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公 > 合同 > 承包合同 >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来源:文书咖    阅读: 6.25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基坑支护是为保证地下结构施工及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对基坑侧壁及周边环境采用支挡、加固与保护措施的工程建造方法。那么签订基坑支护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文一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工程续建项目基坑支护承包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1、ф130锚杆(引孔、制作、安装、设注浆管、注浆、二次注浆、搭设架体及材料、锚杆与梁的交接钢筋);

2、坡面喷锚10cm厚(立面土厚20cm以内人工修整、安装泄水管、挂钢筋网、焊加强筋、喷射砼、素喷、制作安装钢筋网、搭设架体及材料);

3、长排水管泄水管制作、安装、引孔、搭架

4、边坡支护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检测的配合工作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注:以上报价均不含税。

三、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其中锚杆工程为30日历天,坡面15日历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二日后起计,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给予签证顺延)。机械要求:

(1)锚体空压机90KW3台,合同签订后进场2台,一星期后再进1台;

(2)坡面喷浆空压机:3台,进场时间按进度要求。有工作面的情况下,乙方要加大现场人员、机械的投入。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如乙方施工的工艺及技术出现质量问题,导致验收及试验不合格,验收通不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计量方式: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结算。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量的50%,验收后付至工程量的85%,工程完成验收后三个月内付清。

七、甲方责任:

1、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层面的土方(机械)开挖。(提供一个给水点和足够容量的电源)

2、提供施工的工程地质资料及施工图纸各一套。

3、提供基坑各剖面角点和控制标高。

4、协调各班组间的施工顺序,调解各班组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材料。

八、乙方责任:

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工期紧及现场情况和特点,并已充分熟悉施工图纸承诺投入足够的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以保证满足甲方的总工期要求和节点工期要求。

1、严格按图纸、设计变更(若有)和相关规范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

2、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施工、安全用电、文明施工等),乙方对其班组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严格遵照甲方的进度计划,充分组织机具、人员进场施工,进场的机具必须申报甲方并登记造册,以便退场时方便放行,如不申报,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对质量缺陷和自身原因损坏的成品必须当日整改完成,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返工整改费用,需特别注意单重管旋喷桩质量,杜绝质量问题而产生漏水现象。

5、做好临近构筑物和临时设施的保护工作,不得随意破坏、私自拆移。锚杆施工前必须按甲方交底去操作,避免钻穿孔桩。

6、做好施工场地清理及材料的保护和回收整理工作,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赔偿。

7、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检、验收工作,按规范做好并提交内业资料。

8、如需乙方提供岩土资质,无条件配合,管理费另加3%.

九、质保期:一年。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节点时间延误一天处罚金壹仟元,如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

2、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给予签证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款支付清后自行终止。

另附:

1、安全生产协议

2、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

发包人(甲方代表):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人(乙方代表):联 系 电 话: 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招投标约定及双方有关承诺,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以包工包料、包设计、包临设、包所有一切施工工序、包施工机械、包场内外运输、包施工用动力能源、包质量、包施工过程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工期、包维修、包社会医疗、养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保保险金和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包物价上涨、包承包风险的形式由乙方分别实行综合单价包干。

基坑支护包括:

1、包括局部施工部位搭设作业平台和围护设施;

2、包括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地下管网损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3、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基坑支护失效(如崩塌、边坡滑动)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补救措施;

4、包括考虑周围环境和水文、地质情况的影响所可能出现的不良影响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费;

5、包括乙方工人作业所需的安全所作保护用品、安全设施在内;

6、包括各种工序前、工序后的场地清理;各工种交叉作业影响和材料;机具场内运输并综合考虑施工配合;

7、包按规范进行的抗拔试验和对喷锚厚度的检测;

8、含文明施工费;赶工费、抢险费。

9、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0、甲方增加机械设备,协助乙方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甲方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承包单价结算。

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

4、预算造价为:¥

大写(暂定):人民币 ;

5、承包单价:

(1) 承包单价详见《投标报价表》;

(2) 承包单价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3)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 税金。

六、付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 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 95%,待支护设施拆除后30天内付清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

若工程所在地为广东,则甲方结算付款时将同时代扣乙方发票金额应缴的流转税款,并及时申请当地税务机关开具代扣凭证予乙方抵免流转税。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给甲方。

5、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在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 天,开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时间 年 月 日。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 ‰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具体分项施工计划以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发的限期完工任务书为准,每个分项工程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 1 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违约金,累计并罚;每迟延1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如遇下述情况:(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d )其他: / ;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2、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随机取样,甲、乙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

九、质量条款

1、乙方在现场放线定位后须报甲方现场施工员检查复核无误后方能施工;

2、乙方基坑施工期间必须跟随土方开挖进度定时对基坑支护体系进行位移检测,发现位移变动超过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设计、监理到现场复核,并提出保护措施或加固措施,并经甲方、监理审定后方能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在施工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附近建筑物和其它设施的安全,如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方处以¥500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保修期限:自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该工程完工合格。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两天内派人维修,若乙方故意拖延,甲方有权另派施工单位施工,一切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超出保修金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或单价不实、已用施工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十、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租金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甲方施工现场不具备提供临时办公和生活场地的条件,由乙方自行解决,

5、甲方提供建筑红线范围内总水、电驳点各一个,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费用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6、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预算造价5%进行处罚。

6、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对楼地面平整度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7、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8、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对相应工程做好过程控制检测,具可靠性的功能检测。

9、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0、 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 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1、 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

12、 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4、 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单位。

16、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17、 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18、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19、 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0、 乙方自带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泡、光管、小太阳光管支架、灯头、插头及电线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21、 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一、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7、本合同一式四 份,甲执 三 份,乙执 一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拟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提供正规税票。 四、材料标准

1、素喷: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50mm;最薄处不低于30mm; 采用素喷技术上满足基坑边坡土方稳定并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锚杆支护:锚杆¢18,@1500mm,深入土体长度5000mm;加强筋¢12竖向@1500mm一道,钢筋网:¢6 @300*300,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60mm;

3、锚管支护:锚管¢48*3.75, @1500mm,深入土体长度5000mm;加强筋¢12竖向@1500mm一道,钢筋网:¢6 @300*300,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平均厚度不低于50mm.

五、承包单价

素喷30元/㎡;锚杆支护90元/㎡;锚管支护135元/㎡。

六、合同工期

以甲方通知为准,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要求。

七、合同履行

1、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合同履行人,负责合同的签订、跟进、协调、工程款结算等相关事宜,提供施工图纸,提供施工用电、用水到施工现场。

2、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现场合同履行人,负责合同的落实、执行,并负责所承包的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等一切事宜,费用自理。

八、验收标准

按照合同规定标准及乙方提供的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八、付款办法

工程款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施工完毕,达到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标准,由甲方人员出具核算清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0%,余20%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清余款。

九、质量承诺

乙方对所施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并负责雨季跟踪检查,施工期间,如果出现脱落、塌方现象,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否则由甲方组织维修,费用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十、双方争议

若双方出现争议之时,可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工程款结算完毕之日起止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