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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协议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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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协议书 篇1

甲方单位:

供水协议书十篇

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 采油厂

供水合同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因生产、生活用水需要;向乙方提供需求。特订立如下合同,合同双方应信守执行:

1、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不呢这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甲方是指:从事油田工程建设的施工队伍。

2.2本合同乙方是指:有供水能力的单位。

3、合同价款

3.1需供水的井场号:

3.2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水价:/方

3.3乙方向甲方供应生活水价:/方

元/吨、公里,水源地出厂水价/方,生产水源至井场 公里,生活水源至井场 公里(实测)

4、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供水前先签订供水合同书,甲方向乙方支付水款并凭供水结算清单到政府领取。

5、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5.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

5.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如期付款。

5.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生产、生活用水进行质量检查和计量验收。

5.4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卸水便利。

5.5甲方有权要求从距井场最近的地方取水。有权选择供水方式:拉水、打水,以有利于生产为主,有权拒绝多供水,有权要求乙方供水时限、供水量。

5.6水方量以甲方水罐或水表计量。

6、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格规定。

6.2乙方有权力要求甲方在结算清单出具后付款。

6.3乙方必须保障甲方所需生产、生活水的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6.4乙方无条件协调处理甲方与村民之间的供水纠纷。

6.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和水量供水,以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6.6拉水过程中,车辆安全均与甲方无关。

7.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能抗力原因,是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的义务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8、违约责任

8.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2乙方所提供的生活、生产用水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3乙方拒绝更换水或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4乙方在供水过程中先向甲方缴纳供水保障金10000元。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供水保证金由政府保管,即从打井的协调费(扶贫税费)中抵顶。

8.5乙方不得无故停止供水或中途涨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给乙方向甲方供水时无论任何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停止供水,每停一次罚款20xx元,水费罚款从供水保证金中扣除。

8.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被列为被告或法院、仲裁机关追加为当事人的,甲方的诉讼成本和维权用应由乙方承担,诉讼成本和维权费包括律师费代理费、住宿费、车船机票、鉴定费、诉讼费等支出费用,甲方可以直接从乙方报酬中扣除上述费。

9、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9.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经双方协调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9.3本合同的解约条件

9.3.1因不可抗拒致使不能实现何婷目的的。

9.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9.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9.3.4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9.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9.4.1合同已按照约定履行的。

9.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0、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关本合同的所有事宜均提请当地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裁决。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1安全约定事项

11.1乙方工作地点不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付全部责任。

11.2乙方工作地点在甲方的生产、生活区域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生产、生活规章制度。对由于乙方原因或乙方违反甲方的生产、生活规章制度或不听从甲方工作人员的劝阻而引发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 11.3对甲乙双方在工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

12.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

供水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供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因甲方责任而使乙方断水,甲方每次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佰元整。

2、甲方负责整体供水系统日常维护及维修(包括厂内厂外),保证水泵、管道阀门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洗水池,保证乙方清洁正常用水;如遇机器、管道维修,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厂区内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厂外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一旦接到乙方的供水通知,需无条件立即安排供水。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约记录用水量,每月25日与甲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有效。

2、乙方按甲乙双方核对后的数量,每吨水按0.6元结算,并与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水费,如遇电价变动,按电价的水吨位计算。

3、按目前厂区生产用水情况,核定为每月贰仟壹佰元工资,如乙方再建两台炉子投入运行,则工资为贰仟肆佰元每月。

4、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1日到乙方厂区自来水安装好或者乙方厂区搬迁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原协议废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供水协议书 篇3

定协议双方:

市AA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X办事处主任李,男、汉、41岁,XX村村民,驻该村(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XX村办养殖区供水,甲方将投资新建的水塔及配套供水设施,交由乙方管理,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水塔及配套供水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交押金20xx元整。

二、乙方应妥善管理,认真履行水塔及配套供水设施(主管道)修理、维修义务并承担修理、维修费用。若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必须充分保证200亩养殖区用户正常供水。

四、养殖区供水水价,每立方米0.8元。若电价上涨,水价另行商议。

五、在管理期间,除不可抗力外,由水塔引发的事故而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若养殖区扩建管道,由乙方投资安装,费用由乙方从养殖用户中收取。

七、违约责任。

不履行上述条款约定义务,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4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供水协议书 篇4

甲方:开发公司(供水方)

乙方:x村民委员会(使用方)

丙方:x人民政府(协调方)

为推动农村供水事业发展,满足群众用水需要,根据乙方申请,经水务局和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决定对乙方现有水厂进行改造,利用现有水厂相关设施,以绥东供水站为水源地为乙方供水。现就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①甲方负责按水务局提供的设计进行供水主管道及蓄水池等相关设施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需使用居民房前屋后土地、农民耕地及其它相关财物时,应由乙、丙双方协调,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丙方负责。

②甲方保证供水充足稳定,每天供水时间早5:00-6:00,中11:00-12:00,晚17:00-18:00,(注冬、春两季早晚顺延1小时)。

③甲方负责供水主管道维修及养护(即绥东供水站至村外主管道)工作,在上述供水管道出现跑、冒、漏时发生的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应由乙方、丙方负责赔偿,确保供水管网正常运行。

④甲方在供水高峰期间,安排供水稽查员对用户进行查水,有权对擅自使用抽水设备的进行收缴和处罚。

二、乙方责任

①乙方应每年年初一次性缴纳水费,具体交费时间应在1月30日之前,缴纳金额人民币元,按县物价局核定水价标准以乙方用水人口数计算,人口数以村级台账为准,本协议签订时按县物价局批准3.5元/人、月。 ②如乙方收缴水费没有达到全额标准,剩余水费应由乙

方负责缴纳。如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水费,经丙方协调后无效,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终止协议,依据《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③乙方不得擅自挖、移、接、串用与生活饮用水无关的供水管,一经发现视为偷水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进行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负责本村内供水管网养护与维修工作,由于管网跑、冒、滴、漏等原因导致居民无法正常供水或给甲方及用户带来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丙方责任

丙方负责沟通、协调、监督甲乙双方相关责任的落实,从而确保供水正常安全运行。

四、如遇其它问题甲、乙双方可参照20xx年绥发第20号文件《绥滨县农村供水管理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五、此协议后附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公 章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供水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协商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供水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因甲方责任而使乙方断水,甲方每次赔偿乙方人民币壹佰元整。

2、甲方负责整体供水系统日常维护及维修(包括厂内厂外),保证水泵、管道阀门的正常运行;定期清洗水池,保证乙方清洁正常用水;如遇机器、管道维修,甲方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厂区内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厂外的水泵、管道阀门的配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一旦接到乙方的供水通知,需无条件立即安排供水。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按约记加盟量,每5日与甲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有效。

2、乙方按甲乙双方核对后的数量,每吨水按0.6元结算,并与每月30日前支付上月水费,如遇电价变动,按电价的水吨位计算。

3、按目前厂区生产用水情况,核定为每月贰仟壹佰元工资,如乙方再建两台炉子投入运行,则工资为贰仟肆佰元每月。

4、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1日到乙方厂区自来水安装好或

者乙方厂区搬迁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原协议废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年x月x日

签字定点:

供水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城市供水管理运营和使用中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甲方按我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向乙方供水,按水表计量向乙方收取水费,并对乙方供水设施提供有偿维修。

二、双方确认的水表是乙方用水和甲方、乙方收取水费的依据,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迁移、废除、开启等操作。乙方要求通水,应提前两日向甲方申请。乙方要求通水或者水表变更时,双方应共同按《乙方计量水表确认登录表》(见下表)上的内容对乙方水表进行确认。通水前,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甲方承担;通水后,乙方水表发生的水量由乙方承担。

三、水表产权属乙方所有,水表出现损坏、丢失、失准等问题由产权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四、甲乙双方对供水管线的管理维护责任以乙方水表前三通为界,自乙方水表前三通(包括三通)至乙方一侧的供水管线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

五、乙方按照乙方核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依现行水价和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缴纳水费(每月1至15日交纳水费,每拖欠一天加收水费金0.5%的违约金)。乙方对水费有异议时,应于当月的22日前到甲方解决争议,逾期不交水费也不解决争议,甲方视乙方为故意欠费,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改变用水性质要及时向甲方申请,否则,甲方将按现行水价分类中价位最高的用水性质向乙方核收本期水费。

七、乙方终止用水或随房产交易转让甲方供水,要提前到甲方处办理清算水费和销户、过户等手续,否则,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出租该房屋,乙方负责协调、落实和督促租赁方向甲方缴纳水费事宜,租赁方拖欠水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未尽事宜服从黄骅市城市供水有关规定。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供水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用户):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供水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

1、乙方应遵照《额济纳旗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供水安全。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在报装接水时,乙方应交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如遇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如需停水,提前告知乙方,并优先供水。

6、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7、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8、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不交水费,甲方将按《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应无条件给予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和保留追缴水费的权利。

11、如遇其他问题,参照《额济纳旗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1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用水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经手人: 经手人:

20xx年X月XX日

供水协议书 篇8

甲方:江津区鸿华水厂

乙方:重庆市江津区夏坝镇人民政府

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扩大鸿华水厂的供水规模、增加鸿华水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服务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夏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同意将夏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纳入甲方的供区范围。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接水处安装总表,并按表收取水费。

第三条、甲方除收取正常水费外,不得收取入户费、接水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第四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费单价应该扣除污水处理费。

第五条、第一次收取水费时甲方应该扣除管网中自身容纳的水的吨位数。

第六条、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自身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第七条、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当月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二个月不交水费,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第八条、如遇其他问题,参照江津区城市供水管理有关规定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供排水管理站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江津区鸿华水厂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供水协议书 篇9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乙方:

为全面提高XX乡集镇供水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为目标,保证集镇单位和群众生产、生活供水,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将XX乡集镇供水工程全权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二、工程管理范围

乙方负责集镇供水整个工程管理,从水源水质、拦水堰、过滤池、水管高位水池,供水管网及安山村所有用水户和应急水源的日常维修、维护和管理。

三、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期间,每年向甲方缴纳万元的管理费(分两次交清),剩余水费作为管水员的工资和购买维修材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主用工,甲方不得干预。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施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的供水情况,收取水费时必须严格,按照生活用水元/立方米收取,商业用水元/立方米收取,不得擅自变更水价。

2、当乙方与用水户发生管理纠纷,甲方应居中调解。

3、当维修费和材料费小于20xx元(包括20xx元),乙方自行解决,当大于20xx元时,超出20xx元部分甲方用管理费支付。

4、新增用水户提出用水申请时,乡政府应及时批准并收取150元的入网费用,通知乙方安装(安装费与用水户协商),用水

户必须安装水表并注册,严禁无表用水。(主管外发生相应费用,由新增用水户自行承担。)

5、集镇自来水收费实行每季度一次,并保证每次征收水费必须达95%以上,返回率25%(包含清理水池每两个月一次的费用)。对不缴纳水费的用户,2日内提供名单给乡水利站或乡人民政府,甲方有权对未按时缴纳水费用户进行停止供水。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管理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除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枯水期以及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供水单位应24小时提供不间断水源,不得无故停水。除枯水期及无法抗拒的因素停水需启动应急水源,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正常供水情况下,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用户时,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用水。

4、实行按季度抄表收费制度,每年收取水费4次,由于用水户原因不能抄见水表的,共供水单位可根据该用户前3个月的最高用水量估算本季度用水量。若遇水表故障时,供水单位可根据用户前三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无故不缴纳水费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水。

5、用水户正常理由连续三个月停止用水的,乙方可拆除水表,并对其进行销户处理,用户要求复装的,按新入网用户办理入网手续。

6、乙方须保证制水消毒机的正常运行,供水池每两个月清洗一次、消毒两次,并定期检查水源水质,保证供水安全,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对方承担2万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

八、其他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需要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整个供水工程管理权由甲方收回,乙方添置的设备,归乙方所有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管理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供水协议书 篇10

自来水厂用户供水协议书

甲方:龙港自来水厂苍龙水号

乙方(用户):

乙方因用水需要,向甲方提出自愿报装立户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做好供水管理工作和方便用户,同时也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特订立如下协议,望双方信守执行:

1、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报装立户原则办理报装手续,并应遵照《温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维护管网日常运行,定期进行管网检测,保证乙方供水区域管网的水质、水压合格率,确保供水安全。

3、乙方的户外供水管网应由甲方确定接水点、管道走向、立管位置、阀位、表位及开口点,并可预留未报装用户的接口点,以利今后其他用户报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

4、在报装接水时,乙方应交纳甲方规定所需的接水管材及附属配件的报装费用。如遇户外管道已经堵塞、腐烂的,应同时办理户外水管改装和路面开挖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以确保乙方正常供水。

5、甲方应按照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安装的供水立管、表箱美观、牢固、平直。施工完毕,应及时修补墙面、孔洞,修复地面,并清理现场。

6、甲方应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计量准确,乙方应保护好表前水管、水表、表箱等供水设施不至于损坏、失窃,如保护不善,乙方应承担损失和修理费用。

7、乙方不得擅自拆卸、迁移、改动表前阀门、水表及塑封,以影响水表正常计量,否则视为盗水行为,根据《温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8、乙方如对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甲方申请检验维护,检验正常的,由乙方负责检验费用。超过正常误差值的,自申请之日起误差部分多退少补。

9、乙方必须及时支付当月水费,如不支付,经甲方催款后仍逾期二个月不交水费,甲方将按《温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停止对乙方供水,并追缴欠款及加收滞纳金。

10、凡是乙方在报装立户前发生的共用水费,应无条件给予缴纳清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报装和保留追缴水费的权利。

11、如遇其他问题,参照《温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解决。

1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用水结束后失效。

甲方(盖章):龙港自来水厂           乙方(盖章):

地址:龙港龙跃路149-167号            地址:

经手人:                    经手人:发包

20xx年X月XX日

检讨书
慰问信
感谢信
介绍信
辞职信
表扬信
道歉信
分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