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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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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通用19篇)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甲乙双方交易意愿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物料采购简易合同。

一、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1、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

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验合格。

三、供货地点与供货方式:

1、供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处理方式: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八、其它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2

一、物料采购合同简易范本

采购方: 供货方:

1、质量要求: 依据 GB/T2542—92、GB/T5101—1998检验合格。

2、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6、争议处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二、物料采购合同实例

合同编号: 二司物资九景衢项目部20--CCG- 号

合同名称: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 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 乙 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双方应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签订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方公司或经甲方公司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部。代表甲方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持有经甲方公司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确因业务需要,必须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意向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甲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合同草案及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项目部主管及承办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所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负责。

四、甲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结果履行结算付款义务。

六、本采购合同的签订,乙方签字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原件)必须交由甲方项目部代收后与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证照、资质、资信、财务报表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经发现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九、乙方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作为本合同的审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型号、厂家、封装、单价、总价等,是否原装、是否无铅如下所列:

是否原装:__________ 是否进口:__________ 是否无铅环保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由____方承担

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品总价: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美元)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按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乙方不能交货,侧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付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付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主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需变更产品型号、品牌、封装、批号、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着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有未尽事宜,得有甲、乙双方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4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5

采购人:

供货人:照明器材厂(夏玉山)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 上述产品不负责运输、税票、安装,由采购人自主上门提货,采购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属供货方所有。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参数图同行业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采购人付给供货人预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货到付50%,10%路灯安装好后一次性付清

(货到后采购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货人拒绝卸货、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灯具重量和长度根据改变后的参数为标准,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11米灯杆厚度为3.5mm,9m灯杆厚度为3mm。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供货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xx]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7

买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2.1 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并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求。

2.3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因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操作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产品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

2.5 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能防潮、防震,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可作为双方结算合同总价款的依据。

第四条 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4.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时间:

第一种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附件一约定的全部产品。

第二种 本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产品。

4.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方式:

□第一种 甲方在乙方处自提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种 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种 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4.3 送货地址: ;交货联系人: ,电话: 。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5.1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甲方增加产品需求量,则在乙方确认后,支付增加货物的价款。

□第二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 );货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5.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现金支付。

第二种 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支付的首笔货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全额增值税票据;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该次收取款项的财务收据。对未付款项,则双方挂账记录予以确认。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乙方将附件列明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按质按量交付到约定地点。

6.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甲方或者其项目部印章及验收人员签字的收货凭证;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6.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

6.4甲方对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2日内给与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6.5 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方为验收合格。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6.6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应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如约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因乙方换货退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2 验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后 3日内解决,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解决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责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售后服务

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____个月的质保期(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产品原厂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协议”、单方“承诺”等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5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8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照GB/T18704-20xx国标验收,表面光亮,无裂痕,划伤、分层和压痕,焊道平整无痕迹,符合紧密均匀。

三、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如乙方所供货物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30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属于乙方加工责任,乙方承诺包换。

四、交货时,乙方提交产品销售交接清单和产品检验报告。

五、包装与包装物:塑料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至甲方工地并负责卸货,运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支付。

七、结算方式:

(1)预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2)提货前支付40%合同款99304.00元,发货;

(3)人员到场支付15%合同款37239.00元;

(4)安装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30%合同尾款74478.00元。如因乙方安装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耗损过大导致超出合同500米之外的,乙方将无偿提供多余的材料及安装服务。如因甲方原因超出合同总量500米以外的按500元每米结算,不另作合同,双方负责人据实签字即可生效。

八、交货时间:预付款到账,本合同生效,乙方必须10日内制作完成发货到甲方工地。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入诉讼程序,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合同定金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9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商品,经双方的协商订制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数量、价款

1、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价格:订购数量_________箱,每箱单价_________元。

3、总计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等要求及时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三、乙方所供食品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甲方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食品检测报告等。

五、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由甲方提出用量计划交于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十天内,必须按计划指定的品名、数量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六、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货到之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全款。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该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0

甲方:湖南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乙方:

甲、乙双方就活动板房采购及安装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采购安装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向乙方采购品牌为的活动板房,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第二条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即活动板房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活动板房的安装、活动板房占地范围内的土建基础施工、外场地水泥地面平整施工、活动板房内的吊顶及水电安装和内装修、所有的安装费用(含人工费)等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只负责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采购及安装活动板房的规格、楼层、栋数及面积:

序号

规格

楼层

栋数

面积

1

2

3

4

合计

第四条合同价款:按活动板房面积的每平方米元固定单价包干,此固定包干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五条活动板房面积的计算方式:

1、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总面积即为活动板房面积)

第六条合同期限:乙方应在20__年12月日前将活动板房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第七条质量及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其生产和安装的活动板房的质量和技术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并确保甲方的正常使用。乙方在竣工验收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在质保期内承担维修和保修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的质保期为两年,自活动板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

第九条付款方式:活动板房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活动板房经甲方、建设方、监理等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交付活动板房使用并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施工资料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3日内支付完毕。

第十条结算方式:本合同约定的固定包干单价元/平方米×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活动板房面积=本合同的结算总价款。

第十一条活动板房的权属: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在乙方交付给甲方使用后,所有权归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安装施工;

2、负责提供安装施工场地;

3、根据乙方的申请,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办理竣工验收;

4、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制造施工图纸,并将图纸报甲方审定;

2、保证活动板房所用材料的质量、性能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保证活动板房的结构安全和甲方的正常使用;承担质量不合格、安装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担安装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的所有赔偿责任;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安装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和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x指挥中心项目建安工程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1

甲方: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____市政府采购中心经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编号:____________),确定________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网络安全隔离卡合同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同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供货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按投标时确定的价格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详见《网络安全隔离卡价格及供货联系表》(附件一)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

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单位。

乙方确定下列代理商(名单附后)为供货商,供货商代表乙方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乙方对供货商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需负责任,本合同下述各处所指乙方包含签署本合同的中标供应商及供货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是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___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 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六条 供货期限及供货对象

乙方负责_____市本级采购单位自供货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_日期间对所中标的网络安全隔离卡产品的供应。

第七条 供货方式

采购单位在定点的品牌型号范围内,直接与乙方联系,选择产品的品牌型号,由乙方出具《定点(合同)产品供货意向单》。然后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直接报市采购办审核。供货商凭已审核的《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及负责安装和调试。供货时间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供货数量较大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单一合同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30万元(含)或数量超过500个(含)时,采购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单一合同指一个采购单位单次成批量向一家中标厂商订购同一包货物所形成的合同)。

第八条 安装和验收

乙方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可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网络安全隔离卡服务计划表》(附件二)实施。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90天后且无乙方与采购单位无合同纠纷时,甲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第十一条 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乙方凭供货发票和《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货物验收单》与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在乙方完成合同项目供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要求,将已落实的采购资金,按《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办理结报或资金支付申请,采购单位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

采购单位未按规定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的约定获得违约赔偿。

第十二条 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五条 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合同。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隔离卡的安装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

2、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

3、乙方负责采购单位隔离卡采购业务联系人及推荐的供货商联系人(附件一)

第十九条 违约终止合同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市采管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标准;

(2)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按高于合同承诺的价格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中止合同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合同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

(2)乙方投标文件。

2、本合同经乙方和市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第二十三条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志灯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规定的标准(既消防验收标准)

(2)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无任何次劣产品。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__年9月28日至20__年9月28日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__x,送货方式为__x

2、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3、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管理员在当天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认,乙方以此为凭证,报请甲方领导签字后,甲方付货款的60%;余额待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满后付清。

2、贷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3、乙方在收款时应采取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5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提前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未付款的违约金。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决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保修期限及责任

产品由甲方负责成套设备的安装。乙方负责调试、纠正及验收手续的办理。产品送检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检不合格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应主动配合甲方进行维修、调试,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无法使用的,应有乙方及时无偿更换。产品最终质量以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复试报告为准。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条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应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者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合同是企业(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账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约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3

1.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4

合同号: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 ]FOB或[ ]CFR或[ ]CIF或[ ]FCA或[ ]CPT或[ ]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的损溢,由[ ]卖方或[ ]买方选择。

单位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 [ ]允许,或[ ]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 ]允许,或[ ]不允许转运。

9.6 [ ]允许,或[ ]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 ]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证

[ ]10.1.1 (这一段将作[ ]保留或[ ]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 ]装运回后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天。

[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 ]10.1.2 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

通过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___的

[ ]即期付款信用证

[ ]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 ]10.1.3 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

[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日,[ ]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_____银行,以[ ]电传,[ ]SWIFT,[ ]信函,[ ]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凭[ ]即期 ,[ ]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 ]提示单据,进行[ ]承兑, [ ]延期付款,[ ]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 ]10.1.4 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所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 ]10.1.5 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 ]10.1.6

买方应于 [ ]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天内, [ ]提单日后______天内,以 [ ]电汇, [ ]信汇,[ ]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 ] ___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 ]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___(银行)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 ]空白背书,并注明[ ]运费已付或[ ]运费待付。

[ ]2)签发给____________(银行)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 ]预付,[ ]已付或 [ ]待付, 通知____________(银行)

[ ]3)多式联运单据

[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 ]5)铁路运输单据

[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 ]保险单 [ ]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___(银行)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 ]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 ]发货通知书 [ ]装船需知

1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 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 ]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 ]多式联运,[ ]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待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日前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日内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日后开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 ]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信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 ]平安险,或[ ]水渍险,或[ ]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月。

[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月

[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量、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中国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_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 ]14.1.2 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 ]合同的规定,或

[ ]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 ]最终目的地

[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中国:a)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德国:____________(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在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a)和(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事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日应视为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条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期间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日

[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则被视为接受。

17.4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给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 ]买方[ ]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 ]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进行。

[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进行。

[ ]___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 ]经____________签署并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 ]其它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5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 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 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 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 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 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 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 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 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 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 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 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 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 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 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 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 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 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 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 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 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6

买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标的物

(一)品名:

(二)规格型号:

(三)数量:

第二条质量和技术标准

(一)质量标准:

(二)技术标准:

第三条交付

(一)交付方式:

(二)交付时间:

(三)交付地点:

第四条价款及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支付方式:

(三)支付时间:

第五条包装

(一)包装标准:

(二)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三)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运输

(一)运输方式:

发货地点:

到达地点:

收货人:

(二)运费承担:

(三)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一)投保范围:

(二)保险方式:

(三)保险承担:

第八条验收与安装

(一)验收

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买方应在货到后日内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确认;如果买方逾期未进行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如经验收后货物不合格的,买方应在日内通知卖方进行更换等事宜。

(二)安装

1.卖方应在验收后日内完成对货物(产品)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货物(产品)正常运转。买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并且调试成功,双方代表在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卖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3.货物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经双方代表签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货物的最后验收;

4.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买方货物损坏,卖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5.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货物安装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证

(一)将合同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买方应在一个月之内无息付清;

(二)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责任导致货物停用时,则质保期应按实际停用时间相应顺延。如有必要更换货物,则对新货物重新计算质保期;

(三)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保金将不再返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承担;

(四)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货物,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的责任。

第十条权利保证

卖方应保证对所交付的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第十一条保密义务

双方因本合同所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三条违约情形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

(二)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的;

(三)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

(七)买卖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卖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卖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买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或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未尽其合理通知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同时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但双方均尽其义务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六)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

(一)卖方未按期交货,经催告后日内仍未交货,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卖方所交付货物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买方无故未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七)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如购销的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必须在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无偿为买方培养熟练的操作人员,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择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联系电话: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

联系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7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采购约定货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约定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工艺要求等产品信息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二、本协议货款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货款分 次支付: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2、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3、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 内支付本协议货款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大写: )元;

4、所有货款,甲方打入乙方指定账户,视为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交货时间、地点、验收

1、乙方承诺在 年 月 日之前按时保质交货。

2、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货物签收单视为乙方交货。

3、甲方收到货物时,仅对外观、数量进行验收。在货物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就质量提出异议。

4、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由乙方及时提供退换货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 运输方式与运费

1、乙方负责办理运输相关事宜,承担运费。

2、乙方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风险转移

货物风险自甲方收到并验收货物后转移。

六、包装

货物包装应确保适合运输,确保不发生破损,保证货物安全、完整。

七、质量标准

1.乙方交付的货物,应确保符合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如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也应作为交货质量标准。

2.货物质保期为 。

八、售后服务

1.如甲方在货物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选择退换或修理。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不属于质保期内质量问题,在甲方支付人工费及配件费的前提下,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修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退换、修理、折价处理,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采购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将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全额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当于本协议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3、违约方除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外,还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各方均有违约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是叠加的。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协议连同附件共计 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可以传真、扫描或者拍照的方式签订协议,上述方式签订的协议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扫描拍照的方式签订的文件,需备注发送的邮箱,甲方邮箱为,乙方邮箱为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8

编号:

卖方:

买方:

签订地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买卖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序号使用单位品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保修期单价(元)数量(套)采购金额(元)

1

2

3

4

5

6

7

8

合计:

二.供应设备:

三. 质量与检验

1、卖方须准时提供全新的、包装完美无破损的、备件齐全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设备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技术参数资料(中文)、设备安装调试运行良好。

3、设备应钉有铭牌(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四.交货及验收

1、合同签订后,卖方免费送货至买方的使用单位(名称:地址:电话:)。

2、在货到后3天内,卖方免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3、设备验收: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或厂方出厂标准验收,使用确认设备运行良好,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4、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免费“三包”,7天包退、15天包换和不少于1年的保修。如果每件设备一年内出现三次质量故障,同类设备总货量一年内出现质量故障超过15%的,应包换。

五、付款方式

1、卖方提交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和拨款凭证复印件给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

2、 广州市海珠区国库支付中心15天内用转帐方式支付货款。

六、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费用;属于人为造成的,卖方提供服务,但须收取材料费。

3、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工作时间8:00~18:00期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16小时(保修电话:?地址:?)。

4、设备故障在检修8小时后仍无法排除,卖方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修复。

5、保修服务方式,即由卖方免费派员到使用单位现场维修。

七、培训

1、卖方免费向使用单位提供设备的基本使用的培训。

2、培训时间由使用单位安排进行1—2次集中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买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向卖方赔付欠款百分之五。

3、卖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卖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4、卖方不能交付设备的,向买方赔付货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5、卖方逾期交付设备,向买方赔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交付超过十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及仲裁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海珠区政府采购中心各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物料产品采购合同2022年 篇19

甲方(采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供货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

二、 质量要求: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乙方自行收购所得,保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无硫熏,无霉变,保证符合规格要求,提供生产许可证号及质检报告,符合我国关于本合同项下产品的相关质量标准。

三、 交提货地方、时间、方式: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采取:口乙方送货上门口甲方自提的方式。乙方应该保证在按下表所列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按时、足量交付本合同项下列产品。

1、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的,则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产品安全,如甲方采取自提的方式提货,则乙方应保证将产品妥善交付于甲方所指定的第一承运人。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运费承担及运输方式:运费由方支付,采用运输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口现金口支票口电汇口其它

2、结算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口当天结算口7日内结算口其它天内结清 (粗体部分为备选内容)

3、结算方式及期限: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下单,并将%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甲方再将剩余%的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验收及异议期: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产品所有权: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所有权自乙向甲方交付时转移于甲方所有。

七、产品风险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承担。

八、侵权责任:因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如甲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连带或垫付赔偿责任后,乙方应向甲方全额清偿甲方所支付或垫付的赔偿金。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违返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甲方交付非由乙方自行收购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退货。

2、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收乙方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返还预付款;因上述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退货,乙方应返还甲方所付货款,并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3、如乙方延迟交付产品的,则如该产品价格上涨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付款,如遇该产品价格下降时,则甲方有权按照该产品下降后的价格进行收购。

十、免责事由:

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企业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分立、合并、解散、破产、产品升级、产业调整等)导致停业,致使甲方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 2、

十一、填写本合同中的可选项目时,可在相关选项前的□中划√予以确认,每组选项只可单选,多选无效。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对上述免责条款乙方已经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无需甲方进一步进行解释。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