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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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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章程 篇1

第一章 总则

律师事务所章程(精选3篇)

第一条 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自愿的原则自由组合,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所。事务所的财产由缔约律师依约按份共有,事务所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二条 事务所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建设和改革开放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为中外人士提供多层次、全方位、超前性的优质法律服务,引入风险机制、竞争机制、利益机制,聚集法律精英,广招社会贤达,创办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 事务所经批准之日成立,受______市司法局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事务所律师参加律师协会,受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五条 事务所在业务范围内统一接受委托并指派律师执行职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录用、辞退工作人员;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和管理形式;依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具体确定适合本所情况的分配办法;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管理、处分本所财产。

第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在其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 事务所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可以根据本所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本所的管理制度的,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事务所名称: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开办经费金额、来源及用途

第九条 事务所开办经费由合伙人自行筹集,其金额为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 开办经费用于:

(一)租用办公用房间,租金___万元;

(二)购办公用品(电脑、复印机、四通打字机及普通办公用品):___万元;

(三)安装工作电话:___元;

(四)宣传广告费用:___元;

(五)装修办公用房费用:___万元;

(六)印刷有关文书:___元;

(七)其他开支:___元。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接受中外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经济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

(五)接受非诉讼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

(七)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 合伙人会议

第十二条 合伙人会议是律师事务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律师组成。

第十三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推举产生、罢免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决定吸收新的合伙人;

(四)决定事务所的解散、分立、合并;

(五)决定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四条 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 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事务所主任主持。经事务所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律师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临时会议。合伙人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原则,由合伙人会议成员按所持事务所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该纪要经与会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章 合伙人扩大会议

第十八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是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机构,由事务所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部负责人和其他合伙人组成。

第十九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事务所重要规章制度;

(二)决定重大案件的代理、辩护思路;

(三)决定对事务所专、兼职律师的内部奖励处罚措施;

(四)负责主、协办律师的评定;

(六)评定年度优秀律师;

(七)决定事务所经营管理过程中合伙人会议决议以外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扩大定期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由事务所主任主持。经事务所主任提议或合伙人扩大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合伙人扩大会议临时会议,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由到会合伙人扩大会议成员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必须有合伙人扩大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否则形成的决议视为无效。

第六章 全体律师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全体律师会议是事务所民主管理机构,由全体律师组成。

第二十五条 全体律师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与律师福利有关的各项制度的提案;

(二)民主选举产生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负责人,报所主任批准;

(三)对合伙人扩大会议各项决议进行质询;

(四)对合伙人扩大会议经营管理事务行使监督权;

(五)评定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

第二十六条 全体律师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 全体律师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每年年终举行,会议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二十八条 全体律师临时会议由合伙人扩大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律师提议召开,由事务所主任主持。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扩大会议应向全体律师会议定期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全体律师会议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由到会律师过半数表决通过决议。

第三十一条 全体律师会议必须有事务所全体律师五分之四以上参加方能召开,否则形成的决议视为无效。

第七章 事务所主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设主任一职,事务所主任为事务所负责人,对外代表事务所,对内负责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三条 事务所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在合伙人中推举产生,报主管部门备案。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十四条 事务所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二)根据全体律师会议选举结果任命事务所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部负责人;

(三)聘任或辞退工作人员;

(四)批准一般的财务支出;

(五)在特殊情况下,对事务所重大事务有临时决定权。

第三十五条 事务所主任在任职期间不称职的,经合伙人三分之二同意后,应当罢免。主任被罢免应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事务所主任下设副主任、主任助理、办公室主任、各业务部负责人等机构。其职权范围由事务所岗位责任制规定。

第八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专职律师人员采取效益浮动工资制,使工资与业务数量、质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挂钩。事务所专职律师的业务助手报酬,在指导律师个人收益中列支,具体比例由律师本人与业务助手自行商定。

第三十八条 事务所依法纳税,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向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律师协会会费。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在扣除税金、管理费,以及各项费用后,设立事业发展基金、律师福利基金和风险基金。

第四十条 事务所合伙律师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别在福利基金、风险基金中列支。专职律师的业务助手有关保险由律师本人与业务助手自行确定,保险费用由律师本人收入中支取。

第四十一条 合伙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依合伙人协议实行按份共有。

第九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二条 事务所律师由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组成。

第四十三条 律师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的人员作为业务助手。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工作需要,可聘用一定数量的行政人员。

第四十五条 聘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由合伙人会议决定,并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实施。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凡在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兼职律师、业务助手除外)必须有原所在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或辞去现职等手续。事务所正式聘用前,试用期为三个月,合作后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实行一年一聘制。

第四十七条 专职律师聘用业务助手,应与助手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报主任审批。

第四十八条 聘用律师遇有下列情况,合伙人会议有权决定辞退。

(一)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经两次劝阻,仍不改正的;

(二)事务所经济状况难以维持时;

(三)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辞退的;

(四)其他不可原谅的原因,必须辞退的;

(五)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定额的。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应当为在本所工作2年以上的专职律师办理待业、医疗、养老保险。

第十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五十条 事务所遇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合伙人委托事务所主任提出终止申请,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一)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必须撤销的;

(二)发生严重亏损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开展业务工作的;

(三)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

(四)合伙人协议解散的。

第五十一条 事务所终止或撤销后按法律规定组成清算小组,清点财产。如有债务的,以本所财产清偿。资不抵债时,由合伙人依约分担;资产抵债后还有剩余的,按合伙人协议分割。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报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后生效。

律师事务所章程 篇2

[ ]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所接受 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 一案中 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息如下:

律所名称: 电话:

地址:

律师姓名: 电话:

某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收程序、强制医疗程序案件,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事务所章程 篇3

姓名:____

部门:____

职务:____

劳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___为担任甲方___岗位,乙方自愿接受甲方聘用,担任甲方___岗位。

1.2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为止。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乙方的工作内容根据事务所发出的岗位职责通知书确定,岗位职责通知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点的安排: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点;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户方工作;

(3)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实际情况调整乙方工作的地点。乙方到达该工作地点实际上班满三个工作日,视为乙方已经接受甲方的工作地点的安排。

2.3工作岗位

(1)甲方可以依据经营管理的需要,结合乙方实际情况,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的,乙方到岗三个工作日内,未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

(3)乙方岗位变化后,甲方可以根据相关制度相应调整乙方的岗位工资待遇,但是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乙方拒绝接受上述调整的,视为严重违反双方约定的本合同内容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3.1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原则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3.2甲方可以报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工作、休息、休假时间均应在确保乙方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科学安排。

3.3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享受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计算标准

4.1乙方在担任___岗位期间,工资待遇依照甲方的绩效考核规定执行。如乙方的工作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每月的工资为: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税前 ___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后第________年工资为每月工资___元。

4.2乙方在工作满________年后的待遇按照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由甲方按照考核制度对乙方的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考核确定,或者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3具体工资结构根据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所有工资均为税前工资。当月工资原 则上在次月____日前发放,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

5.1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办理的各项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规定办理。保险金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乙方个人承担,并由甲方在给乙方发放工资时一并代扣代缴。

5.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关文件办理。

第六条 劳动纪律

6.1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遵守甲方的章程、合作人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

6.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以及所属部门的工作要求和规范以及规定的操作流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6.3乙方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并接受甲方或所属部门的考核;

6.4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6.5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6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其它企业或者机构兼职;

6.7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未经甲方授权许可或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甲方、甲方客户或任意

第三方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或为个人目的及任何非甲方利益之目的而使用或散布。

7.2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力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上述保密信息的扩散或泄露。

7.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履行其自身工作职责而有必要向任意

第三方人员所作的披露以及法律有规定有要求时,乙方可以披露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但应在该等事实发生之后立即将披露的理由、对象、内容等书面通知甲方。

7.4乙方从甲方离职时或乙方从事或参与甲方的某项专门项目工作结束时,乙方应立即将与上述保密信息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帐目、文件、记录、报告、图纸、报表、软盘、磁带、磁碟、影音、图像、案卷、纸质文稿或电子文档资料等)完整地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

7.5乙方离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上述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资料(包括复制件)带离或隐匿。

7.6脱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个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照甲方要求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7.7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具体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________年。

7.8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其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8.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8.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隐瞒等不诚信行为的;

8.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8.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6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 双方其他约定(或需说明)的事项

9.1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甲方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到甲方工作,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证明;

(3)本人离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

(4)本人填写的个人信息汇总表。

以上证件(

1、

2、

3)乙方应当出示原件供甲方审核,并将复印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否则,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

第十条第2款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2乙方违反甲方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附则

1

1.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

1.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律师协会提出申诉或者依法解决。

1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终止;

1

1.4如甲方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1

1.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

1.6《专项培训服务期协议》(如有)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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