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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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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精选3篇)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总包单位》把承德市武阳丽园小区2# 3#楼

一、乙方负责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承德市武阳丽园小区2#3#楼所需要钢筋工程的所有部位,包

二、乙方必须达到的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必须符合本工程的各结构构件的型号、尺寸,出现的任何偏差、质量缺陷等影响到本工程的质量验收及使用的一切缺陷,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发现盗窃行为按原价10倍处罚承包组。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施工,私自施工的,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部负责。节省原材料,不能长料短截,每发现一次按原价10倍处罚班组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质检员的检查,如丢口扣,钢筋的间距,搭接倍数等质检员提出的所有工程修复工作,不执行质检员提出的方案,无条件接受质检员的罚款处理,出现的质量缺陷问题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验收规范施工,各构件偏差尺寸坚决不许超出规范标准,否则罚款并承担全部损失。

5.乙方领取的用于本工程的所有附件,配件及各种使用的物品,工程结束后必须如数返还,工程结算时必须出具由甲方保管员出具的物品入库单,丢

三、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表执行,每一施工段必须按进度完成,每一层每一段未按进度完成的,一次扣款20xx元。

2.乙方必须协调好流水段施工,确保按期完成此项工程。

3.乙方必须遵守工长的协调工作,确保工期顺利完成。

四、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打架斗殴的,出现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做到三清六好,每完成一施工段,清理干净,否则罚款处理。做到文明施工。

3.乙方必须遵守工长的文明施工安排,工长有权对不文明施工行为进行惩罚。

4.乙方所有使用的原材料,进场必须在指定场地内码放整齐。

5.乙方每完成一个施工段后,必须清理干净,工程主体竣工后,楼内所有钢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障乙方施工期间的原材料用量,确保乙方施工期间的顺利施工。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便利条件,如施工场地、施工机具,确保乙方的施工工期。

3.甲方必须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的标高、尺寸等各项控制点,甲方必须提前交底,提前告知乙方,否则误工由甲方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方法:

1.工程完成后,工程款按每吨

2.甲方每月借付给乙方每个工人元,工资不够的,按比例借付,借条必须有乙方和借款人的签字,由借款人到财务领取。

3.工程结束后,经甲方质检员验收合格,开具合格单,乙方所有工人由甲方统一开支,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地承德市双桥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接驳点,影响进场施工;乙方自行处理地下障碍物或管线,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虑车辆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按单体工程计:一类桩比率在85-90%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一类桩比率在80-85%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一类桩比率低于80%,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0%;每出现一根三类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且由此产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xx-20xx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环保、环卫、公安、市政排水、泥浆排放、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上述部门的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1、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应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填报的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结算变更费用;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2、工程基础验收合格、桩基检测合格后及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八条 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3、因乙方原因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延误超过5天,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请第三方进场施工。乙方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二、甲方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按时完成,则竣工日期可以顺延。

2、因甲方原因,工程中途停建或缓建,按已完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剩余材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发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发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落款处)确定邮寄地址(收件)、邮编、传真号码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原联系方式出发的文件在发出后(无论是否收到)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二、本合同自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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