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公 > 合同 > 租赁合同 >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通用3篇)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通用3篇)

   来源:文书咖    阅读: 2.14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通用3篇)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人甲方和承租人乙方之间就房屋租赁、中介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该房屋位于,房屋类型:,结构:,楼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附带车库平方米,阁楼平方米。

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其它,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已】【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所有人:,现使用人:,装饰装修情况为:。

4.附随该房屋一并出租的设施、设备包括:。

第二条房屋用途

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使用。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居住房屋租赁和使用、物业管理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

第三条房屋改善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月。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

2.押金:人民币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3日内,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3.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1.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2.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第七条居间服务

1.丙方应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中介居间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2.本合同签订之日,

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佣金,支付方式:

3.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不影响对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八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1.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甲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如在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无约定的,对于乙方装修、改善和增设的,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爱惜屋内墙面、地面及水、电、气管道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入住该房屋应做好防电、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甲方无需对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房屋损失则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6.房屋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和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转租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所有权变动

1.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2.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擅自将房屋另行出租予他人的。

其他:。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元或天的。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或存放危险品,影响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

其他:。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给乙方,乙方按支付违约金。

7.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8.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位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带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 ___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 月 __日至________年 ___月 __日。 承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和租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3、若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出租方应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照顾承租方,但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三、 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付款方式

1、年租金(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2、办公设备及水电等其他费用押金:(人民币。(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情况退还给承租方)

3、租金付款方式:4、物业管理、水电费及其他对于出租物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 出租方与承租方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

五、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给对方。

六、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代表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 出租方(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

公司住房租赁合同范文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临沂市兰山区颜顺门窗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临沂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泉口村的房屋,约计4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20xx年,甲方从20xx年12月0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33年12 月01日收回,租赁期满后,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抵押、担保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1个月或空关2个月的,但承租方因装修房屋或办理各项手续导致未营业的除外。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出租方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责任协议双方议定年租金四千元,签订合同之日起交付,以后由承租方在每一租赁年度的10月1日前交纳给甲方。乙方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 如出租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3. 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10%,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5. 出租方应保证对出租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为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并赔偿承租方的相应损失。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如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12月01日至2033年12月01日

南京市区住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委托 机构: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的法定关系: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则基础上,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本市 区 路 村 栋 号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符合__市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房屋具体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 该房屋是甲方通过渠道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该房屋现时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人民币 元,月租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合同期内租金标准随__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政策变动做适时调整,物业管理费用和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本体维修基金)等由 承担。

第五条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押金(按签订合同时的三个月租金标准缴纳)为人民币 元,房屋完好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合同终止后,乙方如果不存在违约事项,甲方应将乙方所缴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原款予以返还。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收取,乙方须在每月 日前将该房屋的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每月划款时间为 日至日。如因乙方原因致使银行不能正常划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3收取滞纳金。乙方欠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采取措施追缴拖欠租金和滞纳金。乙方如错过当月的租金划款时间,可直接到双方约定的交款地址补交租金和滞纳金,也可将欠交的租金和滞纳金存入托收银行。

第七条 合同签订后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满一个月后退租的,租金按照实际租住天数计算。

第八条 甲方确保交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维修责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因非乙方过错,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规定或双方的约定,认真履行各自承担的安全消防义务。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甲方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的合理、有效利用,有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检查住房使用情况及核对住户的有关资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对甲方实施的室内及相邻区域的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乙方入住、退出等情况进行登记 ,并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对该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监 查,并及时将情况录入 ;

(三)对乙方的户籍、家庭人 收入、资产、住房等变动情况进行核查;

(四)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乙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双方约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法享有租赁合同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 使用权;

(二)依照法定程序,对甲方的日常监督 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发生不可抗力,合同无法履行的,自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该房屋的,自相关政府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三)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四)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自双方达成协议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严重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自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收回出租房屋。合同解除后,乙方交纳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有转租转借行为的,还应向甲方返还转租转借期间的不当得利。

对有关情况,甲方可向乙方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通报,并将有关情况计入乙方不良诚 录:

(一)隐瞒事实,以虚假材料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擅自转租、转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的;

(三)因购置个人房产或家庭收入增长等事实的发生,乙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却不主动办理退房手续的;

(四)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

(五)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六)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的;

(七)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的;

(八)连续六个月内不入住的;

(九)经计划生育 部门查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居住期间的行为有害公共秩序与安全,警告多次仍然不改 ;

(十一)其他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六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共同验房。甲方应在收到预约验房通知后的3日内,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共同验房。甲方经检查发现住房及设施有损坏或丢失,其维修费用从乙方的押金和房屋完好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乙方应在验房结束后的5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和办理销户手续,携租赁合同、水电燃气结清单、销户单、押金和保证金收据、本人身份证、退房交验单等到双方约定的地点办理退房手续;

第十七条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退房,或拒不退回该房屋的,甲方将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场指导租金标准计收其逾期期间的租金,并载入其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乙方强占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出的,乙方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甲方有权采取停水、断电等方式,或法律规定的其它措施收回该房屋。

第十八条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续约承租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自核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续约或不予续约的决定。不予续约决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承租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后续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乙方和家庭成员就共同租赁行为承担连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出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除可通过行政行为依法处理的外,应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人(授权人): 委托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知识产权合同
技术合同
保险合同
房地产商合同