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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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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深入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xx]2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与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为重点,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严格依法行政,创建平安农机,加强综合监管,治理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发展,促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力度,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使农机事故得到遏制;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得到增强;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健全农机安全法制,完善农机监管体制,创新农机监理机制,增加农机安全投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xx年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3个;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各地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检查各地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查处伪造和使用伪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各类农机安全隐患;加强对有关农机企业生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和无牌行驶作业的现象进行整治,对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的现象进行治理,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着力抓好“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海西安全发展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农机安全咨询日宣传活动,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农机应急科普专题宣传教育;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增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以创建“平安农机”为主题,深入乡镇、村,农村学校,积极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把农机安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福建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等规章。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宣贯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农机监理行政服务工作制度》,促进农机安全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学习宁夏、甘肃白银、辽宁大连等地免费安全管理经验,探索农机具安全保险新途径。配合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xx-2020年)》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安全检验、安全宣传、驾驶考试、农机事故处理等装备投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建设,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各地要完善相应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落实农机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

(六)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部署,今年推出6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其中推荐3个县(区、市)参加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评审。加大对示范县的检查和支持力度,优先安排相关建设项目,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水平,规范业务,树立良好形象。争取各级财政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将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着力点、工作重心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县乡两级政府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通过政府整合安监、公安、交通、教育以及村级组织等各方面管理资源,调动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确保乡村深入、持久的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到村户。

(七)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工作,对农民免费发放农业部印制的卷帘机安全使用挂图,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的宣传。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培训班的成效,指导各地制定并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对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开展专项治理。总结交流各地开展重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更新补贴机具等做法,及时宣传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提高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水平。

(八)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

各地要制定提高“三率”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加强对各级监理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绩效考核,确保完成xx年全省“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多功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督促做好拖拉机运输机组的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工作。督促保险工作部门切实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创新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有机利用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充分利用安委会联席会议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局际联席会议,加强与安监、公安、经贸、工商与乡镇政府等部门的协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提高农机执法执行力。各地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细化方案,明确任务。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结合“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季节,重点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各地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突出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重要农业生产环节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汛期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监管和监控,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要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四)强化监督,大力整治。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治力度,深化整治效果;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与遏制农机事故。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要认真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各地将《xx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与相应的半年、全年工作总结以书面与邮件形式,分别于5月10日、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省农机监理所。

联系电话:0591-87554529(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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