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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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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项目部决定在全施工管段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25篇)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武汉铁路局建设指挥部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有效的开展,XX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项目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和各部门间协调工作,项目安质负责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收集和整理工作资料,安排专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三、隐患排查范围

线施工现场,职工及劳务工驻地,施工材料存放仓库,施工车辆,轨道机械设备。

四、隐患排查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各个施工队的施工作业环境、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施工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责任制度落实,事故隐患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施工现场情况

施工现场职工及劳务工防护用具佩戴情况;接触网杆坑开挖前防护措施情况;防止基坑坍塌防护措施情况;现场施工人员相互联络通信设备使用情况;防护员防护安全距离设置情况;沿线侧沟排水情况;接触网杆立完回填夯实情况;施工完毕现场清理情况;铁路沿线路材料看守情况;高空作业防护用具检查情况;夜间作业防护情况;防洪防涨情况等。

2、职工及劳务工驻地情况

职工及劳务工驻地食堂卫生情况;寝室防火和用电情况;职工及劳务工住宿条件等情况。

3、材料仓库

项目材料仓库防火、防盗设施情况;材料分类及堆码情况;材料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材料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4、施工车辆

项目部指挥车辆及各施工队租用车辆完好状况情况;驾驶人员资质审核情况;施工现场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防护制度落实情况。

5、轨道机械设备

轨道车上防火备品及防护备品备件情况;轨道车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轨道车平板装卸物资情况;轨道车行驶安全情况;轨道车吊装作业情况等。

6、职工及劳务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

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组织全员进行开会学习文件精神,对隐患排查活动进行详细安排,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组织全体职工及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通过张贴横幅,印发安全卡片,动员教育等各种形式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2、第二阶段

项目包保干部对各自包保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各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三日内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措施、时间,预案落实。加强既有线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放过任何对行车安全造成威胁的事故隐患。加强雨季施工防洪措施制度的.落实,对全线侧沟排水情况进行排查,认真执行雨前、雨中、雨后对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档,建立问题库,对每项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和防范措施,对查找出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一处的有效整改。

3、第三阶段

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将对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制定安全隐患防范措施,遏制安全隐患问题反弹,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确保施工安全万无一失。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

进入五月份以来,由于雨量增大,对施工沿线的路基、路面、方渠排水、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等构成很大的不安全因素。为保证本项目在雨季安全施工,特定如下方案:

一、概况

目前我项目部主要施工的是水泥搅拌桩,对搅拌桩机在雨季施工中要防雷击、防触电;紧接着下步将施工方渠,对流水涵渠存在建筑垃圾过多、导致水位升高的现象应及时清理,保持水泥畅通,减少污染与阻水现象。

二、安全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日常工作由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具体负责,督促各项安全措施在雨季施工的落实。安质部长每周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尤其要以雨季施工的防汛、防雷、防塌方等为重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在整改后进行复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本工程雨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4、雨季施工特别是大暴雨施工期间,应安排人员对整个工地排水系统进行巡查,保持现场无积水现象,发现排水不畅或阻水现象,立即派人进行清理,防止发生洪水冲毁建筑物、淹没农田等事故。

5、雨季施工时应对各项施工物资、机具设备及各施工作业点做好防雨措施,尤其是带电施工的作业点,还要做好防触电措施。

6、因工期处在雷雨季节,搅拌桩机的作业面广、施工人员多,如有雷暴雨时,应立即断电,机上人员应马上撤离桩机,不得进行施工。特别是雨量大的情况,施工现场所有电缆线必须架离地面,不得浸泡水中,防止漏电,配电箱架设距离地面不得少于1.2米,必须要配有防雨措施。

7、涵渠施工时应对开挖好的基坑做好支护,防止发生塌方事故,并做好基坑排水,防止坑内积水。

8、地面拖动电缆应有明显标志,横过道路的临时电缆应挖沟处理,不得随意摆放。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事故多发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区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为确保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促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张启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国桥副局长担任,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内,具体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我局联合区安监局及社会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分组情况:

第一组:局领导带队、黄焯禧、梁渤杰、张伟超、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二组:局领导带队、梁土华、苏榕峰、胡克强、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三组:局领导带队、吴伟泉、劳炳红、廖衍鸿、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四组:局领导带队、王锦洪、邓贵松、李华春、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五组:局领导带队、蔡子毅、莫荣佳、张万良、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第六组:局领导带队、陈剑锋、高国勤、苏锡霖、安监局人员、社会专家

(三)督查方式:对检查组要求整改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安监站领导组织成立督查组对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架构人员是否到位履职;工地是否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并落实整改措施;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情况;新报建项目是否落实人脸识别考勤。

(二)深基坑安全管理状况: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在支护设计中注明基坑支护的有效使用时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已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对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是否已采取有效防止坍塌处理措施;是否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变形监测。

(三)高大支模安全管理状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状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

(五)脚手架安全管理状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脚手架(含卸料平台、水平防护棚)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完善专家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在投入使用之前是否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搭设完成后是否组织专家双确认验收。

(六)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状况:在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检测,评估后作业”原则;是否投入符合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有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专人指导有限空间施工;是否落实有限空间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配备足够的救援器材。

(七)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包括:现场和生活办公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合理设置并保持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是否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是否制定火灾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八)文明施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检查工地扬尘防控工作,包括场地洒水、覆盖是否到位,场地硬地化、围蔽、公益广告、材料堆放等文明施工状况。

五、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按本方案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要求先由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复查,有关自查自纠记录留置工地备查。

(二)检查落实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由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开展检查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三)督查查处阶段(9月30日起至10月15日)。对第二阶段检查的问题拒不整改的工地,由站领导带领督查组在建项目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安全检查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秋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下属区安监站将对各有关工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全面掌握有关动态信息。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工地要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注重整改,消除隐患。要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先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市民群众的人身及财物安全。

(四)重点监控,严格执法。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省动态扣分、上报广州市不规范行为和行政处罚,并确定为下一阶段重点督查对象。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监管,深刻汲取2·16盖山镇民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署,即日起开展仓山区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全面开展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参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遏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摸排仓山区所有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问题全,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吴建森局长为组长,施向洋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员由马石磊、郑行柱、黄礼明、王守建、陈进基、林霖、李明刚、刘剑锋、林文、黄影组成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通过整治,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集中解决建设工程和市政设施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突出问题,并做好汛期施工生产和市政设施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仓山区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悬挑式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部分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确认,严格按规定办理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建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加强安装拆卸管理:规模以上工程项目大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分包强制要求选用建机一体化的企业,安装、拆卸全过程应严格按规范要求首节、附着、顶升结束及整机安装完毕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未经保养不得进场,日常使用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主体结构施工至6层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塔基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可能扫到周围构筑物的,应采取缩短起重臂措施;在构筑物上方回转的,制定针对性专家论证方案。

2、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整治

凡从事建筑现场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严禁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或进行资质转借、挂靠等违法行为;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并严格按图施工;脚手架搭设前的基础、杆件、悬挑式脚手架的挑梁、挡脚板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爬升架、吊篮架的安全保险设施和防坠装置定期检查。要求新开工项目主体结构从二层开始设置悬挂式脚手架,钢管、扣件、密目网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强制规范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整体爬升架、吊篮架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保险、防坠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使用安全。

3、高支模支撑体系专项整治

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高支模支撑体系的设计、搭设、拆卸、检查、验收和管理,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审查,安装完毕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后由监理单位签发浇捣令方可实施浇捣,拆模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进一步加大对结构性能和尺寸偏差等模板制作安装突出问题的抽查抽测力度,搭设过程中发现轴线位置、垂直度或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或框架梁、柱和剪力墙等主要受力构件缺失的,具备拆除条件的一律责令重新安装。。

4、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专项整治

参照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对深基坑项目进行施工前备案,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分层开挖并支护,同时加大对毗邻建筑的位移沉降监测,避免基坑坍塌和危及周边建筑结构安全的情况发生。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情况专项整治。所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求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通过审核和专家论证等相关程序;方案实施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制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实体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双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督促指导各镇(街)、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开展的工作重点:

1.对辖区内所有建设工地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宣传教育,与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安全员建立信息沟通渠道。

2.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3.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5.督促施工单位健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

6.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值班室;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

7.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8.现场防火。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9.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独立设置;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5㎡,且不得超过16人;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10.社区服务。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11.生活设施。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食堂与厕所、垃圾堆放、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大于25米,落实文明施工。

12.市政设施。

(1)人行道:是否有明显高差,铺砖有无大面积缺失和沉陷等情况。

(2)车行道:是否有明显积水、大面积坑洞和塌陷等现象;

(3)各类井盖:井盖周边与原路面是否有明显高差,缺失和残损等现象。

(4)市政路灯:灯杆无倾斜,灯罩无破损、坠落隐患,灯杆内电缆头、金属钢管等接地完整、良好,没有外接电源搭在灯杆上。市政路灯架空线是否有下垂现象和断裂隐患。

(5)桥梁:桥台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桥孔是否有违章占用,桥梁栏杆设施是否有缺失。

(6)涵洞: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7)路灯箱变:箱柜防护栏是否有缺失,基座是否稳定,防护栏内是否有垃圾堆放。

(8)地下通道:是否存在变形与开裂,产生不均匀沉降及渗水等现象。

(9)隧道:是否有明显变形和开裂,是否存在漏水现象。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0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月21日至3月31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展开自查自纠。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应于3月31日前登陆“监管系统”进行自查情况登记。

监督部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区管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1、建筑施工项目建设、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单位要汲取教训,结合专项整治的重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改工作,并登陆“福建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系统”相应模块进行填写《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超期或未在监管系统进行登记或弄虚作假的,均视同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登记。。

2、监督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区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项目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3、对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总结。

4、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5、要把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结合日常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评价工作,采用“四不两直”“双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检查。

6、要严格检查执法,对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给予施工、监理单位记分并加大检查频次。

7、确保汛期施工安全,预防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影响,提前部署防范措施减少损失。

(二)各镇街、红星农场、金山工业园区、仓山功能区具体负责,每天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市政设施进行排查,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将排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涉及市管工地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对接协调市建设局进一步督促其整改。

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于每天下午5点前汇总至区建设局,属于区管的,由区建设局通知市政维护队伍仓建公司前去维护;属于市管的,由区建设局配合市政工程管理处前去处理;属于镇街的,由属地镇街前去维修整治。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6

一、编制依据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建设工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治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为重点,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杜绝一般性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我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强化在建项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建设项目安全投入保障条件,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常见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公司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__P10地块总包工程施工项目。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四、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__P10地块(禾山B3地块)总包工程

2.工程地点:成功大道东侧,后埔路西侧,祥岭路南侧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6132.08㎡,总建筑面积 193336.85㎡,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49195.82㎡,地上建筑面积144141.03㎡。建筑总高度82.95m(2#楼最高);为地下2层,上部25—27层的建筑。

5.建设单位: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勘察单位:

9.施工单位:

10.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11.工 期:建设总工期XX个日历日

12.质量等级标准:合格

(二)排查内容

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以预防房屋建筑和高处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为重点。坍塌事故包括深基坑坍塌、边坡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模架坍塌、塔吊使用和装卸坍塌等;高处坠落包括临边、洞口坠落、脚手架坠落、工作台坠落、升降机坠落、悬索高空坠落等。

(三)整治措施

项目部根椐公司排查方案的要求建立了隐患排查工作的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管人员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了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建立值班制度及停工后复工程序。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我项目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根据排查工作的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2、项目部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专职安全员及班组每天一检,项目部每周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并将一周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对班组及个人的违章行为和现象进行处罚并进行全项目通报批评。

3、各班组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4、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

5、严格按照“三定”措施,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

6、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班组及个人,项目部将从重处罚。

五、危险源的识别

A、基础阶段:

1.危险源有人工挖孔桩、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如操作不当就易发生事故。

2.坑壁支护危险源有:1)土方坍塌;2)基坑边土堆放不当;3)支护壁变形,易发生事故。

3.机械设备危险源:1)机械没有防护罩,操作不当;2)钢筋冷拉作业和碰焊作业区,无防护隔离易发生事故。

4.施工用电危险源:1)外电防护未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2)未使用安全电压,线路无过路保护,易造成触电事故。

B、主体阶段

1、脚手架及悬挑脚手架危险源:1)外架材质不符合要求;2)落地架基础处理不当;3)拉接点未按规范设置;4)工作层脚手板末满铺;5)临边防护不严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2、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卷扬机钢丝绳磨损严重等都是易发生事故危险源。

3、塔吊危险源:安装指挥不当、“三保险”五限位、易失灵造成事故、护着不规范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是易发生事故、作业区群塔吊旋转范围警戒不严,易发碰撞事故

4、模板工程危险源:1)支撑、立柱稳定性不牢;2)违章作业、野蛮施工;3)临边无防护施工;4)剪力墙支撑加固不牢固;5)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等易发生伤亡事故。

5、“三宝”、“四口、”“五临边”危险源:1)“三宝不合格产品和不正确使用;2)“四口”、“五临边”无防护尤其是楼层周边防护不严易发生事故;

C、装饰阶段

1、装饰阶段危险源:1)高处作业临边防护不到位;2)操作工、工具失落;3)工作层脚手板未满铺或密目网封闭不严密;

2、季节施工危险源有:1)暴雨、台风;2)塔吊无避雷装置;3)夏季中暑;4)冬季寒冻、雨季架上易滑等都是易发生伤亡事故;

3、脚手架拆除危险源:1)未设警戒区,无人看护;2)未戴好个人防护用品;3)材料乱扔;4)违反拆除顺序;

4、塔吊拆除危险源有:1)未按施工方案拆除;2)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人员指挥信号不当;3)对机械设备重要部分没有进行保护等都是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

5、建筑垃圾燃烧、粉尘等危险源有1)焚烧废旧材料,有毒、有害的物质;2)装卸水泥粉尘,如水泥粉煤灰等都是有害危险源。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龙潭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商场、学校和幼儿园、医院、餐饮场所、旅馆、娱乐场所、小网吧、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8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全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20xx〕1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相关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由镇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三、排查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附件2)。

(2)各村、各镇直相关单位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附件2)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公安部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3)。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四、工作要求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两违”房屋(含厂房)、“三无”自建房(含厂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

属对外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的成套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城管所会同镇派出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属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者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供水、供电、通信、市场监管、教育、卫健、消防、环保、林业、工信等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采取停止供水供电、停止通信与网络、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停止办学、清理租赁、清理人员等措施。

2、强化技术保障。省住建厅制定的各类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全省房屋可靠性鉴定机构名单已在xx省住建厅网站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房屋业主可在网上进行查询、对照和选择。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设计、施工、监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3、落实整改闭环。各村要周密部署,做到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房屋,按照“一房一档”“一房一策”“一厂一策”的原则,逐一明确房屋(厂房)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做到闭环管理。

4、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研究建立完善农房和危房改建审批监管机制、“两违”巡查治理管控机制、房屋租赁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统一的房屋租赁信息服务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外来人口出租登记信息系统联网,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附件1)。领导小组主要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和相关部门也应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包村片长要亲自动员部署、检查落实,亲自进村入户了解情况,亲自组织推动拆除并严查责任,对影响恶劣的要较真碰硬,形成震慑。各村要结合“两违”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等统筹推进专项行动。

2、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实行包片负责制,镇村两级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对重点隐患实行分级分类清单管理,全程介入督促限期整改、监管指导。

3、严格组织纪律。各村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抓牢抓实抓细排查整治各项工作,决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各地、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要结合扫黑除恶,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懈怠或者漏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并在全市通报。

各村将在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辖区上季度整治落实情况报送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报市委和市政府。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9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要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摸清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以安全“红线”意识为宣传主线,以师生为宣传重点,以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为宣传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全体教职工和学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用科学的思想,高度的意识,负责的观念统领安全工作,始终确立“安全第一,重视为主,预防在先,领导先行”的指导方针,以教委的安全管理方针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杜绝因麻痹大意、放松懈怠所造成的隐患,全力以赴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学院的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组

成立以社区学院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及主管主任为副组长,所有领导干部及教师为主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办公室为日常安全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工作要求

(一)全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火灾隐患、教职工思想问题、房屋安全、车辆运行等,不断改善校园安全环境。开展各种安全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明确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落实各种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全面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院办公区、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学院要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强化各种安全宣传,逐人签订安保责任书。广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安全保卫战。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全体教职工会、学院行政会宣传、督导、落实安保内容。加强值班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教职员工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自救技能。学院通过网站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消防等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职责

1、完善学院安全制度建设,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安全问题不成为摆设。

2、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的各项规定。克服一切麻痹大意、懈怠侥幸思想,不得擅自脱岗。

3、带班和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巡视,认真履行职责;必须认真做好值班巡查记录。(每夜巡查不少于三次)办公室将对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记录在案,纳入个人考核。各部门要协同学院,切实抓紧抓好次项工作。

4、要加强晚间的校内巡视。如遇紧急突发事件,按《紧急突发应急预案》执行。值班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第一时间向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值班人员在岗时,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尽力排除险情。

6、假期或日常遇大雨、暴雨时,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校组织抢险。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校内线路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对学院用车定期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9、教师在工作中要注意日常用品的.摆放,禁止与电源、火源堆放在一起,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10、教师在用电过程中,禁止使用大瓦数的用具。如:电磁炉等。

工作安排

按照教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活动部署,共分为:筹备动员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总结梳理阶段。

(一)筹备动员阶段

1、制定学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宣传部署。

3、利用QQ、微信、横幅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隐患排查阶段

1、积极组织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组织配合好上级检查,提升安全等级。

3、进行各种安全知识学习,提升安全保障意识。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为教师提供安全知识防范、自救知识等知识的传播。

4、与职高合作积极开展防恐反恐、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演练,提高互救、自救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检查工作时间及总结

1、安全检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底

2、车辆安全检查:每月2次,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月初、月中。

3、线路安全检查:每月4次。

4、定期检查楼道灭火器的情况(值班人员及教师要随时检查,谨防灭火器的损坏与丢失)。

5、对学院房屋进行

自查:每月1次。有问题报房管所(月初)。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以落实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各种组织机构;进一步以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努力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火灾现场救护知识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三)疏散走道、楼梯和安全出口,标识是否醒目,是否保持畅通,是否有阻碍逃生的违章设施。

(四)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配电房、电源线路、电梯等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

(六)压力容器、电梯以及大型医疗器械是否定期检修、安全使用;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情况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和使用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七)毒麻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保管是否安全可靠。

(八)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清况。

(九)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机构。院成立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分管安全生产的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院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做到层层有人管事,级级有人办事,切实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搞好日常性的应急培训、演练,

加强队伍的组织和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的处置施救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完善奖惩措施,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担负起主要责任,医院与各科室分别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各业务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科室)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充分理顺安全管理职能,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适合自身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员要落实安全生产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制度,以制度规范内部各项管理,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管理保安全,以安全求效益。

(五)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开展普法学习和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巩固20__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的成果,结合阶段性专项整治任务,继续抓好本院内部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每月及节假日前安全会员会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危险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定期检验维护,规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一定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我院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下大力抓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强化技防、人防、物防措施,落实隐患整治和防范责任制。加强对人员密集公众场所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灵敏可靠、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八)加强我院车辆运行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驾驶员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车辆的管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本院建筑施工场所加强监管,落实建筑承包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防建筑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要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管理。对本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要舍得花精力、舍得花时间、舍得花费用。要根据各自职能,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开展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推动我院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进步。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1

根据区卫生局江卫通【20xx】9号关于印发《江城区卫生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全面推进农场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和手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工作治理的原则:以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为抓手,以制定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为保障,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为农场医院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得到整改、监控,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和“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机制。

(二)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查找安全漏洞和火灾风险隐患,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办公楼、住院楼、家属宿舍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抓好对人和物的管理,要保证安全疏散设施(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通道、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完好,配足配齐消防设备,消火栓及消防水带齐全有效。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做好消防灭火及人员疏散演练,增强职工的安全用电用火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情况。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等各类特种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检修,确保生产设施、设备时刻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本单位各类特种设备定期年检,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要加强对毒、麻、精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对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其他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存放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要建立管理台帐,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必须用专用仓库储存或单独存放的规定。

(五)各项安全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热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六)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的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火用电、危险作业等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存在的建筑安全隐患,能彻底改造的要彻底改造,一时不能改造的要实施必要的加固处理,并严格建筑安全监控措施。

(七)交通安全监管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维护,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的面对面安全教育,促使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违章驾驶、超

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行业安全监管情况。加强防范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网络直报,适时监控;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调查及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6月至年底)。

各科室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宣传发动、标准规范制定、明晰监管责任和摸底调查工作。

(二)建设阶段(20xx年)。

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体系工作制度、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全系统基本建立适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集中力量开展工作。按照“自下而上、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从基层抓起,逐级扩大联网,扩大覆盖面,最终形成全场内健全完

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二)突出重点,典型示范。加强对辖区内重点进行业务指导,在系统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制定、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方法创新、考核机制完善、技术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三)完善标准,强化培训。结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梳理完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支持。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检测监控、整改、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制度。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系列培训,重点对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管理方法、安全隐患排查标准等进行全面培训。要加强培训检查督导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大投入,强化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科室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与评先选优、奖惩考核、事故处理等有机结合起来。对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农场医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

成员:陈 张 敖 关 杨 谢 黄 刘 蔡 关 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院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稔村镇自建房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__〕1号)、《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明电〔20__〕8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压实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依法依规推进分类整治,逐步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自建房管理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增量,稳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检测机构等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

(1)重大安全隐患。对出现明显结构性裂缝、墙体倾斜变形、地基沉陷等垮塌风险或迹象,经专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自建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做好封闭处置和现场排险;对危及相邻建筑和他人安全的房屋,经专业检测机构鉴定不能通过技术手段消除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2)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加层、改扩建、开挖地下室、分隔群租,擅自改变承重结构,超设计增加荷载的自建房,要及时清退人员。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认为可以采取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的,由专业机构出具加固方案,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整治。

(3)一般安全隐患。对涉及水电、燃气、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以及装饰装修存在缺陷但不影响使用,且可立即整治到位的自建房,要立行立改,及时更换、增设相应设施设备。

(4)地质灾害隐患。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特别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依托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以及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

(1)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厉打击房屋安全鉴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伪造检验检测证明文件、出具重大失实评估鉴定报告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和重大建筑安全隐患问题,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规定予以奖励。

4.建立长效机制。

(1)积极推动建章立制。制定城镇房屋安全、自建房用作市场经营场所管理办法,明确经营业态限制、容纳人数控制等规定。

(2)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明确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

(3)推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权责明晰的制度体系,落实房屋用地、规划、设计、建设、经营、运维、拆除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加快研究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养老金和质量保险等制度,通过市场化手段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4)研究出台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要结合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共配套类、产业类、住宅类等类型,出台存量违法建设分类认定处置政策,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5)加快信息化建设。要依托城镇、农村房屋等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掌握房屋底数,归集房屋信息。并结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将房屋安全管理大数据贯穿城市管理运营各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做好街路巷命名、门楼牌编制等基础工作,依托标准地址门牌,赋予每栋房屋二维码,动态关联房屋安全状况,推动非绿码房屋落实定期鉴定及维修保养。

三、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督促村居“两委”审核和复核工作,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镇规划建设办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推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负责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

镇公共服务办负责落实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并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监管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负责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应急管理办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监管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

镇经济发展办负责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负责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镇财政所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综合保障。一是人财物保障。解决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要的人财物保障问题,给予房屋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门楼牌的编制和装订、数据摸查、整理和第三方鉴定评估、宣传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二是培训指导保障。抓好镇排查人员、村居“两委”干部及村民、居民排查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基层排查能力和工作效率。三是专业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企业,以及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推动农村“房地一体”、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等数据成果开放共享。四是解危服务保障。要按照“谁拥有(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引导金融、保险等服务机构支持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建立解危救助制度,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要解危的,安排专项资金对低收入家庭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治理改造、应急处置等给予适当补助。

(三)强化督促指导。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村居或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措施,耐心做好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等,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强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房屋安全意识,自觉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调动村居干部、党员、公职人员等关键少数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动群众自查自报、自我排险。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监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立即在我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行动,针对我我乡实际情况,制定风险隐患整改方案,方案主要分四个部分: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二)组织各部门自查和检查,找到安全隐患。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落实责任。

(四)组织安全督察,随时发现问题,并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措施加以总结推广。具体方案如下:

(一)广泛宣传和动员

在接到安监办的通报之后,社区立即组织各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具体从事安全工作的干部,进行宣传动员,针对我乡实际情况布置,要求大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决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从小从细抓起,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区域都有责任,完善制度,在工作的动态中找隐患,在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在经费投入上保证落实,使安全工作牢牢扎根在

每个员工居民的思想深处,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保证安全。

(二)组织自查和组织检查

5月16日为各我乡各单位自查阶段。自查工作有各单位组织,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具体落实,对自己部门的每个我乡的厂容厂貌、库存量、安全用电、消防器材,设备的机械防护,值班情况,消防水源,特别对一些人不常到的死角等重点环节和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隐患逐项登记,落实整改责任人,根据隐患的部位和情况确定隐患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主任验收,合格后报安全管理室存档。

(三)建全组织、制度、明确责任

各部门都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且组织正常的活动,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各岗位各工种都制定工作制度,并把责任落实到人、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组织制度上起到充分保障作用,其次在经费投入上必须保证落实,强调安全才是最大的节约,各个部门每月对本部门所属的'我乡安全隐患两次报安全主任,没有隐患的实行零报告制,必须及时上报,对大的隐患由安全管理室挂牌督办,保证安全。

(四)加强督察,及时总结

安全工作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一定要树立长期观念,整改结束后的日常工作中,安全管理室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地对生产部门进行督察,以加强员工的安全观念,检查制度的落实,查找隐患,

消除隐患,同时及时总结本部门好的做法和方法,在公司内推广,大家互相学习,互相监督,确保安全。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4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转发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关于立即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活动,现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21日

二、活动内容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年检、日常维护等,操作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塔吊等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方案的制定情况、安装及拆除施工单位的资质等情况。

2.公司调度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京福闽赣铁工调[20xx]704号)中有关内容。

3.各指挥部组织对上跨公路立交、高边坡、高空作业等风险点及隧道洞门安全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三、活动要求

1.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关于立即开展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整治的.通知》,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相关要求,立即开展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吸取教训。

2.加强组织领导。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工作。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和要求,扎实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坍塌事故安全大检查活动,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各指挥部要对各施工、监理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并实施抽查,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立即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4.各指挥部,各施工、监理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治,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12月19日15:00前,各施工、监理单位将排查整治情况报指挥部,指挥部汇总后于20xx年12月19日15:00时前公司安全质量部。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5

为加强农村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居住及公共活动安全。按照《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平建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以村(社区)为主体,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农村房屋安全问题导向,有力有效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为期5个月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2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5个月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10月9日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建房和安全用房意识。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0日-11月10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各村排查,对全镇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

1、排查重点

排查重点是农家乐、宾馆、饭店、酒店、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集会、庆典、展览、展销等密集场所。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

在排查过程中,坚持九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三层及以上房屋;

(3)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

(8)处于地震断裂带上未按照抗震要求设计建造的房屋;

(9)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排查步骤

(1)业主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可参照农村危房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乡镇。

(2)各村(社区)排查。排查与业主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开展,要逐幢对房屋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是否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房。

(三)处置整治(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月31日)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悬挂相应标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和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及时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村(社区)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各村(社区)要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组长由潘延杰担任,副组长李会彬担任,成员由姚浩彬、刘宗武、郭灵灵、王园园、王旻昊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郭灵灵兼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排查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可以聘请专家、有经验的退休干部参加。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村(社区)由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挂牌督办,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四)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建材管控、工匠培训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加强农村建筑包括建筑风貌进行引导管控,严格执行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建设。

(五)落实整治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排查整治责任;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到排查整治机构人员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6

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强化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指针,坚定不移抓深化、抓重点、抓服务、抓基础,全面提升本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落实 “找差距、补漏洞、严要求、敢负责、见成效”的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排查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整治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构建食品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扶持一批优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使区域性食品问题突出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状况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明显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律和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对全县肉及肉制品、米粉、桶装水、酒类、豆腐皮、酱菜、蜂蜜等相关企业及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人为副局长,组成员包括、。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摸底,完善企业、小作坊档案(3月-5月)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大量兴起,过去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已不再适宜新时期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在20xx年11月xx省颁布《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后,更需完备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档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将深入我县各乡镇村寨,实地搜集企业、小作坊第一手信息,如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条件、人员、检验设备、质量信息等,为今后规范我县食品监督监管提供资料。

在摸底、排查期间,除完善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档案外,还要求企业和小作坊做好以下几点:

1、严把原材料质量控制关,在生产加工严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

2、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对不符合规范的,积极指导。严禁存在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短斤少两、冒用厂名厂址等情况。

3、注重环境卫生条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厂区、生产加工车间、原辅材料与成品库房、贮运工具的卫生条件应符合规定要求;生产车间、生产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统一着干净卫生的'工作服;还应具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虫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不得存在交叉污染。

对上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小作坊,限期给予整改,并做好详细记录。

(二)专项整治、督察阶段(6月-10月)

根据上一阶段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摸底、排查,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按地域、企业对质量的控制能力、食品的风险程度等实行动态分类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质量安全划分成不同级,利于重点监管、整治。

1、完善监管、巡查和抽检机制。对不同质量安全等级的企业执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通过实施巡查、回访、年审、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实现分类监管、分类指导、督促获证企业履行法律义务,持续保持出厂食品合格。凡是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年审、换证审查检验中不合格的,严格依法实行加大抽检频次、公告、收回、跟踪抽查、责令停产整顿、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做到“二个不放过”,即企业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质量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的不放过。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突出监管重点,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四定”:即定人、定责、定区域、定企业;“三员”:即专业监督员、政府协管员、企业检验员;“四图”:即企业变化动态图、食品行业分布图、监管责任落实图和食品安全获救图的要求,明确分工和责任,层层落实,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3、重点监管小企业和小作坊。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数量大、分布广、风险特点,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指导思想、建立以质量承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鼓励小企业联合建立检验室,督促企业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对小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4、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同时,要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后处理力度,严格实施公告、整改、复查、处罚和责令收回等后处理措施。

5、严格生产许可,加快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要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查处无证生产、加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进度,督促未申请的企业尽快申请,督促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改进,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核、检验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查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

6、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一是要结合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销售食品违法行为;

二是组织实施“百千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的区域性质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严厉打击使用病死畜、禽肉等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1、梳理总结,提炼排查、整治经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要认真梳理排查专项行动的做法、过程,总结排查、整治经验,查找不足,制、修定各类执法依据,巩固工作成果。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排查、整治成效。通过总结排查整治经验,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研究,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

3、做好活动总结。结合排查工作按照深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模式,不断创新、丰富和完善食品监管责任制、食品添加剂备案制、食品质量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7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5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要求,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各区县、各部门(行业领域)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分工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xx〕35号)的要求,本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如下: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消防局、市经委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世博”工程设施建设、重大市政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警总队)、市市政局、市交通局、上海铁路局、上海海事局、市港口局、民航华东管理局

4、渔业农机。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和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市农委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部门:市消防局、市旅游委、市教委、市卫生局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市质量技监局

7、电力安全运营。主要包括:电网、电厂企业设备运营维护,落实重要时段保电各项措施,电力应急预案演练,电力基础建设管理等。

责任部门:华东电监局、市经委

8、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城市供暖、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市市政局

9、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10、境外各类对外投资合作的企业。主要包括:本市在境外的中资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及对外劳务合作等各类对外投资合作的企业。

责任部门:市建设交通委、市外经贸委、市经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资委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县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去年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三是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是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

五是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是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情况;

七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八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冬春季节用煤用电增加、春运高峰等因素,督促运输、电力等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治理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违法活动,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市相关奥运比赛场馆、设施设备、代表团驻地以及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市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的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拟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各区县、各责任单位拟定的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一是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

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两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和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集中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增加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对隐患治理,要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并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关闭、取缔。

(五)做好“四个结合”,夯实双基工作。

一是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坚持与检查落实政府责任结合起来;

三是坚持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

四是坚持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结合起来。

(六)实行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

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各责任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经验,提出措施,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8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19

一、安全管理制度再完善

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教处)对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再一次修订完善了“两案九制”、《三中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三中应急疏散演练实施方案》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隐患风险点再排查

学校从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取暖消防、校内外交通安全、电气设施、安防、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教育、应急疏散演练、安全管理岗位职责、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重点特殊学生群体关注帮扶干预等各个方面梳理安全隐患风险点九个,“过筛子”细查整治安全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精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在4月15日前整改到位。

风险点一:校门口出入安全

从保安的数量是否符合标准、保安是否穿保安服佩戴防卫械具值班、校园监控和一键报警器是否工作正常、值班领导和值周员是否按时到岗、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是否规范询问和登记、家属楼住户和施工人员出入管理是否规范、夜间巡逻守护是否常态化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二:宿舍管理安全

从灭火器、应急照明、消防栓用水、用火用电、意外事故、疏散标识、限位器、校舍安全、疏散通道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三:矛盾纠纷排查

从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从校门北坡及入口、校门南坡及入口、水厂方向交通安全、十字方向交通安全、过马路情况、周边商铺是否向学生兜售烟酒存放手机、校外租房学生用电用水取暖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五:重点关注特殊学生群体

从携带违禁物品学生、有暴力欺凌史学生、有暴力欺凌倾向学生、离异家庭学生、单亲家庭学生、特异体质学生、校外租房学生、心理疾病学生、留守儿童、情感困惑学生进行排查和整治,建立台账,制定“一生一策”,进行帮扶干预。

风险点六:消防安全

从消防设施、安全出口、消防栓用水、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七:食品安全

从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操作间卫生健康情况,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食品留样情况进行排查和整治。

风险点八:建筑工地安全管理

从施工设施、施工车辆、施工人员、工地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排查整治。

风险点九:实验室安全

从管理员履职、规章制度、易燃物品、易爆物品、剧毒试剂、废弃物处置进行排查整治。

三、安全隐患再整治

为打造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学生不文明行为,切实维护校园治安、教学秩序、杜绝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易燃品、危险品进入校园,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和谐、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做好常规性违禁物品排查的基础上,20xx年4月22日下午,三中联合xx市公安局东华派出所开展了公安民警进校园、进教室违禁物品突击大排查活动。

排查过程中发现,学校严格禁止学生携带违禁物品的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落实,绝大部分学生能严格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但也发现了个别学生携带手机、打火机、香烟等物品,政教处对查获的违禁物品进行了详细登记,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师生安全教育再推进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国家安全责任,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4月14日下午,三中邀请xx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贾斯琪、市交警队王警官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活动通过法制报告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报告会上,各位普法人员以“法制进校园”为主题,结合身边真实案例从民法的精神、常见的刑法罪名、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常见的罪名、案件所引发的思考及交通安全等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和安全教育课,引导全体同学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破坏和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会后,并向同学们发放了各类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通过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让全体学生对国家安全有了深刻了解,有效提升了广大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奠定了基础。学生们纷纷表示,一定以本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国家安全意识,积极争做国家安全和普法宣传员,共同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五、矛盾纠纷再排查化解

学校通过多次校园矛盾纠纷摸排,建立了师生、生生、教师与家长、学生与家长之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并进行了协调处理,化解了矛盾,增进谅解,缓和了关系。学校对567名住校学生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组织班主任进宿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学生携带手机、香烟、刀具等违禁物品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妥善的处理,营造了安全的住宿环境。

六、家校共育再深入

学校通过课余时间,联合班级同班组教师,对本班“校外租住房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特异体质学生”、“行为失范学生”、“心理疾病学生”进行“大走访”活动,深入家庭与家长进行谈心、谈话等方式,加深了了解,达到了家校共育的目的。

七、食品安全管理再落细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保证饮食卫生合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切实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

一是建立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学校与食堂经营委托人签定《三中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管理责任书》,食堂经营委托人要依签定的《三中食堂饮食卫生与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

三是学校出台《三中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依制度管理。

四是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晨会、班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卫生安全自我防范能力。

八、师德师风建设再加强

学校利用全体教师大会、每周年级组会、教研会继续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学习,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的实施,学习了教育部研究制定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xx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领导批示以及全国校园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深入推进“护卫天使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自10月20日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学生接送车辆排查和检验。

10月底前,各县区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会同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公司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交警大队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要分别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__)第2号修改单规定的标准、《校车标识》(GB24315-20__)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__),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二)集中开展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管理和教育。

各县区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对家长合租的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要组织到辖区交警大队、中队接受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各县公安要充分借鉴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措施和经验做法,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要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要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对专用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对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还要重点检查备案情况,对未经教育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的,要进行宣传教育,责令其停止营运,并要求补办校车标牌。

(四)集中开展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处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和呼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共同推进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学生逐步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对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主动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点对点教育,及时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驶校车。

(五)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学生接送车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校车安全做到亲自检查、亲自安排,坚决杜绝各类隐患;要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公安部门要定期汇总校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学校采取管理措施;要不定期地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各级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协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全力开展好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二)争取支持,加强配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切实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上下学公共交通工具,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和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农机、工商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市,省级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门工作组开展集中督导工作,帮助查找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

各县区公安和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县区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从10月2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工作报表,每月25日报送月工作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1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加油站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排查治理资料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景和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景;

3、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景,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训;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景是否到达要求;

7、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景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1、对部门和个人经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加油站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景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由站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站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即时上报加油站负责人,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加油站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油站领导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的职责,将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职责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zzz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职责人员的职责。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2

一、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整治酒类、民爆行业等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推动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和措施的有效落实,坚决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一)针对火灾隐患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镇安办。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分布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镇安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二)酒类行业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必须按要求配置,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畅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

(三)民爆行业要严格生产管理,严禁“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批发企业超量、违规存放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违反规定向零售经营户和消费者销售专业燃放产品,严禁不符合规定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火灾隐患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千方百计遏制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广泛宣传。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锣鼓等多种形式,宣传火灾的后果、预防火灾的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火灾隐患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报告力度,为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健全规章制度。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强化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3

20xx年3月26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矿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政办发【20xx】27号及高煤发【20xx】3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为搞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成立领导组:组长:史常青副组长:周团结刘光增董维山张宏飞李大桂成员:各科室第一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培明兼任

三、隐患排查治理时间

从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

四、隐患排查整治方式

1、科室自查。各科室要成立由科长负责的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自查自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2、全面排查。由安全监察科牵头,对全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面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成专人进行监督、处理,回查。

3、专项检查。根据本矿特点及煤矿的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稳定。

五、排查整治内容

1、矿领导是否在岗值班

2、驻矿安监员是否24小时驻矿盯守

3、是否存在未经复产复工批复擅自组织建设行为

六、相关要求

1、严格履行职责,深入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过程必须措施到位,全过程派专人监控,严盯死守,直至隐患彻底排除。

2、各科室第一负责人要亲自主抓,落实责任,制定措施。

3、必须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把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治到位。

4、领导组要加大突击检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对玩忽职守,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现场。加强夜间的巡查力度,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理。

6、各科室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4

根据《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监理项目部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以防范道路施工中人员、机械安全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

(一)安全施工组织的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机械的使用等情况;

(二)安全帽、反光服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应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

[20xx]255号)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现场总体隐患排查:

1、检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查看企业资质是否与工程规模相符合,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2、现场查验项目安全人员配备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现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持证(B、C证、证人相符)情况及企业委派通知单、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是否按规定编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现场周围搭设的钢管围栏围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善;

6、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是否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

7、施工现场是否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是否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是否设置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是否设临时交通指标;

8、机械挖土时,是否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进行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是否设置围栏,施工道路是否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是否不戴安全帽施工,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四、安全隐患排查

(一)土方开挖的隐患排查:

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工机作业时,不得有人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

3、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

4、司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应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

6、路槽开挖时,要注意人员与机械的配合问题,不要在机械运转时站在其弯转半径内休息,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填筑路基时,要设专人指挥车辆倒土,在夜间施工时要拉线架灯,并且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疲劳作业。

8、压路机在碾压工作时,不要在路基宽度范围内休息。并且专门对维护压路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随时警惕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9、沥青路面摊铺时,要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因改性沥青摊铺要求温度在150°以上进行摊铺,为防止烫伤,又不影响作业,因此就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设专人指挥摊铺机及拉运沥青车。

10、在铺花砖、安装路沿石时,要求堆放高度符合规定。铺砌时要防止砸伤、挤伤手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雨水、污水工程隐患排查:

1、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开挖时配合测量员控制开挖深度,防止超挖现象发生;严禁骑、跨沟作业。

2、砂基回填打夯时注意打夯机的操作,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3、管道安装时搬运管材要注意安全,以免伤到施工人员。

4、检查井的砌筑、模块装卸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施工时砸伤施工人员。

5、沟槽回填时应先填土后,打夯机操作人员在下沟槽进行打夯作业。

(三)设备、临时用电隐患排查:

1、检查电工的上岗证书。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设备安全:电焊机、振动棒电机、自动切割机等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由专业电工用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符合规定才准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禁止露天在雨中使用;

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①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料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

②检查配电箱、开关箱,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要求;开关箱(击级)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灵,漏电保护装置前数是否原配;电箱内有无隔离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体位置安装是否适当,便于操作,闸具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损坏;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有无标记,下线是否混乱,电箱门、锁齐并有防雨措施;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③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线使用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

5、检查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有无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6、检查配电线路是否老成,破皮未包扎,线路过道是否保护。

(四)安全保卫措施

1、加强施工现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施工现场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和设备按指定地点停放,工作前应进行全面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不得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要由专人操作,用电线路的布设必须符合用电要求,夜间施工应保证安全,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保障施工人员的操作安全和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

5、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路口、岔道及人流量大的地段应采取措施,做好防护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反光马甲。

7、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保护现场的环境和设施,防止发生纠纷。

(五)特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

1、压路机

①施工时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压路机作业时前后轮清除污物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机械正面,必须站在侧面作业,以免发生人员伤亡。

③压路机作业前,对覆土较浅的地下设施严禁振动碾压,需静压或不压。 ④压路机停止作业后必须熄火,严禁慢火等待。

⑤压路机作业时,须注意对已建成的工程的保护(井口、立沿石等)。 ⑥压路机在坡道上停车后,后轮需垫砖石,以免车辆滑动。

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位,观察边线以免造成事故。

2、打夯机

①夯击时,需将回填料中的大于5cm的大粒径填料铲除,以防夯机底板因夯实过大粒径填料而损坏。

②夯实时需两人配合夯实,操作时应扶稳夯机,以防夯机因冲力过大倾倒,操作人员与机具保持30cm左右的安全距离以防脚被击伤。

③夯机添加燃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的配比添加机油和汽油,如不按配比添加将会对打夯机产生严重的破坏。

④打夯时边洒水边工作,如不及时洒水,所扬起的灰尘对夯机的化油器造成损坏影响机械使用。

⑤如夯机出现机械故障,必须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任何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开机械进行维修等其它作业。

3、装载机

①施工前,必须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装载机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以免撞伤人员或撞坏设施。

③装载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对已建成工程的保护(如井口、路缘石等) ④驾驶员必须在驾驶位上正常作业,严禁离开驾驶位,以免造成事故。

4、吊车

①机械施工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以免发生机械事故。 ②严禁超吨位起吊。

③起吊物品时需垂直起吊,严禁拖拉,以免造成物品的损坏。

④吊车摆放时需稳固,支撑腿下垫枕木,并且距离沟槽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起吊管材时严禁单绳起吊,且起吊时钢丝绳与垂直线夹角不得小于45。 ⑤吊车旋转半径内,严禁施工人员滞留。

⑥吊车安管时需遵从指挥人员指挥,严禁擅自操作。

⑦雨天禁止吊车作业。

5、挖掘机

①开挖前会同施工管理人员对地下设施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地上设施做到心中有数。

②开挖前需检查机械性能,保证机械完好,避免机械事故。

③挖土装车时旋转速度不得过快,且装车需由车辆尾部或侧面装车,且卸土时,土铲离车厢不得过高,以免造成车辆损坏。

④严格要求施工人员不得在其旋转半径内滞留。

⑤开挖沟槽时严禁骑、跨沟槽作业。

⑥沟槽作业时若开挖较深,一次不能开挖到底,则必须做两层台施工,严

禁履带悬空作业。

⑦机械行走时需离沟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因振动造成塌方。

6、自卸车

①汽车在行使中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减速行使,以免飞石伤人,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害。

②自卸车严禁载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汽车在运输材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以免在运输当中造成材料的丢失或损坏。

④汽车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

⑤汽车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工作,热情服务、文明驾驶。

五、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技术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具体的安全技术教育,否则不得参与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应保证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车间进行工作有足够的照明,除保证工作中常用的照明外,还应备有独立的电源的照明灯。

3、施工现场周围搭设钢管围栏围设。

4、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明显的禁行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和行人来往,车辆繁杂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标。

5、工地内的交通运输道路,及该经常保持通畅,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6、施工材料的存放要整齐和稳固。

7、施工工地的用电、要按用电的规定,保证安全距离,线路整齐,明显增加防漏电开关保护装置。

8、机械挖土时,在挖土和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作业。

9、施工工地的施工坑槽周围要设围栏,并保证施工道路距坑槽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0、现场施工人员禁止不戴安全帽、穿反光服施工。

11、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非岗位人员严禁违规操作。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25

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 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 本方案。

2.范围:本公司所有生产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 设施和活动。

3、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4.职责:

4.1公司安全科和财务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 入。

4.2 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整理隐患整改 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3 财务科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4.4 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 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 结果负责。

5.检查依据:

5.1 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5.2 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5.3 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6.隐患排查的方式: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6.1 综合检查

6.1.1 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班组安全活动的开 展等;

(2)检查安全职责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台账、 记录的完成情况,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 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 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教育是否达标。

6.1.2 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危险化学品管理、消 防、工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要求,检查生产、储存、 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隐患;

(2)检查各部门及个人的安全职责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 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 措施是否落实。

6.1.3 特种设备检查 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全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行车 工操作规范及点检记录情况;压力容器、锅炉、管道有无裂纹、局部 腐蚀、过热、变形及焊接接头、弯头、弯管状况等。

6.2 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主管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 主要是 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 全装置、 防火防爆、 防尘防毒、运输车辆、 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6.3 季节性检查:

6.3.1 安全科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 查;

6.3.2 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6.4 节假日检查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 产设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 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 点检查。

6.5 日常检查

6.5.1 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6.5.2 加强对班组、岗位员工的交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

7.整改:

7.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 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7.2 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 100%,不 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 有防范措施, 并列出计划, 按期执行, 做到条条有着落, 件件有交待, 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7.3 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 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8.验收:

8.1 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

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 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 ,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8.2 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 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8.3 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8.4 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应书面 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8.5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 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唐山开元自动焊接装备有限公司 20__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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