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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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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通用17篇)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

初二开学,发了新书,打算预习预习。突然,有一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纪实散文。其实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如《荷塘月色》,《春》等。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读了《背影》我深有感触,我好羡慕作者的写作水平,散文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像“爱”一样的字眼,但都因显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儿子对父亲的思念。其中有一部分更能证明以上结论,“我要走了,父亲忙不能送我,就让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去,父亲在三嘱咐,可还是不放心,决定自己送我去”这起中的语言都很平常,却让我感 受到父亲对儿子身上的爱。

读完了这篇散文我深有感触,父亲对儿子那无私的爱,儿子对父亲那深深的私念,这不仅让我对当今社会感慨万分。现在这个社会可谓是无奇不有,可对于这无私的爱在那也买不着。朱自清先生能够从父亲买橘子的背影中感受到深深地父爱,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会到这无私的爱呢?

其实,在当今社会亲人间的爱是最美好的事,它是最无私的。亲人之间的爱,不需要任何浮夸的词来形容,那行为中的点点滴滴是最好的证明。

《背影》一片充满爱的文章,无论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爱护。还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这一点滴是对爱最好的诠释。无论爱与被爱,只有你看了才明白。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带给我了极大的震撼。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的孩子,她在很小就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让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凉和黑暗,但她并不自卑,因为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改变了海伦的一生,使她考进了世界最棒的哈弗大学,使她的一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海伦虽然是个盲聋人,但她仍然喜爱学习和看书。书中写到,海伦每天都会向沙利老师学习10个手语动作,这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想学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海伦一点也没想过要放弃,在沙利文老师一遍又一遍的耐心教导下,她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学完了所有的手语动作,并且可以和别人准确对话,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海伦不仅可以对话,还可以看书呢!她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她的看书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来摸着看,她掌握着几万个生字的手感,可以用手摸着进行看书,海伦是有多么的刻苦啊,才能掌握了这么多生字的手感啊!她整整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还要记住一些结构差不多的生字,连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用眼看都会读错,何况她呢!我打心眼里佩服海伦您。

想到自己平时要是腿摔破皮了,就会叫苦不迭,走路也不肯走了,要父母抱着或者背着才能出行。要是我的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那我肯定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读了海伦的的故事,我真是很惭愧,我要向她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这就是大家心目中的海伦。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将自己从困境中带了出来,考进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大学,还成为了世界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我真敬佩您!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4

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5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6

《背影》记写了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官吏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在军阀统治的旧中国,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在那黑暗的社会里,即使这种小康之家,也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打击。文章记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的灰暗世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种社会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记写的情景,对我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依然有着历史的认识作用。这篇作品把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这几句话,不仅告诉了我们《背影》写作的契机,而且说明这篇散文是完全写实的,说不到意境上去。以白描的文字,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是本文取得成功的原因。朱自清对父亲的爱,对父亲的怀念和感激,都在具体的叙述和描写中表现出来。这感情真挚、强烈,又表现得恰到好处,父子间的至情被作者记写得那么动人,激发起读者的共鸣,这怕是《背影》长久不被忘记的原因。

每一次读着这篇<背影>,心中总是怀有感伤.那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文字,那一个个历历在目催人泪下的画面,总能激荡起我的心里的那一泓的涟漪.文人的才思我无法企及,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确实是和我无半点隔阂的,我们同有一位慈父,我也一次次看见父亲他的脸庞日渐消瘦,他的眼角的皱纹日渐增多,他的背日渐佝偻,他的身体日见颓唐.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的吃食,父亲也曾为了节俭同人讨价还价,我也曾聪明透顶过;暗自取笑父亲的迂,暗自责怪过父亲的多事,暗自抱怨过父亲的"无能"现在想想,实在是那时年少无知,不更事.父亲是少言的,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的看到,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那是一种沉稳的美,那是人间的极致.我时刻在思考着,父亲的没有半点粉饰的伟大是从和学来的,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耳濡目染?还是真的而立,不惑,知天命这时间的积淀所自然的铸就而成?抑或是与生俱来?这种父性的伟大,无论我走到哪,它的光辉都能照耀到我,无论我身在何地都能感到它的气息,无论我走多远,哪怕天涯海角,都必将为它所包容,为它所感染.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他永远是那么高大,那么博爱,那么伟岸.每当我看到我亲爱的父亲越发苍老,总有种难以言传的酸楚萦绕着我,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半点的削减,而且愈演愈烈,每一次他为了我而深夜不能成眠,眼眉不得舒展,那种真切的负罪感,时时并且毫不留情的在我的心头堆砌,有时真的感觉喘息不畅,寝食难安. 我想了很多次,父亲为何能感动并感染我如此之深,而且不用一句言语就牵引着我去模仿,也许答案就是那句话吧,真的是"父爱如山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7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书带给我无穷的知识,书教会我怎样做人,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读书,在这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的知识世界里,我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在我看来,读书是最有效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地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它温柔地抚摸我,安慰我,抚平了我灵魂中的浮躁与心灵上的焦烦……

读书的乐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说也说不完。总之,既长知识,又领乐趣,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8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9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0

从_年到_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写下的《活着》在_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__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_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1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终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我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自我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2

当我看完《百年孤独》这篇小说时,头脑中依旧处于十分兴奋的状态。情节的设置如电影一般精彩。先祖们的形态各异的性格和作风,现实和幻想的交错,结尾处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赞叹。可以说,从”魔幻现实主义“的角度来评价这部小说,不是很恰当的。它只描述出了这部小说的吸引人的表现手法而已。但是,进一步而言,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与历史的变迁。词句之间隐含着悲痛的与现实脱节的,或者说与现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导的当代现实的脱节感。可以说,这是一个来自拉丁美洲的呼声,一个来自千百年来,从世代重复的节奏中变革出来的呼声。

在文中,我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现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语,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语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却无法被正视和记录下来。当吉普赛人在很多年之后,依旧用望远镜,甚至磁铁,等”新发明“向马孔多的人民进行宣传时,人们依旧热衷于此。这是否和中国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类似呢。

可以说,第三世界的苦难给了第三世界文学不竭的源泉。在内部矛盾,以及潜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马孔多为代表的较为自然发展的群落的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着。它就好像是一条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一条小舟,乘风破浪,在向着一个不知名的目标前进着。而这大海则是千变万化的世界史吧。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3

同样是离别,同样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样的是父亲微笑地对我摆手。——题记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平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久萦绕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当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时候,心有灵犀的父亲从远方打来电话问我和弟弟想不想来广州住几天。听到这个消息,我激动不已,立马奔向房间,脑子里不停地想着和爸妈见面的场景,当然还有一睹沿海发达城市广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帮助下,我们顺利地抵达了广州,四周屹立着的高楼大厦对我们这些乡村来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鲜与羡慕,两边的参天大树像威武的哨兵整齐划一的依次排开,不远处的工厂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人潮拥挤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总是有着忙不完的事一样。

经过一天的奔波,我们终于在异乡和父母其乐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个打工者,所挣的钱很微薄,但经过努力总算租了一间还算阔气的房子,作为我们第二个家,就这样看着多日不见的父母亲,我们促膝而谈着。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那一天,父母终于都放假了,母亲见地上堆满了书和作业本,妈妈随意翻开一本,恰巧是我投机取巧的,漏做很多,妈妈两眼刹时瞪圆了,当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严厉地对我说:“这样还得了,两个人学习越来越差,说话也变得如此猖狂,我们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头来换来的是如此无所谓。”她叹了叹口气:“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妈妈饭也没吃就离开家,奔向工厂去。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习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母亲的辞工书拿了回来,暑假就这样,在一天一天和爸妈的磨合中度过。爸爸忙得乐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事已至此,感谢朱自清先生用质朴的语言让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爱深深,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4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5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文~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6

一个农舍,(书中的绿山墙农舍)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安妮·雪莉”,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我在这本书里第一次“遇见”安妮,对她并没有半点好感,倒觉得她令人厌恶。因为她的那张嘴一路上几乎没停过。而且在当时的我看来,她讲的都是些废话。书中有段话这样写道:“马修就像大部分沉默寡言的人一样,喜欢听那些能言善辩的人说话。如果对方只是要他做一个听众,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我虽说不像马修那样沉默寡言,但也不很爱说话,特别是以前。这句话说得对,但有时并不是这样,就像当时我捧着书看安妮说的整整几页话时。不过,身临其境也许会比当时的感觉要好些。

但是,事实证明,我对安妮的第一印象并不完全正确。书看到一半不到时,我已习惯了安妮的“唠叨”,那充满幻想的语言。我觉得她很可爱。安妮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有一个强劲的对手——吉尔巴德·布赖森。吉尔巴德学习也很好,但却因为一开始嘲笑安妮的红头发,两人为敌,但最终化解恩怨,成为好友。但吉尔巴德曾经向安妮道歉过好几次,都没有得到原谅。安妮觉得他狠狠地伤害了自己的自尊。由此看来,安妮也是个固执、有个性的人。

安妮虽然十分可爱,但我特别不喜欢她的虚荣心。我承认,人都有虚荣心,我也有,但安妮把虚荣看的很重。就拿上面和吉尔巴德的事来说。吉尔巴德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安妮却觉得被伤害了自尊!我不理解,觉得太夸张了。安妮虽然有缺点,但还是令人喜爱。她说的话总透着纯真。虽然许多人觉得安妮是个怪孩子,但她的许多话并不缺少道理。安妮最擅长天马星空的想象,论想象力,没人能超过她。她几乎每分钟里都能幻想。这也是她的一大可爱之处。

被世人称为“红头发安妮”的安妮,小脑袋里冒出的各种念头,现出的各种幻想都令人感受到她的纯真。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多幻想的机会。我也被这本书和安妮深深地感染了。

有关于《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7

把数学当成推理小说去看待,你是那个侦探,一步步追下去,结果答案出来了,凶手被你捉到,而且没有冤枉他人,这不等于一场游戏?

把自然科类想成是一个田园诗人面对的一片好风景,花怎么开,雨怎么来,蜜蜂如何采蜜,树如何生长……不都是一个诗人观察的景象吗?

应付语文,把它想成一场缠绵的爱情小说;初识,陌生,误会,了解,陷入情网,不能自拔,永结同心,再生儿育女……

将英文想成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故事,有一天,爱过了(考及格了)便与它SayGoodbay!!,另结新欢——你的文学兴趣……

学习物理、化学,先试着爱上科幻小说,因为没有这些知识是不会读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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