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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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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安全工作方案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工作方案4篇

为贯彻落实xx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和周边地区多起有影响火灾事故教训,动员各镇(区)、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火灾隐患大整改、消防知识大宣传活动,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消防安全。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场所或工程项目是否依法通过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单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了自动消防设施并正常运行,消防器材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

(六)设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或具有火灾危险的娱乐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单位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

三、工作步骤

本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抽查阶段(7月31日前)

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检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安排本地、本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认真仔细、严格彻底;对检查的单位、场所,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要督促每个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制定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习,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自动消防设施和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各镇(区)、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及《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报市公安消防大队(电话/传真:0523—882xxxx)。在各镇(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察组对各镇(区)、各部门进行抽查。

(二)集中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

自查和抽查结束后,各镇(区)、各部门要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运用临时查封、吊销证照、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大查处力度,促进隐患尽快整改。整改工作要坚持“严”当头,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厉处罚,确保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决不”: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坚决依法处罚,决不手软;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监督整改,决不姑息;特别是对那些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坚决依法铲除,决不放过。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检查整改活动与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防火墙”工程“百日行动”,制定具体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要在8月20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至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镇(区)、各部门要在汇总自查抽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对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8月31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证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负责人为组长,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以及督查指导工作。各镇(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全面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此次活动,镇(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镇(区)、各部门要把检查目标和措施具体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保证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要通过召开会议、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对检查中出现的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造成火灾事故的,将按照责任倒查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部门紧密协作,形成检查合力。

市公安、安监、教育、卫生、文化、工商、发改委、旅游等部门,一方面要在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确保自查效果;另一方面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以及“谁审批、谁承担”检查责任的原则,重点抓好易燃易爆单位、化工单位、学校、医院、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要与各镇(区)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消防安全检查见边见底。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

各镇(区)、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结合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和消防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要组织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和严重消防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借助舆论手段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要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并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查处、及时反馈”的原则,狠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切实做到有举报,必查处,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市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登记表

2.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3. 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隐患整改汇总统计表

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2) | 返回目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部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xx)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xx),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见附件),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3301240。

附件: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旬报表

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3) | 返回目录

各行政村,乡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县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确保《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根据《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认真做好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农村寄宿生乘车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广泛宣传,严格执法,在我乡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全面推行“周末班车”制度,确保寄宿生返家往校有序乘车、规范乘车、安全乘车,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领导

我乡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管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成立以乡政府分管教育副乡长为组长,以派出所、中小学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小学寄宿生周末回家返校乘车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学生返家返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心小学副校长兰跃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工作。

措施办法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通过召开全乡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工作会议,对推行“周末班车”制度进行动员部署,促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学校负责人清醒认识到我乡农村寄宿生乘车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增强全乡上下推行“周末班车”制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通过学校乘车安全教育、村干部入户说教等形式,向寄宿生及其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其认清乘坐三轮车、小四轮等非客运车辆及超载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增强乘坐“周末班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合理分担,落实车费。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采取“寄宿生或村负责基本票价县、乡两级按比例承担包车放空费、鼓励车主在放空费和票价上作些让利”的办法,分担解决寄宿生乘车费用问题。基本票价可由学校在每学期注册时一次性收取,再由当地政府按约定支付给客运车队。包车放空费采取“乡支付为主、县里补助为辅”的办法解决,按6:4的比例分担,即乡占60%、县里占40%;县财政每半年给乡核拨一次放空补助费,所需资金从教育费附加中列支,乡每半年与客运车队结算一次放空费。基本票价和放空费由乡与客运车队协商定价,并鼓励客运车队在确保客运适当赢利前提下作些让利。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1)学校职责: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一要建立详细的周末乘车的寄宿生花名册;二要与中巴车队、驾驶员签订学生接送安全管理责任状;三要建立组织学生上、下车值日教师管理制度;四要落实乘车情况跟踪制度,值勤教师每次学生周末乘车必须填写周末回家返校乘车管理情况记录表,填清是否按时到位;五要与学生家长签定周末寄宿生乘车安全责任书。

(2)派出所职责:依法加强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加强路面监控,打击接送车辆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把处置情况抄送给乡政府。

(3)承运车主职责:确保接送车辆合法、有年检,能够安全行驶;确保定时、定点接送学生返家返校,驾驶员须具有三年以上驾龄,无事故记录,同时做到“六不许”:不许超载、不许超速行驶、不许驾驶员疲劳驾车或酒后驾车、不许走危险路段、不许车门边站学生、不许学生把头手伸出窗外,确保行车安全。

(4)行政村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应对本村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起责任,凡有学生在校寄宿日常接送的村应积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返家乘车安全工作,严禁各村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

乘车方案

1、集中乘车次数:每周接送两趟,即星期五下午送一趟、星期日下午接一趟。

2、乘车线路安排:根据目前我乡各村分布情况,目前,周末学生返家返校车辆行驶线路主要拟定分为三个方向:①旧县至岩下、木城;②旧县至洋前、官村、下段、李墩、六墩五个村;③旧县至马坪、游墩、东厝、船坑、黄沙五个村。所有学生接送车辆只行驶至行政主村。

3、乘车管理:旧县中心小学寄宿生返家乘车地点在学校大门口,周末放学时,值勤老师要将回家的寄宿生统一在校内操场排队,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后按乘车路线组织学生排队上车,分送到各行政村的指定集中乘车点,各村还要指定两名责任心强的寄宿学生(担任路队长,各村路队长要负责督促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有序上下车。同时,学校要以村为单位,对寄宿生乘车的人数、分布、家庭情况登记造册及分组,按学生居住地分布情况从近至远实行固定车辆、固定座位。

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阶段(XX年12月30日前)。乡政府对全乡农村寄宿生乘车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全乡农村寄宿生周末返家往校乘车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并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2、方案制定阶段(XX年1月15前)。乡组织相关单位对当地寄宿生乘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协商确定周末班车使用车辆、运送线路、基本票价及放空费、运送时间、地点及相应责任等,办理非专用校车报批手续,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于XX年1月15日前分别向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上报“周末班车”实施方案和拟与车队签订的运送学生协议。

3、正式启动阶段(XX年2月7日开始)。乘车线路安排、乘车管理按照会审通过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乡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周末班车”制度全面、有序、规范推行。

周末学生返家返校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全局,关系到千家万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关责任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预案,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单位、个人未能履行职责,对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安全工作方案(4) | 返回目录

春季是火灾多发的季节,营区部分居民家中堆放大量饲草,个别住户焚烧垃圾时滥用明火,这都存在着许多火灾隐患,为了做好春季安全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消防工作。

今年冬春季节防火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防范、科学施救,减少危害,遏制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火灾事故,把防火安全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在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连队进行了明确分工。

2、本着“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连队消防安全工作小组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连队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3、做好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和加强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4、春耕春播工作期间,农机作业较多,要加强安全防火工作,机车上不得随意燃明火,工作人员不得吸烟,以确保春耕春播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单位重点部位,如:农机院、库房、养殖户等部位的农具、油料、饲草,要按要求归类存放,并且消防设施和消防器具配置完好。

6、连队营区打扫环境卫生时或在地头地边烧荒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滥用明火,如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企划文案
整改方案
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
活动方案
促销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