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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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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执法,包括环境司法、环境行政执法。环境执法中的各个要素及其相关协调作用则构成环境执法机制。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刚才,江学谦同志回顾总结了全市20xx年环境执法工作,分析指出了全市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了今年下阶段的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抓落实。下面我简要讲几点意见。

一、 贯彻“一个精神”

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传达贯彻全省环境执法会议精神。参加全省环境执法会议对象有: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环境监察总队全体人员和各市州分管副局长、支队长。还有全省30个重点县市环保局局长,参会人员近200人。这种开法,历史上没有。全省环境执法会议,既是 一个年度环境执法工作的总结和部署会,又是一个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有关精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的部署会。

二、 落实“四项任务”

在抓好环境执法全面工作的同时,我认为,今年下阶段,要落实好“四项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专项整治区域流域环境问题。 一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保护区标识,明确保护区范围,完善保护措施,开展保护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开展全指标分析,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做好备用水源地建设,确保水质全面达标。二是开展地表水系全流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重点水体水环境整治步伐,全面治理各种污染源,确保市辖区地表水质和跨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今年要用3个月时间,对府河、澴河流域进行一次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流域沿线各排污企业和重点养殖业进行全面排查, 全面调查各重点流域范围内企业总数、国控企业数、涉危涉重企业数、排污口总数;全面排查各重点流域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面处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该罚款坚决处以罚款,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通过全面整治和集中治理,使两条河流的断面水质和出境水质达标。

第二项任务是对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行为进行集中查处。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42家国控企业进行一次突击检查,全面进行一次现场取样,实施监督性监测,并将监督性监测数据与在线监控数据比对。对确认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责令停产整治,坚决遏制违法企业超标排污的势头,彻底改变守法排污成本高、违法排污成本低的局面。

第三项任务是对20xx年以来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别对辖区内各级审批的新扩改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分类和统计,彻底摸清审批项目数、开工项目数、建成项目数,对这些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是否同步,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之前是否向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后是否申请进行“三同时”竣工验收,检查建设项目营运期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通过集中清理和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问题,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四项任务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对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人”、“一企一档”制度。以实现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效能化、智能化为目标,通过“定区域、定机构、定人员、定目标、定任务”和“全方位、全对象、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全覆盖管理,构建新的体制和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落实专人对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的、系统的、连续的环境监管,对每个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为严格、科学、规范执法奠定基础。

三、 成立“四个专班”

为圆满完成以上工作任务,局党组研究决定,市环保局成立四个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室、监察支队和监测站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分赴各县市区,进行为期四个月(6—9月)的督导、稽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我与陈贻国带工作组负责市直“三区”和孝南区;丁永生、昌国平带工作组负责大悟县、孝昌县;鄢启明、鲁友如带工作组负责汉川市、应城市;李卫、江学谦带工作组负责安陆市、云梦县。

四、 搞好“四个结合”

各专班、各县市区在抓重点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创模”工作相结合。前几天,我市召开了规模大、规格高的“20xx年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推进会”,市长滕刚、分管副市长陈宽宏作了讲话,纪委书记陈义国主持了大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都参加了大会。大会把“创模”攻坚任务分解到各地、各单位,市领导要求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我们执法工作中的好多任务就是“创模”的任务,好多工作就是“创模”的具体工作。所以,我们要借“创模”之力,仗“创模”之势,抓好执法重点工作,打好执法的攻坚战。

二是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过不了多久,国家将召开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具体部署今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我们一方面要巩固去年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抓好重金属污染整治、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涉危企业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监管等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作好今年专项行动打大仗、打硬仗的准备。把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权威树起来,把挂牌督办、项目限批等硬措施用起来,有力推进环境执法工作。

三是与建设项目管理相结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我们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防治污染的总源头。前面说到的四项工作任务都与建设项目管理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要加强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的监管。事前严把审批关,能批就批,不能批坚决不批。事中严把监督关,省环境执法会议上讨论了《湖北省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环境监察管理办法》,这个规范性文件即将出台,指导和规范全省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事后严把治污设施运行关,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与解决省环保厅排查出的重点问题相结合。环境执法的目的就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今年3月13日—22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专班对我市范围内的25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23家存在未落实“三同时”制度、治污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污、稀释偷排等环境问题。省环保厅一下子把目光投向了孝感市,并相继对我市采取了下督办通知书、约谈等措施。下步,省里对我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还要进行专项稽查。我市问题的出现,我认为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有的地方,对问题麻目不仁,总认为孝感不是环境问题“重灾区”,有几个问题也正常。有的执法人员,存在厌战情绪,在业务上不想学,不会查,在思想上不想查、不敢查。面对诸多的环境问题,面对严峻的执法形势,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作好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准备,立即行动起来,以解决重点问题为突破口,解决各辖区的普遍问题、突出问题,扭转我市环境执法被动的局面。

同志们,今年已经过去近一半的时间。我市环境执法形势非常严峻,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会后针对新问题、新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再部署、再动员,想新办法、上硬措施,切实抓好环境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国进入一个新阶段、新起点的背景下召开的。此次会议,既是一个年度环境执法工作的总结和部署会,又是一个全省环保系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湖北建设有关精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创新执法”的部署会。目前,在全省上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大力推行“三短一简”的情况下,我省20xx 年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开到了全省部分重点县(市、区),全省30 个县级环保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非常重要。

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xx 年我省GDP 超过了两万亿元,人均GDP超过了6000 美元。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们圆满完成了总量减排任务,全省环境质量保持稳中趋好,全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与我们全省环境监察队伍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克难攻坚、奋力拼搏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对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环境监察队伍及环境监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也对受到表彰的7 个环境监察支队表示热烈的祝贺!根据会议安排,等会,清平同志还要对全省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请大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先简要地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三大信号”看环境执法的形势

我们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定思路,定目标,定任务,定重点,都必须对我们所处的形势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看当前环境保护形势,要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在这里,有“三大信号”值得大家关注。

第一大信号,环保已成为当前社会最热门的焦点问题。

环境保护关系国计民生,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所以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近两年来,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如地下水污染问题、“癌症村”问题、血铅中毒问题,还有连续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如四川什邡、江苏启东群体性事件)等。特别是今年“两会”前后,严重雾霾天气的出现,把我们环保作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推向了一个高潮,并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两会”期间,环境问题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建议、提案的焦点,也成为媒体两会报道的热点。据统计,人大代表的议案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占了近20% ,政协委员的提案中则占到了8% 。其中严重雾霾和空气污染,是代表委员最为关心、讨论最多的。许多代表委员热议雾霾等环保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如“千里中国的雾霾,不是美丽中国;只见GDP 增速,不见蓝天绿地清水,不是中国梦”、“时不我待!英国治霾用了30 年,北京下狠心10 年就成”、“治污成常态,早晚能成;治霾一阵风,永远难成。心得总‘狠’,力要常‘发’”。“全方位的治霾,我们已无退路,要依法治霾,依考治霾,依税治霾,依减治霾”。

“有奖游泳的事件”,也是一个“两会”前的热门话题。浙江瑞安的环保局长被邀请下河游泳。 在谈到水污染问题时,他说网民检测水质的标准是市长敢不敢下去游泳。一些代表委员和网民也就环境问题发出了最强的声音, “环保局长不光是下河游泳的问题,而是下课的问题”、 “我们是要GDP 第一,还是健康第一?”、“我们不能要带毒的GDP ,拿什么来拯救我们的环境”、“钱在银行,人在天堂,这有什么用呢?”。“两会”过后,环保热门问题的高潮并未完全消退,接二连三的网上环保热门事件仍然不断,如我省宜昌市农村的垃圾污染问题,网络、报纸纷纷转发;麻城市 石材加工企业非法排污造成一条河变身“牛奶河”,当地市民呼喊市委书记下河游泳喝牛奶。最近,河北沧县的环保局长邓连军就水体污染声称“红色的水不等于不达标的水”,还以“红小豆煮粥饭”来说明,遭到专家、院士和网民的猛烈批评。许多网民评论说:没有商人“心变黑”,哪来地下“水变红”;环保监管不合格,水质又怎么能“合格”!?当地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最严重的区域苯胺含量超过70 多倍。当地环保部门已承认,监管不到位,企业长期超标排污。目前,邓连军局长被免职。最近,浙江省苍南又有一位环保局长被悬赏30 万元喊价游泳的问题等。这些现象确实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看到的是社会各界、公众对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强烈要求,也是对我们环保部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新期盼。

第二大信号,国家对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新动向。

同志当选党的近5 个月以来,从提出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到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从宣示从严治党、从严治军到誓言强力反腐,从出台八项规定到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重申中国和平发展理念到强调中国发展是世界的机遇,一项项重大举措陆续出台。我们新一届政府“新政”轮廓非常清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我们“新政”轮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2 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克强也强调,要用法治精神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克强在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廉洁型、法治型政府。今年3 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工作规则》,这一新版《规则》与上一届政府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相比有许多“亮点”,如特别突出“依法行政”,将原来在第五章出现的依法行政内容提前到第四章,由原版500多字增加到880 多字;更加突出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全文6 次提到宪法,增强合法性审查,并反复强调国务院各部门都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建设法治政府,做到依法行政。从的重要讲话,到克强主持召开的新一届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及国务院出台的《工作规则》,无不传递出新一届党中央和政府治国理政新动向以及对法治的崇尚和依法行政的决心。

第三大信号,湖北基层环境执法规范列为省委研究的重大课题。

20xx 年6 月,我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五个湖北”建设的奋斗目标,其中“法治湖北”建设具有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近期,省委、省政府正在紧密锣鼓地组织制定《法治湖北实施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今年2 月,省委又将我省基层环境执法规范列为省委10 个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这一重大举措,不仅是法治湖北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行力的具体行动。

同志们,“三大信号”的释放,让我们看到环境执法形势的深刻变化,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将法治作为我们治国理政的方略和基本形式,给我们环境执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呼声和诉求,寄托了我们对环境执法监管的希望和期盼;省委、省政府建设法治湖北的决心和举措,也对我们环境执法提出了新的鞭策和要求。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形势,顺势而为,进一步认识环境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从“环境执法是发展方式转变的助推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捍卫者;是保障生态安全的守护神;是环保形象的塑造者”的高度来提升认识,进一步坚定信心、理清思路,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全面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环境执法工作,要在执法力度、深度和精度,特别是在执法的水平和效率上要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四个必须”讲环境执法的要求

前不久,省厅党组向省政府张通副省长汇报工作时,张省长特别强调了环境执法的重要性,并明确要求:“对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要首先叫停,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环保局长要首先‘问责’”。这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视,对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和严格要求。

(一)执法必须到位不能缺位。

环境执法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如果我们不作为、不执法,必将受到“问责”和法律的追究。近年来,全国环保系统由于执法不到位、缺位等问题而被“问责”的官员举不胜举。对此,在执法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两个全覆盖”。一是执法范围要全覆盖。要推行“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尤其是对高环境风险的区域、行业、企业一定要盯牢、盯死,不留死角,不能让重点企业游弋在网格化之外,游弋在执法监管之外。二是执法过程要全覆盖。我们的每一个执法环节要到位,该检查的必须检查,该查处的必须查处,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执行的必须执行。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含糊和缺少。最近协和医院女教授集体患癌事件,由于我省辐射环境监管到位,应对主动,经受了检验和考验,目前该风波基本平息。在执法工作中,有“两大硬伤”值得大家深思。一是不作为的问题。在环境执法问题上,省厅愿意做全省环境执法的坚强后盾,愿意为基层遮风挡雨、撑腰鼓劲,但是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执法人员,我们决不护短。二是乱作为的问题。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发现少数地方、少数执法人员为企业通风报信,弄虚作假,甚至同流合污,“穿一条裤子”。这种违法行为,其性质非常恶劣,不仅严重践踏法律的尊严,严重损坏公众的环境利益,而且严重损坏环保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对乱作为违法行为,我们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二)执法必须严格不能手软。

这是执法的基本要求。执法严格就是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执法要不折不扣。不得搞变通。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和“重打击”,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污染者的处罚力度。二是执法要公平公正。我们的执法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防偏轻偏重、一轻一重。

(三)执法必须常态不能松懈。

近些年,国家为了强化执法监管,持续10 年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不少基层同志形成了一个思想误区:“以专项行动代替日常执法监管”。在这里,我们不提倡运动式执法、突击式执法,我们要把工作的精力放在日常监管上,决不能搞时紧时松、时热时冷的执法,更不能因为放松日常监管,依赖于专项的执法。一是要转变执法思路。做到从以临时性、运动性打击为主向以经常性执法为主转变;从大范围统一行动向本部门专项监管转变;从依赖突击和集中整治的粗放治理向依靠科技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和强化基础工作的治理模式转变。二是要固化制度,建立长效。 要大力探索和推行环境执法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着力建设环境执法良好的运行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执法必须规范不能随意。

执法规范,既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又是权力制约、反腐倡廉的要求。如何确保执法规范?一是要推行现场监察模板式执法,增强基层可操作性。二是注重程序规范。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是多年来我们环保部门存在的执法偏向问题。程序法是实体法的保障。“没有程序法就是没有牙齿的法律,就是没有牙齿的软法”。要进一步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保障程序公正。三是要进一步细化、量化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四要推行“阳光执法”、“阳光收费”,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三、“三个着力”求环境执法的发展

目前,中国经济正处于关键的转型期。近30 多年来,中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发展,GDP 年增速为9.8% ,这种高增长的潜力依靠的是人口红利、经济全球化的红利、互联网革命带来的技术红利,依靠的是改革开放政策带来的体制红利。今后中国经济想要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最有效也是迫切要做的就是坚持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挖掘改革创新。从我们环境执法来讲,我们也经历了20 多年的发展历程,由过去环境监理试点到一支现场执法队伍,由过去“三查两调一收费”到“我们环保职责范围拓展到哪里,我们的执法监管就延伸到哪里”,由过去“白手起家,一无所有”到“全方位装备”,我们环境执法的地位、执法的手段、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得到提升和加强,但是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看,从履行好环境执法监管职能看,从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监管的新期盼看,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体制机制、手段装备、能力素质等方面与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不相适应,我们还有很多的困难和难题亟待去破解。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环境执法要深化,要拓展,要提高,要发展,也要像我们的经济持续发展一样,需要靠改革创新,这也是我们求环境执法发展的必由之路和重要途径。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关键在于实践

(一)着力思路的创新。 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调整和转变执法思路。

一是以民为本。 “民生为大”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体现在环保上就是要“环保为民、执法为民”。环境执法要成为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者、捍卫者。我们要调整执法思路,要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依法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的基本需求;要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基本需要;要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促进人民群众一些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解决,为群众在环保方面排忧解难。要不断扩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不断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服务为要。 环境执法要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环境执法要成为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严厉有效的环境执法来“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遏制住经济领域一些不健康因素的蔓延,优化湖北经济发展,净化湖北的发展环境,切实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要文明执法,强化服务,疏堵结合,特别要注重教育和引导,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环境执法工作中,我们既要当好“警察”,又要当好“教师”和“保姆”。

三是宣传为基。 环境执法离不开全社会环保法制意识的提高,法制氛围的营造。我们环境执法人员要成为环境执法宣传教育者,要把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到环境执法的全过程。要加强环境执法的宣传教育,注重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宣传,注重对企业守法的宣传,注重对公众环境意识的宣传,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的信仰,让全社会都能够崇尚法律、畏惧法律和维护法律,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二)着力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 要以提高监察效能和效率为核心。

一要在监管手段上求创新。 当前,随着我们环境执法工作的日益深入,企业为逃避执法监管的本领真可谓“登峰造极”。有人总结出“企业排污三十六计”,如通过渗井、暗河等向地下排污“暗渡陈仓”之计;用明管对付检查、用暗管偷排污水的“声东击西”之计,趁下雨水位上升等机会偷排的“趁火打劫”之计等。近年来,地下排污之所以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在于其隐蔽性非常高,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很难进行追责。如20xx 年年初发生在广西的龙江镉污染事件,就是一起很可能由地下排污引发的环境污染“悬案”。当时,巨大的镉污染带由上游的河池直逼下游的大城市柳州,威胁柳州全市饮用水安全。但面对如此重大的环境突发事件,排查污染源企业却困难重重,原因就在于当地地形复杂、溶洞较多,企业很容易通过地下溶洞或暗河进行排污,取证极为困难。在当地一家涉嫌肇事企业中,就发现有暗井通往地下暗河。针对违法企业惯用的伎俩,我们要强化执法监管,除了创新一些管用的执法手段,如夜查、节假日抽查、错时执法、突击检查、飞行监测等之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的手段,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如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推行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应用,大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的力度和水平。

二要在监管过程中求创新。 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促进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特别是要加强源头控制,预防控制。要研究出台一些执法方面的宏观政策,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

三要在监管方法上求创新。 近年来,尽管我省环境监察队伍的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我们环境监察的力量是有限的,社会的力量才是无限的。要善于借领导之力。多向领导汇报,争取工作支持,要让领导加强执法的领导,让政府和领导认真履行环境执法职能。要善于借部门之力。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善于借群众之力。这是我们开展环境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健全环境投诉和有奖举报制度,完善12369 环保投诉热线网络。要建立公众联动监管机制,发挥环保NGO 的重要作用,协助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管。借助媒体网络和公众舆论,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影响力和冲击力。

(三)着力制度机制的创新。 各地要结合实际,着力在环境执法的制度上、机制上求创新。

一要在建立跨区域流域环境执法机制上求突破。 跨区域流域环境执法一直以来备受困扰,是一个执法的“难点”,也是我们执法的软胁。如襄阳市唐白河与河南的跨界污染问题、十堰市丹江口水库与陕西的跨界污染问题;在我省行政区划内,如仙桃与潜江两市汉南河跨界污染问题、荆州与潜江两市四湖流域的污染问题以及长江的上游城市污染下游城市的问题等。这些跨界污染问题的解决,不仅缺少法律依据,而且缺乏有效的执法联动和制约机制,处理起来也十分棘手。在这方面,全国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如湘黔渝“锰三角”、晋陕蒙宁“黑三角”区域环境监管与整治,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要探索建立跨区域流域联防治污、联动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尤其要建立起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好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问题。

二要在建立企业环境责任机制上求突破。 工业企业污染危害大,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要通过建立企业环境责任机制,让企业环境资源成本内在化,让企业承担应尽的环境责任和义务。要大力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强制试点工作,在全省推广武汉市试点经验,力争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涉重企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实现污染责任险的全覆盖,改变“企业污染、群众遭殃、政府买单”的被动状况。要建立国控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环保责任意识。要推行绿色信贷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促进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要在建立环保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上求突破。 要通过联动,增强环境执法的威力。要联动公安、检察部门,加强对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的查办,从而弥补环境执法牙齿不够锋利的短板,如20xx年紫金矿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福建省环保厅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按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开出的罚单为956 多万元,但司法部门介入后,依据刑法按照实际定损对责任人处以罚金,最后开出的罚单为3000 万元。要联动法院部门,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强制执行。目前,环境执法受体制、法制等因素的制约,处于“执法硬不起来,像豆腐一样软”的尴尬境地,执行难,难执行。对此,我们要探索建立环保法庭,加强环保案件的执行。要探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这项制度在立法上有依据,也是环保部门一直以来的呼吁。环境公益诉讼案在全国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如山东省东营市环保公益诉讼案, 东营市环保局诉个体运输户吴某、淄博市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非法倾倒化工废水污染环境案。经过案件审理,被告吴某非法倾倒化工废水共13 车,约260 吨,导致66 亩土地的地表水和底泥受到严重污染。经法院判决,吴某、淄博周村华益溶剂化工厂共同赔偿东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损失费用742 万余元,用于被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工作。对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门可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让 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让他们受到应用的惩罚,并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经济代价。“公益诉讼一小步,环保一大步”。不仅可有效防止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而且还可开辟环境治理修复的资金渠道。希望有条件的地方可率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

环境监察人员常年处在环保的第一线,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而且又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工作,要加强领导,加强协调,创造条件,提供保障,特别要关心和爱护这支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能力建设、业务培训、干部成长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有力支持和帮助,为环境监察人员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发展空间,以更好地发挥监察队伍的潜能和作用。

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我们迎来了环境保护工作站在新起点、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勇攀新高峰的又一个春天。前不久,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这是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组织保证,是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必然选择,是解决环保系统和地方机构设置难题的重要机遇,是环保系统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的重要动力。相信大家同我一样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深刻体会党和国家的殷切厚望与嘱托,站在时代的高度,着眼于环保事业的长远发展,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肩负起全国人民赋予的重任。

环境保护部刚刚成立,党组决定召开全国环境执法工作会议,这是因为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是我们的立足之本,是全面推进新时期环保工作的“突破口”,是有效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重要手段。“事危则志锐,情迫则思深”,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集中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者的经验与智慧,认真分析新形势,理顺新体制下环境执法监督的工作思路,部署“xx”后三年的重点任务,全面开创环境执法工作新局面。

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以来,全国环境执法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指导思想逐渐明确、执法方式持续改进、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全国环境监察队伍以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和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把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始终围绕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围绕污染减排大局,切实履行职责,尽心尽力,认识上有新提高,政策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进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两年来,全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多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5.9万件,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污染严重的企业6000多家。通过集中整治1601家涉铅企业、关停280家涉铅企业,查处80万件群众环境投诉问题,挂牌督办11231个环境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对造纸行业专项整治,取缔关闭造纸企业1120家,淘汰落后产能260万吨,削减COD60余万吨,推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工作;通过“黑三角”、“锰三角”区域环境整治和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6市2县5区暂停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改善了部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通过联合监察部清理649件违规“土政策”,集中检查2250个工业园区,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3477家企业,改善了执法环境;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等部门合作,完善了执法手段;通过妥善应对环境污染事故,仅总局直接调度处理的就达311起,平均两天一起,维护了环境安全。

今天下午力军同志还要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部署,近期我们还要召开五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表彰会,对环境监察工作取得的更多成绩我就不多讲了。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支持的结果,是广大环境执法干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国环境监察系统的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苦干、实干,加班加点,甚至带病战斗在监管执法第一线,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环境保护部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适应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新要求,充分认识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党的xx大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标志着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党意志、国家意志,进入了国家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作为履行环境管理职责最基础、最基本的支撑力量,作为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是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十分重视、非常关切。xx20xx年先后3次做出明确批示,要求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依法管理;要求加大治理力度,加强督查,务见成效;要求有后续督察措施,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温家宝也指出,环境执法要像钢铁一样坚硬,不能像豆腐一样软弱,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决不允许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者逍遥法外。这些批示充分表明了中央领导同志对环境执法监督的重视,充分体现了加强环境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反映了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肩负的重大责任。我们环境监察工作者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当好主干线的排头兵,做好主战场的生力军,唱好大舞台的主角色,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历史性转变。

在事业得到发展、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务必清醒地认识到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形势非常严峻。“xx”期间是各种环境矛盾和冲突的显现期,历史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将因发展思路的转变和重大行动的实施而集中爆发,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的矛盾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与改善环境的长期性复杂性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同时,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现状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不相适应,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境执法制度、机制、程序还不完善,执法能力相对薄弱,人员素质、队伍建设需要花大气力提高与加强。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和动摇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基础。为此,我们要从战略的高度、从全局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环境执法监督在环境保护整体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

(一)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历史性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手段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历史性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最根本要求,是首先解决当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的问题,而最直接而有效的手段就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无疑在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增加了一个重要的制衡因素,有利于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有利于纠正“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不科学的发展观和错误的政绩观,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充实和完善综合管理手段。20xx年以来,我们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关停并转、治理了一大批企业,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河南省出台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企业由1360多家减少到308家,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年削减COD排放量50%以上。我们通过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发改委、监察部、电监会等部门合作,采取金融、外贸、产业、行政问责等综合手段,放大执法效应,着手推动从生产全过程解决影响环境保护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仅山西省金融部门通过掌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限制违法企业信贷24亿元。推动了环境法制建设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二)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是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

当前的环境问题影响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健康。近年来,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在全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群体性事件发生量实现“四个下降”的情况下,环境问题却上升为信访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几年环境信访和群体事件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上升。同时,中纪委二次会议把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和损害人民健康的案件首次列为重要的、优先查办的案件范围。法律的尊严、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都在环境保护领域受到挑战。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加以解决。两年来,全国对1123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解决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云贵两省土法炼锌、湖南洞庭湖造纸企业污染、天津北辰区小化工企业污染等一批“老大难”问题。环境执法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向群众。通过现场环境执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对于体现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成效,维护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我们必须把执法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通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是环保部门参与宏观决策的依据、环境综合管理的基础

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此次国务院机构调整的推力。撤销国家环保总局,组建环境保护部,加强了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能。我们必须看到,环保部门的立足之本就是环境执法监督。环保部门履行宏观决策职责的依据来自环境执法监督。调控经济社会关系的环保政策,制定经济活动的环境准入条件,需要依靠强有力的环境执法给予信息反馈。环境法律、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依赖于通过环境执法的实践提供依据;环境综合管理的基础就是执法监督。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各项环境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落实要通过环境执法活动来实现。没有全面的环境执法就不能保障国家环境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环境执法工作是环保部门基础性的工作,是环境管理与宏观决策的支撑与依靠。同时,环保部门的权威也来自于执法监督,环保部门的“威”是靠严格执法“打”出来的,“信”是靠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立”起来的。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得到严惩,少数人发财、人民群众受害、全社会埋单的情况,必然影响环境管理的权威性、公信力,严重损害政府依法科学执政的形象。并且环境执法人员战斗在环保工作的第一线,环境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环保部门的形象,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地位重要而特殊。

(四)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是切实履行国际环境义务、树立负责任环境大国形象的重要保障

环境问题是当前的热点问题。从反面看,国外关于中国“环境威胁论”的观点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版本。在没有经过定量分析的情况下,随心所欲地将邻国一些环境问题的责任推给我国。从正面看,美国、欧洲、俄罗斯等国家对我国环境保护机构变化的反应如此强烈,说明了他们对中国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之高。从“国合会”第五次年会开幕式到昨天的中国经济高层论坛,都普遍反映我国政府采取的措施无可挑剔,而他们的疑问在于这些措施到底能不能在各地方得到落实。我们要通过统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问责体系、考核体系等的推行来消除他们的疑虑。落实这些措施的重要工作就是执法监督。所以,处在执法监督一线的同志是环境保护工作最基层的中流砥柱,环境监督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中流砥柱。要从执法监督做起,树立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权威和形象。环境问题成为关乎全球的国际问题,已上升为影响国际关系的政治问题。国际社会在普遍强化本国环境执法监督的同时,也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执法工作提出要求。当前我国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环境挑战都要严峻,面临的环境执法监督压力也很大。国际履约、跨界污染纠纷等再次证明了全球和区域性环境合作已对我国环境执法监督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强化国家环境执法监督能力,提升环境执法效能,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公众参与,正成为世界环境执法发展的趋势。巨大的国际压力和国际环境执法发展的客观趋势,在客观上要求我国必须学习和借鉴国际环境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适应国际环境执法发展趋势,建设符合国情、体现时代要求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公平正义的环境执法监督,承担起负责任环境大国的责任与义务,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二、加快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努力开创环境执法监督工作新局面

大家都知道,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和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是我们重点突破工作思路的两件大事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寄予厚望。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温家宝明确要求“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xx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环境执法、改善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当前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新机制,我们必须在精神上保持创新的活力,在思想上保持创新的锐气,在工作上保持创新的动力,努力探索和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既要立足于解决当前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体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又要放眼全局和长远,逐步解决影响环境执法监督效能的根本问题,体现前瞻性和指导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适应并推动“三个转变”、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如果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保部门就无法预防和遏制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就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环境问题,环境管理就难以发挥保护和发展环境的功能,国家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的“四区”战略、历史性的“三个转变”和环保目标就会落空,可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应对严峻环境执法监督形势、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依然突出,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十分繁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不力、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未来十五年又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环境压力巨大的时期,如果环境执法软弱无力,监督管理就会严重失控,再好的愿望也会化为乌有。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实现环境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精确化的重要保障。既关系到能否持续提升环境管理的权威性,也关系到能否永葆环保事业生命之树常青,如果环境执法监督不到位、依据不科学,则粗放型的模式只能导致环境管理走进“死循环”,权威性、公信力将会下降甚至丧失,这将导致政府、单位和公民对环保部门的不信任、不认同,环保部门将难有作为,“综合管理和服务社会”将成为一句空话!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是履行中国国际环境义务的重要保障。如果没有完善的环境监管体系,中国就难以履行已参加或者缔结的多种环境与资源保护国际公约和条约,承诺就难以兑现、就会变成谎言,环境问题就可能演变为政治问题,影响到中国的外交和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

这次机构改革有两个重点:一是宏观决策、宏观管理,包括节能减排;二是执法监督。这两方面的工作一定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怎么加强都不为过,怎么加强呢?就是要加快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我们首先要准确理解体系的丰富内涵。这个体系是指,为了全面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等,顺利完成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任务而建立的一套先进的、完整的、符合国情的、又与国际接轨的环境执法监督的法规制度、执法机构、业务管理、技术装备和人才保障体系。其主要要素包括执法监督理念、法制、体制、机制、能力和人才等。其中,理念是灵魂、法制是基础、体制是保障、机制是支撑、能力是依托、人才是根本,各要素之间互相依存、互相制约、互相促进,形成有机整体。我们既要重视和发挥每个要素的独立作用,更要重视各要素之间的优化配置和协同运转,形成最佳整体功能。

要加快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我们必须以先进的环境执法监督理念为指导,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树立既有前瞻性又有可行性的目标。一要树立先进的环境执法监督理念。要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更加积极主动地把环境执法工作放到发展社会经济、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整体中去,找准位置,明确方向,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就是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政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全面履行环境执法监督职能,在认真搞好执法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环境守法引导与援助,服务好监管对象和人民群众,通过打击环境违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公信力。要从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生态要素的关联性出发,合理划分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职责,整合环境执法监督资源,逐步实现国家环境执法监督职能的完整、综合和统一,将生态执法领域拓展到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等。要树立“成本—收益”观念,围绕提高执法监督效率和效益,着力增强执行力,努力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用最少的投入、最快的速度,解决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环境问题。二要始终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坚持立足国情,广泛借鉴;着眼实践,注重创新;依法行政,责权一致;全面推进,重点突破;软硬兼顾,整体提升”的要求,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环境执法监督的特点和规律,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既立足于解决当前环境执法监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又逐步解决影响环境执法监督效能的根本问题;统一行政执法权力与责任,逐步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强化国家环境监察职能、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提高环境执法监督效能等紧迫而关键的问题。三要树立既有前瞻性又有可行性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构想,争取到20xx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使环境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国家级环境执法监督网络基本形成,国家监察能力明显提升;环境执法监督制度基本建立,内部工作关系有序顺畅;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实现自动在线监控。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争取建立一套先进的、完整的、符合国情的、适应时代发展的环境执法监督的法规制度、执法机构、业务管理、技术装备和人才保障体系,满足维护国家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将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作为环保工作的两件大事之一来抓,作为环保战略性和基础性工作来推进,并着重做好以下几项事情:

(一)建立起一套使执法能像“钢铁一样硬”的体制

环境执法监督体制改革要重点在五个方面实现突破:一要争取确立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国家监察的管理体制。二要适应环境综合管理的要求,合理界定和调整行政法规执法权限,逐步整合优化环境执法资源。实现环境规划权、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与执法监督权的相对分离,整合环保部门内各职能部门的现场执法监督权并由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统一行使。三要理顺环境执法监督层级权限。国家事权重点在宏观执法监督权,监督检查对象主要是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中央企业。省级事权兼顾宏观与微观,执法监督对象主要是省级有关部门,市、县政府,国家和省重点排污单位及建设项目。市级及以下事权主要是微观执法监督权,执法监督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这次机构改革要将权力下放,能下放给地方的要尽量下放到地方。要增加凝聚力,上下齐心、协力一致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四要建设规范权威的环境执法监督机构。权威首先要靠一流的工作来争取。要做强、做大国家级环境执法监督机构,建立和完善国家环境执法监督网络,调整充实现有六大区域派出机构,增强“国家监察”能力。各级环保部门都要设置规范的地方环境执法监督机构。五要拓展环境执法监督领域。转移执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促进执法监督关口前移,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执法监督。从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将环境执法监督从生产环节逐步向流通、消费、分配等环节延伸。从侧重于工业污染源的执法监督向整个生态系统拓展,积极探索非污染型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领域环境执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二)构建充满活力的高效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要以统一、协调、高效为原则,积极摸索规律,创新工作机制。一要内部执法监督协调有序。突出建立和完善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加强上下互动、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与其他相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配合与协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组织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优势互补,放大执法效果。三要健全区域流域协作机制。实现“定期会晤、联合执法、共同监测、信息共享”,遏制发生跨省界、跨辖区污染事件。四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形成专业执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网络。五要引导企业自律,重点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制度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鼓励企业树立预防污染、自主守法的理念,架构环保部门与企业、公众与企业之间的伙伴关系。

(三)打造攻坚克难的环境执法监督能力

要从两个方面来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督能力。一是从执法监督的实践中提高能力,从典型案例的警示中提高能力;二是从持续不断的培训中提高能力,从坚持不懈的学习中提高能力。要使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环境执法监督就必须具有攻坚克难的能力。这种能力来自法制、政策、投入、管理、科技、社会等多个方面的支持。一是从环境法制中要能力。环保部将尽快制定出台《环境执法监督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和《环保后督察办法》,确立环境监察队伍的法律地位,强化执法手段。二是从环境经济政策中要能力。通过提高排污收费标准,推行绿色信贷、绿色贸易,提高违法成本,激励企业守法。三是从投入中要能力。加大中央支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力度,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和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提高环境执法装备水平。四是从队伍建设中要能力。严格把好环境执法监督人员进口关、考核关,加强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环境执法监督队伍。五是从社会中要能力。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育法律援助机构、污染损害评估机构等社会中介机构,充分发挥这些机构对环境执法的服务作用。

三、当前监督执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在刚刚结束的人大会议上,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了今年节能减排的10项目标任务,要求加强执法力度,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明确指出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环境保护部成立以后的工作思路,就是认真履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以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为工作重点,举全局之力,推进历史性转变。环境执法监督的工作重点是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环境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这方面的工作在20xx年全国环保厅局长会议上已经做了全面的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仍然要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在当前严峻的环境执法形势下,环保专项集中整治是解决重点行业和地区突出环境问题的有效、管用的好形式,可以在短期内形成日常监督手段难以达到的强大威慑力量,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老大难问题和敏感问题。《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开展专项行动有明确要求,今后一段时期还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一定要突出重点。要有整体规划和整体布局,每年要突出一个主题,集中整治2-3个领域。今年重点就是要持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问题,要把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切实抓紧抓好;集中执法检查城市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和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专项行动要注重实效,对群众反映强烈、挂牌督办的案件要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对整治不力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借助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五年来的实践表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成效显著。这是环保主干线上的新路,既稳妥又解决问题。国务院7部委将开会进行总结和表彰,总结前五年、安排部署后五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同时表彰奖励前5年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本次会议结束后,同志们要仔细考虑一下、好好安排一下,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该怎么开展。

(二)加强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监管工作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相继发布了关于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湖泊污染防治和松花江污染防治工作的文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将这些污染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执法监督部门肩负着别的行业、别的部门无法替代的作用,对环境监察队伍怎么加强都是应该的。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以及七湖区(三峡库区、小浪底库区、丹江口库区、洪泽湖、鄱阳湖、洞庭湖和洱海)等重点湖泊相关地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淮河、辽河、海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电力、钢铁、建材等12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控是执法监督的重点。既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污染底数,又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促进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和产业结构调整,还要及时反馈执法信息,推动各地修订制定环境标准和出台更有效的环保政策,确保这些重点任务落实。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对环境违法现象突出的地区,对超过总量指标、重点项目未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地区,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地区,都要实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有效地遏制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状况持续恶化的趋势,努力改善其环境质量。

(三)加强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

工业污染防治仍然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要紧紧抓住这项重点工作不动摇。一要对工业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建成投产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环境执法监督制度。环评和环境监察既要密切配合,又要有明确的职责。二要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排污收费和排污申报管理,加快污染源自动化监控建设进程,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天候、全时段监管,逐步与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环境应急预警预测工作结合起来。四要进一步推动综合手段的完善,推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出口、投资、信贷、财税、价格等政策措施的出台。五要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增强自律能力。

(四)加强城镇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监管工作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综合整治力度的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增加,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监管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一些治理设施却成为了集中排污设施。要进一步查清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城镇集中污染治理设施的基本情况,建立环境监管档案,重点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严格防范二次污染。要探索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和废弃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的途径与方法,降低土地再利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

(五)加强农村、农业及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当前,农村、农业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按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把一定的执法精力、能力放在保护农村饮用水源上,放在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上,放在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上。要加强农用土壤环境监管,对违反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标准、环境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要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加大重点生态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矿山、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及国家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等方面生态环境监管力度。

(六)加强环保后督察工作

环保后督察是胡提出的战略性要求,是环保部门抓落实、出成效、树权威的重要手段。对环境违法案件,既要有调查,又要有处理,更要跟踪督办,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也要一抓到底,直到人民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后督察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要规范后督察工作程序,把后督察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近期各地要集中时间对挂牌督办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环保后督察。远期要将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纳入后督察对象,后督察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重要的环保工作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重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等。要建立后督察的保障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七)加强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切实加紧做好环境应急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动态档案管理制度,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二是尽快制定和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及部门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企业也要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形成相互响应的应急预案系统。要使预案更符合本地预警和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需要。完善环境管理中环境应急的技术规范,建立应急标准体系,加强基础性工作。三是建成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功能全面、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系统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应急机构、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状况。要加强环境应急值守、预警和响应工作。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四是针对不同对象组织多元化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水平和处置能力。要认真组织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环境应急演习,演练预案、培养队伍、磨合机制,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和水平。

(八)加强《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即将于6月1日生效实施,这将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许多难题的解决。要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开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水污染防治法》在监管制度方面有多处创新和亮点。一是强化了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从两方面完善了政府的责任机制:规定了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提出了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二是明确规定超标即违法,禁止超标排污,违者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三是建立水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上级环保部门对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的下级行政区予以公布,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予以公布,并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四是完善了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规定了饮用水保护区划、禁设排污口、禁止或者限制含磷洗涤剂等措施,加重了对危害饮用水行为的处罚,加强了对饮用水的法律保护,将“保护饮用水安全”放在了首位。五是强化了法律责任,将“区域限批”由行政管理措施上升为强制实施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加大了违法排污行为处罚力度。

环境执法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环境执法工作,要为环境监察部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他们遮风挡雨。广大环境执法监察人员特别是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的同志,常年奋战在执法第一线,亲身参与事故处置,环境条件艰苦,工作压力很大。各级领导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要想方设法为勇于执法、敢于执法的同志撑腰,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可能地解决好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同志们,我们所从事的环境执法监督事业光荣而神圣,任重而道远,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们生正逢时,应该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用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国务院、广大人民群众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无愧于人生,无愧于事业,无愧于历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在以xx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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