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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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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合同书 篇1

委托方(甲方):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合同书(精选3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通 讯 地 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企业资质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取得相应服务许可证。(要求参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

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取得相应服务许可证。(要求参见《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要求参见《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

二、服务范围

1.本合同所约定服务范围见下表:

序号道路(社区)名称起止点长(M)宽(M)面积(㎡)

1

2

3

合计

三、服务内容

(一)作业内容

道路作业范围包括道路两侧从墙根至墙根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全方位清扫保洁(有明确业主单位的区域除外),包含以下区域:1、道路路面,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高架桥和车行隧道(含匝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沿路设置的垃圾容器;2、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交通护栏、波纹板、隔音屏、隔离墩等;3、道路沿线城市家具,包括路名牌、公交站亭等各类牌、亭,雕塑、长椅、障碍球等公共设施,高架桥和车行隧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桥身、桥体、顶篷、内壁等部位;4、其他未能详尽的作业范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社区作业范围:社区内所有开放式的公共道路、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封闭式居民小区、单位院落等有明确业主单位的区域除外)。

具体服务内容以下方勾选项和补充内容为准。

£清扫保洁(含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

£垃圾收运(含生活垃圾、无主建筑垃圾)

£道路清洗压尘(含路面及附属设施)

£垃圾容器清洗消杀

£垃圾容器更新维护

£城市家具清洗

£违法三乱清除

£花坛、绿化带、行道树树穴清扫保洁

£其他(如有,请补充):

(二)作业规范

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 20__)相关要求进行环卫作业,详见附件1。

(三)作业要求

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 20__)相关要求进行环卫作业,详见附件2。

四、人员配置及福利待遇

1.乙方(中标单位)应严格参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本合同项目作业人员数量。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应参照应参照市城管执法委等7委办局《关于认真办理关爱环卫工人十件实事的通知》(武城管〔20__〕7号)要求,按照“主次干道和重要路段每3000平方米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1人/班次;背街小巷每4000平方米清扫保洁人员不少于1人/班次”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不可随意减少人员数量。

2.乙方有义务对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行为规范培训,进行环卫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培训(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2019)》),督促其落实文明、安全、规范作业要求。

3.乙方有义务落实环卫工人薪酬福利待遇。

(1)合同制环卫工人(含劳务派遣工)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确定,逢政策性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相应调整。

按照 年 月人社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武汉主城区最低工资为 元,按130%计算为 元/月。新城区环卫工人最低基本工资 元,按130%计算应不低于 元/月。

(2)按照国家法律或省市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足额缴纳五险一金,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3)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补助。根据天气预报,当日最高气温≥35℃时,对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按照12元/天标准发放高温补贴。

(4)每年组织环卫工人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不低于500元/人。

五、机械设备配置与管理

(1)乙方应严格参照甲方招标文件要求,明确本合同项目作业设备数量、种类等配置标准。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的,应参照市城管执法委等7委办局《关于认真办理关爱环卫工人十件实事的通知》(武城管〔20__〕7号)和《湖北省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费用定额》(鄂建[20__]67号)要求,根据作业项目需求,按照以下标准配置作业设备:巡回保洁车(每车定员1人)每20公里/班次不少于一辆,吸扫车(每车定员1人)每33-36公里/班次(一般道路)或每44-48公里/班次(高架道路)不少于一辆,洒水车(每车定员2人)每36公里/班次(5吨以下)或每48公里/班次(5吨以上)不少于一辆,生活垃圾一次收运车辆(每车定员2人)日作业运距33-39公里、日作业定额5-6车。

(2)乙方应该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 20__)相关要求进行机械化环卫作业,详见附件3。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保洁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时,无条件向甲方交还保洁权。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监督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

2.根据对乙方的检查考核结果,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乙双方应协商取水桩位安装和支付取水费用等义务归属,一般情况下由甲方提供取水桩位并承担取水费用(水费不包含在本次合同报价中),甲乙双方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4.制定考核奖惩办法,根据武汉市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检查考核或市、区、街相关检查考核结果,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价和奖惩(包括解除合同)。

5.按照《关于开展环卫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武环卫协〔20__〕2号)规定,若乙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降至A级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禁止乙方参与甲方单位招投标活动直至其恢复A级以上信用等级(含A级)。

6.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

7.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乙方。

8.其他权利及义务(如有,请补充)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及投标书所作的承诺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面貌保持干净整洁。

2.做好日常巡查台账的记录,及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工作,接受甲方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及其奖惩措施。

3.为保证环卫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应制定和建立相关作业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经甲方认可并备案。

4.乙方配备环卫作业车辆等工具,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并承担作业人员、作业车辆等相关的安全责任。当乙方作业人员或作业车辆发生意外伤害及劳动纠纷时,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善后,不得因此损害甲方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在任何特殊情况下(重污染天气、灾害天气、疫情防控、重大活动保障、大规模污染或垃圾清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形),乙方在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均应服从甲方要求和安排,参照《武汉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DB4201-T575 20__)相关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6.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办理服务区域内群众投诉,根据市长专线、城市留言板、阳光信访等民评民议平台内容,对市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在 小时内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在 小时内将整改结果报甲方。根据群众诉求改进服务质量,减少集中、重复投诉。

7.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

8.更改联系方式或其他信息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9.其他权利及义务(如有,请补充)

八、价格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具体见下方表格,按月支付,每月实际支付费用与月考核评分结果相挂钩。

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元)每月应付金额(元)

2.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甲方根据当月相关检查考核结果和考核办法规定,于下一月份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服务费用。

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

转账信息:

其他付款方式(如有,请补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政策开展服务工作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十、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由于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合同的解除及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另外一方。未提前通知,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作为违约补偿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可依法依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1)发现乙方未落实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

(2)发现乙方未按指定要求为环卫职工配备相应服装的;

(3)在管理过程中,发现乙方将中标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转包或将垃圾收运工作转包的;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承包路段出现重大环境投诉或者安全事故,带来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且态度恶劣的;

(6)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如环卫车辆设备、企业资质造假等;

(7)甲方在对乙方进行考核时,发现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累计达到3次或以上的,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作业人员数量、环卫设备数量和种类不符合要求;作业时间、内容、方式、质量不符合标准规范;“大城管”考核中因环境卫生问题数导致不达标;未履行《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相关内容。

(8)乙方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问题多次被市民群众投诉、新闻媒体曝光或市、区领导批评且整改不力的。

(9)其他情况(如有,请补充)

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商议后无法达成一致的,应依法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 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原则下协商解决的补充条款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事宜(如有,请补充)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的构成及解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变更的协议或者通知;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投标文件;

(5)甲方招标文件;

(6)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7)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合同书 篇2

清扫保洁服务解除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即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保洁工作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终止合同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协助乙方因终止合同对现有作业工具进行回收变买处理,至完成处理(工具清单附后);

2. 清算作业经费,并及时付清给乙方;(有关加班费附后)

3. 在乙方付清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工人工资后,将保证金________万元在五个工作内全额付清给乙方;

4. 原合同中第七条的第四点各级政府在对本村清扫保洁政策补贴和奖励的,政策补贴和奖励总金额的三分之一由甲方收取作为管理费用,而余下部分,即总金额的三分之二作为奖励金支付给乙方,奖励金到帐后,在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因此,________年上半年奖励金到甲方帐后,根据原合同规定,到时甲方需要支付此笔奖励金给乙方。

二、乙方义务:

1. 派管理人员2名,协助甲方做好工人稳定及保洁工作,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2名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发放;

2. 在收齐作业经费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付清工人工资;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从终止合同之日起,甲方保洁工作责任和保洁员工工资、安全责任、劳保福利、工伤及劳资纠纷等一切与乙方无关。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加强开发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提高我区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经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全区道路卫生保洁工作进行承包。针对具体的保洁工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保洁范围具体位置分为两片:

金墩片(翟恩全负责):经一路、纬一路、经三路(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古城北路、纬二路、鼓楼北街(三里河路——龙潭南路段)上述道路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三里河路全面清扫。

北隅片(侯树勤负责):龙潭北路(古城北路——春秋北路段)、龙潭南路、鼓楼北街(龙潭北路—纬三路段)上述路段的全面保洁以及人行道、绿化带、树垱除草,龙潭北路(春秋北路——万佛路段)、万佛路(南至舒六路)全面清扫。

2、乙方针对上述保洁范围必须做到路中心至两侧建筑物墙根,横到边、竖到沿清扫保洁。

二、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承包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每月承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含税),每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承包费。另年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人民币6000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享有对乙方工作的监督管理权。

2、乙方必须在用工前为每名上路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及工作安排,同时为保洁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保洁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衣着整洁、标志明显、机具齐全,保洁车辆干净整洁。

3、乙方保洁人员清扫保洁实行一天两普扫、全日保洁,作业人员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不间断巡回保洁。普扫时路面要见本色、不留死角,并达到“五净、五无”标准,即咱面净、路沿净、树穴妆、门前净、墙根净;“五无”标准,即无垃圾堆、无果皮纸屑废弃塑料袋(白色树挂)、无砖石瓦块、无树叶杂草、无污泥积水。

4、严禁焚烧垃圾、树叶,不向花坛绿化带、下水口、果皮箱内倒垃圾、尘土,保持职责路段范围内的果皮箱、垃圾桶洁净,随脏随擦拭。

5、垃圾箱(指中转箱、垃圾桶)不满或垃圾明点清运完毕后,保持垃圾箱外和明点周围无曝露垃圾。

6、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人员进行的各项监督、检查和考评。

7、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各项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督导、检查和工作安排。

六、责任承担

1、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当场处罚人民币100元,当日上报甲方财务科,所涉罚款从承包费中予以扣除。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七、合同的生效方式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其它约定

1、乙方不得转包承包事项,否则,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由于政策的变化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止。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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