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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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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精选25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⑴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⑵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⑶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⑸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⑹ 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⑺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⑻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⑼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⑽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

现因甲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基本事项

二, 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一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1, 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BOM清单为准!

2, 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陶瓷件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 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大功率及高压三极管,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 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 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 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

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 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 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 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三个月 ;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

10, 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 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BOM清单、工艺图纸、钢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联系人:

地址:

签订日期: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3

委托别人加工是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做的,因为可以省一笔人工费,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下委托合同,欢迎大家阅读哦委托加工合同范本阅读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____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

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范文 甲方:上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________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乙方:上海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____镇 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4

甲方:

乙方:______商贸中心

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加工茶叶的品种及价格:

(一)名称:花茶、绿茶

(二)样品编号:

(三)品质特征:

二、数量:10吨/品种

三、包装形式:散装或者用乙方指定的包装

四、交货时间:每季度交货一次。

五、交货地点:北京

六、交货及验收:货到以乙方签收货为准

(一)验收地点:

(二)验收人员:

(三)验收依据:

八、付款方式:根据甲方经营情况可以:预付、现付、或年度内全部结清。

九、违约处理:

(一)交货时间:(二)价格:(三)数量:

(四)品质:(五)包装及净重:

十、______年,同一品种,乙方保持委托最少两家厂(场)家生产的权利。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今后长期的合作计划。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违约,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北京市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5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定作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作物、数量、加工费、交货期限

品名单位数量加工费(元)交货期

单价总 额

合计价款人民币:

备注1、 具体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以甲方生产计划单为准。

2、 合同价款含税。

3、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按 人投产,如不能按时交货,则双方协商适当延长货期或减少生产数量。

第二条 原辅材料供应及检验

1、定作物原辅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材料名称、数量及定额指标,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执行。定作物原辅材料消耗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签字认可。

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原、辅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对其数量、质量、规格检验,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收到原辅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逾期通知的,视为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数量、质量、规格等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 定作物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乙方予以报样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封样后,乙方方可组织生产。

第四条 甲方可派遣质检跟单人员进行质量检查、监督,食宿等由乙方负责安排,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等技术资料,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非甲方业务或向第三方披露。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在完成定作物三日内归还甲方所有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工艺标准、设计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五日内答复。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双方协商好的日期完成定作物的制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发出 对外加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运输

1、定作物的包装要求:定作物的包装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标准执行,按单号号型整箱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2、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交货时,甲方应及时按照产品标准及双方确认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外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定作物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乙方凭甲方收货单、质量检验合格单、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款到发货。乙方未将实物样品、剩余材料、技术资料等退还给甲方或退还不齐全的,甲方有权对加工费不给予结算,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标准产品: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单独生产标准产品,单独标记。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2、甲方逾期支付加工费,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加工费部分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定作物质量或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加工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返修、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乙方在采取上述补救措施后,定作物仍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或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3、如按第一条备注4,乙方仍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重做等),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加工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交付定作物时间超过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4、乙方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5、甲方的工艺标准和设计需要改动的,应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即予以调整。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未予以调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日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可以免除责任。

2、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所有合同条款以打印文本为准,涂改无效。如一方需要更改合同,须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方可变更。如若双方就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提议变更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均承认其已审阅、理解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取代甲乙双方之间此前关于此次合作所做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承诺。

3、如在本合同尾页及骑缝处无乙方的合同章,甲方可认为本合同无效。

4、所有有关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方为有效,甲方的经办人个人签字如无甲方合同章,则甲方不予认可。

5、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因变更产生的通知不能所引起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生产承制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中所提及的“经济损失”包含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一方当事人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

四、产品消耗定额附后,生产通知单附后。

材料联系人:

技术联系人:

生产联系人: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税号: 税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6

甲 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 手 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 (盖章)

地 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将甲方提供的下列产品进行热镀加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规格型号: 重量: 数量: 价格: 元/吨

第一条:技术标准质量保证:

1. 质量技术要求标准,本协议所列产品的加工与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912-20xx内容。

2. 乙方加工本协议镀锌产品保证其应符合GB/T13912-20xx标准所规定。

3. 如甲方有特殊工艺要求,双方协商后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另行制定操作规程。

4. 因材质和工件厚度、长度等因素造成的工件变形,应视为正常情况。

第二条:提货方式:

1. 由甲方负责接送运输。

2. 甲乙双方在黑白件交接上,双方库管人员当场清点交接清楚,并给乙方出入库签字。

第三条:交货时间:

1. 甲方货到乙方加工厂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天内交货,如因天气、停电等自然原因,电话通知甲方延期交货,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乙方。

2. 交货时由甲方质检人员到现场卸车验货,验收合格并清点数量后签字,后续工作有甲方负责。

3. 乙方会按ISO9001:20xx GB/T19001-20xx质量管理进行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工件丢失;如出现数量丢失现象,甲、乙双方查明原因,如乙方过错,按照黑件成品市场价格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月结):

按批次,一次一结,乙方开增值发票,甲方付款。

另:工件加工单价乙方根据市场变化,可有甲乙两方协商更改。

第五条:包装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包装。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处置方式。

1. 甲方需按照国际GB/T13912-20xx内容的黑件标准进行供货,如工件表面存在缺陷(油污、油漆、工艺孔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任。

2. 如有特殊工件,乙方在镀锌工艺上需要甲方配合作流锌孔工艺,双方及时沟通,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执方法: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之精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8

甲方:

乙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鲜食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食品厂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营养餐包 ,该产品单个净含量不得低于60克,每件规格为1*10*10,每件净含量不得低于6千克。该产品的生产主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使用,配方必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面团配方:面包粉25公斤、白糖5公斤、全统玛雅琳2.5公斤、鸡蛋25个、奶粉500克;皮料配方:全统玛雅琳1000克,白糖粉500克、低精粉500克、鸡蛋10个,奶香粉25克),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人进住乙方工厂进行技术监督,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生产。

二、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总产量为60吨,合同总产值为75万元;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合作事项,若本次合作愉快,可续签合同。

三、交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每个0.75元的单价供货给甲方。

2、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托运部,所产生的托运费由甲方承担,若是甲方派车到乙方工厂提货,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人装车。

3、甲方按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月最后一天对帐,于次月10号以前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

四、甲乙双方应保守此次合作的商业机密,如合作方式、配方、工艺流程、价格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应按GB/T20981的标准生产,不得滥用、乱用非食品添加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产品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如包装出现漏气现象、配方错误导致产品质量发生改变、烘烤过度产品焦糊、烘烤时间不到产品夹生等。

六、乙方应提供此产品相对应批次合格的检验报告,若工商局、质检局抽检此产品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责任;在甲方所在地送检的样品检验费由甲方支付,若产品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如产品有质量问题,经有关部检测,确定是产品本身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但由于运输过程或由于甲方销售、储存不当,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但乙方可以退换货。

八、由于乙方要生产中秋月饼,所以在中秋前两个月,乙方不供货给甲方。

九、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不得将该产品投放市场,销售权归甲方所有。

十、在生产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双方均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鲜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食品厂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0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1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佛山范围内)。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购置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的产品款式、图案;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

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生产、销售甲方同款产品款式、图案的,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按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2

需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合同签订地点:

一、交货地点:___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 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 通知后 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 200元 /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 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 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标准、 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 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

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 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 ,价格不随 市场价格而改变, 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 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 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 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 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 ,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 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 涂改无效, 供需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3

立约书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s胶料

p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特别条款

8.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 叁 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 拾 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帐号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传真: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以OEM方式生产“ ” 商标的 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 公司授权【参见《商标授权委托书》或《购销合同》附件】,委托乙方生产“ ”商标的 产品。

授权方公司资料:

二、“ ”商标 产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进行生产。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均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自己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础上改造使用该技术资料,也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泄露相关技术资料。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本协议因各种原因解除时,乙方应当将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术资料返还给甲方。

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的规格型号为 ,产品数量为 台,由乙方分批生产交货。

各批次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期限等,甲乙双方每批次另行签订订货合同执行。

四、产品保修期限

1、乙方生产的“ ”商标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 公司的企业标准,乙方对委托生产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整机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内保换,第 年内免费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

2、保修期限从甲方提货当日开始计算。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运输及费用:

1、交(提)货地点: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负担: 。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订货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货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

3、乙方对甲方所订货物的交货期限,从乙方负责人确认甲方订单之日起计算。

八、验货的标准、方法和期限: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标准和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起算 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质量问题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可以拒绝收取货物。

4、甲方提出质量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180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三日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答复期限视为保修处理。

九、独家销售要求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 ” 商标 产品只具有甲方委托范围内的生产制造权,无经营销售权。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通过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销售甲方委托其加工生产的 “ ”商标 产品。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间接与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直接联系、报价、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来自授权方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供货商、产品销售商关于“ ”商标 产品的订单或“ ”商标的其他产品或其他商标的

产品订单。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后五年内,乙方如有来自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乙方应转交给甲方,乙方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有关“ ”商标 产品的询价或订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有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有别于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从而会影响到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 产品的销售并影响到甲方的经济利益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有关协议,以保障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十一、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期满终止或因各种原因解除后五年内,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中约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应当为其每次违约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佰万圆(¥2,000,000.00),并在甲方发现乙方违约行为并向其发出警告函的叁个月内支付给甲方。

若双方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又有新的合作约定,该五年期限自动顺延至新的合作约定完成后五年内。

2、乙方违反订货合同中关于交货期限的约定,延期交货的,每延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当批次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的保密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壹佰万元(¥1,000,000.0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一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甲方为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支付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

1、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需要诉讼的,任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满,如需继续委托生产,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__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调和芝麻香油类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商标为: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无偿许可乙方在委托加工品上使用甲方光牌商标。

2、 按计划分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芝麻香油;商标,玻璃瓶,纸箱等包装由甲方提供;若商标有一切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等。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 合同期满有权无偿收回乙方"光"牌商标使用权。

6、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未使用的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进行回购。

7、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甲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高度重视生产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保证产品达标,品质优良。

2、 乙方为甲方提供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设计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甲方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3、 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等要求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4、 乙方供给甲方所有的产品均为质量合格品,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或企业的相应产品的标准严格执行生产。若乙方生产的产品出现不合格、质量不达标等非甲方因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所有商标使用权和公司名称使用权且终止本合同。

5、 乙方负责调和芝麻香油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甲方若需要第三方检验报告需告知乙方,检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乙方不得自己或交与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标有甲方商标的产品。

7、 乙方严格管理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防止外流。

8、 乙方不得为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从事代加工;乙方不得将生产的产品授权给或另设立与甲方产生直接或间接市场竞争的第三方为经销商。(备注:给上海地区大型连锁卖场和商超代加工或经销除外)

9、乙方在上述加工品包装上标注生产厂商名称、厂址,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等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标签。

1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商标及标有甲方商标的包装、印刷品。

12、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上述加工品的商标与版权归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品或仿制给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经销。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产品价格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四条 产品价格、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产品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在订单上注明。该价格为产品到达甲方仓库的价格(不含税)。乙方应保证本合同所定价格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全国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涨落在10%以上时,双方应提前一个月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价格。

2、 甲方提供包装物确定委托加工款式、规格、质量标准后,提前七天用手机短信或传真将生产计划发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

3、 乙方在发货前要求甲方将货款全部汇入账户后发货,要求甲方将货款汇入指定账户姓 名:

身份证号:

账号:                                   。若后期合作进行当中,乙方要求变更账户姓名与账号,须向甲方出具授权变更书并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4、 交货地点为乙方公司成品车间,装卸货由甲方负责。产品非质量问题或运输破损一概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加工完成2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提走。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品总价30%的违约金。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它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赔偿人民币5万元给守约方。

3、 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不可抗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遇到所力不能及的事由,以至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合同,则可在下列范围内免除责任。如:地震、战争等确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

6、 如甲方销售的产品非乙方生产并冒用乙方公司名称和厂址企业标准等,甲方须赔偿乙方5万元人民币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包装物由甲方提供出现计量不合格甲方需承担相应部门的罚款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半 年,自 年 5 月 1 日至 年10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如果双方合作满意,可以于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经协商,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4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订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委托加工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所有甲乙双方相关口头和书面协议均视为无效,现以本合同为准。未经双方同意书面修订,单方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甲方:乙方:

签名: 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8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19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0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

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

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

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

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

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

三、保密条款  1

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

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

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

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

3.5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

3.6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承揽方员工或没有资格的员工使用上述数据。另外,承揽方同意需要上述数据的员工按照程序获得上述数据。  1

3.7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

3.8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

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

3.10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

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

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

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

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

四、违约责任  1

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

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39;,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

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

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

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

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

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

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

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

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

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

4.12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

六、合同解除  1

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

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

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1

一、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2

一: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二: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此协议于____年__月__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____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5)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技术及工艺

(13)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付款条件

(14)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16)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双方责任

(17)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协议终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19)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协议期限

(21)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件一:

____品质指标要求

委托方: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三: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 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名称:________ 款号:________ 件数:________

颜色:________ 码数:S M L XL

总件数:________

单价:________

备注:________

第二条:原材料

由甲方提供。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挪做他用。

第三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工艺单制作的产前样执行,产前样仍需要修改的,以产前样和双方签字的修改意见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生产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 、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甲方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 止工作,并在 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 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 包装方式

内用______________,外用________包装,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六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七条 服装验收:甲方派跟单员到乙方工厂跟进产品工艺,生产进度。对甲方跟单员在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改正。

第七条 定单完成后,甲方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 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

5、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 2 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 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 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八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货物验收无误后、提货前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方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20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中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费用。

(6)甲方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 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3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

四、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1、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委托加工合同集合 篇25

委托(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被委托(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米,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产品名称:有机大米 规格:公斤 单位:袋 数量: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机产品标准

第三条 原村料的提供办法及产品规格、数量、质量

甲方提供产品的原料、产品包材,并负责产品原料及成品的运输。乙方负责农副产品的加工和包装,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及甲方提供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质量手册、有机产品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并接受委托(甲)方全程监管、检验。被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隐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产品质量时,委托方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参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甲方承担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按市场最低价格)。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委托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被委托方所完成的产品。验收前委托方应当送检委托的产品,做出产品检测报告和有关质量证明。在保质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除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被委托方负责退换。

3. 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产品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 交(提)定作产品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

2. 委托方在被委托方仓库提货。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包装由委托方自己负责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委托方提货付款,现金结算。

第九条 双方责任:被委托方只负责有机大米生产、包装,无权销售;委托方负责委托加工品的全权销售,并负责产品在市场流通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

第十条 被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被委托方无权销售委托加工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委托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调换,并承担愈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委托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委托方赔偿。

2. 不能按时交付产品,应当偿付不能交付产品部分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委托方提供的原材料、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销售全部委托方加工产品,中途变更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被委托方的未履行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被委托方提供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被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被委托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产品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委托方应当偿付被委托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 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产品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被委托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产品的,被委托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应收货款、保管费后,退还给

5.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提货,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被委托方偿付违约金。

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产品,应当赔偿被委托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产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被委托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委托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委托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被委托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当呈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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