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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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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根据财政厅《关于反馈20__年度省级预算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函》要求,我厅针对相关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分析查找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通用5篇)

一、基本情况

20__年省财政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厅20__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现场评价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得分83.3分,评价等级为“良”。我厅对相关相关项目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结合相关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该整改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预算指标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20__年机构合并影响了资金下达进度;20__年资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下达。我们讲督促项目单位进展,确保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并对实现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2、资金使用进度慢、结余大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相关项目单位进行情况核实,一是主要是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尾款未支付,厅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对验收达标的项目支付尾款,对验收未达标的单位按要求收回资金,并取消下一步年度申报专项资金资格。二是宁乡市20__年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省级专项补助未使用资金103.9万元。截止20__年底,26个申报单位共51个旅游厕所已经验收竣工,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部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个别项目单位存在滞留、改变资金用途等行为,资金合计585万元,占比现场评价金额比例为3.4%。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单位滞留财政资金

省文旅厅对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实景桃花源贷款项目进行核查,核实情况为由于账务处理不当,进一步核实整改。主要是因为桃花源管理委员会与常德市文旅投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资金结算,根据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20__年第13号会议纪要对常德市文旅投开具了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390万元的收据,所以结算时实付10万元。但常德市文旅投在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本级财政收取的3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作支出,而是记入了其他应收账款往来,导致出现了财务核算问题。目前常德市文旅投已进行账目调整。

2、个别项目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汉寿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帅孟奇故居4A级景区创建高标准标识系统及研学拓展活动补助项目进行核查。一是革命同志故居陈列馆建设需要经过项目论证、宣传部门审批等一系列严格的`审批流程,另,高标准标识系统主要是通过现代信息化建设,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购买大型电子屏、讲台、声光设备、观众座椅等多媒体教学设备是高标准标识系统建设的一部分;二是安排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帅孟奇生平事迹陈列室建设,该项为研学项目,是必要的,只有前期设计得到,才能带给游客好的体验,才对得起革命先烈;三是厅已要求该单位从县级财政预算申请28万元配套资金用于置换故居管理办公区域装修及配套设施;置换后,该资金将继续完善帅孟奇故居景区高标准标识系统。下一步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跟进。

3、资金支出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现场评价发现部分项目单位存在财务报销凭证不规范、合同未设立质保金条款、验收程序不完善等情况,进行核查,涉及的4个项目单位,均已整改完毕,

一是娄底双峰“溪砚制作工艺”非遗旅游产品开发及花鼓戏演艺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完善了原始凭证,补开了正规发票;设置工程资金支出台账,补充了相关工程前期资料、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二是罗荣桓故里智慧导游系统及标识标牌标准化建设完善了合同,对弱电项目建设合同补充了质保金条款。

三是衡东县白莲镇铁坪村项目、三樟镇柴山洲村项目均已完善了建设合同以及相关票据。

4、预算指标混用

省文旅厅对预算指标混用情况进行核查,一是对相关项目单位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下一步将通过财务培训班进行财务人员相关业务培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市、州对旅游厕所的补助不规范

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旅游厕所建设是我省加快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实施的项目,根据《湖南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新三年行动计划(20__-20__年)》,全省计划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厕所2600座。我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的旅游厕所建设资金,是在国家旅游厕所专项资金补助基础上补齐缺口,我厅根据20__年各地区已完成旅游厕所项目个数予以核拨,补助标准为5000元/蹲位,对于旅游厕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是评估各地区旅游厕所建设的整体完成情况。厕所资金属于中央和省对地方安排的“先建后补”资金,因此,省级厕所专项资金安排不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2、部分项目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问题

一是省文旅厅对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新宁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郴州市图书馆等三家政府采购程序欠规范的项目单位进行约谈,并要求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并反馈;二是下一步省文旅厅将对项目中含有政府采购的项目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违规的项目进行暂停,并收回专项资金,并核减该地区下一年项目申报的指标。三是通过组织市州业务培训的机会,普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鼓励市州在相关法规的框架下出台与自身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个别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问题

省文旅厅对湖南攸县酒埠江生态新镇综合开发项目、南岳传奇古镇项目整改情况进行核查,一是该单位已经结合实际情况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二是要求对南岳传奇古镇项目加快工程进度,尽快达到运营条件。

4、个别项目补助标准不够明确

省文旅厅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有以下整改:一是下一步做好资金预算,明确资金来源;二是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精准测算资金、分析资金缺口、资金使用计划。

三、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的三个节点

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项目申报初评时,加大对预算绩效目标的分值评定,对绩效目标不完善的项目进行评分扣减处理,对于态度恶劣的,给与初评不予通过处理。二是强化项目中期绩效目标考评,对未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进行约谈,对于预计无法完成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处理;三是落实结项绩效,根据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划分绩效评价档次,作为下一次项目申报的依据,对于完成不力的项目,对其进行资金收回处理,并暂停该地区一年的相关项目申报。

(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尽快发布新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二是下一步细化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流程,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强调花钱必问效,凡是使用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的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组织绩效评价,使用省补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由当地文旅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评价。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两年内不得申请补助。对未上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市县区,暂停补助下一年度项目资金。

(三)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督促市州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掌握项目建设进度、产出效益目标实现状况,对不能按计划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予以调整。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库建设,通过培训等形式进行普及;三是坚决打击项目单位多头申报财政补助行为,采用信息化手段,避免项目单位在省、市县区财政部门分别获得补助。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__年度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林规〔20__〕26号)《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__年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浙林规〔20__〕66号)文件,贵局对我县20__年度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针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关于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支付迟缓。截止20__年7月,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13.89万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二、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一)关于资金分解未下达正式文件的问题

主要原因是当时出于我局20__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申报书与实际浙财建〔20__〕156号、浙财建〔20__〕65号文件下达的任务和资金一致的考虑,从而忽略对20__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资金进行再分解和下达。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积极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程序,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二是要求下一步对中央和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涉及的相关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解落实下达,明确责任主体、建设任务、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等。

(二)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1.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截止20__年12月15日止森林公安办案补助项目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2.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本项目实施期限20__年6月至20__年12月,实施面积235亩,资金规模128.09万元。任务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今年2月份新冠肺炎疫情造成项目不能及时种植,林业种植项目均有季节性问题,不能在春季种植好,就会影响成活率;二是苗木和肥料公开招标从4月份开始,不能如期完成,肥料招标共招标三次,前后花了4个月时间,错过苗木种植最佳时间。目前完成情况:苗木和肥料已招标完成,20__年肥料已全部完工,已完成种植120亩;培训已完成两期;资金到年底完成拨付75万元。整改: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在20__年4月份完成种植任务;三是按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技术培训任务。

3.林业贷款贴息绩效指标问题:原因分析:主要是工作人员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林业贷款贴息按贷款合同金额计算,不是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整改: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按照实际贷款额计算绩效指标,把握好项目申报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绩效目标按时完成。

(三)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县20__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项目承担主体,国有单位的补偿资金通过县林业局账户直接拨付,村集体的补偿资金通过乡镇财政拨付,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我县林业局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20__年我局专门针对20xx-20__年生态公益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工作,对20__年生态公益林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对审计、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项目单位进行了整改和落实。

(四)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多拨付杭州千岛湖瑶记实业有限公司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的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及时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并下达项目整改通知书,该企业将多领取的林业贷款贴息资金4851元与8月14日上缴淳安县财政局国家金库,同时我局也认真分析原因,对相关责任人审核不严等情况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举一反三,在今后对项目审核要从严把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三、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

(一)海南鳽种群保护部分项目未完成的问题

根据《海南鳽种群动态监测、保护遗传学及适应性进化研究与保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时间20xx年1月至20__年12月,实施期限为4年。绩效评价认为在20__年9-12月未完成无损伤捕捉并佩戴卫星跟踪设备的工作任务。整改:截止20__年6-8月,项目组在长期跟踪调查和鸟类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经过前几年的持续观察和野外捕捉实践,经过反复实验,利用夜间在觅食地铺设网具、采用脚套的方式,已成功完成无损伤方式捕捉海南鳽健康个体进行佩戴卫星跟踪仪项目工作,共为15只海南鳽佩戴了卫星跟踪仪,其中成鸟5只,当年繁殖幼鸟10只,幼鸟均为已能自行觅食个体。所有佩戴卫星跟踪仪的海南鳽均为健康状况良好个体,目前佩戴卫星跟踪仪运行状况良好,已接收到海南鳽有关活动轨迹信息,后续保持继续观察。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是根据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要求,开展监测站日常监测工作,一旦发现突发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按程序上报,并做好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及采样送检工作。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淳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总站和姜家林业中心站,20__年完成野外巡护监测253次,巡护监测时间15346分钟,巡护监测里程874.17公里,巡护监测记录鸟类7472只,未发现死鸟和异常行为鸟类,监测数据上报率达到100%。造成项目资金未及时全部使用的问题,主要由于千岛湖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目前没有单独人员编制,除雇佣2名人员协助监测外,日常监测工作由姜家林业中心站技术人员完成,20__年实际支付监测劳务费0.996万元,其他支出都在姜家林业站日常公用经费列支。整改:加强项目资金归集与核算,凡涉及项目监测劳务、GPS录入系统和监测直报系统维护、野外监测劳保、监测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统一纳入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支付款项。

(三)合同审批程序不规范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问题

绩效评价中发现姥山林场《马尾松、柏木资源调查合同》审批与签订程序倒置以及《种质资源库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期限签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淳安县生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认为评价中反映的这两个问题主要是合同管理不规范、工作不严谨引起的。整改:公司进一步规范了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合同的审批、签订和履约行为,同时对负责种子园的副场长进行诫勉谈话,从中引起重视,举一反三,认真反省,确保今后项目实施的合法、合规。

(四)招标文件设置最低限价的`问题

许源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工程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要求“投标报价必须在456772.22元-492698.11元范围,否则为废标”。主要是根据《关于印发〈淳安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通知》(淳政办发〔20__〕125号)”中的规定,招标人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石方等工程项目,采用现场抽签计分法。现场抽签计分法具体操作规定中明确“投标总报价应当在规定的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不在优惠报价有效范围内的投标书为废标”,文件规定《招标优惠报价有效范围表》中“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惠幅度7%—14%”,因此本工程按上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了让利范围。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投标相关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林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积极落实整改,并明确下一步淳安县林业资金管理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积极整改,落实责任。高度重视林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严格执行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严防再犯,同时进一步完善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流程清晰、管理规范。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认真抓好项目规范化管理,不断推进项目建设,对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进展缓慢的,要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政策性导致的不利因素;对其他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完工滞后的,要倒排时间,加快建设进度,及时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建设任务实施和履行相应的程序,强化建设过程的监督,严格控制建设内容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规定程序调整并作好实施方案的衔接。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的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报批程序,加大资金兑付力度。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加快资金的支出进度,使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严格标准验收,规范档案管理。对每一个项目的竣工,要及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杜绝发生“重申报、轻建设、草验收”的局面。与此同时,要求专人负责建立施工台账,对每个环节相关手续和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会计核算。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完整,记账依据完备齐全。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贵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于20xx年3月对我局20xx年度文物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和20xx-20__年度文物保护资金进行了审计。6月6日,贵局发出浙文物函〔20xx〕206 号文件,提示我局在使用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对此非常重视,即刻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小组

我局在认真分析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资金使用实际情况,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潘春方为组长,局文化遗产保护科科长陈伟阳、新昌县博物馆馆长张斯鸿为副组长,赵菊芹、何中梁、徐梦、潘晖、吕越双、徐婉仪六位同志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整改工作。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管理制度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①工程进度延期,合同规定施工完成时间为20xx年4月,但由于“施工场地无法移交、围护封闭导致施工延期”的问题,需延期50天左右。②合同签订未写日期。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数字化、预防性保护项目开标的监督人未及时签字。

3、回山建筑群修缮工程。回山建筑群的省保资金设计费用和施工费用混用。

整改情况:我局已积极与施工方沟通,排除施工延期等问题,推进工程施工进度。同时,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监督制度,杜绝合同未签字、未写日期等情况,并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做好项目的实施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变更调整管理、采购管理、验收管理、监督管理。

(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方面

存在的问题:

1、新昌城墙修缮工程。我局于20xx年11月将191万省补资金分配给南明街道,但因属地管理等问题未协商好,南明街道于20xx年11月才将191万打给城投公司,截止20xx年底共支付5.8万。

2、大佛寺数字化保护项目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由于数字化保护项目验收效果不及预期需要进行整改,预防性保护项目受大佛寺石弥勒维修项目影响,工程进度也有所延后,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施工方沟通,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在今后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实施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属地管理部门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确保资金按进度及时、合理支出,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这次检查,我局发现了在项目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上存在的漏洞,为后续项目作出了警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4

按照《关于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黔财绩〔20xx〕7号)要求和《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为督促指导各地切实抓好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xx年,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共涉及30家省级预算主管部门的60个项目。其中民政项目4个,分别为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二)各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1.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2440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3.12%;评价分值85.90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

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4.2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88.41%,社会公众满意度86.02%,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8.37%。

2.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8528.02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30%;评价分值85.64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4.12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良(83.91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3.60%,社会公众满意度91.55%,项目执行部门满意度97.40%。

3.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3000万元,抽查区域为21个县、抽查资金占比44.33%;评价分值80.02分,评价等级良。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优(95.45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75.67分);平均满意度98.1%。

4.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该项目包含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省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经费、社会伤残人员假肢矫形安装补助资金四个二级项目,省级预算安排数为11833万元,抽查区域为30个县、抽查资金占比51.98%;评价分值70.12分,评价等级中。其中省级评价等级为良(87分),县(市、区)评价等级为中(66.40分);平均满意度92.73%。

二、主要整改情况

为认真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由我厅规财处牵头,厅救助处、福慈处、基政处、事务处等相关业务处密切配合,认真梳理问题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及时组织对照问题逐一整改,并组成工作组实地督查部分市县整改落实情况,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整改成效。

(一)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

1.对项目省级财政资金预算申报未充分考虑救济人数变化因素问题,在20xx年预算申报测算时综合考虑了减员、调标及市级配套因素。

2.对部分抽查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问题,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黔民函〔20xx〕215号),要求市县两级足额预算安排资金,并督促涉及市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3.对年末滚存结转结余资金较大、未有效盘活问题加强对市县督促整改和指导,20xx年对有条件地方适当提高月人均补助标准。

4.对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业务培训。

5.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确保应发尽发和按月动态管理,拟出台《精简退职老职工定量救济费资金管理办法》。

6.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和做好公开公示。

(二)应返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电费资金

1.对抽查点省级下拨资金核定户数与实际执行情况差异大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会商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拟将兑现方式由“先征后返”改为“即征即返”。

2.对制度缺位,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拟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内容。

3.对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督促涉及县按时完成问题整改,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并制定《应返还免费电量电费资金管理办法》。

(三)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针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专项资金奖补项目产出效果不足、专项资金奖补项目效益未凸显问题,一是对报告所列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情况梳理,逐一抓好整改;二是以绩效为抓手,做好项目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统一谋划,使专项资金项目产出最大化;四是及时修订《贵州省城乡社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四)社会福利事务专项资金

1.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不足问题,印发了《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对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地抓好整改落实。

2.对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问题,20xx年,我厅印发《《20xx—20xx年贵州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提质增效计划》,对全省未充分发挥效益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加强监督指导、绩效检查和工作调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

3.对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提高不明显,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能力提升效果不足问题,着重对“床位利用率较低、实施效果与规划效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等开展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做好40所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提质改造工作的通知》,通过广泛动员、组织特困人员到城乡养老机构参观、试住、拓展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范围等提高供养机构集中供养率;同时强化工作责任,将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纳入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等方式,确保有效提升特困供养机构床位利用率,如期完成规划目标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按照省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厅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绩效管理工作广度、深度以及与新时期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尚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对照20xx年财政批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开展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总结分析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

三是适时开展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价。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选取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项目,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绩效评价方式开展部门重点评价,确保绩效评价的真实性。

四是推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预算资金引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增加预算绩效实现情况因素;实施激励约束措施,推动完善绩效评价与目标考核挂钩。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信息逐步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六是加大绩效培训力度,有效引导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

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我市“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5月8日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铜自然资规委〔20xx〕1号)安排,全市20xx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共计17项,其中,由我局负责的规划编制计划7项,具体为:

(1)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xx年);

(2)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

(3)铜陵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xx);

(4)铜陵市“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20xx-20xx);

(5)铜陵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

(6)铜陵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7)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

截至20xx年末,我局7项规划编制均完成了20xx年年度任务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xx年)

初步方案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研究、规划分区与空间控制线研究、拥江发展战略下的城市空间格局研究等4项重大专题研究。

(2)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

完成初稿编制,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3)铜陵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xx)

省自然资源厅未下达任务计划,项目暂缓实施,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4)铜陵市“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20xx-20xx)

自然资源部取消了土地整治规划,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5)铜陵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

评估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5月20日省厅下发了最新数据,正式评估成果文件待批复。

(6)铜陵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评估成果已审查通过,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工作,符合评估要求。

(7)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

20xx年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未临时交办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37万元,实际到位63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其中:11.64万元下达市商务局、29.94万元下达市文旅局、13.5万元下达执法局,581.92万元下达我局。

截至20xx年末,我局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资金支出合计581.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2、年度目标

完成20xx年度规划编制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我局负责实施的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具体范围为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35年)、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__)等7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指标体系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等10项二级指标(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

采用定性描述、定量分析法,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采用比较法,对比实际成效与绩效目标的偏差,进行效益分析。

4、评价标准

主要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效函〔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完成。

2、组织实施。3月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评价工作,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的项目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认真填写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一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支出总体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价。二是采取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单一评价,评价组对自评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效果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实施绩效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既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对20xx年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最终确定绩效评价评价得分98分,等级为“优秀”(评价说明: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自查报告
情况报告
事迹材料
申报材料
社会实践报告
述职报告
述廉报告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