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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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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 篇1

_________正式注册登记的学生和正式青年教职工,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注册_________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精选3篇)

1.具有奉献精神;

2.具备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至少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

4.遵纪守法。

一、注册青年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我校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

2.申请成为各院系基层志愿者协会,各青年志愿服务性质社团的个人会员。

3.优先获得学校各级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其他青年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4.就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对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5.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注册青年志愿者的义务

1.履行我校青年志愿服务承诺。

2.不得以青年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

3.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4.相关法律法规及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5.原则上每周志愿服务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但可灵活处理,每月服务时间达到4小时亦可。

志愿者(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 篇2

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努力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期抓。哈尔滨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特与哈尔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立志愿服务基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一致、诚实信用、自愿、公平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就合作建立“志愿服务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条 建立“哈尔滨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志愿者服务基地”,目的是接收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为其积累服务经验、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创造条件,促进组织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为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自立”的志愿服务精神。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2月3日起,至20xx年12月3日

三、合作方式与内容

第三条 甲方愿在合同期限内,与乙方合作建立“哈尔滨理工大学软件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基地”,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志愿服务(自签约日起每月一次,寒、暑假期及特殊节假日除外)。

第四条 甲方按照乙方服务岗位需求招募志愿者,并选派到乙方进行服务。甲方所选派的志愿者应身体健康,具备相应能力以确保完成服务。

第五条 服务期间,服务人员的活动包括技能服务培训和服务,由乙方安排和管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志愿者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甲方社会志愿者服务主题协助安排活动日程、协调并参与活动主题的有关人员,并帮助甲方做好在基地的预案。

第七条 安排服务人员具体服务岗位,服务期间,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但不能安排超越服务人员年龄体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岗位。

第八条 负责服务人员在岗期间的管理,有权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乙方的各项合法规定。 第九条 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服务培训和指导,培训内容及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服务人员到岗前为服务人员办理必要保障。

第十条 在举办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期间,乙方应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必要的报道及宣传。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协助乙方对服务志愿者进行管理,加强服务志愿者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服务志愿者保守乙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对服务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联系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十二条 在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摘掉乙方的“志愿服务基地”牌子并予公告。

六、保密协定

第十三条 乙方教育服务志愿者对涉及乙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后,由甲方在乙方挂“哈尔滨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志愿者服务基地”铜牌。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生效。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方报送哈理工大学校团委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年志愿者注册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甲方是经 批准成立的非盈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接受乙方作为志愿者提供的志愿服务;乙方自愿作为志愿者,为甲方提供无报酬的志愿服务活动。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规范双方在志愿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目标顺利实现和达成,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自愿、平等、诚信、合法原则下,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签约资格及履行能力

1、甲方承诺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2)具有招募志愿者的资质。

2、乙方承诺具备以下志愿服务条件: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三、志愿者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供服务的具体时间由甲方与乙方依据甲方制定的活动计划商定。

四、志愿服务的地点

五、服务成本支付承担

1、因甲方是社会团体,是经国家政府批准的非盈利性机构,因此对乙方不产生任何工薪支出,但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承担以下志愿服务成本:

(1)甲方对乙方给予 元/(日/小时)的志愿服务津贴;

(2)甲方为乙方每日提供 元/餐的用餐补助;

(3)甲方为乙方每次 元/次的交通补助;

(4)甲方为乙方购买受益人为乙方的 保险;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补助:

2、在本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期间,乙方自愿承担以下志愿服务成本: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有权就志愿服务要求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料、证件及学历、专长证书等资以证明其服务能力和水平的的个人信息文件和证书;

(2)有权按照自身需求和选用标准对乙方资质、服务能力及是否适合在甲方从事志愿服务活动进行遴选和考查;

(3)有权按照自身的管理要求对乙方进行统一的注册登记,要求乙方给予相应的配合;

(4)有权制定统一的组织计划和活动安排,对乙方所进行的活动进行整体调配和管理;

(5)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财务计划,在服务期内对乙方给予志愿服务津贴;

(6)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情况,对其服务进行评估。如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能力、服务测试未能达标者予以劝退终止志愿服务;或因其行为严重违反甲方声誉、利益,已明显不适合作为甲方志愿者时对其予以除名;

2、义务

(1)向乙方告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

(2)在协议约定的志愿服务范围内为乙方从事志愿服务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3)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协助乙方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客观困难;

(4)量力给乙方提供一定的用餐、交通等必要津贴补助;

(5)以乙方志愿服务活动为基础,对外开展符合本机构宗旨要求的公益事业;

(6)对乙方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并依据乙方服务绩效,给予其相应的激励和表彰。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有权了解甲方概况、得知与志愿服务内容相关的背景、目标等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及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可能的风险,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志愿活动,有权拒绝参加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

(2)有权要求作为志愿者在甲方注册登记;

(3)有权要求参加甲方基于志愿服务所进行的必要教育和培训;

(4)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安全保障,并可请求协助解决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5)有权在志愿活动中,要求保持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获得尊重,维护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有权就志愿服务工作对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义务

(1)配合甲方就志愿服务进行的资格审查和能力检测;按甲方要求进行注册登记;

(2)遵照协议约定,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和规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甲方提供专业、合格的志愿服务,而无报酬要求和任何营利性目的,不以志愿者的身份或者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3)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基于志愿服务和活动而进行的统一管理、安排和部署;

(4)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相关教育、培训及活动,并达到甲方服务要求;

(5)诚信对待其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期内连续不间断地完成承诺的志愿服务工作;

(6)在志愿活动中不得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甲方、志愿者身份及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的声誉,不做任何与此相悖的事情。

八、工作原则

1、甲方不能大量利用乙方提供的志愿服务达到服务以外的目标;乙方在提供志愿服务时应始终坚持利他与公益为基本目标,不能私自向服务对象进行计划以外的服务内容,不得在活动时间宣传与公益活动无关的事务

2、乙方在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对服务对象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权益不因提供服务受到侵害,不得向服务对象变相索取报酬,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

3、甲方应对活动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不能将乙方置于危险的境地,制定安全纪律;乙方在活动时遇到威胁自身安全的情形,应立即停止活动,并通知甲方,绝不能冒险行事。

九、责任承担

1、在志愿服务中,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志愿服务对象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协助受损害的乙方依法获得赔偿或补偿。

3、乙方在志愿服务中因提供服务的行为对志愿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乙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偿。

十、风险防范

1、甲方为乙方采取其他风险保障措施如下:

(1)志愿者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住院医疗保险责任、疾病门诊责任等综合保障险。

十一、保密事项

1、甲方不得以志愿活动以外的目的公开乙方提供的个人情况或资料。

2、乙方确认,在提供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会得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人员信息、接受捐赠与资助信息、战略规划等的运营、发展信息以及服务对象隐私信息。

3、乙方同意,所有保密信息均具有保密性质,并为甲方专有,乙方只能以提供服务之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或授权使用全部或部分的保密信息。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

十二、违约责任

1、 甲、乙任何一方在履约中,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性规定,或者擅自变更本协议任意一条款规定,均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项下的规定,导致守约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守约方因此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守约方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同时,守约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3、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之承担,以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

实际损失为限,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三、免责事由

1、乙方作为志愿者为甲方组织、安排的志愿活动中,按照甲方统一要求,在正常情况下提供无偿志愿服务期间,因地震、台风、水灾、暴风雪、瘟疫、政治、暴乱、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延期履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解除协议的责任。

十四、协议变更

1、本协议履行中,根据乙方的年龄、身体、相关知识技能条件及个人兴趣,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志愿服务内容、时间和方式予以调整和变更,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单方擅自变更,否则即构成违约。

十五、协议解除和终止

1、协议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协议解除。

2、基于志愿服务的质量要求与服务对象的现实需求,甲方根据统一部署及服务对象反馈,无需乙方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或乙方因

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提供志愿服务时,应至少提前 日向乙方书面提出,本协议即行终止履行。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甲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甲方组织乙方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活动的;

(2)甲方组织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参与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的;

(3)甲方违反国家、甲方所在地或者本单位的志愿者管理规定的;

(4)甲方组织乙方从事的志愿活动有损于乙方人格形象的;

(5)甲方因自身原因明显不需要志愿服务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解除本协议,而不为违约;即使因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也无需给予乙方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1)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声誉、经济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或其服务在接受甲方评估时,未能通过或达标的;

(4)乙方以志愿服务的名义开展任何营利为目的的活动,用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背社会公德的;

(5)发现乙方隐瞒协议签定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它重大虚假信息等情况,并导致其不宜继续从事志愿服务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乙方其他与志愿者身份、志愿服务性质明显不符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5、本协议履行中,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签订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政策变更,致使原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本协议。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的;

(2)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以破产、解散、注销等形式不复存在的。

协议终止履行,甲方应及时为乙方结清应为乙方承担的志愿服务成本,乙方应妥善处理完毕其当次志愿服务,不致因此给甲方或服务对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十六、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选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十七、解释

1、本协议采用中、英文文本同时签署时,中、英文不一致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八、补充与附件

1、甲方与本协议有关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附件;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乙方已阅悉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如下:

2、经乙方签章认可,甲方盖章确认的《志愿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协议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准);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满时失效。

3、 本协议履行中,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需对本协议修订或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加盖单位章):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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