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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管材承包合同(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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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管材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管材承包合同(通用3篇)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保证生产项目发、承包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一致同意按合同条款执行。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项目内容:下料、管材弯管、板材折弯、整体铆拼、焊接、清理打磨、整形、组装,属承包范围内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的转运等属承包范围內的內容。

五、承包方式

1、甲方发包形式为人工费(劳务费)清包。

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实行包人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等全部内容。

六、合同价款最终以双方实际审定的工时数和批量生产交货台数结算。工时单价为160 元/ 日。整台交付单价元/ 台。人工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产品质量返工费、交通住宿、保险、乙方的管理

用等双方所明确的费用。

七、开工日期及交付

开工日期:XX年月日,项目必须在XX年月日全部生产

完毕并合格交付。乙方必须确实遵守规定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

(一)过期2 日内,每逾 1 天,按未交部分总价的1%接受甲方处罚。

(二)继续逾期 3 天以上至 5 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2%接受甲方处罚。

(三)继续逾期 5 天以上至10 天以内者,按未交部分总价的3%接受甲方处罚。

(四)继续逾期10 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5%的一倍计算。

八、付款方式

1、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办理结算,结算总承包价款的80%,结算完毕后15 日内,甲方

支付剩余15%项目款(也可当月验收合格后在下月与甲方给本公司员工发工资时同步支付)。

2、其余5%保修金,自项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0 日后10 日内付清。

3、生产期间原则上不发生人工费用结算,但因乙方人员确因看病治疗的费用,可事先征得甲方公司总经理同意方可结算。

九、项目质量

乙方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各项合格标准。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公司验收规范、公司生产计划要求生产(不含试制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责任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通过验收的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或交付客户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十、项目进度

在生产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公司《生产用工计划》派工生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多用工时,影响生产进度。如非人为操作设备故障维修、停水停电、生产材料不按计划到厂导致误工误时,由甲方核实,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具实调整《生产用工计划》。

十一、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达不到要求时,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勒令退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从乙方已完项目款项中扣回并保留追偿权利。

3、负责提供的生产用设备安拆和调试维修工作。乙方未经允许擅自改动机电设备设置或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乙方工作

1、乙方负责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使用保养,设备故障报

2、甲方在生产过程中认为乙方有工作人员严重不称职,影响产品质量及工作进度时,可要求乙方更换。

3、生产实行日报制度,乙方应在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告知甲方生产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今日生产计划。

4、乙方应承担在本项目在移交前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责任。

5、为保证生产质量,对于生产难点乙方应先报甲方公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乙方管理人员在生产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必须专职在岗。生产项目管理人员必须配置手机,并保持24 小时开机,保证生产期间(特别是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同时安排节假日及夜间生产值班。

7、乙方生产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会议,乙方应落实

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宜。

8、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边角料及废料应随时根据甲方要求有组织的清理运至指定地点。

9、乙方生产完毕后,应负责对因乙方原因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若乙方无能力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会议约定内容),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项目款中扣减,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产品验收后,乙方人员及自带设备设施在日内清

理撤离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2、乙方自行负责生产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及管理,费用自理。甲方不对乙方生产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劳务关系负责。

13、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生产用材料及生产工具,乙方如临时需要申购

材料需提前并在一天内向甲方递交书面材料,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乙方必须指定人员清点数量、填写交接清单,乙方应有指定代表签名。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甲方的设备及工量具时(不含啳尺及自然损坏内容),乙方要负责维修和保养,严禁任意损坏,如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在结算时扣回

3、材料进厂后不得擅自运出生产现场,如发现甲方将处以乙方其材料价值加倍的罚款,情节严重上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五、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按有关规定采取各项安全保证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否则、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乙方负责。乙方所有人员要积极主动的执行甲方发布的《安全设备操作规程》要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

十六、项目移交

乙方应在产品验收后规定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限日整改,承包內容结束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日內撤出全部生产人员、(除收尾项目所需的以外)乙方逾期未向甲方完成移交,视同乙方延误工期,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十七、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计划变更或产量减小时造成的乙方人员误工或停工时,乙方应

立即调整撒离部分(30%?40%)人员另行安排,余下的人员应由甲方组织工作内容并支付日工资。十八、合同争议

如遇不可抗力的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生产用工计划》。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实际情况另行以书面形式协商解决。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加工管材承包合同 篇2

成型钢筋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第号

甲方:

乙方: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

加工管材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