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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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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精选20篇)

需方: 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鉴于需方已就 项目 期 工程 材料采购进行了招标,供方完全接受需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与需方协商一致,兹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货物单价见采购清单(见附件1)。合同总价可以按本合同的规定作出调整。

二、量标准/等级为: 。

三、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

2、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 %;

3、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4、结算完成,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

5、保修期满,按合同规定付清余款。

如本合同提供上述3.1款所述预付款,在需方要求下,供方应事先提供经需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4)。

四、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为: ,详见供货计划(附件2)。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需方;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

五、包装方式为: 。

六、供方银行账户信息: ;供方应保证其账户信息准确性,如付款时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化导致付款迟延或付款不能的,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质量保证期为 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八、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本合同、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的指令及有关技术要求(附件3)进行材料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九、供方交付货物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质量证明文件;

2、进关手续文件(如有);

3、不少于 份的产品说明书;

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

5、其他: 。

十、采购合同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书面纪要、协议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采购清单(附件1)、供货计划(附件2)、技术要求(附件3)、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附件4)];

3、合同通用条件;

4、中标通知书;

5、往来函件;

6、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

如上述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按上述顺序作出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顺序无法作出明确解释的,在不影响供货计划的前提下,供方同意由需方作出合理解释。

十一、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附件1: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品牌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 大写:

附件2: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

材料名称 数 量 供货日期 备注

附件3:技术要求

具体要求请根据具体采购的材料进行明确

附件4: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鉴于你方作为需方与 (以下简称供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材料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根据采购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条件规定,就贵方向供方支付的支付合同总价 %的预付款行为,我方将按需方通知,作为首要负法律责任者和保证人,同意出具此无条件且不可撤回的担保函。在供方未履行上述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贵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索回已付给供方的预付款的情况下,当我们接到贵方提出的首次索偿要求时,我们保证向贵方支付金额不超过 (金额大写)的款额,无须贵方首先向承包人提出索偿要求。

此外,我们亦同意:需方与供方之间对合同条件、产品说明、技术规范和/或其他合同文件可能做出变更、增补或其他改动的任何情况下均不导致解除我们依据本保函所应承担的责任。为此,我们对可能发生的上述变更、增补或修改均不要求给予通知。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有效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效力终止。

担保银行(或金融机构):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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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用条件

第1条 定义

1.1 需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采购货物的一方。

1.2 供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供应货物的企业及其合法继承者。

1.3 工程:指将根据本合同采购得到的货物运用到其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1.4 总包人:由需方作为工程项目业主选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需方在必要时,授权总包人参加对本合同货物采购管理。

1.5 分包人:由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总包人选定的,需要使用本合同货物或与本合同货物的贮存、安装、使用等有关联的工程施工单位。

1.6 合同总价:指本合同签订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总金额。

第2条 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未有约定的,按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执行。

供方的企业内部规范,经需方书面认可,可作为检测是否符合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依据。

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作为生产、交货、验收的标准。

国家、行业与地方标准、规范、供方的内部规范以及样品之间如有差异,供需双方同意执行较高或较严标准,以该标准为本次合同货物的标准,且需方无须为此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3条 价格说明

货物的单价为包干性质,即已包括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保险、装卸(含装卸损耗)、样品、检测试验、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安全责任、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政府收费、报关报检费用、知识产权费用,市场价格涨跌等完成供货所需的全部费用。供需双方同意,不论影响单价的各项因素如何变动,除非另有约定,单价不再调整。

第4条 数量说明

4.1 结算数量

本合同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在需方确认供货完成后,按供方实际供货的数量进行结算。

所有可纳入结算的货物数量仅为交付给需方所书面确认的合格数量。任何在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以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不计入本合同结算数量。

4.2 数量增减

如货物是供方专门为需方生产的(该类货物称“订制货物”),供方应在事先予以明确书面告知,并经需方确认。订制货物之外的货物或未明确性质的货物,均为“非订制货物”。

对于订制货物,供方在货物生产/采购总量达到清单暂定数量的百分之八十时,应向需方详细了解需方的实际需求量,按经需方届时确认的数量继续或停止供货。

对于订制货物,需方有权在清单暂定数量基础上增减百分之二十的货物,而无需事先征得供方同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数量供货。对于需方减少订制货物采购数量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需方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对于非订制货物,需方可在书面通知供方后,增减货物的采购数量,供方同意按需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对于需方减少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对于需方增加非订制货物采购数量的,需方根据增加的数量,参考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与供方商定一个合理的供货延长期,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

4.3 计量单位

以个或套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个”或“套”对应;数量按自然个数或套数计算;每一个或套单位货物应包括其自然所需的或其使用功能所必需的配件及备用零件。

以平方米、延长米所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平方米”、“米”对应;数量按货物实际净尺寸而不按其标称尺寸计算。

以公斤为单位计量的货物,其单价应与“公斤”对应;数量按其物理形状及重量特性计算其理论重量。如需通过称量确定其重量,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第5条 供货计划

5.1 供货计划

供货计划由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供方应按供货计划组织生产、采办、供货。合同履行中有关供货的计划、通知、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2 分批供货

在供货计划内或双方对供货计划协商变更的范围内,需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供方分批供货。分批次数和每一批次供货数量由需方提前书面通知决定。每一批次的供货数量与时间应根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货期和供货计划合理确定。

5.3 供货计划延迟

供方如预期不能按计划供货,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书面通知需方,同时提交新的供货计划。需方如认为新的供货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方提交另一份新的供货计划。终止合同或按新的计划供货不免除供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需方如需要将供货计划延迟,应按协议约定书面通知供方。需方决定供货计划延迟,如涉及供方仓储、资金占用、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额外支出,除非另有约定,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4 供货计划提前

需方如要求供货计划提前执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供方。如果因此使供方额外费用的,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5.5 需方检查

经供方同意,需方可于任何时间视察供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如供方为货物经销商,则负责与制造商联络,安排需方视察、参观。供方不得以涉及专利等理由拒绝需方视察,但可以不接受需方视察专利工序、工艺的要求。

第6条 包装、运输与保险

6.1 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由供方书面说明,包括包装材料、箱体尺寸、单件内的货物数量、重量、所需要的搬运方式(人工、机械起重)等细节。

包装材料的安全、环保标准应与货物本身所需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安全、环保标准一致。

包装要求见合同协议书约定。如双方未约定包装方式和标准的,则按同类企业常规包装标准执行,如国家或行业有相关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6.2 运输

如无特别约定,运输方式由供方确定。运输到达地点为需方指定的地点。6.3 保险

供方应为交付给需方之前的货物购买保险。

第7条 卸运、检测与验收

7.1 货物卸运

供方须按供货计划(包括按本合同约定变更后的供货计划)供应货物。对于供方提前送达的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放置堆放场地但不办理接收手续。对于供方逾期送达的货物需方可以选择拒收、接收,但需方的接收不免除供方的逾期供货责任。

货物到达48小时前,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或需方委托的接收单位准备接收。

除非另有约定,供方的供货责任包含将货物卸车,搬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按需方要求和根据货物特点堆放整齐。

供方应对需方仓储条件提供意见,指导需方堆放货物,以免货物储存期间受损,如果供方不履行此告知义务导致货物损毁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货物检测

货物检测的内容与方式按供货清单中约定的项目、内容执行或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如无约定,货物的检测内容与方式由需方按货物的性质、合同约定的基本参数及相关法规、规范予以决定。

检测机构由需方指定或认可。检测机构的资格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检测适用的标准、规范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除非另有约定,检测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如需方认为须重新检测的,则启动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重新检测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重新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因重新检测工作耽误的货期作相应顺延。

7.3 货物验收

货物装运前需要需方查验的,应提前3日通知需方到装运地点查验。需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或合理的期限内到装运地点查验。如果需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查验的,视为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货物到达时,需方或者(以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单位应会同供方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并检查货物质量。若货物与约定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如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须于收到需方拒收通知之后将不符合验收标准或已损坏的货物立即运离工地。如未按时运离工地,该类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需方可委托总包人或分包人代为验收,需方的委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向供方出具委托授权书,该授权书应当写明具体的授权事项。

货物验收的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品质证明、生产合格证、技术资料以及需方认为必须的与货物有关的其他文件)及提供必要的手段协助需方验收货物。

需方或其委托的验收单位对货物的验收,不代表需方对供方所提供货物质量的最终认可。供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及货物质量本身的要求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7.4 货物更换

对于已交货物,如需方发现其质量、规格、颜色、功能等与验收标准不符的,供方仍有义务在需方指定时间内免费更换,且不应因此造成需方使用时间上的延误。如因此造成需方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8. 货款支付

8.1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按货物批次付款,具体方式按供需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的约定。

第8条 货款申请

每批货物交付后,由供方向需方提出付款资料和书面的付款申请。付款资料应详细说明交付货物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价款及需方或其受委托人的验收证明文件等。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的付款资料及付款申请且经审批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将本批货物应付款项支付给供方。

8.3 正式发票

在每次付款日期前,供方应当向需方提供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款项或将相应款项的支付日期顺延。

8.4 合理扣除

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包括质量保证金)扣除(抵销)供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给需方的任何款项。

第9条 使用说明、培训

9.1 使用说明

供方应于货物交付后安装前向需方免费提供货物使用说明书,详细阐述安装、使用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安装、使用时的特别工艺要求。

产品说明,包括原材料产地说明、检测说明、包装、使用功能说明等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2 培训

如需方要求,供方应免费为需方及其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第10条 所有权、安全与环保

10.1 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

供方对所供货物须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处分权。

货物交付给需方后,其所有权归需方所有。在货物交付之前发生的损坏、灭失等风险,由供方自行承担。

交付后的货物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保管,供方予以配合。

供方向需方保证不会有第三方(包括政府/司法机关)对供方交付的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在货物交付后,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任何瑕疵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或货物所有权遭受任何其他不利后果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0.2 安全责任

供方须保证其所供货物的安全性,保证需方、总包人、分包人及货物的最终使用人在贮存、安装及使用货物过程中不因货物本身发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如需方有合理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而供方交付货物时又未明确说明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供方承担质量及货期方面的违约责任。

10.3 环保要求

货物及用于生产货物的各种材料,其放射性、有毒性、气味释放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应满足需方对相关指标的控制要求。

工程验收时,货物的环保指标必须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工程交付使用后至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前,亦必须通过使用者个人和使用机构的检测。如上述检测结果不符合环保标准,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责任包括且不限于货物更换、重新施工、修复受影响部位或系统,以及对使用者健康的损害等。

第11条 质量保证期

11.1 质量保证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由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未约定的,按照货物本身的质量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企业的一般性或公认的规定执行。

11.2 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日

如无特别约定,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3 质量保证期的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使用故障,供方应在接到需方或其指定机构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质量问题或排除故障。

供方未按需方要求履行保修义务、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经过三次维修仍未能修好的,需方有权可自行采购同等货物替代或委托第三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供方有义务补足。

因供方货物质量缺陷导致需方修复受影响部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应由供方承担。

第12条 合同转让

12.1 合同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进行转让。

如供方为经销商,供方不能组织未得到需方认可的制造商进行加工、生产本合同货物。

第13条 合同违约

13.1 付款延误

需方无正当理未能按期支付货款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该批应付未付货款额每天千分之 计算违约金。但此种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供方仍有义务按供货计划执行下一批次的供货。

13.2 货期延误

因供方原因造成货期延误的,每迟延一天,供方应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如货期延误严重(指任一批货物货期延误超过10天,或累计总货期延误超过20天),视为供方严重违约,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验收货物时,如需方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数量超过该批货物百分之五,并要求供方更换相应货物的,供方更换货物时间超过2天,则超过的天数视为该批货物货期延误的时间,需方有权按上述规定追究供方货期延误责任。如供方更换货物的时间持续超过15天,则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3 质量缺陷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接收后可要求供方退货,由此造成的供方运输、保险、商业机会等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造成货期延误的,需方可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需方可以与供方约定折价接收,但供方必须明示该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之间的差距及货物的潜在缺陷,否则由此造成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在货物折价上无法取得一致意见,视为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合格货物,需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供方质量责任或货期延误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因供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导致需方或货物使用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3.4 所有权缺陷

如有第三方声明供方对货物的所有权存有瑕疵,导致需方卷入诉讼的,则需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受理、审理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及需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支出,均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导致需方不能按期使用货物的,则需方将按货期延误条款规定追究供方责任;如导致需方货物所有权被剥夺的,则供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14条 合同解除

14.1 解除情形

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承诺与保证的,另一方可要求其限期纠正。如果该方拒不纠正,逾期纠正或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则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合同解除有异议的,依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约定进行处理。如经争议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判定或认定,解约方不具备解除合同条件而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擅自解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其擅自解除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14.2 解除处理

因供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方解除合同的,供方应返还需方预付款和经需方确认的超付货款(均加算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供方违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合同解除后,在供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需方对合同解除前已供货物的价款进行结算审核。在结算完成后15天内,向供方支付经结算的已供合格货物的货款。该款项是在扣除供方应支付给需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需方垫付的费用等之后,需方确认的剩余价款。

因需方违反约定而供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需方承担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第15条 其他

15.1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发生六级以上地震、台风、战争、动乱、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爆炸、非发包人/供方原因造成的火灾,国家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的重大政策等事件。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天内书面告知对方,同时须附有政府机关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造成影响的,双方应重新商定合同履行事项。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合同,如未能尽全力或怠于继续履行合同,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经济损失。

15.2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工业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若需方受到此类起诉或索赔,则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15.3 反商业贿赂

供需双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供方承诺,本合同价格是以在本合同签署时行业内公认信息机构所认可或公布的价格为参考价格。供方已了解需方有关廉洁管理制度,保证不得以商业贿赂(合同价格高于行业内一般参考价格20%以上的,可视为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来影响需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需方除有权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供方承诺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赔偿金,同时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5.4 特别约定

任何一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完全注意到本合同中的任一义务以及违反本合同任一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存在任何歧义,并自愿签署本合同。

第16条 争议解决

16.1 解决方式

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6.2 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

发生争议后,除非双方协议停止供货或者需方书面要求停止供货,否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供货与采购的连续。

第17条 合同效力

1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7.2 合同终止后义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2

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经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货物买卖签订下列条款。(货物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1.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期限为_______年。

2.货物的交付和服务的提供

2.1 交货时间和地点以本合同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除非有对方代表的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货物在合同中所规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在货物交付甲方前,乙方有义务主动提供该货物的生产、检验、运输等详细进展情况,也有义务接受甲方的随时询问。如果乙方交付货物时弄错交付地点,则乙方应该负责将货物交付到本合同所规定的正确地点,且货物转移到正确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2 采购周期是指:从甲方下达订单到货物抵达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交付地点的全部时间。

2.3 交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数量为准,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采购订单中所规定的供货的数量不得随意变更。甲方原则上不接受超出订单中所规定的数量。甲方采购的最小订单量、接收数量与订单量误差、每批次重量等具体要求见附件a. 2.4 交货地址/时间:按照订单所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交货。

2.5 运输: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仓库,并负责将货物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货物产权和风险的转移

3.1 除非双方另有合同,在货物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且风险由乙方承担。

3.2 不论甲方是否付款,还是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经认可了货物的质量、数量或服务,也不表示甲方对根据本合同及附件所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权利的放弃。

4.数量和价格

4.1 具体数量价格见附件a。

4.2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原料,人工,运输,通货膨胀,汇率等等),乙方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合同价格在合同期间保持不变。

4.3 竞争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价格是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如果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发现市场上有比本合同价格更有竞争力的价格,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立刻执行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利减少合同承诺的采购数量或者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及时间

5.1 如果货物已经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要求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将应付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合格后支付,具体支付时间见附件a. 5.2 为了保证付款符合5.1项之规定,乙方开出的所有的发票都应该送至订单上所注明的地址。

6.货物的质量

6.1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采购质量标准见附件b. 6.2 乙方如有任何对产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条件、质量标准和主要原材料产地变动,需至少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公司采购物流部。由于上述变更而产生的质量问题,其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没有得到及时通知,甲方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对变更的控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接受甲方公司的质量审计或质量跟踪。甲方将出具审计报告,对双方一致认可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按期整改并给甲方整改反溃

7.服务的标准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投诉后,必须在24小时内做出反应,并对该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甲方采购物流部和品管部。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将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乙方有义务制定纠正及预防措施,以确保同样的问题不会再次出现。

7.2 甲乙双方应该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积极沟通与业务有关的市场信息,服务反馈,新产品动态等信息。

8.货物的有效期

8.1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有效期应该满足甲方的生产、存储、销售以及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合理周期。

9.拒收、返工、换货和退货

9.1 当货物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交付的货物,甲方有权选择以下的处理方式:

9.1.1 返工:指乙方对货物进行重新加工或者维修。

9.1.2 换货:指乙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更换被拒收的货物。

9.1.3 退货:指甲方拒收货物后,取消该订单,将货物退还乙方。

9.1.4 重新提供服务:指乙方重新免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

9.2 在发生了根据上述之9.1条款的拒收时,甲方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甲方就提供的货物有关的付款义务亦暂时停止。

9.3 乙方承担所有由9.1条款引发的各种费用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9.3.1 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因条款9.1所产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包装

10.1 乙方应该根据货物的特性及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添加标签,包装和添加标签的方式应该符合中转运输和仓储的要求。除非双方已经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否则甲方不承担包装的费用也不将包装物退还。具体包装形式见附件a.

10.2 包装必须要符合所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11.单据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提供以下单据:

11.1 送货单(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项目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号),必须加盖公章。

11.2 化验报告:要注明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或再验日期,必须加盖公章。

11.3 发票:在所有的发票上都要注明采购订单号码和甲方货号以便甲方及时准确地安排付款;甲方对于任何没有上述信息的发票、交货文件或者其他函件都不承担付款的义务。每一个发票应该只对应一个采购订单。

12.知识产权

12.1 甲方保留其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材料、计划、图纸、规格、形式和/或设计中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这些项目均应由乙方全部归还给甲方。

12.2 当货物是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模式、计划进行制造的时候,所制造出来的货物里所包含的与规格、模式、计划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对于这些项目的改进和发展都为甲方的知识产权。

12.3 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中所包含的非甲方的知识产权对第三方构成了侵权,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应该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13.保密和公开

13.1 乙方应该保证其雇员和其分承包商都对于在合同下由甲方透露给乙方的知识产权、规格以及其他商业性质和技术性质的信息保守秘密,有责任在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

的情况下不使用这些信息、也不将这些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现有的合同或者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信息进行复制、公开或者出版。

14.违约责任

14.1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服务标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也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该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情况及可能延误的时间或者说明合同因不可抗力已不可能履行,并将延误或者不能履行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度。

15.2 如果合同的履行因某一方遭遇不可抗力而发生阻碍或者延迟,那么: 当该期限超过了5个工作日的时候,双方就此应该进行讨论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也可以经双方合意做出在当时的情况下的合理而公正的替代方案。

当该期限超过了累计或者连续60个工作日时,另外的一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立即终止合同。

15.3 当甲方认为货物不可能在应该交货的日期后的一个合理的时间内交付情况下,甲方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取消货物的交付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4 乙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不能免除责任。

16.风险的预防和管理

16.1 乙方有责任预防和控制有关的供应、质量和成本方面的风险。如果存在潜在风险,乙方有义务尽早通知甲方该风险的可能性、严重程度和可能出现的频率等,以便甲方安排预防措施。

17.合法性

17.1 乙方保证货物或服务符合合同规定,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那些与药品、食品、消费品以及化工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环保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7.2 乙方应该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迅速提供证据表明其合法性,包括许可证、检验报告、分析证明等。乙方还应该保证其分承包商也符合该条款。

18.检验

18.1 甲方及其所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代表有权根据其自己的决定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到乙方的工厂现场或者乙方的分承包商的工厂现场进行全部货物的检验和试验,也可以对批量产品进行抽检,也可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检验。在规定了进行发货前检验的情况下同,乙方有义务协助进行检验并提供甲方需要的全部相关的分析证书。

18.2 乙方应该做到并保证其分承包商有能力做到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所提供的货物符合法定的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方面的要求以及其他要求。例如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

19.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9.1 乙方应该做到并保证其成员、任何一个分承包商均做到在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场所进行工作的时候,都按照相关的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立法的要求进行,也要符合甲方所指定的其他适用的标准、程序。

19.2 乙方应该提供有关产品危险性方面的信息,例如材料安全数据单等,并提醒甲方了解乙方所知道的各种规定和准则(法规或者其他)、或者乙方认为是该货物和其他产品相混合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9.3 由于乙方的或者是由乙方的分承包商的行为引起了与废物的排放、有害物质或者其他污染物有关的索赔或者损失,乙方应该承担任何第三方对于甲方的索赔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20.信息方面的责任

20.1 乙方应该对其所提供的图纸、数据、包装详细情况或者其他具体细节中的错误和遗漏负责,而不论这些资料是否已经被甲方批准或认可。但是,由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中的错误和遗漏不在此列。 21.转让

21.1 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2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22.1 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且在另外一方通知警告以后的30日内又不纠正违约行为的话,则另外一方可以通知违约方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22.2 如果乙方破产、解体、停业、合并或者和其债权人做出安排、指定了接收人、管理接收人、清算人或者临时清算人对全部财产或者部分财产进行清算的话,除了作为被用来偿债的部分以外,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详细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可用通知的形式立即解除本合同。(为避免疑问,即使乙方有可能没有按照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也可以在发生了本款中所述情况时解除本合同。)

22.3 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乙方的法律地位或者有使用权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那么乙方应该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了通知或者从其他的渠道了解了乙方的法律地位的变化或者有使用权的地位的变化或者乙方的控制机构发生了变化、并根据其自己的见解认为这种变化会影响其利益时,可以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终止本合同。

22.4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3.终止的后果

将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全部退还给甲方;

保证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包括了知识产权和/或与货物有关的任何技术性质、货物的制造和服务的提供或者保密性质的信息的资料退还给甲方、或者根据甲方的意愿由乙方加以销毁。

23.2 自合同终止之时开始,乙方就不得再使用属于甲方的任何知识产权、也不得将其纰漏给任何第三方。

23.3 合同因解除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停止所有正在进行的或即将进行的交易,并进行相应的财产返还和费用结算。

24 弃权

24.1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某个场合下的某个弃权或允许债务偿还迟延的意思表示并不意味着将来在同样的情况下的弃权或允许债务偿还迟延。没有甲方书面形式的弃权是无效的。

25.割性

25.1 当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权威机构或者法庭宣布为无效或者不可执行时,这种无效和不可执行性将被认为是可分割的,并不影响本条款中的其他条款的效力。

26.争议解决

26.1 本合同的制定、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合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除争议部分外,双方将在仲裁期间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

27.付款时间

如果货物和服务已经提供给了甲方,甲方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将该货物和服务的货款支付给乙方。货款应该在验收货物或服务合格后 日支付。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3

购买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 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采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砂石料。乙方供应甲方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现场。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他约定 :羊昌机耕道;偏坡山、松山机耕道碎石在乙方采购,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材料供应,甲方有权从其他沙厂进行采购;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损坏甲方挡墙,乙方必须负责修复等一切费用。在材料采购中,单价根市场单价进行,如浮动较大,甲方有权在价格进行调价。

5、甲方有权就地取材,(毛石)乙方无权过问。甲方不能在其他砂石厂进行采购。

6、乙方对甲方进行材料供应时,必须保证运输方量满足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车方量。甲方在乙方运输过程中抽查方量,如甲方抽查方量少于乙方所提供方量,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按抽查(少于提供方量)方量进行支付。

7、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后,向甲方提供支付费用表后,甲方才支付乙方一切费用 。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乙方运输车牌号: 驾驶员: 车方量:

6、单价:碎石(80%碎石,砂20%,具体配料系数由甲方定): m3,毛石: ,7眼砂: ,9眼砂: ,包含运费。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支付乙方80%,在甲方施工现场以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甲方单位工程完工后向从业主单位拨付工程款后支付支付乙方剩余材料款20%。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2天内仍未履行。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在运输材料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运输原因导致甲方停工或名誉受损,(车子不能进耕作物地,如发生该情况由乙方负责)乙方将赔偿甲方停工损失,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饮酒,如被甲方发现:将以该合同总价的15%进行罚款,乙方不可抗拒。如乙方违反此条,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4、乙方驾驶员必须有国家颁发的驾驶证,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子必须手续齐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驾驶员以及车子相关手续。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6 月,从 20xx 年6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30 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地 址:

联系方式: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编: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1按国家标准_________履行。

1.2按行业标准_________履行。

1.3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_______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1包装物不回收。

3.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_________,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____月)。

1.3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其他。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预付款条款:_________.(如无此项请划去。)

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条第2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违约责任。

2.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2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定下面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某市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某市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交货地人民法院。□

E、人民法院。□

第十条其他

1.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1营业执照□

1.2税务登记证□

1.3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须符合GMP要求)□

1.4印刷许可证□

1.5检疫证明□

1.6产地证明□

1.7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1.8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8.1绿色食品认证书□

1.8.2有机食品认证书□

1.8.3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8.4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1.8.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

1.8.6质量安全认证书(QS)□

1.8.7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2.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2.1营业执照□

2.2税务登记证□

2.3组织机构代码证□

2.4其他□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5.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货单位(需方)(公章):_________供货单位(供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5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需要,由乙方供给甲方施工用保温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

1、名称:XPS挤塑保温板,防火等级为B1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2、名称:发泡水泥板,防火等级为A级;

生产厂家:

规格:

单价: 元/立方米( 元/立方米)。

数量:暂定 立方米,按实际进场数量计算。

3、以上材料供货数量、时间:以甲方按工程进度提供的供货通知书或电话通知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由乙方提供样品经甲方封板确认后的材料品质;挤塑保温板应无开裂,发泡水泥板应密实,空洞均匀,无开裂、无缺棱掉角现象。所有乙方所供材料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必须在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备案,并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相应的检测报告。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能够随机抽样检测合格,若检测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场且退场费用亦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服务承诺

1、乙方应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上述质量要求的材料,甲方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作供货准备;

2、乙方承诺材料供应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和售后服务未能及时,不能满足甲方的需要,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愿接受相应违约责任处罚,处罚额度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保温板包装按厂家出场包装为准,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甲方指定位置;

3、运输及装卸方式:由乙方负责装车汽运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货物验收

1、 乙方每次供货都应随车提交该批次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

2、 甲方指定的材料接收员: ,乙方每次到场的货物,需经甲方指定的材料接收员检查验收,按甲方管理规定开入库单作为结算依据(入库单必须由上述签字),甲方收货只确认外观、厚度,所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质量验收主体为建设单位、监理及丰县质监站,如果乙方货物在质量上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作退货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处理该批货物并拒付乙方货款;

3、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供货,货物抵达到前24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检收,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在当天完成卸货并清点数量,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

4、 甲方由项目部施工员、材料员、仓管负责货物验收鉴证,以仓库收料入库单为结算依据。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办理结算;

5、按以下几项进行验收

(1)、按甲方材料收货操作程序验收;

(2)、按甲方供货通知单验收;

(3)、按甲方确认的样板;

6、对验收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应无条件退换;

7、交货数量以甲方入库单签字确定的数量为准;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结算和付款按以下方式执行:

1、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先支付 %;

2、余款在 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等有关人员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它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以及其它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上述行为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投诉;

2、甲方逾期付款的,从合同应付货款之日第二天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利息向乙方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按照本合同项下已发出的所有供货通知书的累计货物总值的20%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供货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使用后影响工程质量的,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到场处理,如因材料质量影响工程质量的或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取供货通知书货物总值20%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付清货款后自行终止;

2、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6

供方:

购方:梁山水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梁山水浒文化广场

一、合同总价:橡塑保温材料: (元)。

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三、供货时间:购方出具书面供应清单,供方在接到供货清单 天内供货。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按样品验货,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2、质保期为贰年;

3、供货产品必须是河北华美集团厂家生产;

4、若经检查验收时发现有违反以上几条的,取消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货到现场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安装单位随机抽样送检。若合格,报告交监理处备案;送检不合格,所有送至现场的货物全部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即时终止合同。抽检费由供方负 责。

五、交货地点、方式:交货地点为水浒文化广场(梁山县城越山南路20号),由购方相关单位验收。

六、本合同价格为落地价。

七、若施工过程中有何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所有包装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由购方在供方货到工地后按清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单作为付款依据;

2、货到验收后,如发现质量问题请在7 天内向供方提出;若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供方保证在10 天内更换。

十、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胶水及胶带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付合格货款的65%, 系统验收合格后付合 同总价的30%,两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5%余款。最终合同总价依据合同单价及实 际使用数量确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负责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所有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如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二条供货,供方承担供货违约的责任,并接受不低于采购物总价的.处 罚。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4 份,供购双方各执2 份;

购方:

供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7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 工程所需 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货物及数量

1、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详见下表。(备注:本表可根据需要自行修改)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总金额:暂定 元(大写:人民币 )。供货数量、时间和地点以甲方需求计划为准,结算数量为甲方实收合格数量,甲方有权对合同中的数量和交货时间做调整,乙方不得有异议,当乙方供货量达不到以上暂估数量时,乙方不得以供货数量不足作为索赔的理由。

3、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物资款、运输费、装(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以及乙方因出售该物资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做任何调整。本合同的总价为暂估价,甲方有权调整合同中材料计划或材料数量,材料数量和规格的调整,不影响本合同单价及其他条款的执行。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进场的物资必须符合GB175-20xx等国家标准和 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包退、包换,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合格率100%,并须在材料进场的同时提供材料的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材质证明书(甲方有权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检测),且材质证明书内容要和现场进料单及标牌所标明内容相对应。

2、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工程所需材料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合同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乙方的材料质量必须满足甲方保证工程质量而对质量、服务等提出的各种进一步要求,并以之为依据出具详尽的服务承诺。供应的产品应以样品为样板,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损失及紧急订货增加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总包商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总包商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质量保证期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承包人提出书面要求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维修、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贯穿于施工前后的整个过程及工程完工后的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立即予以无偿更换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及工程造成的损失。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要求,甲方或工程业主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费用或市场价(以较高者为准)从乙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得到补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4、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工程业主提出书面要求后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项目业主满意。

四、交货方法、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1、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的供货通知所要求的规格、数量、时间,供应甲方合同明细中要求的合格物资并运输和卸入指定地点,否则甲方可以在不需要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将乙方的保证金扣除,并有追索其他损失的权利。

2、交货方式:甲方现场过磅验收按实计量,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和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共同负责签字验收,甲方如要求变更验收签字人,应在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

3、交货日期: 以甲方 (电话/传真/书面)通知为准,以物资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并以此来确定是否构成逾期交货。

4、按甲方需用计划的要求,将本合同约定的材料保质、保量(乙方应具有应对施工高峰期和汛期的应急措施)、及时、齐备配套地供应到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全方位保证并满足甲方的材料需要,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停止供货并将产品出售给其他购货单位。

6、乙方应以最适宜保护物资性能、质量的运输方式运送。对于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外观、性能等方面)、数量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建设单位、甲方有关现场的通道、保安、通行证的发放以及同类项目的一切法律及规定;并应遵守可能由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物料运送现场的时限及通道的限制规定。同时,乙方不得以不清楚工地现场的情况为借口而要求延长交货期限。

8、乙方供应物资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使用前预计足够时间(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运抵现场,以确保甲方负责施工的工程竣工工期不会出现任何延误。

9、乙方必须配合工程需用物资计划,物资计划会在工程进行中不断修订,乙方仍须在修订后的计划时间内,及时供应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物资。

10、乙方不得将甲方所制定的物资需用计划的更改作为要求索赔的理由。

11、乙方必须按甲方随时发出的通知要求的日期进行交货,若未按甲方规定时间交货,乙方将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核减乙方供应量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12、乙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甲方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因非甲方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进场车辆必须听从调度,遵守甲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影响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货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及支付:散装水泥供货时,乙方在月底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次月供货量(需加盖单位公章),结算时双方对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并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现场(过磅)验收计量、乙方每月底凭甲方开具的收料单与甲方办理当月结算,待业主批复计量款到位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3个月内支付到结算款的 %,剩余 %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2、现场不定时对所供水泥进行过磅抽查,磅差不得超过 %。如超过标准,本月所供水泥量均按偏差数加以扣除。(如出现堵罐或卸不下及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数据不符,双方同意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水泥货款,而不在双方约定的磅差 %范围之列)。

3、支付前乙方提供工程所在地税务机构认可的正规等额的税务发票。

4、甲方可以网上拨付或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

六、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七、物资验收

1、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物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 2、乙方必须在交货前对材料的品质、规格等作细致的检验,材料到工地现场卸车后,如发现其技术规格、性能与合同或甲方发出的供货单上的规格不符,质量低劣及受损坏等情况,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的种类、规格、质量登记与要求不符,甲方可拒绝接收,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供货,如因此造成延期交货的,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2)因时间晚于甲方通知乙方的计划进货日期的,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延误工期损失及其他因此可能发生的损失。

(3)经甲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材料的规格、质量等级与要求不符的情况,乙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供货的经济支出及对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工程损失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所需物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并由甲方指定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或进度计划的要求按时交货,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原因以及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变更、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2)解除或部分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外,乙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误期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在甲方另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价格差额,该差额为以下费用之较高者:

(1)当前市场价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2)甲方在接受货物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与相应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 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

2、甲方不按时支付货款,将按照拖延支付货款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为准)。(此条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约或不能全部履约,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所交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甲方另行发给乙方通知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或者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5、对于因乙方运输方式不合理造成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货物的损失或丢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余款中扣除,余款不足抵补损失时,应由乙方补齐差额部分。

7、乙方因物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8、乙方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各类保险、责任自负。

9、乙方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臵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供货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持续 日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终止合同或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发生争议后,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即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关于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终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十一、合同效力及份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 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8

甲方: (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 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的2 %作为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9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现丹桂华庭保温工程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航冠”牌无机胶粉、玻化微珠及抗裂砂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按实际,由甲方验收,并确认。

3.产品交货数量按实收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按照技术规定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2.交货方法:由买受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前六天向乙方提供所需材料数量,乙方按约定交货地点和时间送达。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确认送货数量无误,需在送货单上签收,或出具专门的收货凭证。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诸暨市西二环路望泄村丹桂华庭施工现场。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无机保温砂浆650元/m3、及抗裂砂浆950元/吨(含税价),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2.产品货款的结算:供货完成后付至工程款80%,剩余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

第六条

验收方法

1、材料验收以材料复检达到产品技术标准。

2、验收发生纠纷以签约地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第七条、乙方服务条款

1、施工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相关材料协助甲方检测,以达到要求。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质量原因不得中途退货。

2、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退回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退回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回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签约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表:

日期:年月日

代表:

日期:年月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建北街19号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售时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供方交货产品的型号、规格、外观颜色、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要求。

四、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产品到达供方指定仓库后,供方及时通知需方(不迟于48小时),需方指派人员到供方仓库现场验货。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________区内)仓库提货,该运费及装车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哈尔滨指定仓库至需方施工现场)。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设备包装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包装标准,满足设备包装及储物的规定。供方不回收包装物,设备出厂的包装费用全部含在设备单价内,需方不在支付任何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自合同签订____日起,全额付款。

八、违约责任: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及延误工期而支付的实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设备保质期为________年,合同签订同时,供方需附产品质量保修书。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2

合同编号:

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甲方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就该地产项目所需材料设备采购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序号型号规格数量(吨)单价(元/ )合计(元)

1

2

3

4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

1.1以上供货数量为暂定,实际供货数量以甲方材料需求计划为准;以上合同单价执行至供货完毕,如市场价格变动,甲方不作价格调整。

1.2以上合同单价、总价均为固定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制作费、运输费、包装材料费及包装费、装卸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发票税金等甲方实现合同目的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

二、质量技术标准

2.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各项主要验收指标规定(说明:甲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签署详细质量及技术标准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或直接在本条中详细约定)。

2.2具体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三、质量保证期限

3.1质量保证期限: 年。

3.2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地点、时间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时间:

五、运输及运输费用承担担: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七、包装标准及要求: 。

八、验收及质量异议:

8.1乙方应在发货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货到甲方项目现场的具体时间;货到现场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

8.2 交货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书面收料单;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就乙方货物的内在质量、技术标准及功能等质量问题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与甲方协商处理的,视为乙方承认上述质量异议成立。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该质量问题(包括但不不限于更换、维修、购买替代品),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结算及付款

9.1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供货完成后按甲方实际收货数量(以甲方签署的收料单为准)与合同约定单价结算。乙方供货完毕,经检验合格后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按甲方签收的供货数量乘以合同单价为准。

9.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经乙方验收合格后 日支付合同价款的 %,剩余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 日内无息付清。

9.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出具非法发票的,视为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开票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两次向甲方出具非法发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价款已含发票税金。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须确保按采购合同按时付款,如甲方未按时付款,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10.2乙方所供产品如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无条件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更换成合格产品,每延后一天,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即合同总价款 %。

10.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总价款的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货或付款的,乙方有权停止送货。

12.2合同生效后至交货完成,市场材料价格若有浮动,合同单价不作调整。

12.3若乙方所供材料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乙方应在 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成合格产品,并承担此次及下次检测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4复磅费:复磅重量无偏差时,由要求复磅方付过磅费;重量有偏差时,由乙方承担过磅费及装卸费。

12.5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材质单、合格证等相关质量保证文件,未提交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25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其他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此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供材料,也按此协议相应条款处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贷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贷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 10 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乙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4

需方: (以下称甲方)

供方: (以下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供货及地点等供货时间:20xx年3月03日

二、产品质量标准(约定标准、乙方承诺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验收标准、方法: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明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凭正规发票支付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供货不足的,应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

2、凡乙方交货质量不符合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有向甲方相关人员以任何形式贿赂的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拒付剩余货款并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在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5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材料质量为根本,施工工艺是关键。目前建筑材料市场鱼龙混杂,材料质量、价格悬殊太大的情况,甲、乙、丙三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指定的材料及清单暂定价的材料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使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材料类别:  

1、一类:甲方指定及代付款材料。  

2、二类:清单暂定价及代付款材料。  

3、三类:甲方指定及清单暂定价不代付款材料。  

三、订货、运输、验收:  

1、首先丙方与乙方根据甲方有求签订材料供货表(附表一),注明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单价、合价等。  

2、丙方与乙方签订材料供货表后,报甲方认证签字,同时报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样品一份。  

3、丙方用货应提前通知乙方,说明用货数量、规格、型号、到货日期等,乙方承担运输相关费用,运至丙方所在工地现场。  

4、验收:丙方收到货后,即进行验收,对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退换。需监理进行检查的材料,丙方应通知监理检查。  

5、材料价格包括储藏、运输、装卸、保险、利润、税金、售后服务等费用。如与市场或政策性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另两方协商作相应调整。  

四、结算:建筑材料采购合同  

1、属于

一、二类材料为丙方委托甲方代为支付乙方材料费(乙方开据材料发票给丙方,丙方开据工程发票给甲方,结算时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属于三类材料,丙方直接给乙方付材料费。丙方不得将三类材料列入

一、二类材料。  

2、三方认定的清单暂定价材料价格,作为丙方竣工决算时材料调整的依据。  

3、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丙方与乙方收货数量清单和丙方委托付款凭证直接向乙方支付货款。有质保期的材料,甲方根据丙方委托,付款至95%,剩余5%质保期满____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____日内一次无息付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货款交给乙方其他任何商务人员。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及符合附表1质量要求及品牌的原产地合格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按国家标准的原产地合格产品,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产地和套牌生产的产品,甲方将对乙方该批产品价值50%的`罚款处罚。  

3、如因乙方材料质量问题给丙方造成损失,丙方应

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和甲方,并保护好现场,乙方负责对所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进行赔偿。如因丙方施工工艺造成损失,其责任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及时对产品的质量、用户意见等信息对甲方进行反馈;

5、乙方应配合丙方工程进度的实施,向甲方提供合理的优化方案安装技术支持。  

六、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材料的存放地,并给予妥善的保管。  

2、丙方应对每次所到材料进行质量抽检。如发现质量等情况及时向甲方、监理通报。  

3、丙方应及时把所到现场并验收的管材清单(复印件)交甲方负责人。  

4、丙方未事先书面对非应用环境或特殊使用要求做出说明和非正规操作及人为破坏所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丙方承担,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5、丙方收到乙方产品,应立即验收,如对货物验收有异议,

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和乙方,否则视作货物无误。  

6、丙方所收到材料只能用于本工程,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工程。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技术上及交易的商业情况予以保密。

2、甲方应监督乙、丙方,保证所需材料及配件全部用于该工程,不得流入其他销售渠道及其他工程,否则,一切后果均有甲方、丙方承担。  

3、甲方有权随时对货物进行

第二次抽检(合格产品检测费由甲方承担)。  

八、其他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或因供货不及时、质量等问题,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____日内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承认该通知书的要求,购销合同关系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九、履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结束。  

十、 纠纷的解决:  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由三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6

立协议双方:

购货方:  (简称甲方)

供货方: (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向乙方定购“上东国际一期”建筑用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所需钢材的规格、单价详下表

1.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需调整钢材的品种,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1.2、甲方规定乙方所供钢材品牌为攀成钢、德胜,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前两个品牌出现缺货,乙方在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供给威钢、达钢两种品牌。

1.3、上述合同单价包含乙方送至甲方人员指定地点全部费用。

第二条:质量验收标准

2.1、乙方保证钢材质量、规格等达到国家标准及成都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合同要求。对甲方特别约定之要求亦要完全予以满足。

2.2、钢材送到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对供方所供产品的数量、

2.3、产品几何尺寸的偏差必须在验收规范的要求之内,偏差大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4、乙方对所供钢材质量承担全部责任,若因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未能达到国家标准或满足工地的要求时引起甲方停工带料,甲方可根据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任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进行处理:

2.5.1、若乙方所供钢材有质量问题,甲方可拒绝验收,乙方应无条件另行调换符合质量要求和规格要求的钢材供应甲方,并不得影响甲方施工生产需要;

2.5.2、因钢材质量和供应不及时的原因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可以在事发当月计算也可在最终结算时一并计算,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2.6、由于钢材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复检物资,因此所进的每批钢材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取样复检,且必须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若钢材检验不合格则该批次钢材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数量验收

3.1、甲方收货人员对所到钢材的数量按实清点或抽查,实际数量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清点的质量规格都符合合同要求的数量为准。清点的数量与乙方的数量有差异时,按本次清点的实际送货量计算本次至上次清点时间之间所送货的数量。若发生两次以上的数量差异时,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乙方同意以所欠货款为保证,承诺按甲方要求退场甲方另行选择供应商的工作。

3.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实到数量清点工作,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可自行派人抽查,其抽查实到量作为本次计算的依据,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甲方应提前三天将所需品种、数量,以清单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要根据甲方的供应计划组织货物运输到甲方施工现场,同时按甲方要求整齐地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担运费。

4.2、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当甲方指定收货人不在现场时,甲方另行委托指定收货人。凡非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所签署的任何与收货数量相关的文件及所反映的内容甲方均不予承认,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5.1.甲乙双方各自出具的“送货单”或“收料单”均不作为结算之依据,过程中的数量统计以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并经甲方核算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月度数量统计单》为唯一依据。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办理的《财务结算》为准。

《财务结算》最终价款为:

A、《送货数量认可单》合计数×对应的材料单价合计数

B、减去已支付货款

C、减去违约金(如果有时)

D、减去应扣除之款项

E、减去因供应方(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各种损失

5.1.3、双方约定:甲方在每批次钢材到施工现场后7天内付给乙方材料款。 若因甲方资金原因,甲方可延期付款给乙方,但必须支付乙方资金利息,一个月内付款为每吨每天 元,2月内付款为每吨每天 元,3月内付款每吨每天 元。计息时间以每批次钢材进场的时间和批量计划为准,且超过一个月又不足两个月的,第一个月以一月内付款应付利息计算,余下天数以两月内付款应付利息计算。(例:供货后第45天付款,甲方应付利息为 吨位×第一个月每吨每天利息×30天+吨位×第二个月每吨每天利息×15天,以此类推)。在此期间,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对甲方钢材的供应。

5.2、货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乙方出具正式普通发票。

第六条: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6.1、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2、产品送到工地,应随货将与产品质量相关的有效《质保书》、《许可证》等提供给甲方。办理上述证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为虚假或过期证件,则乙方向甲方赔偿不低于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供应的钢材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除无条件接受退货外,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甲方由此发生的接受有关质监部门的处罚和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7.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送货时间及时供货,由乙方承担甲方停工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拖延7天以上,为了工程的工期,甲方有权另找供应商购买钢材。

7.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资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7.4、合同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即被视为违约;对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负责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8.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它

9.1、乙方承诺对其进入甲方工地的人员甲方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上述人员按国家、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甲方的各种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安全防

9.2、乙方应按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提供的资料交项目资料员,并由材料员在收料单或发票上签字说明资料是否已提供齐全,否则可不予付款。

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订补充合同。

9.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结清工程价款之日失效。

9.5、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7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一、 合同标的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描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总计:(大写) (含16%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 包装:按原厂包装要求供货。

三、 交货及运输

四、保修

保修条款:按厂家规定保修

五、货款支付:

付款日期:

六、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应每日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期交付货物的,应每日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事件除外。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7.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7.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7.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9.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9.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8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部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特别约定:

1、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第____项单价方式

A、固定单价,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单价不变;

B、浮动价格,即因供货时间较长,双方需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不同时期的供货单价;

3、浮动单价应遵守以下约定:

A、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为基准单价,市场价格浮动在 %以内单价不予调整,超出约定幅度时双方须另行书面约定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B、如乙方逾期交货,遇市场价格上涨结算价格不予调整,遇市场价格下降结算价格应予下调;

C、供货当月价格不予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于次月1日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对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具体约定如下: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由乙方负责包装和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乙方自承运

3、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达订单(订货计划)后 天内交货。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第1、2、3、5 项资料:

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2)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产地来源证明;

5)厂方生产证明;

6)重要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部件);

7)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8)安装手册;

9)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双方约定唯一计量依据为: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的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第七条、产品异议

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 3天内。

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产品法定质量保证期[或实际使用该产品后 天内(根据产品特性确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后,应在 7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产品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4、甲方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将书面质量异议送到监理处[或 建设单位 处]时,视为乙方已签收,同时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货款的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

2、共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付款方式:供货货款达到3万元时开始付款,每月底进行结算,3万元做为质保金待油漆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1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 5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退还施工后多余货物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或退货的的,属正当理由退货,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3 %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 ____份。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 供货单位: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19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供方与需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见下表

用需方地磅,需方不向供方收取过磅费),供方须开具合法的税务销售发票。

(二)以上产品数量为估算量,需方按月向供方提报月计划量,供方必须保证月计划需求量。实际到货数量以工地现场验收后与供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一)供方交付石油沥青的质量及技术须符合GB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52-20xx《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标准要求。

(二)供方交货时应提供沥青的检验报告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供方公章。

(三)供方送货时每车沥青均须附有磅单(注明毛重及净重)。货到需方对每车沥青进行重新过磅,如需方过磅数量与供方磅单数量误差在千分二以内,则以需方磅单数量为准。若误差超过千分二,供需双方有权在第三方的公平地磅(即经市级技术监督局认可的营业性地磅)对其进行重检,数量则以宜春市的公平磅磅单为准,结算时以需方验收员签收的磅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需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由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三、交货方式:

(一)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底,如遇不可抗因素,交货期顺延。分批交货,产品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供方收到需方电话/传真通知为准。)

(二)交货地点:需方沥青拌和场,需方每需要一批货应提前二天(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需方所通知的计划数量以后,应在48小时内按合同要求将约定产品交付需方)。

(三)运输方须具备相应运输资质和职业资格证,同时产品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一个星期内需方一次性支付总额70%订货款(3136万),供方按需方施工现场的需求通知组织供应到需方拌合站,最后一批供货结束后,供方及时开出发票给需方,开票采取三票制,一是沥青费,二是仓储费,三是运输费,仓储费和运费由仓储单位及运输单位直接开票,供方代收代付。需方应在三个月内付清货款,超期付款,需方每天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供方作为赔偿。

(二)供方按需方月报计划供货,价格不予调整,需方提货数量差额不得超过上下5%吨。

五、违约责任

(一)供方交付的产品经需方验收不合格,需方将拒收退货,供方须于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调换为合格产品,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并按逾期交货处理。

(二)若需方因使用了供方不合格的产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货到时,需方配合供方及时安排验收接卸,卸货应在八小时内完成(遇到不可防御的情况下除外),避免热沥青在槽车内因温度下降而凝固,否则,由此给供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四)供方应按需方的通知计划(提前时间按合同规定)保证到货的及时性,若供方到货不及时造成无法满足需方生产需求,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没有及时付清货款除外)。

(五)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责任。

(六)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如对本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双方应以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使用词句、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等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真实意思。

(二)合同执行期间,供需双方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三)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陆份,需方肆份,供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义务履行完毕效力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础材料采购合同书 篇20

水暖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____》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原料名称、数量

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

金额(元)

2、质量要求:

3、加工原料及生产工艺:

4、包装:

(1)原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同行业标准并有利于安全运输需要进行包装。(具体可根据原料性质明确写明包装要求)

(2)包装说明(包装材料及包装方法等的说明):

5、运输方式、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1)运输方式:

(2)乙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标准、原料规格进行交货。

(3)交货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交货方式:

6、验收标准和方法:

(1)卖方应随货提前将有关的'出货检验报告或证明提供买方备查。

(2)本合同原料需现场验收合格,不需复检?□;

本合同原料需现场取样复检合格?□。?(可进行选择性删除或增加)

(3)买受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生原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则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向供货方提出书面(口头)异议,并有权拒付货款。

(4)供货方在接到买受方书面(口头)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如乙方逾期不处理,则视为供货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8、违约责任:(需根据实际谈判谈判进行适当删减和增加)

(1)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买受方可以要求退换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2)供货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原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其他约定:

(1)买受方中途变更原料采购数量的需提前___日通知供货方,供货方按买受方书面通知更改?,双方互不视为违约。

(2)供货方应严格按照买受方要求的原料质量和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品。否则,买受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3)供货方须按买受方要求提_____所提供原料的相关合格证书(要根据实际采购的原料由对方随货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原产地证书等):

(4)如因供货方提供的原料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给买受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供货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恢复供货并在事发之日起通知买受方。若供货方在事发后?内仍不能履行合同责任,买受方有权终止合同。(可视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10、纷争解决: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约定向买受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方:?买受方:?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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