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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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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精选14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已经进行了企业改制,原国有投资全部退出,为盘活有效资产,甲方决定将拥有产权的坐落于 房屋依法转让给乙方乙方为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产权的上述房屋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大股东,就甲乙双方前述房屋买卖行为,愿意作为甲方的保证人,向买受人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20__年12月日于中国天津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房屋,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测定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详见本协议附件1。

2.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权证河东字第号。土地使用权方式为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东单国用自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

3.该房屋四至界限: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及施工图等资料。

5.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第二条房屋转让价格

该房屋整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格不包括办理房屋及土地过户交易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该房屋转让过户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但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房屋与其他厂房分户手续的办理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递交相关部门并被依法受理,且根据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与乙方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之约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办理完毕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乙方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买卖房屋的定金人民币420万元,同时,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购房款420万元,即总房款的20%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房屋及土地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房屋产权手续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840万元,即总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产权手续并在双方实际办理完毕全部房屋交接手续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万元,即总房款的15%

4、剩余总房款的5%为乙方暂扣的甲方保证金,在乙方进住本协议项下的房屋年月后,如果房屋无严重的建筑质量问题及房屋权属瑕疵等问题,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房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40日内,甲方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腾空并交付给乙方占有并使用,甲方应同时将本协议附件2记载的该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权,并没

有任何出租,也没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权人,同时,对于该房屋的出售,没有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之上没有设定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否则,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承诺:对于本协议项下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前的气、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使用费、卫生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应该由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承诺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与乙方办理前述费用的确认及相关缴费权证的交接手续,并根据前述承诺承担交接之日前的费用。

3、甲方承诺:由于土地红线距离本协议项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该房屋周边划出约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如遇国家征地等土地的收益权属甲方对划出归乙方使用的该部分土地,乙方可以采用砌制围墙、架设栏杠、栅栏等方式对该部分土地与甲方的其他土地进行分割,并对该土地享有相对独立的使用权。甲方如果以后处置其他房屋及土地,应该与受让人讲清楚关于前述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保证受让人也同意乙方继续使用。

对于前述范围的土地,甲乙双方将对现场进行丈量后做出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及时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或者没有一并转移或者房屋的附属设备、设施和房屋建筑设计、装饰、消防及施工等图纸资料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有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屋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完毕的,甲方应该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赔偿迟延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出现恶意违约,不再履行本协议,或者明示毁约,甲方应双方返还乙方定金,并承担乙方已经支付房款的利息,该房款按照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付,此外,甲方还应该赔偿乙方的可得利益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违约时该房屋之市场价与双方约定的协议价之差价部分。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3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见证甲乙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共同订立本合同,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北京市,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所有权人为 。

二、房产权属转移时,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三、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该房产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成交价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该房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此价格包括:房价款□ 公共维修基金□ 室内不可移动之装修□ 空调□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认可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 现金支付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该定金待过户当日,自动转为购房款;

2)甲乙双方在丙方协助下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 甲方在缴清本合同第五条第三项房屋交付前各项费用后,当日乙方将总房款的10%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

2、 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预先支付总房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保证双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该笔款项自支付方之日起视为定金已经支付;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另外支付人民币大写**元整(¥**元),连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为首付款。乙方应将该房产的首付款(该房产的成交价格减去银行实际贷款额)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暂存丙方指定帐户,待房屋产权过户当日,划入甲方帐户□;2、乙方将首付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帐户□;3、暂存银行开立的监管帐户内,由银行监管该部分资金,待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完毕 日内,连同贷款额一并支付给甲方。此业务必须由甲乙双方与丙方另行签订交易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3)在银行批贷手续完成时,甲乙双方必须配合丙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由丙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协助甲方办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银行贷款额会由银行内部自动转入甲方所开帐户。

三、关于税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乙双方自行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费,丙方协助甲乙双方进行相关税费的确认及计算工作。税费分担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见附件一;

2、甲乙双方所交税费可由丙方代为缴纳,相关部门所开具的完税凭证、行政事业性收据、工本费发票等单据,待代理事项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给付费的一方。

第三条 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双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务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报酬,因此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按附件一约定的数额和比例,由 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及代办过户费。

第四条 权属过户委托事项及相关费用

一、甲乙双方办理权属过户的所有证件资料准备齐全,由丙方提供权属过户代理服务,权属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的缴纳以本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按约定内容缴纳。未做出约定的,以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二、如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银行及贷款服务,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金额见附件一。

第五条 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并由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的物业交割手续。

二、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甲方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评估值,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三、该房产交付前,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产交付并签订《物业交接单》后,因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产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缴费凭证。

四、如该房产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五、甲方交付该房产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该房产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并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权利。

2、甲方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则,除应支付给乙方的违约赔偿外,还应支付给丙方总房款的3%作为居间服务报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则甲方应按此比例和数额支付给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请银行贷款,甲方应保证随时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时到银行提交资料并签字。

4、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约定时间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按期如数缴纳合同第二条第三项内容中约定的由甲方缴纳的税费,超过期限视为违约。

5、甲方保证该房产在交易时没有权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缴税费等情况。若有银行按揭,手续应已在本次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导致第三方主张权利,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期如数支付购房定金、购房款及由乙方缴纳的税费。

3、提供该房产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4、若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并到场签字。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代理费。

三、丙方义务

1、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甲乙双方已交付丙方过户所需各项税费的前提下,代为缴纳。

4、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或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执行或被迫解除,甲方应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双倍金额赔偿乙方;若应乙方原因违约,不购买该房产,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项“甲方义务”除第(2)条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额外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因此给乙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产,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违约条款处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三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违约条款处理。

五、在办理立契过户和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该房屋买卖事宜最终没有达成,甲乙双方所付的服务代理费均不予退还,应由责任一方承担全部丙方服务代理费,如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则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丙方服务代理费。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相关过户所需证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务费退还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争议事项,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解决该纷争。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一:相关税费明细;附件二:家具装修清单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补充:1、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协助乙方与物业沟通进场装修事宜。

2、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内过户,如不能如期过户则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比例为:首期付款的每天万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丙方:

公司盖章:

经纪人签字: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买受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封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产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乙方。该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甲方卖给乙方的房屋系甲方拆迁安置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现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甲方持有与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该房屋的配套设施:有线电线、天然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产权属状况、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甲方保证该房屋未设定任何抵押及存在其它权利瑕疵。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产成交总价格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圆):上述交易总价包括:_______________房款、及其它甲方已经缴纳的与该房屋有关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后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_______元(__________万圆),甲方收到该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乙方预留__________元(万圆)作为押金,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乙方再将该押金支付给甲方。

甲方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 户名 :_______________

3、税费承担: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签署之时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本次房屋买卖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不含甲方办理初次房屋登记时所涉税费),除去初次登记所涉税费外,剩余税费的承担由相关部门核算后由乙方进行缴纳。

第三条 房产过户手续的办理

1、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备齐所有证件资料,在15个工作日内,甲方配合乙方过户到乙方指定人名下,共同向房地产交易部门及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在办理该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时相互协助,双方任一方不积极配合手续办理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违约处理。

第四条 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当日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应房产手续、收据、发票等文件交给乙方。

2、甲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物业交割前所发生的物业费及相关费用。房屋交付后,物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具有合法产权,未作任何抵押、质押、也未出售给他人、也未有一房多卖的现象,且该房屋不存在其它债务纠纷;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有责任和义务陪同、协助乙方去政府部门来咨询房屋权属的真实性,落实到乙方认可。

2、本合同生效之后,如因甲方原因(包含因甲方自身债务问题导致法院查封该套房产等情况)解除合同或不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除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项及房屋款利息外,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装修费用、搬离费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大写X圆)。

3、本合同生效之后,待能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甲方应在15日内及时通知乙方,并于15日内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时,每逾期1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购房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30日的,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短信、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终止。甲方应当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款项及购房款利息,并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增值收益、装修费用、搬离费等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X元(大写X圆)。

4、甲方承诺与该套住房有关的所有房款已交清,如若与事实不符,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在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房屋集中供暖等手续。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各项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的约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购房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天数超过30日的,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以书面、短信、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并将收到的购房款退回乙方,由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X元(大写X圆)。

第六条合同争议及违约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一方承担守约方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甲方不能将该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子女或将该房产赠予父母、妻子,且不能再次转让。

2、该房产如遇拆迁改造,产生的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

3、本合同生效后,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无论房产是否升值,甲方均不能以任何借口反悔;甲方不能再向其他人出售该房产,否则由出卖方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且乙方将 元(大写 万圆)支付到甲方账户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5

买受人:

第一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该商品房的预测面积是按照现行房产测量规范及有关补充文件预测所得。该商品房交付时,如因政府的相关房产测量规范、文件调整导致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不视为出卖人违约,亦不适用合同第十三条有关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双方同意按照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差异,由买受人和出卖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房款人民币元。

2、贷款方式付款

买受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的首付款元。

其余价款元,买受人以方式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三条贷款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及需要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诺自己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相关的办理条件。如因买受人的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和条件不符合或因买受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银行拒绝为买受人提供贷款、或要求变更贷款金额、首付款比例、贷款年限、或要求买受人补充资料、或另行提供担保人时,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并与出卖人协商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2、买受人须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者在出卖人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之日起7日内仍未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买受人违约。

逾期在30日之内的,买受人应每日按照购房总价款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应于逾期满30日的次日一次性支付清购房余款和违约金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成数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与买受人申请的额度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准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延迟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在三十日内的,应每日按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3、买受人选择银行住房公积金按揭付款方式,则需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买受人应于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7日内与前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年限以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为准。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贷款额度小于买受人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由买受人在接出卖人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应根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要求及时补充资料,并配合出卖人变更相关合同内容。

若买受人在出卖人发出办理公积金贷款通知后15日内仍不能与上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的,应于前述15日届满的次日一次性付清购房余款或书面通知出卖人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理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买受人按照出卖人的实际损失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应自出卖人发出通知后的7日内向出卖人提供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相关全部资料并办理按揭贷款,逾期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按照第二条第2款规定执行。

在出卖人保证期限内,如因买受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出卖人承担担保责任,出卖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买受人应在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次日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承担的担保金额及出卖人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律师费等其他费用支出,否则,买受人还应从出卖人实际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每日按出卖人承担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因买受人的原因,贷款银行解除与买受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造成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导致出卖人为买受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借款和其他款项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时,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清偿出卖人代为偿还的按揭贷款余额及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所缴纳的税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和直接及间接损失。买受人应在出卖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后向出卖人腾退该商品房,买受人已经装修的部分无偿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不予以补偿。

第四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补充

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合同项下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可据实予以延期,不适用合同第十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条款,但出卖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免责依据:

.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等强制性文件

.其他自然灾害或意外事件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规划、设计变更约定的补充

1、由于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发生变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导致的规划设计变更,出卖人应在变更确立后30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双方权利义务仍按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3、本合同中所称的商品房设计是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套内户型设计及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所在楼宇的用途设计,设计变更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个楼宇的用途变更。

4、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出卖人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局部的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若变更无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则在不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卖人可对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可不通知买受人。

5、因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面积发生变化的,双方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第五条处理。

6、锅炉房、变电室/箱/站、调压站、垃圾处理站、化粪池及其他小区配套设施及功能性设施等尚未最终确定的建筑及设施,不属于环境布局范围之内,买受人同意出卖人为了小区的整体利益或应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上述设施的最终位置进行调整。最终位置以实际交付为准,届时本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卖人无须因该调整向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商品房的交付

1、在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时间之前,出卖人应以短信发送/电话通知/登报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以发送短信或登报形式通知买受人的,通知的送达时间为短信发送之日或登报之日。出卖人以电话通知的,通知送达的时间为电话接通时间,双方在房屋交付现场补签交付通知书。届时,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以房屋所在地为交付地点。

2、买受人持办理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并交接商品房钥匙后,即为合同项下商品房已交付。自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3、如出卖人已如期发出商品房交付通知书或买受人已经领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而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仍未接收商品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自视为交付之日起,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4、买受人同意接受出卖人的提前交房。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提前交房通知书后,应在出卖人通知交付房屋的期限内接收房屋,若买受人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未接收商品房的,则视为出卖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商品房交付予买受人,该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此后有关商品房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房屋保修期亦从此日起计算。

5、如买受人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收房,出卖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买受人提前收房提供方便。

6、房屋交付时,买受人认为房屋本身或者环境、设备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双方应在完成交付后,按照法规和合同约定处理。

7、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房屋及装修质量、公共设施、设备、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给予解释和说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买受人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对其提出的异议部分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部门提出返修意见的,由出卖人承担费用,反之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没有按照合同及本协议之约定付清购房总价款或其他应付款项之前,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

9、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因素,致使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或出卖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被延误,则出卖人有权将该商品房交付日期顺延相当于该等时间影响持续的期间,而无须为该延误负任何责任,也无须对买受人补偿任何费用。

10、出卖人推迟交房可以电话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报纸公告等方式通知买受人。

11、在交付房屋时,买受人如对房屋质量有异议的,则应书面提出。

买受人在接受房屋时,除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外,不得以房屋的建筑、装修装饰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否则,视为出卖人已经完成交付义务。

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接收手续过程中,认为有需要维修的事项,应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中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保修义务,但维修事项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商品房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理由。

12、买受人本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往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但其委托代理除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公证委托,并于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原件

买受人本人与代理人在房屋交付日期前,携带各自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前往,向出卖人当面办理房屋交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七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违约责任的补充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包含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替代的情形。如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标准与附件四中约定标准不符的,出卖人应使之达到原标准,但出卖人修改后的标准或使用的相关材料标准等同于或高于原标准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出卖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商品房产权证的办理

1、若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所购商品房的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向出卖人提交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资料以及相关费用。否则,每逾期一日出卖人可按照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买受人收取违约金并顺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2、若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证,应在接到出卖人办理房产证的通知后自行向相关申请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费用,逾期不自行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九条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出现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问题,应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出卖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时给予保修服务如因不可抗力、买受人装修及使用不当等不可归责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人对与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相邻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设施进行维修,需买受人协助时,买受人应先行提供便利,对买受人造成损害的,按规定如实进行补偿。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不及时协助,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应保护出卖人设置在室内及公共区域的配套设施和管道。买受人对移交的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建筑结构及配套设施、管道,装修方案须符合政府相关规定并报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买受人进行装修施工或装修完毕的房屋不得影响室内及公共区域配套设施、管道及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恢复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附件二的补充约定

出卖人已向买受人现场公示了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买受人对报告中披露的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及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构成方式予以认可。

十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约定如下:

物业管理单位和委托期限

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单位为河南常绿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期限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6)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物业管理相关服务费用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和本物业所在地相关法规规定的方式使用和分摊:

)由拥有或涉及相关权益的业主投票并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投票权通过可以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紧急情况需要即时处理的,由物业管理公司先行使用,使用完后,由拥有或涉及此部分权益的业主分摊。

物业管理用房

开发商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无偿使用。

第十二条其他

、鉴于该项目自身属性、规划思路、开发模式等不同于一般社区的特点,且系分期多年开发,同时根据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建筑也将分期建成交付,因此买受人同意:

除买受人所购买商品房所属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所有规划、开发时间及开发模式等出卖人均有权做出调整,最终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对于这种调整买受人同意不提出异议

除买受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相关附件约定的交付项目按约定日期交付外,其他项目的交付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使用道路中应当遵从出卖人的提示及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实施阻断道路、封闭道路、圈占道路、毁损道路设施、随意停放车辆及其他妨碍道路正常使用的行为,上述道路含道路中敷设的桥梁。

公共配套建筑的交付指竣工并达到使用条件。

商业配套设施投入使用的具体时间,由产权所有者确定。出卖人对商业的经营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概况介绍,对此并不保证。

、该项目内的公共景观设施由全体业主共享并承担管理维护费用。

、关于本项目内配套设施的所有权。

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公建、车位、车库、会所、幼儿园、公共车棚等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本着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原则,对以上配套进行销售,售价另行约定。

、为保证车位的正常使用,买受人须与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签署有关车位使用的协议书,并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车位,不使用自己未取得使用权的车位同时应按协议约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并自觉遵守协议中其他约定。

、由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因,出卖人或物业服务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有权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及附属院落,但应事先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因买受人原因,包括作为及不作为给出卖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现场示范单位可能存在部分差异,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时已了解这种差异可能存在,并了解这种可能存在的差异对其所购房屋带来的影响买受人同意所购商品房的交付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及交付时的实楼为准,上述变化不作为买受人退房及索赔的理由。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楼宇、组团及区域的命名权归属出卖人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飘窗、空调机位等,归该房屋的业主专有。该部分的保修、维修责任,视同专有部分。买受人已了解该附带部位不计入产权面积,亦不作为计价面积,如将来因测绘规则变化等原因导致该部分被计入产权登记面积,买受人须另外支付合同价款,须按合同关于面积变更的约定处理。双方应就面积变化签订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便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由此须支付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该附带部分是否享有投票权以及是否需要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依照法规及《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鉴于附带部位系无偿取得,因此亦不作为商品房的交房条件。购买商品房的买受人在使用附带部位时不得违法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并应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后期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

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导致该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差异,由此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变化的,均与出卖人无关。

、为追求社区整体效果,每栋住宅外檐装饰材料的材质、敷设面积和色彩会有差别,出卖人在示范单位和宣传资料中所示商品房的外檐效果将会根据小区整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买受人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按面积计收的各项费用,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产权登记面积确定后,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作为计费依据。政府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项下商品房的有线电视、通讯、采暖等配套设施需由买受人向该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办理开通使用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设备由生产厂商直接提供保修,具体保修办法和保修期以生产厂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若因该等电器设备质量事故造成买受人及第三方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由买受人向生产厂商索赔,出卖人给予相应配合。

、除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或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外,双方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合同。

买受人购买力、财产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出卖人财产、经营状况等自身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房产贬值或升值、市场变化、经济形势变化均属商业风险范畴,任何一方不得据此主张解除或变更合同,若任何一方以此为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仍应依法或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的,双方应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办理本合同备案登记的注销、抵押登记注销、预告登记注销及按揭合同解除等手续,出卖人在前述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买受人将房屋交还给出卖人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应计算违约金或利息的,退款时一并计算。

、乙方了解,项目的地面规划将有可能根据规划的调整而进行优化与调整,交付标准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如有变化不另行通知。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讯联络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所载明的电话、传真和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书面通知的送达方式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或项目所在地主要地方报纸媒介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通知的送达时间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三日,或公告见报三日后视为送达。因一方提供的联系地址不准确或地址变更而导致对方未能实际收到相关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平顶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非法手段和方式损害对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权利。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同以外资料的效力

凡在签约之前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实物及其他形式所表达和提供信息都不再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出卖人的售楼书、售楼广告中的资料、数据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出卖人对规划建设范围之外的环境、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等的说明或介绍,仅为买受人提供参考信息,不构成出卖人的允诺。

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功能仅为空间布局向导、装修装饰和家俱摆放指引,不能理解为交楼标准或合同的样品

因比例或表现方法所限,部分附属物或构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图和模型上标示。

、在常绿桃花源项目配套设施交付之前,出卖人有权在项目内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宣传活动,但以不影响已入住业主的正常生活为限。

、常绿桃花源为出卖人商标。

十三项目红线内外不利因素说明

为帮助客户慎重选购房屋,现提示购房人在签署法律文件前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红线外不利因素说明

1、3、4、37公交车站点,距离常绿桃花源约200米,目前尚无公交站牌,本公司只告知信息,不对此提供保证。最终以政府实施为准。

3、小区北侧距离红线约3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小区东侧距离红线约100米处为正在使用的铁路专线,可能会对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4、小区东侧、南侧道路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5、小区东北角有垃圾中转站,可能会给临近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7、出卖人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环境不利因素影响。

注:上述提示内容系本公司根据20__年6月份所获取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与概述,未必包含该区域所有信息亦不能作为销售承诺。若资料有误差或变更,恕不另行通知,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红线内不利因素说明

1、本小区红线内现规划有以下公共配套设施,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仍可能对相邻的住宅产生影响。

2、小区南入口、北入口、东入口,可能对周边住户造成噪音、灯光、尾气等影响。

3、1、2、3、5、20、21号楼设置商业,可能有噪音、灯光、排烟排气等影响。

4、小区内规划有景观喷泉和健身器材,供业主观赏和使用,请遵守安全提示。

5、小区内设有配套公建、配电设施,可能会给周边楼栋带来不利影响。

6、项目停车方式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场临近楼栋有出入口,可能对停车周边住户产生噪音、尾气及灯光的影响

7、项目中除已经明确交付日期的住宅单位,其他部分的交付时间将结合项目整体开发计划进展安排。

8、小区各楼栋分布有各种管道,均有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9、出卖方在制定销售价格时,已充分考虑以上不利因素的影响。

10、以上信息,基于经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因规划及设计方案调整而导致信息变化的,以最终政府批准的规划及设计方案为准。

十四、本补充协议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五、《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之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的变更,可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六、买受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将应付款项通过出卖人现场机刷卡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于出卖人。

十七、买受人确认,出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其相关补充条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条款尤其是可能会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了提示和说明,买受人已充分理解并同意其全部内容。

十八、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本合同附件八共8页。

出卖人:买受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房屋买卖合同 编号:

( )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 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 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 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章) :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 ______ 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_____,身份证号码:__ 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___ __ 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 年 月 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_ __元整(大写:_ 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第五条 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电器设备、装饰装修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并完成交接。自乙方完成验收并接收该房屋之日起,该房屋内的用水用电安全、房屋质量等一切风险责任均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 、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 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需以该房屋转让总价款为基数,自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完结日止,按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市号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市号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与系夫妻关系)拥有的座落在**市号房(含储物房一间),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详见《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 ___ 号)。

第二条 房产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元)。

第三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上述购房款。其中**万元整(¥**元)转账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另**万元整(¥**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偿还甲方**公司的贷款)。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收据交乙方收执。

第四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此后乙方对该房产拥有使用、处置、收益、处分等所有权益,也可随时转让该房产。

第五条 房产交易发生的相关税费、产权过户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按乙方确定的时间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办理过户至乙方名下或者在转让时直接过户给新的买受人)。

第七条 合同签定后,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第八条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合法所有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及承诺:甲方承诺对该房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并已经全额支付取得该房产合法所有权的购房款项。甲方确认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甲方夫妻双方均同意出售该房产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及附属设施总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属设施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支付价款后,甲方给乙方出具收款收条。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该房产目前尚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在办理乙方房屋产权登记证书时,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认真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返还价款(或房产)和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夫妻双方)、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开发建设的一套商品住房及住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于,房屋总层数 层,乙方所购买的房屋为第2层南边套, 结构,甲方确认面积 m,布局三室两厅一厨两卫。房屋室内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室内门窗未安装,入户门已经安装防盗门。甲方出售该栋其它楼层房屋时使用的座落:

二、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尚未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房屋产权登记。日后该房屋进行产权登记,甲方必须在房地产初始登记之日起30天内将相应的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

三、房屋水电等设施由甲方负责开户。居住用水水开户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另收取乙方费用,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好住宅用水开户。居住用电电开户费用参照邻里,由乙方支付,该笔费用原则上不超过 元。甲方承诺*年年内为乙方办理好住宅用电开户。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 元,第二笔**元在*年**月**日以前付清,余款 元由乙方在供电部门住宅用电开户之后十日内交清。

五、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六、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另支付购房总价20%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八、甲方承诺出售房屋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建筑标准及要求。由于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乙方损失或其它伤害,由甲方赔付。甲方将该房屋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交付乙方。

九、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总价20%违约金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十二、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1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共3页: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委托方:_____________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签于: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2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北京市 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__________字第_____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

2、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C.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五条 产权过户

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北京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3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中介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 字第 号,所有权人为 。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乙方承担,由丙方代收代缴。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乙方需要向贷款,则乙方还应支付保险费、评估费和律师费,该费用在评估报告完成并确定后仍应由丙方代收代缴,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二。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促成房屋买卖、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服务。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种类和数额见附件一。

若需要从贷款,则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代办贷款服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服务费用见附件二。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交易价格10%的购房定金,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该定金自支付于丙方时起视为定金已支付。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交付于丙方。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1、在丙方通知乙方立契过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该房屋交易所需款项(包括该房屋交易价格、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以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交付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办理完该房屋立契过户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丙方将该房屋交易价格的70%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于甲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 贷款

1、在该房屋评估报告作出后第三个工作日,乙方应将该房屋的首付款(该房屋交易价格减去实际贷款额)以及与该房屋交易相关费用和服务费交于丙方(此时已付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在放贷手续完成后,由丙方配合甲方持相关证件、材料办理70%的房款;

3、在办理完该房屋交付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丙方在扣除甲方应付税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后,把剩余房款交付甲方,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房屋交付

(一) 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 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三) 如该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立契过户前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并提前预付物业、供暖费用的,乙方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四) 甲方交付该房屋的装修、设备状况应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 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 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 乙方义务

1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 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3 若乙方申请按揭贷款,需及时向丙方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三) 丙方义务

1 见证并监督本合同的执行。

2 代办该房屋过户、贷款的相关手续。

3 代收甲、乙方支付的定金、房款,并按本合同第六条中约定的方式向甲方支付房款。

4 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应出面予以协商;协商无效时,应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甲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丙方将乙方已付定金如数退还;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仍应支付丙方相当于该房屋成交价2.5%的违约金。三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 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 在办理立契过户和按揭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 提交 仲裁;

(二)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对于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丙 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个人城市房屋买卖合同 篇14

编号: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共有权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经纪方: 电话:

填写说明:本合约中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将选择的内容以“√”表示选择,不选择的内容以“×”表示删除,本合约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以“×”表示删除。

第一部分 买卖关系

第一条买卖双方经协商以下列条款委托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之物业。卖方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证件号: 。

第二条 该物业之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楼价包含已缴纳的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维修基金。该物业有关付款方式详见《附件》,买卖双方均同意按照《附件》所约定条款付楼款。买方须按该付款方式按时付清楼款,卖方应提供合法的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买方。该《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建筑结构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如该物业未核发房产证,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列明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则由【买方】【卖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规定与发展商进行多退少补。如需由发展商出具同意转让证明,相关费用由【买方】【卖方】支付。

第四条 买卖双方税费缴付方式:【按税务部门规定各付各税】【买方承担】【卖方承担】,买卖双方确定税费最终以税务部门的最新计算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

第五条 该物业的产权情况为 (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约义务。

1、 该物业无任何抵押情形;

2、 该物业是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托管至经纪人方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第六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于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对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座向、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之现状是指:

1、【不带】【带】家私电器。如带家私电器,则卖方须按《家私电器清单》将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

2、【不带】【带】租约。带租约出售,卖方承诺已在签署本合约前征得承租方放弃购买该物业的声明,买方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第七条 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 。

第八条 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卖方同意交人民币¥ 元给经纪方保管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卖方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经纪方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给卖方。卖方在交楼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机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原开户押金退还给卖方,相关转名费用则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九条 卖方须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拥有全部的收益、处分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及清还抵押等,卖方应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前清理完毕。

第十条 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定金罚款或支付相当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保证及时提供与该物业有关的完整资料,且真实、合法、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该次交易所须支付的各项费用,直至该物业交易过户完毕为止。买卖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合法,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则视为提供不真实不合法资料的一方为违约方。

第十二条 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约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细解释,合约三方对上述每一天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第十三条 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向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约首页记载的合约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的通知、法律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合约其他各方,否则一经投递则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约连同附件共肆页,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买方、卖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以上条款经经纪方予以协助、指引,如因非经纪方原因导致该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居间关系

第一条 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签署本合约,非经买卖双方同意,经纪

方不得泄露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料等。基于经纪方已促成本合约成立,经纪方之居间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

卖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如买卖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经纪方赔偿中介代理费。

1、 如买卖双方分别或共同出现违约行为,或其亲属、代理人私下成交该物业,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导致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成交该物业时,即视为违约,买卖双方应共同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服务费。

2、 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征得经纪方同意下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违约方,并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

附件 (付款方式):

填写说明:下列条款中带“口”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打“√”选择;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的,只能选择一项。

□一、物业无抵押登记情况使用

A、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卖方。买卖双方须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4、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存量房合同后 年 月 日前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B、银行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担保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 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7、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二、物业有抵押登记情况适用

C、涂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给卖方。买卖双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买卖双方同意在成功办妥该物业的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予经纪方后 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4、□(一)买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支赎契(卖方垫支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5、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卖方须承担提前还贷及涂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D、涂销抵押后按揭贷款 申请贷款种类: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一)卖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银行贷款,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银行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资赎契(买方垫资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同意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在收到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余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7、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客户须知:

一、 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

二、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收条或作出承诺,而未加盖公司印章的,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合约为签约实用范本,签约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约内容,对合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我司工作人员咨询。

四、为体现合约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合约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约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本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 项为优选。

【重要提示:无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拒绝网签报税,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三方签约于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