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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租赁管理协议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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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租赁管理协议书 篇1

为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工程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承包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总包和分包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模板支架租赁管理协议书(通用3篇)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管理规定:

总包和分包双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的经济组织,并且分包方必须分包与其资质相符且在授权委托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

总包方和分包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北京市安全生产责任制》、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件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02《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质[20__]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一)总包方责任

1、总包方在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总包方负责组织脚手架及高模板支撑系统方案的论证审查工作

3、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总包方技术负责人应当根据安全专项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分包方责任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安全专项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材料的租赁或购置。

2、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

1)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所用构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2)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GB/T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的Q235-A级的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700《碳素结构钢》的有关规定。

3)扣件应采用可锻铸制造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5831《钢管脚手架扣件》的有关规定。

4)上碗扣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9440《可锻铸铁件》中KTH330-08及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中ZG270-500的有关规定。

5)下碗扣、横杆接头、斜杆接头应采用碳素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中ZG230-450的有关规定。

6)采用钢板热冲压整体成形的下碗扣,钢板应符合GB/T700《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的要求,板材厚度不得小于6mm,并经600~650℃的时效处理。严禁利用废旧锈蚀钢板改制。

7)可调底座及可调拖撑螺母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其材料机械性能应符合GB9440《可锻铸铁件》中KTH330-08及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中ZG270-500的有关规定。

3、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租赁

1)租赁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施工现场出租钢管、扣件及其它配件。

2)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签订质量协议,同时应当出具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等有关材料。租赁单位应对出租的钢管、扣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运输

1)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所用材料由仓库运至现场或由现场运至仓库地时,装车不宜超出车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栓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

2)装车时,应轻搬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卸车时,严禁成捆从车上推下和拆散抛掷。

四、补充条款﹙无补充内容的请填写“补充条款无正文”﹚

五、违约:

1、达不到以上约定条件的,总包方和分包方均可要求对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所造成的后果,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六、争议:

当总、分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模板支架租赁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管理的住宅小区电梯内设立广告位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物业

1、楼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楼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广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电梯内

住宅区______台电梯三面内壁广告位,合计_____台电梯_____个广告位。

二.合作方式

1、合作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电梯内广告发布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的费用

2)乙方负责广告发布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商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3)无论乙方运营盈亏情况如何,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2、实施细则: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广告牌的技术说明文后,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要求安装文件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负责任何与广告牌、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

4)乙方负责广告内信息画面的甄选、制作、更换、调整

5)乙方必须保证广告位的完整、清洁、当无商业广告发布时,应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广告位不能空白。

3、为保证装饰材料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对周围环境的无毒害、无污染性,乙方指定广告牌安装采用透明有机玻璃制作广告牌,粘合安装。

4、广告牌尺寸:__________________宽_____,高____。

三.广告位费用

_____台电梯广告位年费______元/台,使用12个月,总合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一次付清全年的全部费用,先付后用。

四.广告位使用期限的约定

1)本合作协议期限拾贰个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否则不得终止、中断

3)若有第三方就此项目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双方均负有如实告知对方的义务

4)在合作期内,若变更物业管理公司,甲方应在移交工作时通知乙方到场,做好乙方与接任公司的交接工作,本协议中止

5)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

五.广告位发布内容的约定

乙方应选择发布健康向上的,与民众生活相关的合法商业广告,每次发布前将样稿交甲方审核并办理进场发布手续。进场发布、维护人员均需经甲方核发胸牌方可进场。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甲方权利: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由可能影响物业设施的安全,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整改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为维持广告牌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3)在乙方广告发布空缺时期,广告位用于发布公益广告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足额劳务费。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合作

3)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籍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的广告牌,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的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付相应责任

4)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广告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5)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或遗失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经济责任,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3、乙方权利

1)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间,该广告项目由乙方独家制作,甲方不得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类似合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安装广告牌提供协助

3)为达到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4、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严格使用向甲方承诺的材料制作,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保证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负责广告牌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3)乙方负责办理与广告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与甲方业务相冲突的广告,如房地产销售、租赁等宣传内容不得发布,否则视为违规

4)广告安装前,乙方需把广告样品内容交甲方审核,达到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安装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擅自进行更换,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每天500元的罚款当无商业广告发布时,应及时发布公益广告,广告位不能空白

5)乙方需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费用。

七.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如数地发布商业广告,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如乙方违约,应按合约总金额的5_____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八、附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模板支架租赁管理协议书 篇3

出租方(下称“甲方”)

姓名或名称:

注册地:中国北京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承租方(下称“乙方”)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注册地:

注册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XX年 月 日订立位于北京 大厦 座 房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租约”)如下:

一、租赁房产

1.甲方合法拥有座落于 大厦 房(下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2.该房屋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房屋平面图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

乙方按照本租约的规定,承租该房产作为办公用房,租期 个月,自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三、租金

免租期:

自起租日期起乙方享有 个月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但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管理公司全额缴纳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该房屋须同时支付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电费:

管理费:

电话费:

车位租费:

卫星天线费:

1、乙方同意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 的价格向甲方承租该房产(此租金不包含家具、电器、通信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该房产每月租金为 元,即(大写) 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租金按 预付,乙方须在每 到期前5日内支付下 租金。

3、租金以人民币种支付至如下账号,甲方提供正式收据。有关银行汇款的有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户行:

账 号:

户 名:

四、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押金

1.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开具 元人民币转帐支票,做为租赁押金(相当于一个季度的租金),交甲方财务部。甲方在收到此款项后,向乙方提供可做为入帐的发票。

2.在本租约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未依约交纳租金和其他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对该房产、及该房产所在大厦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害,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除通知书后 15日内将租赁押金予以补齐。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当本租约期满时,乙方将该房产及设施依约完整交还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乙方已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押金(不计利息)如数归还乙方。如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缴清应缴纳费用,则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押金余额退还乙方;押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日内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五、管理费及其他

1.该房产租赁期间的其他与该房产承租使用相关费用由乙方按照《XX大厦物业管理公约》(下称“管理公约”)的规定以及数码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如数缴纳。

2.该房产的管理基金及依法或依有关部门规定需由该房产产权人(甲方)缴纳的与该房产出租相关的税费,由甲方缴纳。

六、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本租约,《管理公约》及管理公约制定的一切有关管理该房产及数码大厦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及数码大厦的公共部位与公用设备,乙方同意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公约》和《用户手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有必要适当的采取预防措施,以防该房产遭致破坏。

3.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及管理公司,并应承担由此而致的修缮费用及赔偿费用。

4.除得到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同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 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或 甲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同意而进入乙方所租赁的房产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索赔偿。

6.事前未经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结构作任何更改,亦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乙方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7.租赁期满,乙方如欲续租需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双方另行议定续约事宜并签署新租约。

8.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

9.租赁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10.乙方的员工亲友、访客及其受许可人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乙方自身的行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出租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自行申报交纳与该房产和出租该房产有关的税费。

2.因非乙方责任而致该房产的屋顶、主要结构、地板及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电缆等固定装置和设备损坏时,甲方承担相应的修理费用。在出现该等损坏时,乙方在一周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安排修缮工作。在确认甲方确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3.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一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产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产内进行察看。

4.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详见违约责任),甲方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

5.若本合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十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6.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产、收回房产、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它权利。

7.为使该房产处于适当维修状态,甲方负责维修该房产的任何瑕疵,除非该瑕疵是由乙方使用不当所造成。

8.如果甲方向第三方转让该房产(或其任何部分),甲方在两周内通知乙方。在此种情况下,第三方应如本租约的原签署方一样,完全接受本租约。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发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合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约。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租约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该损失应经有关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确认。

2.本租约所定租期开始后,若甲方单方终止本合约,则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其根据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收取的租赁押金;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3.若乙方未能依约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或租赁押金,则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予以缴付。乙方逾期10日内未能缴付租金或租赁押金,乙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百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能缴付,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 乙方已付的租赁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经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20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租约解除之日为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解除本租约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并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租约,乙方已付的租金押金,甲方将不予返还。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若本租约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租约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该租约其他条款。

2. 凡有关本租约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需以书面形式为准,并采用挂号

邮寄或专人送达或传真任一方式传递至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致乙方的函件亦可传递至该房产所在地地址。双方在该书面信函专送15日后即视为函件已经收到。

3.本租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附件。本租约的附件以及经业主授权通过的《XX大厦物业管理公约》和管理公司关于管理数码大厦和该房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租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租约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等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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