人员等11项。目前我村共有农户390户,1270人,涉农资金户数计297户,检查涉及惠农资金共计达52万元,通过对297户涉农资金户,进行地毯式自查走访,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自然灾害救助款,因民政部分每户48元,救济的是口粮,折合现金48元,而在核对表中是以金额方式体现,因此村民不清楚,认为没有拿到现金是没有补到位,通过与镇民政核实,实际救灾救助款已发放到位是通过以救济米粮发放的。

2、农村家电下乡补贴有两户村民否认购买了家电,一户为:余双文户购家电政策补贴571.74元,该户主说未购任何电器;另一户为:胡先能户购家电政策补贴款计2877.81元,该户主说20xx年8月20日在灵乡金威平价购一台空调补贴了大约300多元左右,没有那么多。

通过对惠农资金的检查发现,大部份惠农资金是直接通过镇财政部门直接拨款到农户专户或由有关单位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无中间间接的转交环节,截流的'可能性不大,只是,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与检查时间相隔时间较长,发放时有的农户没有在意,没记清楚惠农资金领取的准确时间和具体家中由是哪个成员领取的情况。

大冶市灵乡镇长坪村

二Oxx年六月三十日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财农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五、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5

根据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xx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认真扎实开展这项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集中时间,具体负责开展我县涉农乱收费问题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彻底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

一是我县涉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额如实兑现给农民,没有出现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确保了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一贯坚持实行“公示”制,“一事一议”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村民自治办法,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资金使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运作的。

三是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县财政资金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全额如数的将补贴兑现发放给参加培训的有关人员,未发现截留、挪用、克扣、贪污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及各种摊派等建纪违规行为。

四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情况方面:严格按照农业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从未发生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违规流转土地经营权、征占土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是我县一贯坚持加大农资产品市场管理监管力度,因而未出现制售假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为贯彻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关于20__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减轻农民负担,我局纠正涉农乱收费问题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县涉农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依法查处。

2、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局要认真清理涉农收费的文件,对不符合国家政策和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全部废止,立即停止执行。凡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和标准的全部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要公开收费的项目名称、文件依据、征收标准、对象范围等内容。

3、认真接待农民收费问题信访工作。要认真做好涉农乱收费问题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解决反应的问题。对涉农乱收费问题的案件,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要认真查处,要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25日内查处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和公布。

农资金自查报告 篇16

现将我局开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策兑现情况

(一)生猪良种补贴政策

20xx年,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县生猪良种补贴资金150万元,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划补贴母猪3.75万头。我县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了13家供精单位,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精液。根据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精液生产情况登记表、人工授精配种签字记录表等有关凭证,20xx年全县累计补贴母猪配种80629窝,计资金161.258万元(超过计划部分使用以往年度结余资金)。

为加强管理,我局成立了生猪良种补贴项目领导组、技术组和督导组,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任务指标下达、技术指导和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省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组织实施、人工授精站的条件、运行管理、资金报取、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分级管理制度、招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保证金制度、督查制度、公示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能进能出制度等多个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生猪良种补贴工作。从20xx年的情况看,该项政策宣传到位,资金管理规范,农户接受程度较高,资金效用发挥较好。

(二)奶牛良种补贴政策

20xx年,省农业厅、财政厅下达我县奶牛良种补贴资金1.5万元,按照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计划补贴奶牛500头。奶牛良种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部门报帐管理。由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集中招标选购良种冻精,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养殖者提供冻精。由于资金下达较迟,加之目前我县繁育奶牛数量较小,该资金20xx年尚未使用。

(三)能繁母猪(存栏)5头以上的补贴情况

根据市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政府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我县资金64.029万元,要求我县按市县3:7的比例配套资金,对全县20xx年存栏能繁母猪5头以上的家庭牧场和规模养殖场饲养的能繁母猪给予临时性一次补贴,补贴标准100元/头。采取乡镇调查摸底统计→县上统计核查→返乡镇公示→按标准兑现资金(打入养殖场业主银行账户)的程序,我局协同财政局于20xx年12月18日前已兑现26个乡镇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1966户,能繁母猪21319头,兑现补贴资金213.19万元。资金除市财政下达64.029万元外,县财政配套149万元、县畜牧兽医局配套1610元。因资金兑现公开透明,我局至今未收到举报或投诉。

(四)能繁母猪保险及育肥猪保险情况

严格按照宜县府办宜县府办〔20xx〕16号精神,我局会同人保财险公司在20xx年完成66879头能繁母猪、111091头育肥猪的政策性保险工作,全年理赔能繁母猪3610头、育肥猪5954头,为养殖业主理赔572.29万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为1000元/头,保费60元/头,保费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8%,县级财政补贴12%);育肥猪保险保额为700元/头,保费28元/头(散户保费为35元/头),保费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15%,县级财政补贴15%)。20xx年度我县能繁母猪参保66879头、育肥猪参保111091头,财政共计补贴保费5700444.8元,其中中央财政3562778元、省财政1189215.6元、县财政948451.2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惠农政策兑现成本高;

二是工作面宽量大,监管难;

三是惠农政策效应有待提高。

自查报告
情况报告
事迹材料
申报材料
社会实践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