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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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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 篇1

保证人(甲方):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精选3篇)

委托保证人(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经过调查分析,同意为乙方向铜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方)以保证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甲方愿意就下述三点进行保证:

一、保证范围:

乙方与贷款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二、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方式:

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约定代偿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毕之所有债务。

第二条 甲方的代位求偿权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向贷款方清偿了所有债务后,即取得了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为乙方代偿的所有债务,自代偿付款日起所有债务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该项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及甲方为乙方代偿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第三条 甲方的抗辩权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甲方仍有抗辩权。

第四条 乙方的优惠

因乙方是下岗失业人员,是国家政策扶持的对象,故甲方优惠在贷款期限内免收乙方担保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担保责任,甚至代偿的,从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银行利率的基础上加50%收取担保费。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归还债务、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1%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右手拇指)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强化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提高贷款管理信息化水平,节省贷款管理人财物力,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发贷款管理软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软件,软件定名为“xx县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系统”。

二、甲方负责提出功能模块、软件功能等设计框架,并提供开发必须的硬件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三、乙方负责软件程序编写、调试等,乙方软件编写应符合网络版多用户要求,能够在unix操作平台下正常运行。

四、乙方应按照软件设计标准进行编程,保证软件符合甲方贷款管理要求,不得在程序中加入限制软件正常使用的代码。

五、合作开发最终形成的软件著作权归甲方享有,甲方因此给付乙方工作报酬元。乙方享有软件的署名权,甲方在推介软件时如对创作人员进行说明,应当标明乙方的姓名。

六、软件调试成功,乙方应根据软件功能编制软件说明书,详细介绍各模块操作方法,让使用人员尽快掌握。

七、软件开发成功后,如需增加、变更或删除部分功能,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对软件程序进行修订,修订时甲方提供必需的设备和费用,但不向乙方支付报酬。

八、甲方可以自行将软件许可其他单位使用,但所获收益,由甲乙双方分别按照的比例分配,软件增加功能的,甲方可适当对乙方进行奖励。

九、乙方不得自行许可其他单位使用开发的软件,但可联系使用客户,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所获收益按照本协议书第八条约定的比例分配。

十、软件开发完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软件许可他人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或赠送软件、源代码和说明书,不得向他人传授本软件设计和反向工程技术。

十一、软

件开发完成,乙方应将软件安装程序、软件源程序代码和软件说明书交付给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

十二、甲乙双方初步约定软件开发期限至年月日,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该期限内交付,如未能如期交付,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交付期限。

十三、违反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乙方丧失依据本协议第八条和第九条所享有的软件许可收益权。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担保合同书 篇3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的中括号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_______[注:业务范围内的主业农副产品名称]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吸收团体成员,此类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还可以规定入社成员的其他条件,如: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等。具体可表述为:养殖规模达到______以上或者种植规模达到______以上等。]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不设理事会的情形,以下雷同注解同此)]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注: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_____;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注:可具体规定成员代表大会的成员代表的总数,或规定每______名成员选举一名成员代表,或者其他详细的规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注:指第十八条规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职权。成员代表__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注:成员总数达到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如不设立,此条可删除]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注: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项可删除]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与第二十条对应]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注:如不设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此款可删除]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__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__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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