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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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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工程实施方案范文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园丁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实施xx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自xx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通过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

工程实施方案范文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xx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到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5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1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工程”活动,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xx年进一步推广,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示范工程”活动要达到三个满意。一是患者满意。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二是社会满意。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三是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安徽省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xx-xx)》,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实行院务公开。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实施成组护理,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床护比要大于1:0.4,示范病区的床护比不低于1:0.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严格执行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础护理合格率、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护理人员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要求。及时准确执行医嘱。配合医疗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

15、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具体要求根据省卫生厅规定执行。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6、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7、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聘任制护士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18、医院要完善和配备患者住院基本生活条件,为实施无陪护奠定基础。示范病房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患者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xx年3月)

县卫生局及各二级以上医院要根据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范围,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使其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县卫生局及各二级以上医院具体实施方案请于xx年3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4-10月)

3月下旬至4月,各二级以上医院确定试点病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调整。

5月份至9月,各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申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单位示范病房开展试点达到80%以上。

9月底,各二级以上医院申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10月,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三)总结交流阶段(xx年11月)

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单位实施“示范工程”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xx年“示范工程”活动,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卫生局及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选择部分病房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各医疗机构要将创建工作与“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我局将在医院实施活动和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指导,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对全市“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指导检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实施xx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自xx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通过示范引导、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xx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示范工程”活动,到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5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1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工程”活动,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xx年进一步推广,促进我市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示范工程”活动要达到三个满意。一是患者满意。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二是社会满意。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三是政府满意。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三、活动范围及主题

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四、重点内容

各级各类医院要进一步落实《护士条例》、《安徽省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xx-xx)》,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的要求,切实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夯实基础护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和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二)切实落实基础护理职责,改善护理服务

4、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5、明确临床护理服务内涵、服务项目和工作标准。分级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要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并实行院务公开。

6、临床护士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使责任护士对所负责的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护理服务,实施成组护理,增强护士的责任感,密切护患关系。

7、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丰富工作内涵

8、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护理理念和人文关怀融入到对患者的护理服务中,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

9、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在做好规定护理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患者需求,提供全程化、无缝隙护理,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四)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0、医院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置,医院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床护比要大于1:0.4,示范病区的床护比不低于1:0.5;

11、医院结合实际,探索实施护士的分层级管理,采用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的护士人力配置方法,并依据岗位职责、工作量和专业技术要求等要素实施弹性的护士人力调配。

(五)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质量

12、完善临床护理质量特别是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保证护理工作的落实。

13、护理管理部门与临床科室建立落实基础护理的责任制,按层级建立各级护理管理人员和临床护士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并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和部门奖惩、评优的依据,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4、严格执行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基础护理合格率、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护理人员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要求。及时准确执行医嘱。配合医疗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质量控制。

15、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具体要求根据省卫生厅规定执行。

(六)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保障措施到位

16、医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临床护理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医院“抓服务、树形象”的重要契机,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标,在全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

17、医院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实行聘任制护士同工同酬,调动各方面力量为全面加强临床护理、落实基础护理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有力保障。

18、医院要完善和配备患者住院基本生活条件,为实施无陪护奠定基础。示范病房管理规范、环境整洁,患者满意度达到98%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xx年3月)

县卫生局及各二级以上医院要根据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范围,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院和广大护士积极性,使其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县卫生局及各二级以上医院具体实施方案请于xx年3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4-10月)

3月下旬至4月,各二级以上医院确定试点病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和调整。

5月份至9月,各二级以上医院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申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的单位示范病房开展试点达到80%以上。

9月底,各二级以上医院申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10月,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

(三)总结交流阶段(xx年11月)

市卫生局组织对各单位实施“示范工程”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医院、病房及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xx年“示范工程”活动,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县卫生局及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坚定信心,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周密部署,选择部分病房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达到整体推进的目标。各医疗机构要将创建工作与“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探索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我局将在医院实施活动和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指导,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对全市“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指导检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查,切实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落实基础护理,改善临床护理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范文(2) | 返回目录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下达xx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xx]185号)文件及xx县农牧局《关于印发xx年xx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思路,落实政策要求,把握工作程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年渭源县农机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做大做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培育时间与补助标准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按照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时间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按人均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培育工程自项目下达之日起至次年3月底前完成。要做好全程工作跟进、后续管理和跟踪服务。

三、培育目标

根据项目要求,社会服务型以长期从事农业,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农机操作人员118人,培训任务资金11.8万元,把他们培养成为我县具有较高技能和服务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四、资金使用

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师资、信息化手段利用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教育学杂费补助。专账管理、专款使用。

五、教育培训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培育计划。

根据项目要求,坚持社会化服务型(主要包括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等)分维修人员、驾驶操作人员的分类办班原则,从教育培训(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教师遴选、教材选编、组织实施等)、认定管理、政策扶持、总结评价等方面科学制定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牧局审查批复后实施。

(二)遴选培训教师。

立足县域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兼职师资库,也可根据培训需要外聘师资,并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公开培训师资相关信息。根据培训的不同岗位从师资库中遴选优秀师资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

(三)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

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分类型,按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课程设置和学时安排,各专业课程包含公共基础课(含禁毒知识、艾滋病防治、留守儿童管理等引导性培训内容)、专业技能课、拓展课和实习操作课4大模块,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和安排课程内容和学时。培训教材选用农业部统编教材或自编适用技术资料。培训教材一律免费发给农民。

(四)遴选培育学员。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村组推荐、择优选拔、张榜公示的形式进行学员选拔。培训对象要一定长期从事农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即农机维修网点从业人员、各类农机操作人员,年龄一般在18~55周岁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凡符合条件的农民都可以到所在村委会报名,经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确定为培训对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一经确定并接受培训,三年内不得重复支持。

(五)实施班级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行班级管理,建立指导员制度,做到“一班一案”。按培育类型分类设班,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培训班要配强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自我管理和交流学习。培训班实施“两堂课”制度,即县农牧局要在开班和结班时参加班级活动,并与学员进行互动。按班建立规范统一、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的《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账》,并报县农牧局审核备案(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对台账的真实性负责。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学员身份证(正面)数码照相,并采集每次培训活动数码照片(必须有日期自动生成),以备归档。

(六)开展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班结束时,要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

(七)做好信息报送。

高度重视信息填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定一名信息员,定期登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查看部、省发布的工作通知,通过系统邮件年报送信息不少于4条,在每个培训班结束后10天内将班级和学员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

六、总结验收

培训任务结束后,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果、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主管部门验收。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档案经得起看、学员经得起问、经费经得起查。

七、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工程的组织领导,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制定培训计划,遴选培训教师和使用的培训教材,管好用好培育资金,并做好班级培训、信息录入、档案建立、自查总结等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三)创新培育方式

结合全县农机行业特点和农民需求,不断探讨和研究适合不同岗位、符合成人培训的方式方法。采取“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和“农学结合、送教下乡、开展田间操作作业”的培训模式,将课堂讲授、实践操作、岗位锻炼与参观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抓好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四)加大培育宣传

切实重视并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并积极参加培育。通过立大型宣传标牌、贴主要宣传挂图、发重点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宣传的效果和针对性。加强对典型学员的总结和宣传,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归档管理。

(五)建立健全培育档案

培育档案是记载培育情况,真实反映培育全程的基础资料。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xx年甘肃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机构档案和班级档案目录》格式,做好年度培育档案的整理和装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继续完善建档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园丁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范文(3) | 返回目录

校长是一校之本,教师是一校之基,有什么样的校长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有什么样的老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因而加强对校长、教师的培养和教育,是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建设教育强区的根本保证。依据《昆明市中小学幼儿园“园丁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东川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以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达标优化为基础,以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园丁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师德师风整体提升。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广大教师具备坚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数量结构达标优化。科学核定教师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和自主调配,畅通流动渠道,促进教师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配足配齐各学科专任教师,促进学科、学段、区域教师结构更趋合理。

——专业素质全面提高。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提高培养培训质量,促进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骨干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全面提升。

——体制机制不断创新。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建立健全教师的引进、流动、评价、激励、退出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

——农村教师重点加强。实行农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优评先、工资待遇和教育培训“四倾斜”,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生活待遇及学习、工作条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

三、重点工程

(一)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深入贯彻落实xx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师德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坚持依法治教、从严治教,规范教师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促进广大教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教师的人文关怀,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心理状态,帮助教师减轻心理负担,释放心理压力,使教师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

3.建立健全师德监督。坚持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工作督查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岗在职教师必须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严格执行《昆明市教师“十不准”》、《昆明市教师行为“八禁”语言“八忌”》对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撤销职务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努力确保数量结构达标优化

4.科学核定教师编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东川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校发展规模和教育教学需求,学科及时地核定教职工编制,核定后的教职工编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和自主调配。进一步完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及时足额配齐缺编教师,确保教师数量总体达标。

5、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完善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竞聘上岗、转岗、提前离岗退养等途径,切实解决学科、学段教师结构失衡问题。按照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要求,优先补充英语、音乐、体育等新增学科教师,确保新课程标准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目标的落实。按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需要,争取在乡镇中心小学合理配备宿舍、保卫、校医等专兼职人员,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积极促进专业素质提升

6.努力强化教育科研引领。根据国家规定的课程方案、科研职责和东川教育发展水平,配足配齐教科所专职教科研人员,认真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等工作,为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全面加强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的研究、管理和考核,不断提高研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教科研水平。

7.全面实施全员培训。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培训,根据继续教育学分年审要求,全面实施每五年一周期的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新任校(园)长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300学时,在职校(园)长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高中阶段学校的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由市级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的校(园)长和教师培训由区级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

8.大力提升学历水平。从xx年起,新增小学幼儿园教师要达到专科学历,新增中学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积极引进硕士研究生到各类学校任教。凡学历不达标、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达标进修,并获得合格学历。到xx年学历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在教学岗位任教,逐步转岗分流到后勤、管理等其他岗位。

9.积极推进校(园)长专业化。全面提升校(园)长的专业素质,确保校(园)长持证上岗率达100%。依托市级五所 “名校(园)长培养基地”及昆明市“千名校长省外研修”实施计划,重点培养中小学校长及校级干部70名。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校(园)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形成教育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高水平的校长。

10、重点加强骨干队伍建设。从xx年起,依托20个市级“名师工作室”,积极推荐省市骨干教师,培养区级骨干教师。争取到xx年使其数量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0%。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队伍的评选、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11、努力创新培养模式。面向全区全体教师实施菜单式培训,依据教育教学需求以及教师个人发展需要,提供培训内容,列出培训菜单,制定培训计划,增强学习实践环节,经培训主体与培训对象双向选择,由教师自选课程,以教师“培训券”的方式,依托相关高校和优质培训机构按需培养,为教师全面发展提供学习的“超市”,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12、着力改进培训体系建设。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全面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积极推进进修学校与电教、教研机构的整合,强化区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力争到xx年区级教师进修学校均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充分发挥学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校本培训为主,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建立和完善“市—区--校”三级教师远程培训网络,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四)探索创新体制机制

13、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校(园)长公开选聘或公推直选,实行校(园)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昆政文〔xx〕21号),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用制和岗位聘任制,落实学校选人用人自主权,由学校在核定编制内,根据空缺岗位,按照区教育局系统内学校空岗竞聘实施办法及规定程序,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畅通教师进出口。实行绩效工资制,推进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班主任、农村教师和一线教师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14、探索创新流动机制。xx年推行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进行试点。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和任期满两届的校长,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交流到同段、同类型的其它学校任教或任职。xx年在全区逐步推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促进师资的均衡配置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15、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教师准入、教师资格标准、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教师职务(职称)系列等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教师的引进、流动、评价、激励、退出机制。

16、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坚持每年评选区级“优秀园丁”26名“优秀教师”16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并予以奖励。每两年积极推荐市级“优秀园丁”6名;市级“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各4名。同时,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

17、大力促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东川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xx〕4号)和《东川区突破性发展民办教育整体推进工作意见》(〔xx〕269号)精神,切实保障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在继续教育、评先评优、职务晋级、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同时,积极鼓励民办学校加大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努力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依法监督民办学校的管理,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利。

(五)重点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18.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积极实施国家级“特岗教师计划”,招聘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村学校,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学科结构性短缺的突出问题。

19、建立农村教师免费培训制度。按照农村教师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用经费中预算安排“农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专款用于农村教师免费培训补助。逐步免除农村教师除伙食费以外的其他培训费用,所需培训费、资料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在“专项资金”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助。

20、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加强城区直属优质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从xx年起,每年选派1—3名有培养前途的城镇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到农村学校任副校长,选派2—5名农村学校副校长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锻炼,任期一年;每年选派5—10名城镇学校骨干教师和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支教和挂职;每年选派5—10名农村学校中层干部和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进修学习。城镇中学教师在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21、努力改善农村教师待遇。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区域内教师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同待遇,依法保证区域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实施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逐步解决乡镇中心学校教师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满足基本住房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园丁工程”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编办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科学及时地核定教职工编制工作,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依法履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流动基金调配等职能和师德师风建设、专业化发展、教师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园丁工程”所需经费的筹措和安排;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农村教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工作。

(三)保障经费投入。区委、区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确保“园丁工程”实施所需各项经费,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比例,足额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捐资参与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

(四)加大督查力度。区委、区政府目督办要把“园丁工程”纳入对区级的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差别化考核体系和科学评估机制,每年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五)优化社会环境。区级部门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待遇。大力宣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做好事。

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范文(4) | 返回目录

xx水利枢纽工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松花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是吉林省“xx”期间重点水利工程,也是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骨干工程。该工程用地主要包括坝区、水库淹没区、防护区、输水干渠和连接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水利部《关于xx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XX〕414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xx水利枢纽工程(一期)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吉政函〔XX〕4号,以下简称《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要求,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地移民拆迁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

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的责任机制。

(一)前郭县、乾安县、扶余县人民政府职责。

1.从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监察、交通、建设、公安、牧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县xx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办公室,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等相关工作;

2.负责土地权属确认、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3.配合省、市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按期完成征占()地测量、地类划分、林木采伐、补偿核算等工作;

4.负责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兑现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后的土地调整、房屋拆迁后宅基地的规划和迁建工作;

6.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和施工环境保障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干扰破坏征地拆迁、工程施工的不法行为;

7.完成好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xx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局职责。

1.全权负责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拆迁等情况综合、现场指导、协调督办、组织实施等工作;

2.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与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协调征地、林木采伐、地类划分和土地权属确认等工作;

3.对收回的二松xx水库段国有土地进行管理,对国土资源和林业部门提供的设计成果进行复核;

4.负责征地测量后的标记、管理工作;

5.对下拨的征地移民拆迁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法制办职责。

1.负责对市政府征地移民文件的审核把关;

2.负责对有关行政机关在征地、移民、拆迁工作中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四)市国土资源局职责。

1.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征占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指导县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占地的各项工作;

3.协助县政府做好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4.负责做好征占地土地补偿费核算及补偿标准的政策宣传、问题答疑以及临时用地复垦的监督验收工作。

(五)市林业局职责。

1.协调省林业厅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的各项工作;

2.协助县政府做好林地、林木权属确认和纠纷调处工作。

(六)市水利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依法对工程建设涉及的水事纠纷进行处理。

(七)市农委职责。

协助县政府帮助移民区农民利用现有土地发展高效农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做好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九)市建设局职责。

协助县政府拆除工程占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十)市法院、市检察院职责。

依法受理征地、移民、拆迁及工程建设中的各类涉法案件。

(十一)市公安局职责。

负责征地、移民、拆迁、林木采伐和工程建设等治()安保卫工作。

(十二)市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相关政策执行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市审计局职责。

负责对征地移民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

(十四)松原供电公司职责。

负责保障工程用电,按计划完成电力设施迁移工作。

(十五)松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职责。

负责对与工程交叉的通信设施进行改建或迁移。

二、征地移民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

1.征收耕地(旱田、水田、园地、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征收林地、苇塘和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其土地补偿费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地临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

3.征收农村道路、荒地、盐碱地、沼泽地和沙地等未利用地,按照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给予补偿。

(二)收回二松xx水库段国有行洪滩地,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

1.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签订30年土地承包合同的,并且持有县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补偿标准按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给予补偿;

2.行洪滩地内的旱田和水田,由国营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发包的,其补偿费按照该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给予补偿,一次性发放给国营林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行洪滩地内的渔塘、房屋等不予补偿。灌溉井等经踏查确认,经有关部门评估后据实补偿;

4.行洪滩地内的人工林地(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补偿费按照所在乡镇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给予补偿;行洪滩地内的荒滩地、天然次生林地林木及有关单位认定的宜林地不予补偿;

5.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河道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二松河道内开垦滩地,种植农作物及林木的,不予补偿。

(三)使用河道外其它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耕地,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不是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单位只给土地补偿费,不给安置补助费;使用未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四)占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国有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可以参照征收土地相应标准补偿。

(五)临时用地的产值,按永久征地产值计算,能恢复耕种的,占1年补2年、占2年补3年,不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恢复耕种的,办理永久性征地手续。

取土场临时占用耕地,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的边坡、取土深度和排水坡度取土。耕地复垦后,设计边坡底线占用的面积和抹牛地面积,按永久征收土地的()相应标准给予补偿。

临时用地的复垦,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执行。

(六)征用土地产值标准: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1.32元/平方米;水田、园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2.20元/平方米;菜田(温室大棚、精养鱼塘)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5.85元/平方米。

(七)占用国有林地采伐林木的补偿标准,按照《吉林省占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林资〔1991〕876号,以下简称《林地标准》)规定执行。

林木已经达到采伐利用标准的,经依法批准,林木所有者可以自行采伐;不到采伐期的,按照前款规定给予补偿。

(八)村民房前屋后零星树木,依据《林地标准》规定,分别按照成树、幼树给予补偿。

(九)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补偿。

(十)工程用地范围内的电力、通信设施的拆迁,只补偿人工费和不能再利用的材料费。

(十一)拆除移民区住宅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定的补偿标准核算补偿费用。

三、征地、移民和拆迁费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由市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进度进行核算,分期分批拨付给县政府,由县政府负责兑现。补偿费的发放,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征地移民拆迁工作完成时限

各县政府要保证xx水利枢纽工程用地需要。水库淹没区的征地、移民、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XX年9月30日前完成。输水干渠征地、拆迁、补偿等工作要在XX年6月10日前完成。

五、适用范围

本方案只适用于二松河道水库淹没区、坝区、防护区、输水干渠和连接渠。

XX年3月12日市政府下发的《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水利枢纽工程征地补偿和收回第二松花江xx水库段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明电〔XX〕2号),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废止。

企划文案
整改方案
工作方案
策划方案
活动方案
促销方案
实施方案
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