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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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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通用5篇)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工程主体结构劳务承包达成以下协议,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陆川客家城文化中心

二、工程地点:广西陆川县

三、工程基本情况:框架。建筑面积约 ㎡

四、承包形式主体结构模板人工费

五、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主体结构模板工程

2、本工程所有模板支、安、拆。

3、土建预留洞及水电预留洞配合,预埋铁件。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承包价款

1、按建筑面积170元/㎡,屋顶花架算一半。

2、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方式,无论人工工资上涨、政策性人工费调整等任何因素单价都不予调整。

(二)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预付乙方50万运费及生活费,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付款额度为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主体完成付至 90%,双方进行结算,10%的余款待一个月内付清。

2、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按定额计算,在合同总价±2%不再调整,超过±2%按定额直接费调整超过部分。

第二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为主体结构合格工程。

二、施工中每道工序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经甲方质检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缺少一次验收罚款100元。

三、乙方按照图纸、会审纪要、图纸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已完分项工程出现不达标进行返工时,工料由乙方负责,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罚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本工程主体结构工期为 天。

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顺延。

三、施工期间,甲方如不能按期按量支付工程款,乙方不能以此为理由停工,必须保证连续施工一周以上。

第四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及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三、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时,出现的意外工伤安全事故,在伍仟元人民币内(¥5000元)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的(总包方赔偿的除外)由乙方负责30%责任以经济损失赔偿,甲方负责70%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

第五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进度材料供应、质量安全等工作必须遵照规定。

三、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严禁偷拿现场物品,发现一次给予所拿物品十倍罚款,情节严重则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不得打架斗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准备,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人数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

二、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转包,否则甲方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再计算所完工程量的剩余金额。

三、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验收规范的经三次整改仍不能达标,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四、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非甲方原因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

第八条 附则

一、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等部门沟通。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推荐五名以上工人代表,每次支付工程款由所有工人代表签字方可办理。

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到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一、甲方有关各项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发包方: 劳务承包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月日:

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 篇2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将 分项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条款,双方相互约束,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建筑规模: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

1、主要内容包容2、乙方必须与相关的所有分包配合,同时应相互检查、交接的相关工作。

3、为达到以上施工要求所需要的全部工用具、安全护具、设备和设施,以及操作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乙方在施工中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国家的施工要求。应派专人管理和监督。

三、承包单价及付款办法:

1、承包单价:

此价格为人工费包干价,且:

除以上表格中辅材外,还应包括所有电动工用具、成品保护;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2、付款办法;

1.甲方按 完成合格量的 结算工程款,其工程量约为 。此费用于该区初验收合格甲方签字认可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剩余款项于整体竣工验收后 天内付清。

3结算方式:按施工图所示范围,实测实量收方。如施工量大于图纸量,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生效。

四、工期

1、乙方必须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在进度计划规定的工期内所承接的施工内容全部完成,乙方必须对工期长计划短安排,详细制定工程工期计划,并保证不折不扣的完成,否则,每延误一个施工阶段的工期罚款 元/天(甲方材料影响除外)。总工期延误甲方将给予乙方罚款 元/天。

2、乙方必须坚持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的“三保”原则前提下。确保总工期提前完成的目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或擅自将工人撤离现场。【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下雪、霜冻等自然气候因素、停水、停电以及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次工程款,待乙方整改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当次工程人工费,乙方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此费用甲方将在乙方当月应付的工程人工费中扣出。

五、质量要求及质量事故责任

1、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施工程序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2、杜绝任何质量事故发生,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置专职的质检员,并负责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检查。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甲方,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置,每发现一次罚款 元。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质量事故,一切返工损失和其他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工期乙方自行加班加点赶工,不得影响本工程总工期,一旦因此造成总工期延误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期间若出现三次以上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勒令乙方立即出场,甲方所受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事故责任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职的安全、文明施工协管员。乙方人员因自己原因和违章作业发生病、伤(无论轻、重)残、亡,以及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造成他人病、伤(无论轻、重)、残、亡的均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如果甲方带来社会信誉负面影响或遭到政府部门的经济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七、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按照甲方的有关施

乙方应加强进场人员的教育,遵循甲方的现场治安管理、严禁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偷摸扒窃、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变相罢工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违者罚款 元/人次;严禁带家属工地内留宿、违者罚 元/人次;在现场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自立灶煮饭、私安电器、乱建房屋宿舍、私自摆摊设点贩卖商品、违反者罚款 元/人次,并强行拆除或没收器具;乙方要负责本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管理,严禁大小便,更不能在建楼内大小便,违者罚 元/人次。

八、材料管理

所有材料不得随意乱用,材料应按照材料料表要求进场配料,不能造成原材料的浪费,如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甲方将按照购买原材料的价格从乙方当月的人工费中扣出。

九、其他约定

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若乙方因单价、工人力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何种原因中途退场,甲方概不支付乙方的一切人工费、将其作为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将工人推给甲方要求甲方出面帮助解决,若因乙方内部队伍不稳定,劳资纠纷等原因影响甲方声誉或工期延误、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闹事、罢工,违者罚款 元/人次,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甲方有权在乙方劳动力不能满足施工进度时,另行增加施工队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额外赔偿甲方的间接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 篇3

用工单位(甲方):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以平等、公平、自愿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彬县银鑫名苑D、E、F座木工分包之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彬县银鑫名苑D、E、F座住宅楼

工程地点:彬县公刘街中段

工程内容:银鑫名苑D、E、F座所有木工工程。

二、 工程承包范围(人工、包进度、包安全、包工程质量)

1、 文明工地配合

2、 控制线、小线自理。

3、 小机械自理、电源线自理

4、 扣件损耗2%,其他按市场价格赔偿。

5、 制作、组装、拆除、拔钉、码垛堆放。

6、 劳动防护用品自理。

7、 食宿自理

8、 安全基金合同总价的2%扣除。

9、 工伤事故五万元以内自负,五万元以上双方协商解决。

10、 由于无辜停工、劳力短缺影响工程进度,每工日罚款5000元。

11、 中途无辜退场,前工程量按30%结算。押金不退还

12、 押金50000元整。

三 、合同价款(不含税)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阳台以1/2计算。二次结构每平米27元。辅材每平米28元

四 、 合同工期

以土建进度为准。

三、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以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文明工地建设省级标准

四、 付款时间、方式

第一次付款基础至四层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第二次付款主体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第三次付款主体验收后支付至80%,竣工后支付至85%,其余结算完后六个月后付清。

五、合同签订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分项工程完工后合同自动解除。

六、工程结算完后,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付清工人工资,由于乙方与工人发生债权纠纷影响甲方信誉及工程进度甲方将予20xx元罚款。

七、补充事项

人员持证上岗。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 篇4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地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云南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水电改造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5%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20%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15%,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15%,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四川省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 包 方(签字、盖章): 发 包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mail: E-mail: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木工分包合同样本 篇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称:帝景湾半山区23#、25#住宅楼(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完工时间

第二条:工作内容:含图纸内及化粪池地下室(从基础、孔桩、独立基础至屋顶)所有木方料、木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和清理。钢管内支撑架搭设,拆除和清理,钢管扣件拆除、堆放,剪力墙螺杆的切割、切口开凿、补灰。

第三条:材料:含木模板、木方料、铁钉、铁丝、步步紧、螺杆(含剪力墙螺杆)、脱摸剂、蝴蝶扣和PVC管(除钢管、扣件外)。含木工所需用的一切设备、工具及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工程固定价格费用包干范围:

1、按《江西省20xx年工程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B/Y50353-20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含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固定价含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合同中约定的材料费大包干价。并确定工程造价。在施工过程中将不再调整任何价格(含人工费)。

2、建安税金由甲方自行交纳,但乙方必须提供本项目所需用材料进货正式税务发票,材料进货金额与材料发票金额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风险价和现场安全文昨施工措施增加费。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设计施工图、变更签证单为依据计算工程量,木工工程量按摸板与混凝土接触面计算。

第六条:合同价格的结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依据施工图纸、变更联系签订单等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工程量结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对其进行核实、确认。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施工过程中按每个月实际浇筑完成后的工程量的75%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工资表、乙方工人一律凭身份证签字领取工资。以确保工人工资发放到位,避免劳资纠纷。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手续:乙方按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完成工程量单据,由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再把单据提交项目主管签字支付工程款。时间为每月的25号。

第十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

2、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工规范和按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各方主体皆认通过,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体中任何一方提出异议,乙方都必须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挥失误(需书面依据)所造成的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则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关的损失。

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5、对本工程的质量奖罚双方约定如下:建设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待工程各方主体检查验收质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体要求对质量缺陷进行返工(需书面依据),对造成质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再进行处罚,每一质量缺陷处罚200-10000元。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一)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二条:其它:

1、乙方必须确保每月完成4层以上(含雨雪等恶劣天气因素)。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以此累进。

2、乙方确保模板主体结构最少有二层新模板周转,并且框架柱、梁必须使用新模板:地下室全部用新模板。

3、乙方进场模板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光滑度、工程中不得出现缺角边的旧模板。

4、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钢管,没经过项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罚款1000元。

5、进场的模板和工程模板拆除后乙方必须即时整理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派人整理,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每工日按150元扣除)。

6、用于模板支撑的钢管、扣件拆除后即时清理,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否则项目部派人整理,工资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每工日按150元扣除)。

7、作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得打架斗殴,如发现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处罚。

8、本工程单价包括木工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设备及配件材料及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清工程款后自行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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