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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桩开挖施工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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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桩开挖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井桩开挖施工合同(精选3篇)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东城御景一期的井桩开挖工程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东城御景一期井桩开挖工程,要求开挖至持力层,桩底清扫干净,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

三、劳务承包价格,不管井桩直径大小,均按实际开挖深度计算(小红砖砌筑部分不予结算),定价为60元/米。此价格已包含以下因素费用;若在井桩开挖过程中有水,甲方提供水泵及水管,乙方自行降水施工费用,并自行确保安全,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自然障碍物,比如石块等,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若中途开挖井桩不合格或没有完成楼所有井桩开挖工程,甲方将不予结算人工费,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

四、合同日期: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增加劳动力,加快进度。

五、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乙方使用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以下的智力正常无残疾的中青年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乙方进场首先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自负,有安全隐患后停止施工,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施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擅自行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完成所有井桩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70%,其余款项一月后付清。

七、组织纪律: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准恶语伤人、不准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出现矛盾者通过管理人员协调处理,不得自行其事,不得盗窃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讲究卫生,否则接受每次100至1000元的罚款,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元,承包人24小时坚守岗位,有事一天之内必须向工长请假,一天以上向项目经理请假,代班班长不得离开现场。

八、劳动保护及用品:该承包价格包含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用具等,乙方必须给每个人配置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及行业用具等。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或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三、补充条款

1.乙方使用项目部的各种设备必须到保管处出据领用条据,使用后的工具器械必须及时交还入库、丢失损坏超出公司规定者按原价给予赔偿和处罚。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即使安排工种,如因乙方人力不够造成甲方工期拖延者;甲方按具体情况随时给予500至1000元的罚款。

3.乙方对该工程必须善始善终完成,不得留有未完工程,未完工程量按合同价四倍扣除或不予结算已完工程量,甲方现场指定井桩开挖顺序,不得随意乱挖,否则接受经济处罚。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井桩开挖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东城御景一期的井桩开挖工程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东城御景一期井桩开挖工程,要求开挖至持力层,桩底清扫干净,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

三、 劳务承包价格,不管井桩直径大小,均按实际开挖深度计算(小红砖砌筑部分不予结算),定价为60元/米。此价格已包含以下因素费用;若在井桩开挖过程中有水,甲方提供水泵及水管,乙方自行降水施工费用,并自行确保安全,在开挖过程中,若出现自然障碍物,比如石块等,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若中途开挖井桩不合格或没有完成楼所有井桩开挖工程,甲方将不予结算人工费,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

四、 合同日期:截至 年 月 日,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增加劳动力,加快进度。

五、 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乙方使用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以下的智力正常无残疾的中青年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乙方进场首先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自负,有安全隐患后停止施工,排除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施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擅自行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开挖完所有井桩并经现场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才给予结算人工费,完成所有井桩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款项的70%,其余款项一月后付清。

七、 组织纪律: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准恶语伤人、不准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出现矛盾者通过管理人员协调处理,不得自行其事,不得盗窃公共财产及私人财产,讲究卫生,否则接受每次100至1000元的罚款,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元,承包人24小时坚守岗位,有事一天之内必须向工长请假,一天以上向项目经理请假,代班班长不得离开现场。

八、 劳动保护及用品:该承包价格包含了必要的劳动保护及安全用具等,乙方必须给每个人配置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及行业用具等。

九、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或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

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终止。

十三、 补充条款

1、 乙方使用项目部的各种设备必须到保管处出据领用条据,使用后的工具器械必须及时交还入库、丢失损坏超出公司规定者按原价给予赔偿和处罚。

2、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即使安排工种,如因乙方人力不够造成甲方工期拖延者;甲方按具体情况随时给予500至1000元的罚款。

3、 乙方对该工程必须善始善终完成,不得留有未完工程,未完工程量按合同价四倍扣除或不予结算已完工程量,甲方现场指定井桩开挖顺序,不得随意乱挖,否则接受经济处罚。

发包方(甲方):武山县山丹建筑第四项目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代表: 住址

身份证号:

20__年十二月一日

井桩开挖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新沂市钟吾壹号小区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道路等附属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钟吾壹号一期雨、污水管道、化粪池及部分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钟吾壹号小区内

3、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

4、工程内容:小区一期工程主道路及雨污水管网、化粪池坑。

二、承包范围

(1)小区道路路面工程(包括灰土碎石路基、碎石垫层、12cm厚C30砼垫层、4cm细粒式沥青砼及发生的土方转运)。

(2)小区内雨污水管网(包括基槽土方开挖及转运、基础夯实、碎石垫层、砼垫层及抗肩、管道敷设安装、砼管箍、回填细砂、分层浇水灌实、分层回填素土)。

(3)化粪池:挖基坑土方及外运、基础夯实、C20砼垫层、化粪池内防水、回填细砂、分层夯实。

(4)雨污水沉井:基槽土方开挖及外运、坑内整平夯实处理、C20砼垫层、砌砖、内外抹灰、井圈井盖(包括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

(5)电力、消防、燃气、电信等管道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细砂、素土夯实。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工程造价:本工程采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xx)、《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xx年),其中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仅计取基本费,不计取省级标准化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按江苏省14费用定额下限计算。不计取夜间施工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总承包服务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费、包干费等费用。其它按省、市现行工程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如遇政策性调整,其人工费相应调整,其他工程造价不调整。在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相关隐蔽工程,根据现场各有关方签证,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调整。

2、本工程下浮率按8%进行结算,为总价下浮,但甲供材、甲方认价的工程材料以及独立费不参与下浮。

3、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如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计算),总表数如超过各标段分表数总和,差额由各标段乙方均摊。其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在支付工程款和竣工结算时扣除。

4、施工过程中乙方所购买的砼排水管、沥青砼、砼化粪池、铸铁、钢纤维复合井盖、砼重型井盖等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和价格,由甲方认定后(其中砼化粪池按独立费),乙方购买、使用;竣工结算价格按甲方认定的价格结算。工程使用的材料应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技术资料;材料到现场应报甲方查验,未经甲方查验、与认定不符或乙方私自替换、代换材料,甲方将有权终止使用,其材料价打折处理,从竣工结算中扣除。

5、本工程所有需要检测的材料,由乙方送至甲方指定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检测实验费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其它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月的《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所有材料价格均为到工地指定地点价格,材料差价调整方式为《徐州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材料价格、甲供材料价格及甲方认定的材料价格减定额预算价,不另计取运杂费、采保费。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

1、工程造价:根据乙方工程预算报价514.37万元,经初审暂定工程总造价为叁百万元(3000000.00元)。

2、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期支付,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开具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建安发票。

3、乙方进场施工10日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50万元;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造价的30%;工程施工完成,具备验收条件,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暂定价的70%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甲方向乙方付至审定工程造价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付清工程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五、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负责协调、办理新沂市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监理的管理,甲方代表发现乙方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质量低劣或造成安全事故,甲方、监理或质监、安监部门发出停工通知,每停工一次乙方承担罚款20xx元(罚款在支付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由施工质量、安全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安全责任。

六、工程工期

工程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工期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如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后一天,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仟分之一计算工程延期罚款(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除外),工程延期罚款在竣工结算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其容量,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开工前提供施工区域工程地质资料及地下管线资料及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交验完毕后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3套,并组织设计图纸交底,编制交底会审纪要发送乙方及其他相关单位。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二)乙方职责

1、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的场地经乙方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后,乙方在以后的施工过程中对场地的处理及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接电、接水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

3、接甲方开工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材料、机械进行施工,并积极参与设计图纸交底,图纸交底过程中,乙方应认真审图,对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设计提出。

4、主干道施工时将影响到其它单位材料运输时必提前2天通知各协作(合作)施工单位.

八、其他

1、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组织施工,工程实体任何异于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均视同违约,除扣除相应的工程造价外,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乙方在设计变更事项或工程签证终了一周内办理含签证造价在内的签证手续。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文件必须详细载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和签证的原因;以及做法、规格和数量、几何尺寸和原始数据、完成的时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签证时间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甲方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生效。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该项变更或签证不涉及合同价款的调整,该项变更或签证不再计价。甲方任何仅以个人名义签署的签证,乙方将不作为调整造价的依据。任何签证的合法性、公正性、有效性存在瑕疵、违背市场行情或违反法规、规章、规定,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更正。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工程无条件交付给甲方,并及时办理完成各项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工程款,由此引起的后果责任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将完整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以及竣工结算及时报送甲方。竣工结算由甲方审核后送有关造价事务所审计,甲方在接到完整竣工决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审计完毕,乙方竣工决算审计核减率10%以上和核增额收取的审计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与民工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甲方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事件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民工工资,并有权进一步作出处罚或直至终止合同。

4、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承包方应设有专人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处理质量问题,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5、在合同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依法新沂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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