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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访工作总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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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单位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效杜绝了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全年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乡镇信访工作总结5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镇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设立了专门办公室,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分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全镇的信访稳定工作。各部门各村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镇形成了信访维稳工作合力。凡是涉及到信访稳定的工作,镇、村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各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不折不扣的执行县委、政府的各项要求和工作安排,力将一切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我们按照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由镇村两级干部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县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由于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社会矛盾已由过去的家庭不合、邻里纠纷等简单矛盾向更深更复杂的方向发展,呈现出多样化,群体性事件也比过去有所增加。镇党委政府及时调整、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加强领导。在制度上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组成专门队伍及时处理、化解,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镇、村、组三级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调解133件(比去年的157件下降17.5%),其中村、组调解成功率达98件,镇矛盾调解中心调处35件,调处率达92%,信访71件(比去年的72件下降0.1%),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回复率达100%。来访85件(比去年的102件下降16.6%),做到件件有解答,接待法律咨询102件(比去年的84件上升21%),今年全镇未发生一起民间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到京、省、市上访的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稳定。二是深入开展“信访积案百日化解活动”。我们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以排查解决因邻里纠纷、代课教师、山林权属、复退军人、湘黔枝柳铁路参建民兵等引发的信访问题;涉法涉诉和社会治安引发的信访问题;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一些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问题为重点,每月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及时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事、重点人和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做到了未访先知、接访有备。对排查出的各类信访问题,我们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坚持“三位一体”,超前主动地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取得了有效成果,矛盾纠纷调处率超过了百分之八十。

三、健全完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

(一)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今年我们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信访接待安排,对群众来访问题,实行及时接待、分类办理。平时由一名党政领导负责信访接待,要求书记、镇长每周星期一公开接访一天。接访中特别重视群众初信初访的调处工作。对群众反映合理的,一次性给予答复办结。对一时办不到和不合理的要求,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提高一次性处理信访问题的成功率,力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次性解决,有效减少了重复访,控制了越级访,降低信访总量。对涉及面较大的案件,确因问题复杂,需要相关部门协调办理的,由镇上报信访局分类汇总梳理后,确定为县级领导信访预约接待事项,并向来访代表告知接访领导、职务和具体接待时间、地点,通知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参加接待,做到了群众信访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对县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按照大案两个月办结、一般案件一个月办结、急案速查速结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保证了信访案件能够按期办结。

(二)积极落实群众工作站制度。驻村干部和至少一名村干部每周一到村群众工作站值班,做好来人来访登记,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指导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深入了解和处理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告知解决问题的程序,索取联系方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群众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建立和完善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对县上交办案件和镇立重点信访案件,按照“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实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限期办结上报,做到了信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同时,对重视查办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办理工作不及时导致引发群众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在全镇予以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

(四)坚持重要会议活动和特别防护期间信访值班制度。针对今年中、省各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较多的实际,镇上在搞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重要会议活动和特别防护期间,均由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值班调度,在特别防护期间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员到县火车站值班,同时要求各村包案领导、责任人、信息员对信访重点对象实行24小时稳控,采取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和全力稳控的方法举措,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信访工作不出问题。

(五)建立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把信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年初,镇政府与各村签订了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一把手”是本村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真正做到了责任、措施、工作 “三到位”。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增强镇、村干部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有效遏制我镇群众进京赴省到市县越级上访,镇党委政府专门下发了加强信访工作的文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信访特别防护期间发生进京上访的村对该村支书(负责人)一律免职,特别防护期间因发生赴省进京上访而产生的劝接访工作等开支全部由所在村负责。

四、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二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三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所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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