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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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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广西来宾市佳福房产有限公司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精选6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及提供中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的房屋壹套(以下简称该房)房产证登记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来房权证来字第 号,该房产权属 所有。

2、甲方自愿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亦了解该房屋的所有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二、该房屋出售价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乙方分两次付款,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由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给甲方------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

2、第二次付款:待乙方取到房产证后并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当日由乙方把该房屋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因乙方信誉问题贷不了款,或不配合银行工作,则由乙方负责在收到银行通知后60日内筹备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中介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收取佣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在乙方全额付清甲方房款当日一次性付清。丙方负责办理该套房房产证过户、水电过户手续及银行贷款业务。

六、物业交割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及该房屋附属物,并保证房屋结构及水电、房屋卫生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应结清在移交该房屋前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移交该房屋时必须保持乙方购买时原房屋的完整,否则按相应价值直接从房款中扣除。

4在签订购房合同当日,丙方应从乙方首付款中扣除人民币 伍仟 元整(¥:5000.00元)作为甲方的售房保证金,待甲方结清该房产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丙方全额退还给甲方。

七、责任与权力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集资房: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房产证、个人住房档案及单位同意售房所出示的有效证明的公章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资料,并保证所移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地点办理各项产权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期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甲方违约甲方则按乙方已交付的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付全部金额。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成交房款价格的2%作为佣金、

九、该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不得反悔,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房屋买卖及提供中介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有位于的房屋壹套(以下简称该房),

2、甲方自愿将该房出售给乙方,乙方亦了解该房屋的所有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二、该房屋出售价定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时间及内容:

1、乙方分两次付款,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当日由乙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给甲方------包含定金人民币元整(¥:元)。

2、第二次付款:待乙方取到房产证后并从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放款当日由乙方把该房屋的剩余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如因乙方信誉问题贷不了款,或不配合银行工作,则由乙方负责在收到银行通知后60日内筹备余款付给甲方。

四、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过程中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范围,期限及中介费收取标准,支付方式及时间: 丙方应向甲、乙双方各收取佣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在乙方全额付清甲方房款当日一次性付清。丙方负责办理该套房房产证过户、水电过户手续及银行贷款业务。

六、物业交割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 日向乙方移交该房及该房屋附属物,并保证房屋结构及水电、房屋卫生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装修状况。

2、甲方应结清在移交该房屋前所产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3、甲方移交该房屋时必须保持乙方购买时原房屋的完整,否则按相应价值直接从房款中扣除。

4、在签订购房合同当日,丙方应从乙方首付款中扣除人民币 伍仟 元整(¥:5000.00元)作为甲方的售房保证金,待甲方结清该房产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由丙方全额退还给甲方。

七、责任与权力

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集资房: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房产证、个人住房档案及单位同意售房所出示的有效证明的公章的真实性与明晰性,没有权属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

2、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

3、甲、乙双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期限内到丙方指定地点办理各项产权手续,领取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提供的房屋买卖期间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5、丙方对物业的交割拥有监督权。

八、违约责任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如甲方违约甲方则按乙方已交付的金额双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付全部金额。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丙方支付成交房款价格的2%作为佣金、

九、该协议甲、乙双方一经签字立即生效,不得反悔,该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北京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银行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银行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银行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二) 银行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银行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下贷款银行的相应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于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办理贷款手续。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抵押,不存在其他影响交易或者不得交易的因素。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房龄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总面积(建筑) 土地性质 房地产权证号

第二条:贷款约定

1、甲方认可该房屋到贷款银行指定或许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甲方委托乙方为该房屋办理形式贷款。

3、甲方申请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贷款年限为 年(贷款额度与贷款年限以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条:代理服务费的相关约定

1、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若甲方在签订银行借款合同以后由于自身原因或者不配合继续办理贷款,甲方仍须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协助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抵押等服务。

2、 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如贷款银行调查其所提供材料、证明内容不属实或其资信不够造成的贷款未果,甲方需按照约定代理服务费的全额赔偿乙方损失。如乙方已经收取第三条第一款服务费的,该费用不予退还冲抵损失。甲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4、 甲方需按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它费用。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5、 如房屋不能取得《房屋他项权证》,由此造成的银行贷款利息及进抵押费用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协助为甲方办理房屋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依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单方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已为甲方提供服务或进行必要准备的,第三条第二款中约定的服务费不予退还。甲方未支付服务费的,应当按照服务费的金额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无法计算时,应当按照服务费的金额赔偿。

3、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

4、乙方办理抵押贷款及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政策调整和非乙方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履行不必要的,本合同则自然解除,双方各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向贷款银行办理完抵押登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前,经甲、乙双方商议,可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八条:约定其它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公司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股东 转让所持公司股权给-----有限公司,中介区间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介费金额,按每亩3万元计,100亩净用地即为300万元(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二、付款前提:

1、公司的股东甲方付乙方100万元。

2、在甲方以------公司名义向政府交纳土地款的70%,即在------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

3、在甲方完成地堪、规划测量、环评、工商注册、报建、打围正式进场后,余下100万元甲方全款支付乙方。

4、资金管理,一、二笔款项均打入共管账户,各设密码,实行共管。在完成地堪、规划测量、环评、工商注册、报建、打围正式进场后,实行解密与第三笔款一起支付。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协助甲方协调周边关系及其他关系的义务。

2、------公司股东所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成功,甲方的修建、垫土等以市场最低价进行招标,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或刁难甲方的修建和一切经营活动。

四、在------公司出让股权股东 完成一切出让义务后,乙方中介服务随之完成;如甲方与------公司出让股权股东 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终止,则本协议书也随之终止。

五、违约责任

1、中介成功后,甲方应在七日内解除共管账户密码,让乙方顺利支取约定的中介区间服务费。若出现拖延,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2、中介若不成功,乙方也应在七日内解除共管账户密码,让甲方顺利返回约定的中介区间服务费。若出现拖延,乙方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 篇6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即购房人)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 (以下简称丙方,即售房人—)

甲方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经充分了解相关内容,特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三房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购买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 区 镇 路(街、巷、村) 号附 ;

原产权人: ;成交价:人民币 元;面积: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权证号; (划拨/出让/优售)

第二条 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 ;

贷款期限: 年至 年;贷款额度: 元至 元;

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三条 委托事项( )共 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所购房屋估价、保险、公证手续以及代办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国土证过户。估价、保险、公证由贷款银行指定的具备资质的机构完成;

3、 乙方为甲方和丙方提供房屋买卖担保、担保期限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房款和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起至丙方收到售房款和甲方办妥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新的《国土使用权证》止。

4、 其它事项: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当符合贷款银行的贷款条件以及甲方与贷款银行特别约定条件,须按贷款银行和房地产登记机关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包括售房人应提供的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按规定应当本人到场的按约定时间准时到场;否则甲方自行承担其后果。

2、 甲方及该房屋买受后之共有人同意以该房屋向贷款银行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甲方应按规定/与丙方约定(即 )支付办理估价、保险、公证、房屋转移登记、国土证过户、抵押登记等费用(以下简称相关费用),并于签定《借款合同》时交乙方代收,办结后按实结算(具体办理事项由甲方与贷款银行约定)。

3、 甲方须在签定借款合同之日将自筹房款 元暂存于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指定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贷款手续办妥后由贷款银行将该贷款全部划入乙方在贷款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

甲方无条件同意在房屋着安逸登记手续办妥后授权乙方将其房款共计 元转付给丙方。

4、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同意乙方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他项权证》转交贷款银行收执保管甲方在办理结算时签字认可。

5、 甲方迟延交存房款、迟延交验证件资料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 房屋交接入住事宜由甲方与丙方自行约定办理。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详细介绍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有关内容。

2、 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及预存房款后及时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

3、 乙方应对所代各项费用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并与付款方办理费用结算。

4、 乙方在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办妥以及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后及时将前述房款转付丙方,将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甲方,《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使用权证》原件及保险单正本交贷款银行保管。因甲方或丙方原因迟延领取由甲方或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确保在甲方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妥前不将房款转付丙方,确保在丙方所出售房屋被办理转移登记后按约定收到房款。乙方保留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同意甲方将自筹房款暂存与乙方,待该房屋转移登记办妥以及银行发放贷款后由乙方将房款计 元一次性转付丙方。

2、本合同签定时将该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国土使用权证》及其它相关证件资料交乙方。

3、丙方应按规定与甲方的约定(即 )承担登记费用并交乙方代收,丙方应履行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责任。

4、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应赔偿甲方和乙方损失。

5、 房屋交接入住事宜由甲方与丙方自行约定办理。

第七条 二手房按揭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

按揭服务费金额: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由 方在签定借款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

当甲方在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提供按揭贷款意见后撤销借款申请的(包括因甲方原因使得贷款银行取消该决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金额的80%。

甲方撤销借款申请(包括因甲方原因使得贷款银行取消同意提供按揭贷款的决定)或甲方与丙方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仍须支付已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八条 委托事项的撤销:

甲方与丙方因故解除该宗《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不符合交易规定,而撤销本合同之委托事项,须由甲方和丙方双方共同到乙方处理退件手续。其违约责任由甲方与丙方约定并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保险:A 全权委托乙方代办 B 甲方自行办理 (任选一项)

2、相关费用:A 甲/丙方预交,乙方代收代缴,按实结算;B 甲丙方自己到场缴纳; C 乙方包干收取,包干缴纳,金额为 元。(任选一项)

3、 方特别指定的房款收取人:

第十条 特别说明:

甲方与贷款银行的权利义务受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的约束;甲方与丙方的权利义务受甲方与丙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经协商不成时,采用方式解决。

1、 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 向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 方:

注 册 号: 资质证书:

负 责 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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